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劳动者收入增长慢 中等收入者税负压力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0:08:51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问题,是“两会”期间热议话题之一。近年来个税起征点经过两次调整后,从原来的800元提高到了2000元,工薪阶层纳税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从60%降至30%以下。也就是说,70%的工薪阶层纳税人不用再交个人所得税。

然而,低收入者个税负担减轻了,中等收入者的税负压力仍然较重。

在北京一家事业单位工作了20多年的王先生月收入有1万多元,每个月要缴个税近2000元:“我们这个年纪的人收入高一点,也是这么多年打拼下来的结果。可是,我们上有老、下有小,家庭负担较重;自己又快要面临退休,将来收入肯定要降一大块。现在还要拿出1/5的收入缴税,将来自己养老都成问题,实在有点想不通。”

目前,我国针对工资和薪金所得实行5%—45%的九级累进所得税率。在2000元起征点之上部分,月应纳税所得额在500元以下按5%征收;500—2000元按10%征收。一旦超过2000元,累进税率增加很快。如每月工薪收入5000元以上,应纳税所得额要面对20%的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像王先生这样的中等收入群,税收负担显得高了一些。

普通劳动者的收入增长“慢”

安徽农民小周来北京打工五六年了,干的是家政小时工。说起收入,小周有喜有忧:“干这行只要勤快,收入还是有保证的,一个月能拿2000元左右。可是这几年工钱一直就没涨过,5年前就是一小时12元,现在还是这个价。”

小周说,刚来北京时挣这些钱觉得真不少,现在结婚有了孩子,经济上就显得紧巴多了。不少在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也与小周有同感,感到这些年工资收入比较稳定,但上涨动力不足。

近年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确实存在着这样的问题:企业、政府所占的比重上升,居民收入所占的比重下降;资本所得上升,劳动所得下降,工资上涨赶不上企业利润的增长。这样一来,以工资所得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中低收入人群,与有着投资收益的企业家、高管等高收入群体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

一些垄断行业的福利待遇“高”

从数据来看,近年来一些大型企业,特别是有垄断特征的国有大型企业,在整个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明显提高,由此也导致了一些垄断行业职工的收入和福利待遇远远高于一般行业水平。

就拿福利待遇来说,在不同行业、企业的职工,可能工资挣得一样多,但福利待遇却相差一大块。

以央企为例,2008年企业人均福利费支出最高的为4.46万元,最低的只有149元,相差近300倍。这样一来,工资就不能完全反映职工的真实收入,职工得到的报酬也不完全是由他付出的劳动所决定的。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建议,垄断行业凭借国家赋予的特殊权力获得了显著的收益增长,却未相应增加对国库的贡献,这个问题应引起重视。

“在垄断行业、大型企业上缴国有资产收益方面,国家应该做出进一步的实际调控。然后通过财政的再分配,强化社会保障,改进民生,让居民能在收入“蛋糕”中切得更大的份额。”贾康说。

个税调整应当从哪里着手

在提高劳动报酬的同时,注重发挥政府再分配的调节作用,完善社会保障,进一步减轻居民负担,也是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一环。

贾康认为,收入差距拉大,是由分配结构不合理造成的。政府应当加大国民收入分配调整力度,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提高个人工资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让劳动更值钱。这需要创造更多的机会实现充分就业,同时还要建立和完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为职工劳动报酬的稳定增长提供保障,还要进一步发挥个人所得税的调节作用。

目前,个税调整还有没有空间?应当从哪里着手?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副所长高培勇认为,个税改革的长期目标应是整个税制的改革或调整,逐步达到根据每个家庭收入与负担情况进行综合申报征收。在目前情况下,与其调整起征点,不如调整税率表,对税率累进制度进行调整。

高培勇认为,当前,工薪阶层70%的人月工薪收入还没有达到现行的2000元起征点,如果再次提高个税起征点,很多低收入群体根本享受不到实惠,反而是高收入者受益远远大于低收入者。这种逆向调节显然与政策初衷相悖。“可以通过改进现行所得税税率,来减轻中等收入阶层的税负,而进入高收入层面应该继续实行高税率。这样,有助于形成‘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社会,进一步缩小收入差距。”

