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地拆迁纠纷的一些牢骚话。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4:41:06


算了,开始喝多了酒发的牢骚话,就知道就会挨骂。现在清醒了点,删掉。
这个世界爱咋咋地吧,关我屁事。

算了,开始喝多了酒发的牢骚话,就知道就会挨骂。现在清醒了点,删掉。
这个世界爱咋咋地吧,关我屁事。
你说的事,每天都在发生,偶想不管天朝的那个地方你说的情况或多或少是存在的。但天朝对财产的保护力度可能跟别人比要差得多吧。地方政府的财政是土地财政。拆迁之后的垄断利益太大了。群众的剥夺感太强了。
你想拆别人的房子还怪别人狮子大张口,兰州你还有没天理?
看了最近的两个案子 一个四川的一个上海的
感觉被拆迁的也都不是没有责任 属于碰到拆迁想捞一笔的 不能把责任完全推给政府
但政府是不是就没有责任呢? 我觉得
如果政府在拆迁过程中能做到真正的透明公正  
那就算钉子户要闹也无机可乘 因为大家都按标准来 你凭什么去闹呢?
强势一方的政府应该去主动作为才能避免类似的悲剧


觉得亏了可以不去拆啊,又没有人哭着喊着非要某一家来拆迁。
做生意就要有做生意的样子,漫天要价,坐地还钱。

觉得贵就派人去强拆,那我买房觉得贵可不可以也组队去抢?

杀头的买卖有人做,赔钱的生意没人干。拆迁的油水有多大,看看哭着喊着要拆人家房子的人有多少就知道了。扒房子就想低房价,卖房子就要高房价?

觉得亏了可以不去拆啊,又没有人哭着喊着非要某一家来拆迁。
做生意就要有做生意的样子,漫天要价,坐地还钱。

觉得贵就派人去强拆,那我买房觉得贵可不可以也组队去抢?

杀头的买卖有人做,赔钱的生意没人干。拆迁的油水有多大,看看哭着喊着要拆人家房子的人有多少就知道了。扒房子就想低房价,卖房子就要高房价?
wwww130 发表于 2009-12-3 20:00

话说是如此,不过利益这种东西还是共赢为好,很多人在拆迁中是享受到好处的. 如果没有这些项目,恐怕也不见的有2,3套房子给你. 拆迁就是博弈,你要说不想搬也不见的. 谁都想把自己利益最大化嘛. 政府有政府的底线,拆迁户有拆迁户的底线. 无非找到一个平衡点而已. 如果中间有一方心太黑. 那么问题就麻烦了.


楼上的 不是一句公开透明就可以搞定的事情。人们都是本着能多捞点就多捞点的意思去弄事的,所谓的标准,法规什么都不是。
如果按标准弄的少,闹事、不按照标准弄的多,100%会选择闹事的。

楼上的 不是一句公开透明就可以搞定的事情。人们都是本着能多捞点就多捞点的意思去弄事的,所谓的标准,法规什么都不是。
如果按标准弄的少,闹事、不按照标准弄的多,100%会选择闹事的。

觉得亏了可以不去拆啊,又没有人哭着喊着非要某一家来拆迁。
做生意就要有做生意的样子,漫天要价,坐地还 ...
transley 发表于 2009-12-3 20:28


什么叫“觉得亏了可以不去拆啊,又没有人哭着喊着非要某一家来拆迁”?

纯粹瞎胡闹! 城市要发展,现代化进程要推进,拆迁是不可避免的。

要想完全没矛盾,那中国就永远保持1949年时的城市和农村状态,永远不拆迁,看大家答不答应。

这次某人开口要价800万,如果给了下次别人再开口要8000万给不给?
觉得亏了可以不去拆啊,又没有人哭着喊着非要某一家来拆迁。
做生意就要有做生意的样子,漫天要价,坐地还 ...
transley 发表于 2009-12-3 20:28


什么叫“觉得亏了可以不去拆啊,又没有人哭着喊着非要某一家来拆迁”?

