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平:县长集训应对危机有用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8:20:30
国务院日前发布消息说,中国将加强应急管理培训,加快国家应急管理人员培训基地建设。培训的对象,初步确定为县长一级。这个消息是从一个针对国家行政学院的工作指导中挖掘出来的,被媒体放大后,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从网络上看,大家关心的是,这样的基地有必要吗?用来培训什么?

专门建一个基地,也许设施会更加完备,培训也将更加具体吧。但是类似的培训,这些年在中国已经有了很多。据报道,从2008年11月以来,从县委书记、公安局长、纪委书记培训开始,已经进行了四次全国范围内的大规模培训。各地方举办的这类课程更多。我自己就不止一次,作为授课者或者讨论嘉宾参加这样的活动。

就我自己的经验来说,回答培训有没有必要,要看它的内容。而内容方面,不在于它是什么,而在于它不是什么。网民们所追问的,是学习了解民意、疏通民意呢,还是学习搪塞群众、调动警力?其实培训可以多元的,但是一定不能太功利,学一套处理问题的教条。和很多所谓“务实派”不同的是,我认为最重要的,还是观念的碰撞和改变。

就在一周前,我受邀去广州某高校的危机管理法官培训班开讲座。我讲的时候效果不是很好,但是接下来的讨论比较热烈。其中一个原因在于,我准备课程的时候,对基层法官们不够了解。我先入为主地,把一些基本的观念当作共识。首先是法官的身份自觉,我发现他们中间很多人,首先认同自己是公务员,而不是法官。其次,民意和长官意志发生冲突时,应该通过什么样的程序来解决?让我惊讶的是,有些法官竟然对此程序不以为然,强调要相信政府凡事都已经过深思熟虑。若干次群体性事件之后,连政府官员自己都承认,很多环节都欠考虑。更何况,这只是政府官员“客气”的说法,他们考虑得更多的是自己的利益关联。至于更深入的,比如基本的自由和绝对的自由,人的权利和政府效率,媒体自由与司法独立,这些经常在媒体和网络上讨论的话题,站在我的角度看,有部分法官学员是稀里糊涂的。

我举这个例子,并没有批评学员的意思。我想说的是,这正是这些培训班的必要性。很多政府官员怪罪媒体煽动,其实真正怀着恶意的媒体并不多见。媒体与官员的冲突,正在于观念的差异。底层民众虽然没有什么政府治理理论可讲,但是他们从最朴实的观念出发,也会和一些政府行为发生冲突。如果不讨论这些观念冲突,而直接研究对付群体事件的技术问题,可能会出现南辕北辙的情形。

然而,讨论观念问题又容易陷入一个困境,那就是明白了道理也徒唤奈何,最终变成一场清谈。这种时候往往会出现两种相反的倾向,一种是充满激情,一种是毫无兴趣。在我看来,这里面有一个微妙而又重要的区别,那就是前者对国家的未来充满信心,希望有所改变;而后者往往灰心丧气,或者固守既得利益。由此可见,清谈并非对所有的人都没有作用。只要观念通达了,具体的办法,基层官员比上课的人知道得多了。何况所有的办法都不是灵丹妙药,都需要因地制宜。

对于各种培训班,我们需要担忧的是,这些不过是县长书记们的又一次公款旅游。我认为解决办法在于,让那些有学习动机的人来学习,不能全部公款报销。现在好像一谈学习,就是进步,进步就可以公款支持。学习也是个人充电,纳税人可以拒绝为他缴纳学费。问题在于,这些县长书记们,用公款比用私款往往方便多了。私款很可能还有老婆管着,公款几乎没有任何约束。这本是行政伦理的第一课,不知道该怎么开讲。http://news.ifeng.com/opinion/po ... _6438_1509986.shtml国务院日前发布消息说,中国将加强应急管理培训,加快国家应急管理人员培训基地建设。培训的对象,初步确定为县长一级。这个消息是从一个针对国家行政学院的工作指导中挖掘出来的,被媒体放大后,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从网络上看,大家关心的是,这样的基地有必要吗?用来培训什么?

专门建一个基地,也许设施会更加完备,培训也将更加具体吧。但是类似的培训,这些年在中国已经有了很多。据报道,从2008年11月以来,从县委书记、公安局长、纪委书记培训开始,已经进行了四次全国范围内的大规模培训。各地方举办的这类课程更多。我自己就不止一次,作为授课者或者讨论嘉宾参加这样的活动。

就我自己的经验来说,回答培训有没有必要,要看它的内容。而内容方面,不在于它是什么,而在于它不是什么。网民们所追问的,是学习了解民意、疏通民意呢,还是学习搪塞群众、调动警力?其实培训可以多元的,但是一定不能太功利,学一套处理问题的教条。和很多所谓“务实派”不同的是,我认为最重要的,还是观念的碰撞和改变。

就在一周前,我受邀去广州某高校的危机管理法官培训班开讲座。我讲的时候效果不是很好,但是接下来的讨论比较热烈。其中一个原因在于,我准备课程的时候,对基层法官们不够了解。我先入为主地,把一些基本的观念当作共识。首先是法官的身份自觉,我发现他们中间很多人,首先认同自己是公务员,而不是法官。其次,民意和长官意志发生冲突时,应该通过什么样的程序来解决?让我惊讶的是,有些法官竟然对此程序不以为然,强调要相信政府凡事都已经过深思熟虑。若干次群体性事件之后,连政府官员自己都承认,很多环节都欠考虑。更何况,这只是政府官员“客气”的说法,他们考虑得更多的是自己的利益关联。至于更深入的,比如基本的自由和绝对的自由,人的权利和政府效率,媒体自由与司法独立,这些经常在媒体和网络上讨论的话题,站在我的角度看,有部分法官学员是稀里糊涂的。

我举这个例子,并没有批评学员的意思。我想说的是,这正是这些培训班的必要性。很多政府官员怪罪媒体煽动,其实真正怀着恶意的媒体并不多见。媒体与官员的冲突,正在于观念的差异。底层民众虽然没有什么政府治理理论可讲,但是他们从最朴实的观念出发,也会和一些政府行为发生冲突。如果不讨论这些观念冲突,而直接研究对付群体事件的技术问题,可能会出现南辕北辙的情形。

然而,讨论观念问题又容易陷入一个困境,那就是明白了道理也徒唤奈何,最终变成一场清谈。这种时候往往会出现两种相反的倾向,一种是充满激情,一种是毫无兴趣。在我看来,这里面有一个微妙而又重要的区别,那就是前者对国家的未来充满信心,希望有所改变;而后者往往灰心丧气,或者固守既得利益。由此可见,清谈并非对所有的人都没有作用。只要观念通达了,具体的办法,基层官员比上课的人知道得多了。何况所有的办法都不是灵丹妙药,都需要因地制宜。

对于各种培训班,我们需要担忧的是,这些不过是县长书记们的又一次公款旅游。我认为解决办法在于,让那些有学习动机的人来学习,不能全部公款报销。现在好像一谈学习,就是进步,进步就可以公款支持。学习也是个人充电,纳税人可以拒绝为他缴纳学费。问题在于,这些县长书记们,用公款比用私款往往方便多了。私款很可能还有老婆管着,公款几乎没有任何约束。这本是行政伦理的第一课,不知道该怎么开讲。http://news.ifeng.com/opinion/po ... _6438_1509986.shtml
当然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