财政部还表示,将大力推进企业职工福利费制度改革,逐步将职工福利纳入工资总额管理,合理控制职工福利费在职工总收入的比重。将职工福利纳入职工工资总额管理,有利于避免无序增长的福利性收入扭曲社会劳动力真实成本,有效刹住一些行业、企业以职工福利为名滥发钱物的歪风,更好地维护社会正常的收入分配秩序。

http://finance.qq.com/a/20100304/001660.htm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问题,是“两会”期间热议话题之一。近年来个税起征点经过两次调整后,从原来的800元提高到了2000元,工薪阶层纳税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从60%降至30%以下。也就是说,70%的工薪阶层纳税人不用再交个人所得税。

然而,低收入者个税负担减轻了,中等收入者的税负压力仍然较重。

在北京一家事业单位工作了20多年的王先生月收入有1万多元,每个月要缴个税近2000元:“我们这个年纪的人收入高一点,也是这么多年打拼下来的结果。可是,我们上有老、下有小,家庭负担较重;自己又快要面临退休,将来收入肯定要降一大块。现在还要拿出1/5的收入缴税,将来自己养老都成问题,实在有点想不通。”

目前,我国针对工资和薪金所得实行5%—45%的九级累进所得税率。在2000元起征点之上部分,月应纳税所得额在500元以下按5%征收;500—2000元按10%征收。一旦超过2000元,累进税率增加很快。如每月工薪收入5000元以上,应纳税所得额要面对20%的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像王先生这样的中等收入群,税收负担显得高了一些。

普通劳动者的收入增长“慢”

安徽农民小周来北京打工五六年了,干的是家政小时工。说起收入,小周有喜有忧:“干这行只要勤快,收入还是有保证的,一个月能拿2000元左右。可是这几年工钱一直就没涨过,5年前就是一小时12元,现在还是这个价。”

小周说,刚来北京时挣这些钱觉得真不少,现在结婚有了孩子,经济上就显得紧巴多了。不少在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也与小周有同感,感到这些年工资收入比较稳定,但上涨动力不足。

近年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确实存在着这样的问题:企业、政府所占的比重上升,居民收入所占的比重下降;资本所得上升,劳动所得下降,工资上涨赶不上企业利润的增长。这样一来,以工资所得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中低收入人群,与有着投资收益的企业家、高管等高收入群体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

一些垄断行业的福利待遇“高”

从数据来看,近年来一些大型企业,特别是有垄断特征的国有大型企业,在整个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明显提高,由此也导致了一些垄断行业职工的收入和福利待遇远远高于一般行业水平。

就拿福利待遇来说,在不同行业、企业的职工,可能工资挣得一样多,但福利待遇却相差一大块。

以央企为例,2008年企业人均福利费支出最高的为4.46万元,最低的只有149元,相差近300倍。这样一来,工资就不能完全反映职工的真实收入,职工得到的报酬也不完全是由他付出的劳动所决定的。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建议,垄断行业凭借国家赋予的特殊权力获得了显著的收益增长,却未相应增加对国库的贡献,这个问题应引起重视。

“在垄断行业、大型企业上缴国有资产收益方面,国家应该做出进一步的实际调控。然后通过财政的再分配,强化社会保障,改进民生,让居民能在收入“蛋糕”中切得更大的份额。”贾康说。

个税调整应当从哪里着手

在提高劳动报酬的同时,注重发挥政府再分配的调节作用,完善社会保障,进一步减轻居民负担,也是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一环。

贾康认为,收入差距拉大,是由分配结构不合理造成的。政府应当加大国民收入分配调整力度,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提高个人工资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让劳动更值钱。这需要创造更多的机会实现充分就业,同时还要建立和完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为职工劳动报酬的稳定增长提供保障,还要进一步发挥个人所得税的调节作用。

目前,个税调整还有没有空间?应当从哪里着手?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副所长高培勇认为,个税改革的长期目标应是整个税制的改革或调整,逐步达到根据每个家庭收入与负担情况进行综合申报征收。在目前情况下,与其调整起征点,不如调整税率表,对税率累进制度进行调整。

高培勇认为,当前,工薪阶层70%的人月工薪收入还没有达到现行的2000元起征点,如果再次提高个税起征点,很多低收入群体根本享受不到实惠,反而是高收入者受益远远大于低收入者。这种逆向调节显然与政策初衷相悖。“可以通过改进现行所得税税率,来减轻中等收入阶层的税负,而进入高收入层面应该继续实行高税率。这样,有助于形成‘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社会,进一步缩小收入差距。”

