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对母子因一碗米引发战争 七旬老人劝架被砸伤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1 13:13:47
两对母子因一碗米引发战争 七旬老人劝架被砸伤
2007年01月22日 16:36
一碗米饭引两场打斗 七旬老人拉架被啤酒瓶砸中
北国网讯 仅因一碗米饭饭量的多少,在饭店就餐的母子俩与店主发生争执,而后造成4人受伤的结果。近日,金州法院作出判决。
2006年5月24日中午,金州某中学初二学生小强(化名)和母亲张女士一起到学校附近一家饭店吃饭,当服务员把一碗米饭端上来时,张女士嫌饭量太少与店主刘女士发生争吵,刘女士的儿子小奎(化名)听到母亲与人争吵,赶紧从厨房冲了出来,眼看双方即将动手之际,110巡警迅速赶到化解了纠纷。
次日早晨,小奎与小强在大连市117中学附近不期而遇,双方一言不合厮打在一起,厮打中小强和小奎均轻微受伤。之后,小奎到饭店二楼,忽听楼下有玻璃破碎声。原来,小强感觉吃了亏,就打电话告诉了母亲,张女士马上领儿子到饭店出气。双方再次大打出手,小奎年过7旬的奶奶也出来劝架。撕扯中,老人头部被一啤酒瓶砸中倒地不起,双方的打斗这才停止。
后经相关部门鉴定,小奎、小强、刘女士以及小奎的奶奶均受轻微伤。出院后,小奎和母亲一纸诉状将小强母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等各种损失。同时,小强母子又提出反诉,要求小奎母子赔偿医疗费236.50元。
金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强母子未采取有效、合理的方式解决问题导致矛盾激化,应承担主要过错责任;小奎母子承担次要过错责任。近日,金州法院判定被告方承担70%责任,赔付人民币5310.67元;原告方承担30%的责任,即赔付人民币70.95元。
来源:北国网-半岛晨报  记者 孙胜慧两对母子因一碗米引发战争 七旬老人劝架被砸伤
2007年01月22日 16:36
一碗米饭引两场打斗 七旬老人拉架被啤酒瓶砸中
北国网讯 仅因一碗米饭饭量的多少,在饭店就餐的母子俩与店主发生争执,而后造成4人受伤的结果。近日,金州法院作出判决。
2006年5月24日中午,金州某中学初二学生小强(化名)和母亲张女士一起到学校附近一家饭店吃饭,当服务员把一碗米饭端上来时,张女士嫌饭量太少与店主刘女士发生争吵,刘女士的儿子小奎(化名)听到母亲与人争吵,赶紧从厨房冲了出来,眼看双方即将动手之际,110巡警迅速赶到化解了纠纷。
次日早晨,小奎与小强在大连市117中学附近不期而遇,双方一言不合厮打在一起,厮打中小强和小奎均轻微受伤。之后,小奎到饭店二楼,忽听楼下有玻璃破碎声。原来,小强感觉吃了亏,就打电话告诉了母亲,张女士马上领儿子到饭店出气。双方再次大打出手,小奎年过7旬的奶奶也出来劝架。撕扯中,老人头部被一啤酒瓶砸中倒地不起,双方的打斗这才停止。
后经相关部门鉴定,小奎、小强、刘女士以及小奎的奶奶均受轻微伤。出院后,小奎和母亲一纸诉状将小强母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等各种损失。同时,小强母子又提出反诉,要求小奎母子赔偿医疗费236.50元。
金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强母子未采取有效、合理的方式解决问题导致矛盾激化,应承担主要过错责任;小奎母子承担次要过错责任。近日,金州法院判定被告方承担70%责任,赔付人民币5310.67元;原告方承担30%的责任,即赔付人民币70.95元。
来源:北国网-半岛晨报  记者 孙胜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