城管打掉交警"保护伞"后续:交警服软,城管满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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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施压交警示弱 太阳伞被迫全撤
2010/03/10 08:02:51 来源:南方网 作者:叶飙 评论22条[查看评论] 手机看新闻



    被指非法刊登广告,一把把太阳伞被收起。


    工作人员将伞收走。

做这个赚不了钱,城管不会眼红,别人说是利益之争,我看实际是权力之争。

——— 赵大海

太阳伞作用无可替代,期待交警局尽快与城管局沟通,将不足手续补办齐全。

——— 协管员李勇

从昨天中午开始,罗湖到福田再到南山,各路口交警专用太阳伞逐一被收回!

本报昨天对深圳市交警局与城管局之间的太阳伞风波做了报道。昨天,赞助太阳伞的动感蓝天教育机构又有3门电话线被城管停机;负责太阳伞运营的亚洲时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赵大海坦言“顶不住了”,被迫收伞。多位协管员、劝导员则强调伞的重要,期盼政府部门之间能加强沟通,解决手续问题,还伞于民。有人指风波因利益纠葛而起,赵大海否认这一看法,自爆只是“赔本赚吆喝。”

六门电话停了五门

截至昨天,所有参与太阳伞赞助的企业中,动感蓝天教育机构与金海马家具两家电话被城管局暂停。

“3月3号正是我们开学的日子,学校一共6门电话,有同事接到家长来电说,有2门电话打不通,我们奇怪,一问中国电信,才知道是城管给屏蔽的。昨天一早拎起电话,发现又有3门不通了,这样只剩下一门能拨出去,正好是咨询、报名的高峰时段,太郁闷了。”

2009年12月,动感蓝天与亚洲时代方面商定,参与太阳伞赞助;共赞助200把太阳伞,除了每把120余元的成本外,还要付出大量的维护费用,保证破损太阳伞的更替、修理。吴先生称,单位与交警部门素不相识,只是想献下爱心。“商业效益方面,感觉不是很明显,市民在伞下站的时候可能偶尔会看到吧,这3个多月里没感觉到电话咨询量有明显上升”,吴先生回忆说,他们之前从未考虑过相关法规问题,春节前接到过一个城管的电话,具体说了什么记不太清,也未加注意,没想到迎来这么严厉的处罚。

动感蓝天方面要求亚洲时代尽快想办法恢复电话畅通,“不想惹那么多麻烦”。赵大海承认,从上周中至今,承受了来自赞助企业的巨大压力,反复沟通之下,与城管部门达成协议,自己立即撤下所有太阳伞,城管尽快解除电话屏蔽,工作从昨天中午开始,力求昨晚全部完成。

学校拒绝收伞

昨天下午,平时负责太阳伞维护的交警协管人员兵分数路,从罗湖区开始,一路向西收伞。傍晚6时许,身穿协管制服的冯焕章与同事驾货车抵达深南大道上步中路口、老干部活动中心门外。李勇和另一位同事负责门外人行道口执勤。“拆了以后让我们怎么站呢?”李勇指指身后老干部活动中心薄薄一层屋檐,“站在这个下边?不可能。我们平时不管刮风下雨还是暴晒,都要在这边站岗,只有暴雨才能离开,以后下雨我可不敢站,否则生了病谁养家?”

李勇认为,太阳伞对协管员、劝导员的作用无可替代,期待交警局能尽快与城管局沟通,将不足的手续补办齐全,“政府部门之间出了问题,受罪的还是我们这些基层的人呐。”

载上太阳伞,货车行进至振中路上的百花小学,两把太阳伞立在校门内。学校熊校长正在篮球场上挥汗如雨,听到伞要收回的消息有些错愕,“这两把伞是我们花了好大功夫才争取到学校里来的,接送孩子的车那么多,还有教职工的车,都要靠协管员疏导,没有这把伞,下雨天怎么办?你们不要拆了,城管要拆的话让他们来找我,我来应付。”

冯焕章与同事只得离去,他们表示,下午在罗湖区收太阳伞时,也碰到不少协管员、劝导员护住这上班倚靠的工具,拒绝拆除。

城管举措依法有据?

