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黄狗砸伤老人 六家住户连带赔偿 狗主人一年后站出来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09:25:37
一条大黄狗从天而降,砸伤楼下的老太,狗主人躲了,楼上居民成了被告,重庆市二中院终审判决6家住户连带赔偿,被判赔的住户甚觉冤枉“赖账”不赔。日前,终于有一住户站了出来认账。据了解,他是高空坠物伤人案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连带赔偿后,全国站出来承认“东西是我掉的”第一人。
   
大黄狗逃之夭夭
   
    2008年10月17日上午,75岁的冉老太经过位于重庆万州区新城路的菜市场时,突然天降一条大黄狗,将她当场砸昏在地。经医生诊断,冉老太为轻型脑伤、多处软组织挫伤。事后,由于肇事的大黄狗逃之夭夭,没有查出狗主人是谁。
   
冉老太状告邻居
   
    去年2月,冉老太一纸诉状将楼上29家住户告到万州区法院,索赔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1.4万余元。被告的29家住户认为自己很冤,都到法庭为自己辩解。二审开庭时,冉老太的代理律师称,狗从楼上坠落下来就不再是单纯意义上的狗了,而应该算作高空坠落的“物”。法院二审判定该案为高空坠物,6家住户被判连带赔偿。
   
    冉老太的官司虽然赢了,但被判连带赔偿的6家住户都不愿意赔偿。2010年1月,冉老太委托律师向万州区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
   
赔完钱安心过年
   
    2月1日,6家被判连带赔偿责任住户之一的老李找到承办法官称“狗是我家的”,还当场把7269元赔偿款交到了法官手中。
   
    原来,事发当天,老李的孙儿正和大黄狗在家玩耍,突然,大黄狗跃出窗外,正好砸中冉老太。
   
    “我是熬受不住舆论压力才站出来的。”老李对法官说。据悉,57岁的老李帮人拉煤,一个月挣下来只有几百块钱,这次赔偿是他一年的血汗钱。但老李此时很坦然:“我终于可以安心过年了!”
   
    重庆晚报供稿

http://xinmin.news365.com.cn/zg/201002/t20100206_2615080.htm一条大黄狗从天而降,砸伤楼下的老太,狗主人躲了,楼上居民成了被告,重庆市二中院终审判决6家住户连带赔偿,被判赔的住户甚觉冤枉“赖账”不赔。日前,终于有一住户站了出来认账。据了解,他是高空坠物伤人案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连带赔偿后,全国站出来承认“东西是我掉的”第一人。
   
大黄狗逃之夭夭
   
    2008年10月17日上午,75岁的冉老太经过位于重庆万州区新城路的菜市场时,突然天降一条大黄狗,将她当场砸昏在地。经医生诊断,冉老太为轻型脑伤、多处软组织挫伤。事后,由于肇事的大黄狗逃之夭夭,没有查出狗主人是谁。
   
冉老太状告邻居
   
    去年2月,冉老太一纸诉状将楼上29家住户告到万州区法院,索赔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1.4万余元。被告的29家住户认为自己很冤,都到法庭为自己辩解。二审开庭时,冉老太的代理律师称,狗从楼上坠落下来就不再是单纯意义上的狗了,而应该算作高空坠落的“物”。法院二审判定该案为高空坠物,6家住户被判连带赔偿。
   
    冉老太的官司虽然赢了,但被判连带赔偿的6家住户都不愿意赔偿。2010年1月,冉老太委托律师向万州区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
   
赔完钱安心过年
   
    2月1日,6家被判连带赔偿责任住户之一的老李找到承办法官称“狗是我家的”,还当场把7269元赔偿款交到了法官手中。
   
    原来,事发当天,老李的孙儿正和大黄狗在家玩耍,突然,大黄狗跃出窗外,正好砸中冉老太。
   
    “我是熬受不住舆论压力才站出来的。”老李对法官说。据悉,57岁的老李帮人拉煤,一个月挣下来只有几百块钱,这次赔偿是他一年的血汗钱。但老李此时很坦然:“我终于可以安心过年了!”
   
    重庆晚报供稿

http://xinmin.news365.com.cn/zg/201002/t20100206_2615080.htm
这种判决太扯了,大黄狗又不是每家都有的,人只要证明自家没有养大黄狗即无责任!:Q
“连带赔偿”,换了俺俺也不赔,凭啥呢。法官的字典里没有无辜这两个字吗
判决扯是扯了点,不过重庆以前有花盆坠落砸伤行人,楼上连带赔偿的判决。当时大家都不反感。比起南京的彭宇案判决之邪恶和荒谬,至少合理成分多多了。
我总觉得,通过计算,算清楚多大力量能砸破人头骨,然后算算,从多高的高度,花盆(花盆破了也能拼合并计算出花盆和泥土包括植物的总质量)自由落体能形成这么大的冲击力
法官判决没错。
养条大黄狗,这个应该躲不了吧,很容易别人知道的
内地所有同类的案件,法院都是这么判的。《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就是这么规定的。法院只能这么判。顺便说一句,这个案子拿到美国、日本、欧洲也是这么判。
这种高空坠物伤人的案子,主要涉及一个举证的问题。一般民事案件是谁主张谁举证。但是高空坠物的案件则是举证倒置。原告只要举证他被楼上的东西砸中和受伤情况即可。住户则必须举证证明东西不是从自己家掉落的,否则就承担连带责任。
其实应该按照落地时的动能来分配各楼赔偿数目,哦,测不了


高空抛物要连坐是因为无法分清谁是管理者,为维护受害人利益而采取的办法,
而狗不一样,走访一下就清楚了。

一栋楼里,谁养了狗,长什么样,邻居会不知道?
他从不溜狗吗?

所以这案子,不应当作为高空抛物案,不应当判决连坐。
当然,合理排除高层住户是正确的。

高空抛物要连坐是因为无法分清谁是管理者,为维护受害人利益而采取的办法,
而狗不一样,走访一下就清楚了。

一栋楼里,谁养了狗,长什么样,邻居会不知道?
他从不溜狗吗?

所以这案子,不应当作为高空抛物案,不应当判决连坐。
当然,合理排除高层住户是正确的。
zulook 发表于 2010-2-7 17:35

你觉得是金毛还是土狗,狗腿砸的还是狗尾巴砸的
连带赔偿就是捆绑责任,捆绑道德
dm982211 发表于 2010-2-7 18:03

     呵呵,原来的高空坠物的举证责任倒置,不是你这么理解的。那个司法解释的倒置是因果关系的倒置。就是说在确认管理人的情况下,如果管理人举证不出自己在管理搁置物没有过错,那么就认定管理人有过错,承担侵权责任。


现在的《侵权法》把高空坠物单列出一种侵权责任。说白了,就是连坐。:D
xiaolu 发表于 2010-2-7 19:15

不好意思阿,我是针对4楼的花盆之类言语回的。
金毛阴毛的,狗腿子狗尾巴的,把用来讽刺我的精力,转到这上边多多加以分辨,您肯定分辨的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