财政部还表示,将大力推进企业职工福利费制度改革,逐步将职工福利纳入工资总额管理,合理控制职工福利费在职工总收入的比重。将职工福利纳入职工工资总额管理,有利于避免无序增长的福利性收入扭曲社会劳动力真实成本,有效刹住一些行业、企业以职工福利为名滥发钱物的歪风,更好地维护社会正常的收入分配秩序。

http://finance.qq.com/a/20100304/001660.htm
提高个税起征点是否惠及更多富人引发热议

关于提高个税起征点的讨论,在沉寂了2年后,再次掀起讨论的高潮。

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庆后带到北京的议案中的第一条建议就是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

全国政协委员、吉利集团董事长李书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建议,将现行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2000元”调整为“个人所得税起征参考点为5000元,各省、市、自治区可根据本辖区财政实际情况最多上下浮动1000元”。

之后,关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否要上调到5000元的讨论,越来越激烈。支持和赞同的声音,针锋相对。

支持声音>>

王大成:不能因个税起征点调高有利富人就不作为

昨日上午,全国政协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王大成表示,有些政府机构认为,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不仅不利于低收入人群,反而更有利于富人,更加拉大贫富差距。但是不能因为这个理由就不作为。

过去几年,关于是否要调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争论非常激烈。反对者认为,调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之后,富人所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减少幅度大大高于穷人,也就是说,富人反而从调高个人所得税中获利更大。

而一些学者同时提出,关注个税起征点变化的同时,更应该关注税率调整,关注从分类所得税制到综合所得税制的税制调整。

“无论如何,应该尽快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王大成说。

反对声音>>

贾康:提高个税起征点不符合政策初衷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在昨日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目前提高个税起征点还不符合国家政策的初衷。

“对于低收入人群来说,提高个税可能减少的支出只有几十元,甚至是几元钱。但是,对于高收入人群来说,就会节约几百,甚至是上千元。因此,不符合国家政策的初衷。”贾康表示,“对于个税起征的调整,必须涉及到综合配套的问题。”

是否会惠及高收入人群,是争论的一个关键。此前财政部在网站上公布的一份名为《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情况》的报告显示,如果将扣除标准提高至5000元/月,月薪为5000元的纳税人受惠175元/月,而月薪为10万元的纳税人受惠1050元/月;将扣除标准提高至10000元/月,月薪为5000元的纳税人仍然只受惠175元/月,而月薪为10万元的纳税人受惠2800元/月。

专家解析>>

个税起征点高低牵涉诸多利益

“个人所得税最重要的两个作用,一个是调节收入,一个是收入再分配。从目前全国的收入水平来看,调高起征点可能会惠及更多的富人。”一位税收研究人士告诉本报。

事实上,由于全国主要城市房价上涨,很多收入“不错”的人们,在房贷的压力下,感觉到经济拮据。所以关于“12万元是否是高收入”、“5000元以下该不该收税”等话题的争论一直不断。

针对这个问题,上述专家表示,在这些情况下,个税起征点的讨论掩盖了收入与房价不匹配、收入增长缓慢、物价压力等问题。而后面几个问题相比较个税起征点问题,对普通老百姓来说,显得更重要和急迫。

我国个人所得税自1980年开征,特别是1994年新税制实施以来,收入以年均34%的幅度大幅增长,从1994年的73亿元上升到了2009年的3949.27亿元,占税收总收入的6%左右,已经成为我国第四大税种。

2007年岁末,我国对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进行第二次调整,于2008年3月,将个税起征点从1600元/月上调至2000元/月。这轮个税起征点改革的一个重要背景是日渐严峻的通货膨胀形势。

而从国家角度来看,个税起征点是否上调关系到中央和地方财政的增收问题。“个人所得税是中央和地方共享税种,其中地方为40%,中央为60%。在去年大规模经济刺激计划中,增加了很多民生、保障的项目,这些项目都需要财政的大量支持。但是如果将纳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很多西部省份可能会流失很大部分税源。”上述专家表示。

据此前财政部预计,如果减除标准从1600元上调到2000元,我国年税收总体减收幅度将达到300亿元左右。而上述专家估算,如果将个税起征点上调到5000元,每年税收减幅将在1000亿元以上。这在增值税转型、企业所得税改革等税改后,财政减收压力很大,个税改革也有“力不从心”之感。

“有些委员建议,区域化提高起征点,即有条件的省份提高到5000元,没条件的提高到3000元,这也不可取,会造成高起征点的区域企业更加集中。”上述专家认为。
http://finance.qq.com/a/20100305/00070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