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民工退保----你以为有些城市的社保部门不想退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23:45:41


看到很多人对不允许农民工退保一事不满,觉得很有意思

见得多了,不想多说什么,只是由于工作关系,这么多年,只见到很多早年退保的人,临到退休又到社会保险部门大吵大闹,要求补缴。

很多人年轻时鸟的很:我就是不缴保险,我自己养活自己。把钱缴给你,。。哼
临到退休又到社保险部门吵闹:我说不交是因为我不懂啊,我说不交你就不收啦?你们这是不做为。

一些早年在本市打工的农民工,回家时退掉了保险。这些年有些人买了房,举家迁了过来,临到60岁了,想起来自己还没有养老金,再去社会保险部门一查:自己的保险退保,保险年限已清0.


也许他们并不懂:社会保险并不等同于商业保险,那数千元保险费代表的意义是什么。
对社会保险来说,真正有价值的并不是那区区几千元保险费,而是它所代表的:
一位农民工被国家保障体系认可的参保年限积累,积累到一定年限你就获得了领取由政府财政兜底的基本养老保障金的资格。

这一资格的积累,按目前的方向,在不远的将来,在全国是可以自由流转的。

而你一旦退保,你就丧失了这一资格,意味着你退出了国家保障体系。


一般来说:
一个人退休了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退休时本地区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户养老金总额/系数


这个公式怎么看:
很多人说报纸公布的本地平均工资没有意义,因为我没有拿到那么多钱。在职的我不敢说,退休的绝对的是要沾这个光的。

不管你在职拿多少钱,如果你退休时,统计部门公布本上年人均工资30000元,那你的月基础养老金就是30000/12*20%=500元


好了,再看你的个人帐户养老金,新的计算公式里系数是按你的实际缴费年限调整的,时间越长,系数越小(看到这里,知道退保的第一个损失点了吧?),在这里为了简单讨论,就取个系数的中间点120吧(这是按当年男同志退休后活10年来设定的)

比如你的个人帐户总额本息总和(如果是单位职工缴费,基本上职工个人缴的全进个人帐户,单位缴的进基金。本加息,养老金个人帐户年计息近7%,退保的第二个损失点明白了吧?)到退休时是10万元。10万/120=800元左右

这就是你的个人帐户养老金

也就是说,你退休时按月领取养老金500+800=1300元

如果你退保了,你的损失点在哪里呢?

再总的说一下吧

第一:这一公式里,基础养老金是由养老基金来承担的。养老基金哪来的?单位缴纳的那一部分+财政拨款。这一部分并不是你个人缴纳的,是不会退给你的。如果你退保了,没有了退休金,你就只能拿到个人帐户里那一点钱。享受不到社保基金。

第二:这一公式里,个人帐户养老金是由个人帐户支付了,前面说了是按人退休活10年计算(除以120的意思就是按120个月计算),很多人退休后生命远不止10年,意味着10年后他的个人帐户就没钱了。怎么办?
继续支付,由养老基金来承担,直到你死亡。
如果你退保了,除了退给你的那几千块,以后你什么也得不到。

第三:以后退休金每年都要调整的,这6年来,我国退休金是以每年增加10%的水平在上涨,基本上7年左右可以翻一倍。增加的支付由谁来承担?同样是养老基金
如果你退保了,除了那几千块钱,以后你什么也得不到。

说到这里,也就是强调一下为什么养老基金专款专用了,它承担巨大的社会保障义务。这个钱,是整个社会的减震器。

如果你退保了,意味着你这么多年的工作其实是白干了----除了那点工资,巨大的养老基金,你一分钱也拿不到

空帐运行的问题,有历史原因,有制度原因,有些人,先搞清楚什么“现收现付”什么是“以支定收”,再来对不许退保一事喷口水吧

先搞清楚中国养老等五项社保基金总积累已达到多少亿再来喷口水吧。。。

先搞清楚什么是“空帐”运行再来喷口水吧。别真的以为空帐就是没钱。。。。

不要真的以为社保基金想要那点钱,很多大城市的社保管理部门其实巴不得把农民工的保险一退了事,喝止的其实是这些部门的不负责行为,有些人却以为是在喝止农民工。。。

很多城市,尤其是某些发达城市,都不希望出台这样的养老保险自由流动的政策,他们也并不愿意保留农民工的保险关系,因为留着农民工这几千到几万块钱,意味着日后要花几十万养活这位农民工,见多了设置种种关卡拒绝农民工,包括外地人保险关系迁入的大城市地方政策,这次一不准退,二强调自由流动就是对这些不负责任,一退了事的某些城市社保部门的当头棒喝

