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女公务员出差一夜情砸伤脸 “工伤”赔偿遭拒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16:21:32
澳大利亚最高法院30日终审裁定,一名女公务员6年前出差期间在一家旅馆行房事时被灯具砸伤,不算工伤,政府无需赔偿。

澳女子

激情时拽下灯具受伤

原告2007年在出差时入住雇主预订的汽车旅馆房间,与一名男子行房事时拽下墙壁上一盏灯具,致使她鼻子、嘴巴和一颗牙齿受伤。

这桩诉讼历时数年,纠结之处在于,原告所受身体和精神伤害是否属于工伤。她认定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应当向她作出赔偿。联邦政府工伤赔偿机构2009年接受她的工伤赔偿要求,但稍后驳回。

这名公务员因而向行政上诉法院提起诉讼,遭驳回,理由同样是她所受伤害与工作无关;联邦法院2011年推翻行政上诉法院裁决,要求这名公务员所属部门作出赔偿。

不过,联邦法院全员合议庭不久推翻这一裁决,促使原告向最高法院上诉。

澳政府

“娱乐”致伤不算工伤

最高法院在终审裁决书中说,当一名员工从事某项活动时受伤,需要确认的问题是,“雇主是否诱导或鼓励那名员工从事那项活动?”根据这桩诉讼的事实,“大多数人”的答案都是“没有”,她的雇主既没有“或明或暗地诱导或鼓励”在出差期间行房,而且房事并非“洗澡、睡觉或吃饭等住宿期间常见的事情”。

德新社报道,原告在旅馆餐厅吃晚饭时结识那名男子,两人随后在她的房间行房。政府工伤赔偿机构认定,这与出差毫无关系,属于原告“自行娱乐”。

澳大利亚就业部长阿贝茨说,法院终审裁决是“常识的胜利”,维护了“工作场所安全”的概念,否则,一旦原告获胜,会把工伤的概念变得“轻浮”。

http://info.xineurope.com/show-11-40148-1.html澳大利亚最高法院30日终审裁定,一名女公务员6年前出差期间在一家旅馆行房事时被灯具砸伤,不算工伤,政府无需赔偿。

澳女子

激情时拽下灯具受伤

原告2007年在出差时入住雇主预订的汽车旅馆房间,与一名男子行房事时拽下墙壁上一盏灯具,致使她鼻子、嘴巴和一颗牙齿受伤。

这桩诉讼历时数年,纠结之处在于,原告所受身体和精神伤害是否属于工伤。她认定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应当向她作出赔偿。联邦政府工伤赔偿机构2009年接受她的工伤赔偿要求,但稍后驳回。

这名公务员因而向行政上诉法院提起诉讼,遭驳回,理由同样是她所受伤害与工作无关;联邦法院2011年推翻行政上诉法院裁决,要求这名公务员所属部门作出赔偿。

不过,联邦法院全员合议庭不久推翻这一裁决,促使原告向最高法院上诉。

澳政府

“娱乐”致伤不算工伤

最高法院在终审裁决书中说,当一名员工从事某项活动时受伤,需要确认的问题是,“雇主是否诱导或鼓励那名员工从事那项活动?”根据这桩诉讼的事实,“大多数人”的答案都是“没有”,她的雇主既没有“或明或暗地诱导或鼓励”在出差期间行房,而且房事并非“洗澡、睡觉或吃饭等住宿期间常见的事情”。

德新社报道,原告在旅馆餐厅吃晚饭时结识那名男子,两人随后在她的房间行房。政府工伤赔偿机构认定,这与出差毫无关系,属于原告“自行娱乐”。

澳大利亚就业部长阿贝茨说,法院终审裁决是“常识的胜利”,维护了“工作场所安全”的概念,否则,一旦原告获胜,会把工伤的概念变得“轻浮”。

http://info.xineurope.com/show-11-40148-1.html
澳洲人民之气宏啊
行房?这是拆楼吧!
西方人果然劲大~
我正在脑补GZJY体,感觉这段子如果发在微博上估计会招来不少大苍蝇
如果该男子是上司,那应是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