纯粹瞎胡闹! 城市要发展,现代化进程要推进,拆迁是不可避免的。

要想完全没矛盾,那中国就永远保持1949年时的城市和农村状态,永远不拆迁,看大家答不答应。

这次某人开口要价800万,如果给了下次别人再开口要8000万给不给?
就算民主国家,拆迁也是难事,不过国外的人口密度基本都比不上中国,事情少一点。
    人口密度比的上中国的,例如台北以前不是还有JY说他们那个曲里拐弯的窄窄的路是“民主路“吗
回复 8# 超级49


    你要是能保证拆迁后的地皮50年内只建公共绿地或者公共图书馆,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我肯定不会狮子大开口

回复  超级49


    你要是能保证拆迁后的地皮50年内只建公共绿地或者公共图书馆,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 ...
长征途中 发表于 2009-12-3 20:49


拆迁仅仅是建商品房么?城区的扩大,道路的建设,市政工程,建设工厂等等难道不要拆迁?
回复  超级49


    你要是能保证拆迁后的地皮50年内只建公共绿地或者公共图书馆,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 ...
长征途中 发表于 2009-12-3 20:49


拆迁仅仅是建商品房么?城区的扩大,道路的建设,市政工程,建设工厂等等难道不要拆迁?
长征途中 发表于 2009-12-3 20:49
这个还对中国现在还真难啊,每个单位都要有小金库了,我见过图书馆里有股市的,书画院画出来一般开饭店的,多了去了。。。。


回复 8# 超级49
觉得有得赚就给,觉得没得赚就走人。
也许你觉得8000万是个大数,另一家来了觉得8个亿也是毛毛雨呢?
地王不就是这么搞出来的么?有什么关系。

要是大家都觉得人家要价高了,就没人理了,就让他们等好了嘛。真卖不出去会急的,是吧?

回复 8# 超级49
觉得有得赚就给,觉得没得赚就走人。
也许你觉得8000万是个大数,另一家来了觉得8个亿也是毛毛雨呢?
地王不就是这么搞出来的么?有什么关系。

要是大家都觉得人家要价高了,就没人理了,就让他们等好了嘛。真卖不出去会急的,是吧?
回复 11# 超级49


    道路建设,市政建设难道是商业用途?
祥瑞化了一下,借用某官员的一句话:想不通?想不通你可以去死啊……
transley 发表于 2009-12-3 20:53

如果拆迁的目的是建商品房,觉得没赚确实可以走人。

但所有拆迁都是为了建商品房么?
拆了我的房,还要翻几个跟头卖回给我,谁也不舒服啊。社会主义祖国公民的辛苦钱都被资本家赚去咯
楼主说的好,有理有据。
其实衙门当差的也不容易,去拆迁现场被拆迁户骂,回到单位又被领导骂,两头受气,发几句牢骚无可厚非。

现在有个很大的矛盾是:被拆迁户除了原来的住房,没有别的住处,补偿到的款根本不足以在同样的地段再买一套房,加上飞涨的房价,是人都不愿意随随便便拿钱走人。我觉得回迁是个很好的办法,本市很多楼盘就是这么做的
还有个造成拆迁户不满的是,拆迁公司的资金从来不公开,无法知道它们到底克扣了多少钱
长征途中 发表于 2009-12-3 20:56


    现在城市商品房住宅拆迁一般的标准是,一比一原地换住宅,多出的部分按经济适用房的价格购买。我在市中心一套小房子30平方米就是按照这个标准的,我打算换个120的呵呵
长征途中 发表于 2009-12-3 20:54

随着新城区的扩大,肯定有的地用来建商品房,有的用来建道路,有的用来建市政工程。你所谓“没有任何商业用途”是如何定义的?
ikarigendou 发表于 2009-12-3 20:38
把周围一拆断水断电,钉子户可就度日如年了,何必闹出人命呢?