有些人,却想反了。。


当然,最重要的,这事是TG做的。当然就不是好事了

看到很多人对不允许农民工退保一事不满,觉得很有意思

见得多了,不想多说什么,只是由于工作关系,这么多年,只见到很多早年退保的人,临到退休又到社会保险部门大吵大闹,要求补缴。

很多人年轻时鸟的很:我就是不缴保险,我自己养活自己。把钱缴给你,。。哼
临到退休又到社保险部门吵闹:我说不交是因为我不懂啊,我说不交你就不收啦?你们这是不做为。

一些早年在本市打工的农民工,回家时退掉了保险。这些年有些人买了房,举家迁了过来,临到60岁了,想起来自己还没有养老金,再去社会保险部门一查:自己的保险退保,保险年限已清0.


也许他们并不懂:社会保险并不等同于商业保险,那数千元保险费代表的意义是什么。
对社会保险来说,真正有价值的并不是那区区几千元保险费,而是它所代表的:
一位农民工被国家保障体系认可的参保年限积累,积累到一定年限你就获得了领取由政府财政兜底的基本养老保障金的资格。

这一资格的积累,按目前的方向,在不远的将来,在全国是可以自由流转的。

而你一旦退保,你就丧失了这一资格,意味着你退出了国家保障体系。


一般来说:
一个人退休了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退休时本地区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户养老金总额/系数


这个公式怎么看:
很多人说报纸公布的本地平均工资没有意义,因为我没有拿到那么多钱。在职的我不敢说,退休的绝对的是要沾这个光的。

不管你在职拿多少钱,如果你退休时,统计部门公布本上年人均工资30000元,那你的月基础养老金就是30000/12*20%=500元


好了,再看你的个人帐户养老金,新的计算公式里系数是按你的实际缴费年限调整的,时间越长,系数越小(看到这里,知道退保的第一个损失点了吧?),在这里为了简单讨论,就取个系数的中间点120吧(这是按当年男同志退休后活10年来设定的)

比如你的个人帐户总额本息总和(如果是单位职工缴费,基本上职工个人缴的全进个人帐户,单位缴的进基金。本加息,养老金个人帐户年计息近7%,退保的第二个损失点明白了吧?)到退休时是10万元。10万/120=800元左右

这就是你的个人帐户养老金

也就是说,你退休时按月领取养老金500+800=1300元

如果你退保了,你的损失点在哪里呢?

再总的说一下吧

第一:这一公式里,基础养老金是由养老基金来承担的。养老基金哪来的?单位缴纳的那一部分+财政拨款。这一部分并不是你个人缴纳的,是不会退给你的。如果你退保了,没有了退休金,你就只能拿到个人帐户里那一点钱。享受不到社保基金。

第二:这一公式里,个人帐户养老金是由个人帐户支付了,前面说了是按人退休活10年计算(除以120的意思就是按120个月计算),很多人退休后生命远不止10年,意味着10年后他的个人帐户就没钱了。怎么办?
继续支付,由养老基金来承担,直到你死亡。
如果你退保了,除了退给你的那几千块,以后你什么也得不到。

第三:以后退休金每年都要调整的,这6年来,我国退休金是以每年增加10%的水平在上涨,基本上7年左右可以翻一倍。增加的支付由谁来承担?同样是养老基金
如果你退保了,除了那几千块钱,以后你什么也得不到。

说到这里,也就是强调一下为什么养老基金专款专用了,它承担巨大的社会保障义务。这个钱,是整个社会的减震器。

如果你退保了,意味着你这么多年的工作其实是白干了----除了那点工资,巨大的养老基金,你一分钱也拿不到

空帐运行的问题,有历史原因,有制度原因,有些人,先搞清楚什么“现收现付”什么是“以支定收”,再来对不许退保一事喷口水吧

先搞清楚中国养老等五项社保基金总积累已达到多少亿再来喷口水吧。。。

先搞清楚什么是“空帐”运行再来喷口水吧。别真的以为空帐就是没钱。。。。

不要真的以为社保基金想要那点钱,很多大城市的社保管理部门其实巴不得把农民工的保险一退了事,喝止的其实是这些部门的不负责行为,有些人却以为是在喝止农民工。。。

很多城市,尤其是某些发达城市,都不希望出台这样的养老保险自由流动的政策,他们也并不愿意保留农民工的保险关系,因为留着农民工这几千到几万块钱,意味着日后要花几十万养活这位农民工,见多了设置种种关卡拒绝农民工,包括外地人保险关系迁入的大城市地方政策,这次一不准退,二强调自由流动就是对这些不负责任,一退了事的某些城市社保部门的当头棒喝