针对太阳伞风波,一位熟悉行政事务的法律界人士向记者分析了其中法律问题。

“我查阅了深圳有关户外广告方面的管理规定,确实没有提到太阳伞这一载体的使用,但从法律精神的本意看,太阳伞虽然是新兴的媒介载体,但只是式样不同,一样应该纳入到相似的管理中来。交警局给城管局发去函件,承诺会按照城管局要求,责成实施单位按相关程序向城管局正式申报,事实上,交警部门也认识到了这其中的问题。”

他认为,整个设置太阳伞的程序都不正确,既然事涉户外广告,根据相关规定,至少要先去城管和工商部门进行报批,这两步都没有做,城管完全有充分理由予以处罚,“严格来讲,城管甚至可以对交警加以处罚。”对于赞助企业电话被停,其也称于法有据。

昨天,记者就执法手段采访深圳市城管局的时候,该局一位工作人员也表示,两局之间并无矛盾、冲突,一直在平稳沟通。记者希望进一步了解详情,工作人员要求记者致电前天接受采访的景观管理处马处长,后者电话随后一直无人接听。

■交警回复

将申请经费制专用太阳伞

就深圳市城管部门拆除交警遮阳伞的问题,深圳市交警局昨晚发布新闻通稿。交警部门表示,由于深圳特殊的天气状况,热天多、雨天多,再加上交警没有制作专用太阳伞的专项经费,为了给执勤交警和路人提供遮阳避雨的方便,所以深圳路口一直在使用由社会热心企业赞助的太阳伞,并且企业广告均由制作单位按程序自行报批。目前,根据城市发展和管理的需要,交警局已责成制作单位对这些太阳伞拆除。

下一步,交警局将申请专项经费,制作交警专用太阳伞。

这事涉及利益纠葛?

有人称其中有利可分,但运营企业坚决否认

事关广告,或涉利益纠葛,亚洲时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赵大海对记者坚称,自己赚的只是吆喝,经济利益上甚至有小额损失。

赵大海介绍说,2006年,亚洲时代最早与罗湖交警合作试点,制作的太阳伞上也冠以亚洲时代广告,到了2007年已经扛不住了,“伞的成本是120元,以当时罗湖区为例,全区300多把,每2个月左右就要全部更新一遍,因为伞的损耗率非常高,平时每天有5%的伞需要修理或替换,台风时节有10%以上,连100多块钱一个的伞墩都有人偷,还要养9个维护人员,平均工资1800元,总的算下来,每个月要投入好几万。你知道,我们做文化公司的都不是富豪,更多企业的加入解决了这个问题。”

他自称,2007年时曾就太阳伞的审批问题找过城管与工商部门。在市城管局咨询窗口,一位工作人员反问他,“太阳伞归我们审批吗?我们审批过很多广告,没审批过这个”;赵大海拿了张户外广告审批表格欲填写,却发现太阳伞不属于广告牌、物业等任何类别。他随后跑了工商部门,也得到相似回复,他认为,制度的滞后让这一新生事物在诞生之初就蒙上阴影。

谈及利益问题,他同样有话要说。赵大海介绍说,亚洲时代方面在伞的成本之外,收取约3倍于成本的维护费用,但在实际维护过程中,公司甚至会入不敷出。

“这东西赚不了钱,但我有我的利益诉求,我希望通过这件事情提高公司知名度。有人说,交警从这件事中得益,城管想分一杯羹,这不符合事实,城管不会眼红这个,我都在贴钱赚吆喝了,怎么可能还有利益给交警?别人说是利益之争,我看实际上是权力之争!”

最后,他表示,自己无法控制城管的决定,不想因此影响企业正常运营,因此决定将太阳伞收下;他同时告诉记者,交警在给城管局的函件中已经提出,对于这件新事物,会依照城管要求补办相关手续,“希望城管部门能够理性地提出解决方案,不要让协管员、劝导员们受苦。”

本版采写:深圳读本记者 叶飙 刘春林


本版摄影:深圳读本记者 霍健斌



深圳城管:坚决打掉交警头上的"保护伞"!!
http://bbs.cjdby.net/thread-87809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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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施压交警示弱 太阳伞被迫全撤
2010/03/10 08:02:51 来源:南方网 作者:叶飙 评论22条[查看评论] 手机看新闻



    被指非法刊登广告,一把把太阳伞被收起。


    工作人员将伞收走。

做这个赚不了钱,城管不会眼红,别人说是利益之争,我看实际是权力之争。

——— 赵大海

太阳伞作用无可替代,期待交警局尽快与城管局沟通,将不足手续补办齐全。

——— 协管员李勇

从昨天中午开始,罗湖到福田再到南山,各路口交警专用太阳伞逐一被收回!

