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 请告诉我们物业税怎样空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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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告诉我们物业税怎样空转
2010年01月06日 08:15:30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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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5日的《上海证券报》报道说,该报记者4日从接近国家税务总局的权威渠道处获悉,今年税务部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物业税“空转”工作在部分地区试点了6年多之后,将推广至全国。专家指出,这一信息表明,物业税开征步伐将大大加快。

    看来物业税是“志在必收”了。虽然,在人大尚未立法、物业税尚无法律身份的前提下,物业税的空转,只是一种模拟评估,并不具有任何法律的意义。但是,空转是为“实转”探索路径,积累经验。空转一段时间后,就要“转实”。近年来,不少地方包括北京等纷纷申请开征物业税,要求将空转变为“实转”;一些地方如深圳等决定要在两三年内启动物业税。到正是开征物业税的那时候,空转时积累的经验,取得的各种数据,都将是立法最重要、最有力的参考和依据,空转时期的做法可能就上升为法律了。

    所以,应该将空转的操作细节向社会公众公布,让将来的纳税人心中有数。这些操作信息包括,哪些物业征收物业税?所有的物业,还是仅仅指商用物业?如果民用物业也征税,是不是要区分豪宅与普通住宅?是对所有住房征税,还是对于自住房免税,或者实行优惠?如果优惠,具体又是如何优惠的?物业税的税率怎么确定?物业的价值如何估定?此前人们关心的土地出让金与物业税的关系,如何处理?尤其至关重要的是,在不同的模式下“空转”后,得到的纳税规模到底有什么不同,到底有多大……这些问题对于将来的纳税人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是有必要在法律尚未制定之前就应该先期掌握的。

    近年来,围绕物业税的问题,众说纷纭。赞成征收物业税的人,都认为物业税一定会对自住房、普通房予以优惠,而且征收物业税之后就会取消土地出让金,归并混乱的房地产税,进而降低房价。但是,这些想法多是人们的假想而已。甚至一些专家的说法,也是在不知晓物业税空转具体细则的情况下的想当然。比如,人们乐观地认定一旦征收物业税,就可以取消土地出让金,但从有关方面的一些说法可以看出,在物业税的设计中,并未考虑取消土地出让金这个问题。就是说,如果开征物业税,土地出让金仍然照收不误。所以,基于信息不透明而对物业税作出的种种一厢情愿的乐观主义误读,很可能严重误导人们的判断,形成错误的舆论,影响立法进程,进而影响对纳税人的权利保护。

    物业税是与任何人都有关系的税种,决不要认为租房居住的人就与物业税无关。如果对所有物业都征收物业税,则租住房屋的人一定得承担被转嫁的税金。所以,物业税的开征会影响到所有人的利益。这就要求将来物业税立法时,一定要有来自纳税人的广泛参与和讨论,而参与和讨论的有效性取决于参与者对相关信息的掌握和了解的广度与深度。如果物业税在秘密状态下空转,其征收的范围、税率的设定、评估的手段、形成的数据等等,都对纳税人保密,那么,纳税人及其代表在将来关于物业税的立法讨论中,就处于信息不对称状态,仓促之间就只有被申请开征物业税的税务部门的选择性信息牵着鼻子走了,只好接受税务部门提交的方案,形成有利于政府征税部门而不利于纳税人利益的物业税征收方案。

    所以,在物业税已经在全国各地普遍空转的时候,将空转的具体操作细节向社会公布,让纳税人心中有底,很有必要。(梁发芾)http://news.xinhuanet.com/commen ... ontent_12761747.htm

请告诉我们物业税怎样空转
2010年01月06日 08:15:30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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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5日的《上海证券报》报道说,该报记者4日从接近国家税务总局的权威渠道处获悉,今年税务部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物业税“空转”工作在部分地区试点了6年多之后,将推广至全国。专家指出,这一信息表明,物业税开征步伐将大大加快。

    看来物业税是“志在必收”了。虽然,在人大尚未立法、物业税尚无法律身份的前提下,物业税的空转,只是一种模拟评估,并不具有任何法律的意义。但是,空转是为“实转”探索路径,积累经验。空转一段时间后,就要“转实”。近年来,不少地方包括北京等纷纷申请开征物业税,要求将空转变为“实转”;一些地方如深圳等决定要在两三年内启动物业税。到正是开征物业税的那时候,空转时积累的经验,取得的各种数据,都将是立法最重要、最有力的参考和依据,空转时期的做法可能就上升为法律了。

    所以,应该将空转的操作细节向社会公众公布,让将来的纳税人心中有数。这些操作信息包括,哪些物业征收物业税?所有的物业,还是仅仅指商用物业?如果民用物业也征税,是不是要区分豪宅与普通住宅?是对所有住房征税,还是对于自住房免税,或者实行优惠?如果优惠,具体又是如何优惠的?物业税的税率怎么确定?物业的价值如何估定?此前人们关心的土地出让金与物业税的关系,如何处理?尤其至关重要的是,在不同的模式下“空转”后,得到的纳税规模到底有什么不同,到底有多大……这些问题对于将来的纳税人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是有必要在法律尚未制定之前就应该先期掌握的。