有些人,却想反了。。


当然,最重要的,这事是TG做的。当然就不是好事了
我有些同事从广东来的,当年没有从广东退保,今年新政策一出来
他们就高兴了,呵呵,可以把广东的社保迁到浙江了
所以说,跟前几年买房一样,听土共的话没错~
专家称养老保险转续存在缺陷 损害农民工利益
千呼万唤《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终于出台,而且元旦就开始施行。我怀着激动的心情捧读了《暂行办法》的全文,但读完之后我却感到非常失望,因为这个《暂行办法》存在着明显的缺陷,而这些缺陷势必损害很多农民工的利益,而且这种利益损害可能比以前更甚。

  根据《暂行办法》第六条第四款的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这意味着很多农民工最终都要回到户籍所在的县市领取养老金,因为能在一个地方持续打工10年以上的农民工很少。可是,由于打工所在地与户籍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工资收入水平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按照《暂行办法》执行的结果就是:那些在每个地方持续打工都不到10年的农民工,在每个打工所在地按照很高的标准缴纳了养老保险金,却要回到户籍所在地按照很低的标准领取养老金,最终的结果可能是领到的还没有交上去的多。

  比如某位农民工在北京、上海、广州各打了5年工,假定他在3个地方打工的年工资都在3万元左右(这个标准并不算高,我老家的很多打工者都达到了这个水平),那么他们每年的个人缴费就有2400元(工资的8%),而单位缴费更是多达6000元(工资的20%,少数地方稍低),1年8400元,15年就是12.6万元。那么,他们回到老家后能领到多少养老金呢?

  有一位名叫易承芳的农民工曾受到媒体的广泛关注。她在广州打了11年工,到了退休年龄了,却不能在广州继续缴纳养老保险金,要是把养老保险手续转到老家———湖南省的衡阳县又很不划算,因为衡阳县普通职工的退休工资每月只有410多块钱。按照平均寿命72岁计算,男性可以领取12年的养老金,也就是说,在不考虑通货膨胀等其他因素的情况下,总共可以领到约6万元养老金,这还不到12.6万元的一半———这岂不成了“负养老”吗?

  算清了这个账,肯定没有人愿意到落后地区的老家领取养老金。如果是以前,他们可以选择退保———事实上,近几年的春节前,广东等地都出现了严重的“退保潮”。但现在不行了,因为《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退出的权利也被剥夺了,那些在每个地方打工都不满10年的农民工只能等着吃大亏了———这难道不是一个巨大的“陷阱”吗?

  诚然,这种结果的根源是地区发展的差距,而这个差距短期内又不可能消除。面对这样的现实,有没有比较公平合理的转移接续办法呢?还是有的。比如早有专家提出了“分段计发”的设想,即在某个地方缴纳了几年的养老保险金,就由那个地方计发一定的养老金,最终由国家级社保经办机构归集发放。但不知为何,有关部门没有采纳这样的合理化建议。(经济参考报 盛大林)
http://npc.people.com.cn/GB/10698086.html
mhzd 发表于 2010-1-6 08:42
有一位名叫易承芳的农民工曾受到媒体的广泛关注。她在广州打了11年工,到了退休年龄了,却不能在广州继续缴纳养老保险金,要是把养老保险手续转到老家———湖南省的衡阳县又很不划算,因为衡阳县普通职工的退休工资每月只有410多块钱。按照平均寿命72岁计算,男性可以领取12年的养老金,也就是说,在不考虑通货膨胀等其他因素的情况下,总共可以领到约6万元养老金,这还不到12.6万元的一半———这岂不成了“负养老”吗?

这就是为什么强调大统筹,自由流动,异地退休的原因

实际上本市已经可以为外来人员办理退休,异地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