本报昨天对深圳市交警局与城管局之间的太阳伞风波做了报道。昨天,赞助太阳伞的动感蓝天教育机构又有3门电话线被城管停机;负责太阳伞运营的亚洲时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赵大海坦言“顶不住了”,被迫收伞。多位协管员、劝导员则强调伞的重要,期盼政府部门之间能加强沟通,解决手续问题,还伞于民。有人指风波因利益纠葛而起,赵大海否认这一看法,自爆只是“赔本赚吆喝。”

六门电话停了五门

截至昨天,所有参与太阳伞赞助的企业中,动感蓝天教育机构与金海马家具两家电话被城管局暂停。

“3月3号正是我们开学的日子,学校一共6门电话,有同事接到家长来电说,有2门电话打不通,我们奇怪,一问中国电信,才知道是城管给屏蔽的。昨天一早拎起电话,发现又有3门不通了,这样只剩下一门能拨出去,正好是咨询、报名的高峰时段,太郁闷了。”

2009年12月,动感蓝天与亚洲时代方面商定,参与太阳伞赞助;共赞助200把太阳伞,除了每把120余元的成本外,还要付出大量的维护费用,保证破损太阳伞的更替、修理。吴先生称,单位与交警部门素不相识,只是想献下爱心。“商业效益方面,感觉不是很明显,市民在伞下站的时候可能偶尔会看到吧,这3个多月里没感觉到电话咨询量有明显上升”,吴先生回忆说,他们之前从未考虑过相关法规问题,春节前接到过一个城管的电话,具体说了什么记不太清,也未加注意,没想到迎来这么严厉的处罚。

动感蓝天方面要求亚洲时代尽快想办法恢复电话畅通,“不想惹那么多麻烦”。赵大海承认,从上周中至今,承受了来自赞助企业的巨大压力,反复沟通之下,与城管部门达成协议,自己立即撤下所有太阳伞,城管尽快解除电话屏蔽,工作从昨天中午开始,力求昨晚全部完成。

学校拒绝收伞

昨天下午,平时负责太阳伞维护的交警协管人员兵分数路,从罗湖区开始,一路向西收伞。傍晚6时许,身穿协管制服的冯焕章与同事驾货车抵达深南大道上步中路口、老干部活动中心门外。李勇和另一位同事负责门外人行道口执勤。“拆了以后让我们怎么站呢?”李勇指指身后老干部活动中心薄薄一层屋檐,“站在这个下边?不可能。我们平时不管刮风下雨还是暴晒,都要在这边站岗,只有暴雨才能离开,以后下雨我可不敢站,否则生了病谁养家?”

李勇认为,太阳伞对协管员、劝导员的作用无可替代,期待交警局能尽快与城管局沟通,将不足的手续补办齐全,“政府部门之间出了问题,受罪的还是我们这些基层的人呐。”

载上太阳伞,货车行进至振中路上的百花小学,两把太阳伞立在校门内。学校熊校长正在篮球场上挥汗如雨,听到伞要收回的消息有些错愕,“这两把伞是我们花了好大功夫才争取到学校里来的,接送孩子的车那么多,还有教职工的车,都要靠协管员疏导,没有这把伞,下雨天怎么办?你们不要拆了,城管要拆的话让他们来找我,我来应付。”

冯焕章与同事只得离去,他们表示,下午在罗湖区收太阳伞时,也碰到不少协管员、劝导员护住这上班倚靠的工具,拒绝拆除。

城管举措依法有据?