    近年来,围绕物业税的问题,众说纷纭。赞成征收物业税的人,都认为物业税一定会对自住房、普通房予以优惠,而且征收物业税之后就会取消土地出让金,归并混乱的房地产税,进而降低房价。但是,这些想法多是人们的假想而已。甚至一些专家的说法,也是在不知晓物业税空转具体细则的情况下的想当然。比如,人们乐观地认定一旦征收物业税,就可以取消土地出让金,但从有关方面的一些说法可以看出,在物业税的设计中,并未考虑取消土地出让金这个问题。就是说,如果开征物业税,土地出让金仍然照收不误。所以,基于信息不透明而对物业税作出的种种一厢情愿的乐观主义误读,很可能严重误导人们的判断,形成错误的舆论,影响立法进程,进而影响对纳税人的权利保护。

    物业税是与任何人都有关系的税种,决不要认为租房居住的人就与物业税无关。如果对所有物业都征收物业税,则租住房屋的人一定得承担被转嫁的税金。所以,物业税的开征会影响到所有人的利益。这就要求将来物业税立法时,一定要有来自纳税人的广泛参与和讨论,而参与和讨论的有效性取决于参与者对相关信息的掌握和了解的广度与深度。如果物业税在秘密状态下空转,其征收的范围、税率的设定、评估的手段、形成的数据等等,都对纳税人保密,那么,纳税人及其代表在将来关于物业税的立法讨论中,就处于信息不对称状态,仓促之间就只有被申请开征物业税的税务部门的选择性信息牵着鼻子走了,只好接受税务部门提交的方案,形成有利于政府征税部门而不利于纳税人利益的物业税征收方案。

    所以,在物业税已经在全国各地普遍空转的时候,将空转的具体操作细节向社会公布,让纳税人心中有底,很有必要。(梁发芾)
团派主力出击。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 ... ontent_12761454.htm

浙江国土系统一年67人落马 官员贪腐暗推房价高企

团派大爆发?
据媒体报道,今年税务部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物业税“空转”工作在部分地区试点了 6年多之后,将推广至全国。所谓物业税的模拟“空转”,是指虽然没有实际征税,但一切步骤与真实收税流程相同,由财政部门、房产部门以及土地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统计物业数量,并进行评估和税收统计。据了解,国家税务总局在日前召开的一个工作会议上,布置了今年财产行为税征收的相关工作,并对这一工作的十余项要点进行讨论。此外,会议还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以及应用评税技术核定房地产交易计税价格工作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这是物业税“空转” 试点工作进行6年多之后,税务部门在物业税开征方面迈出的一大步。除了“空转”在全国推广之外,专家认为,今年部分城市试点开征物业税的可能性很大。
  西谚有云:征税是拔鹅毛,同时不让鹅叫的艺术。物业税“空转”,就是政府做出拔鹅毛的姿势,然后看看鹅群叫得响不响。如果群鹅激昂,嘎嘎乱叫不算,还跳起来准备啄咬拔毛的人,那么这事,就先歇歇吧。如果鹅群不叫,那么就势下手拔毛,这个过程也不断观察鹅群反应,一旦嘎嘎叫,就停手。财政部目前态势摆出来,那就是看社会各阶层的反应,如果大家不吱声,那么就立即“空转”转为“实转”。毕竟牵扯面众多,涉及的利益太大,中央这么做,小心翼翼自然可以理解。
  从法理上说,物业税征收是很没有道理的。因为物业税从性质上说是财产税。而我国宪法规定,土地产权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私人只在一定期限内,拥有其使用、收益、和自由转让的权利。因此才有土地出让金的说法,也就是政府———真正的地主,将70年的土地产权卖给私人。拥有住房和土地产权的中国公民,实际上是政府的佃农,期限是70年,土地出让金从法理上说,应该是70年租金一次性缴纳完毕。天下哪有房客给房东缴纳财产税的道理?
  当然,中国国情特殊。再说,将70年土地使用、收益、自由转让权算作一种财产,勉强也说得过去。这个角度看,物业税类似利息税,而规定自住物业和投资物业乃至商业地产的不同税率,这是累进税。如果按着这个道道儿来,物业税应该属于地方税,因为物业税征收成本很高。但现在由财政部郑重其事推出来,而且准备了6年之久,毫无疑问,中央财政也想介入,起码也要和地方财政搞共享。
  地方政府愿意么?估计暗中抵触。因为物业税推出之后,固然每年财政有稳定的税源,但如果这个蛋糕被切走,未必就有多少了。最重要的是,物业税推出后,城镇居民持有物业的热情,会大幅回落,房地产价格也随之回调。土地出让金规模自然也大幅缩水———这是目前地方政府财源支柱,而土地出让金虽然在2008年被列入预算内收入,但还是归地方政府全部所有,中央不能从中分得一杯羹的。换句话说,即使地方政府能从物业税中获得弥补,但土地出让金的损失,可能不能由物业税的分成完全弥补。更重要的是,征收成本实在太大,地方政府你如何从业主那里收来物业税?像所得税那样从工资中扣?还是收水电费那样一家一家的敲房门?或者像欧美国家那样,等着公民上门登记税单缴纳税款?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地方政府财政肯定得不偿失。
  税收,从来就不是简单的财政问题,而是牵扯到利益再分配的大问题。物业税一出,首先嘎嘎叫的鹅可能是地方政府,而非普通业主。其次,就是就算开征,巨大的征税成本也未必能有多少到手。就算全部拿到手,只怕城镇业主,也是怨气冲天。随着中国城镇化率不断提高,居民物业拥有率上升,物业税开征后固然可以财源滚滚,可也意味着增加各方面的矛盾。
  (作者单位:安邦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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