针对太阳伞风波,一位熟悉行政事务的法律界人士向记者分析了其中法律问题。

“我查阅了深圳有关户外广告方面的管理规定,确实没有提到太阳伞这一载体的使用,但从法律精神的本意看,太阳伞虽然是新兴的媒介载体,但只是式样不同,一样应该纳入到相似的管理中来。交警局给城管局发去函件,承诺会按照城管局要求,责成实施单位按相关程序向城管局正式申报,事实上,交警部门也认识到了这其中的问题。”

他认为,整个设置太阳伞的程序都不正确,既然事涉户外广告,根据相关规定,至少要先去城管和工商部门进行报批,这两步都没有做,城管完全有充分理由予以处罚,“严格来讲,城管甚至可以对交警加以处罚。”对于赞助企业电话被停,其也称于法有据。

昨天,记者就执法手段采访深圳市城管局的时候,该局一位工作人员也表示,两局之间并无矛盾、冲突,一直在平稳沟通。记者希望进一步了解详情,工作人员要求记者致电前天接受采访的景观管理处马处长,后者电话随后一直无人接听。

■交警回复

将申请经费制专用太阳伞

就深圳市城管部门拆除交警遮阳伞的问题,深圳市交警局昨晚发布新闻通稿。交警部门表示,由于深圳特殊的天气状况,热天多、雨天多,再加上交警没有制作专用太阳伞的专项经费,为了给执勤交警和路人提供遮阳避雨的方便,所以深圳路口一直在使用由社会热心企业赞助的太阳伞,并且企业广告均由制作单位按程序自行报批。目前,根据城市发展和管理的需要,交警局已责成制作单位对这些太阳伞拆除。

下一步,交警局将申请专项经费,制作交警专用太阳伞。

这事涉及利益纠葛?

有人称其中有利可分,但运营企业坚决否认

事关广告,或涉利益纠葛,亚洲时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赵大海对记者坚称,自己赚的只是吆喝,经济利益上甚至有小额损失。

赵大海介绍说,2006年,亚洲时代最早与罗湖交警合作试点,制作的太阳伞上也冠以亚洲时代广告,到了2007年已经扛不住了,“伞的成本是120元,以当时罗湖区为例,全区300多把,每2个月左右就要全部更新一遍,因为伞的损耗率非常高,平时每天有5%的伞需要修理或替换,台风时节有10%以上,连100多块钱一个的伞墩都有人偷,还要养9个维护人员,平均工资1800元,总的算下来,每个月要投入好几万。你知道,我们做文化公司的都不是富豪,更多企业的加入解决了这个问题。”

他自称,2007年时曾就太阳伞的审批问题找过城管与工商部门。在市城管局咨询窗口,一位工作人员反问他,“太阳伞归我们审批吗?我们审批过很多广告,没审批过这个”;赵大海拿了张户外广告审批表格欲填写,却发现太阳伞不属于广告牌、物业等任何类别。他随后跑了工商部门,也得到相似回复,他认为,制度的滞后让这一新生事物在诞生之初就蒙上阴影。

谈及利益问题,他同样有话要说。赵大海介绍说,亚洲时代方面在伞的成本之外,收取约3倍于成本的维护费用,但在实际维护过程中,公司甚至会入不敷出。

“这东西赚不了钱,但我有我的利益诉求,我希望通过这件事情提高公司知名度。有人说,交警从这件事中得益,城管想分一杯羹,这不符合事实,城管不会眼红这个,我都在贴钱赚吆喝了,怎么可能还有利益给交警?别人说是利益之争,我看实际上是权力之争!”

最后,他表示,自己无法控制城管的决定,不想因此影响企业正常运营,因此决定将太阳伞收下;他同时告诉记者,交警在给城管局的函件中已经提出,对于这件新事物,会依照城管要求补办相关手续,“希望城管部门能够理性地提出解决方案,不要让协管员、劝导员们受苦。”

本版采写:深圳读本记者 叶飙 刘春林


本版摄影:深圳读本记者 霍健斌



深圳城管:坚决打掉交警头上的"保护伞"!!
http://bbs.cjdby.net/thread-878092-1-1.html
呵呵!服软?等着!你城管就不开车上道了!
这事不好说
可能交警真就软下去了
我不信交警真就软下去了,城管很多车没牌照的,等着瞧好吧!
城管原来这么牛的呀,可以要求电信屏蔽企业电话,
管的是伞上的广告 并不介意用太阳伞 如果警察可以随意登广告 那是个人是个商家都可以在公共场所做灯箱做广告  城管什么都不管才叫好?
既然是做公益 为什么不给交警没广告的伞?
不信城管交通不违章,等着挨罚吧!
下一步,交警局将申请专项经费,制作交警专用太阳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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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是关键吧,城管是在帮交警的大忙呀
管理者太多了,服务者则少得可怜.
没等我有想法  还真动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