百姓一方面想拆建,盼拆建在拆建前抢迁户口抢建房的也有之,但同时又骂拆建有的还不惜以死来相抗,原因其实是清楚的,想的盼的,是想分享拆建这个大蛋糕中的一小点儿,来解决自己解决不了的某些问题.骂的,以死来相抗的是因为有的人看清楚这蛋糕有多大.解决之道,恐非个人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不可.
就是公共用途,除了天朝也恐怕很难找到拆建这么容易的地方,公共用途也得要保护个人财产,

百姓一方面想拆建,盼拆建在拆建前抢迁户口抢建房的也有之,但同时又骂拆建有的还不惜以死来相抗,原因其实是清楚的,想的盼的,是想分享拆建这个大蛋糕中的一小点儿,来解决自己解决不了的某些问题.骂的,以死来相抗的是因为有的人看清楚这蛋糕有多大.解决之道,恐非个人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不可.
就是公共用途,除了天朝也恐怕很难找到拆建这么容易的地方,公共用途也得要保护个人财产,
回复 19# 长征途中
克扣倒是无所谓,天下哪有不需要赚钱的公司。
路边的小店还不是经常喊什么亏本跳楼价之类,哪里又会真的亏本,跳楼跳两三年也是常有的。

问题的关键是不能强买强卖,只要是手续没有问题,政府的人根本不该在拆迁现场出现,最多派几个警察强力围观。赤膊上阵,颜面何存?
redoct 发表于 2009-12-3 20:58


    情况不是这样的,如果按照1:1原地换住宅,我们这里还是有很多人不愿意换房子的。原因很简单,有相当多的拆迁户没有钱,现在一般新房子比老房子户型都大,多出来的面积那些拆迁户买不起。就算买的起,现在好的小区物业都贵的吓人,他们又觉得自己住不起。再小的自己的房子也没有房子好啊
私产神圣不可侵犯不见的能解决问题. 尤其是现在根本就说赢者通吃的借口罢了. 尤其是市场经济下,照样合法剥夺你的一切.
回复 24# transley


    我一直以为拆迁公司应该是非盈利性的单位。号称政府把动迁款给它们,然后由它们负责把居民以各种方式和各种不同的补偿款迁走,政府动迁款和动迁补偿款的差额就是它们的奖金,这里面的猫腻太大了。
blackill 发表于 2009-12-3 19:48
大家也没有吧.你说的貌似是一个拆建办,或某某指挥部工作人员的感想,很正常.

    其实,一个拆建这个拆建总指挥就权大了.呵呵权大学问很大.
回复 26# listlike


   我看按楼上某位说的,多出来的面积按经适房价格补齐如何?实在没钱地方政府提供低息甚至无息贷款如何?就用房子作为抵押,确保双方都不吃亏。
回复 21# 超级49


    我没说清楚,应该是不以盈利为目的
回复 20# listlike


    上海好像没这种事,哎
咱就说两句:

那些住着一两层的过去的私房的,房子也就20-30平米,你开发商想原面积置换,亏心不亏心?人家在这样的地方憋屈了几十年,这地皮值钱,人家知道,公允点,土地证上的几平方换几平方,那还差不多。

原来的集中楼房式小区,原地置换等平方新房?你以为开发商是搞慈善的?把高密度的老小区,造成新的,美轮美奂的花园洋房,高档物业,给你原面积置换,嘿,这美事,做梦去吧
上海情况特殊啊,如果汤臣一品的房子按照这个方案补齐,拆迁户都成亿万富豪了
长征途中 发表于 2009-12-3 20:56


拜托,最少都是1:1的比例给楼房,最起码我们这是这样。
别的地方不知道不敢乱说,我们这凡是本地人,城中村改造的,一家分个2、3所楼是很正常的。4、5所的也不在少数。
你要说改造,可能会有人反对,但你要说不改造,绝对全都骂你。
不潜水了憋疯了 发表于 2009-12-3 23:32


    城中村的性质和市民房屋的拆迁不一样。

而且城中村拆迁给的房子,也是没有土地证的,拆迁的政策灵活性很大,牵涉到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问题,一般都是异地安置。

这和完全货币拆迁的商业国有土地拆迁不一样
listlike 发表于 2009-12-3 21:01

你那是哪,真是幸福~

长沙这的口号是“绝对不原地置换,只能是货币补偿” 另外,还出台正式文件,明文规定拆迁费大包干,结余款市、区两级对半分~

这里的利润有多大,可参见上海潘案。 据CCTV报道,当地的征收补偿为130万/亩。其中被征收人补偿30万/亩,区政府得100万/亩~

土地财政、层层克扣、政府自己赤膊上阵,吃相难看,才是拆迁纠纷层出不穷的根本原因。毕竟要钱不要命的人是少数,不是逼急了,以个人微末的力量对抗政府强大的组织、动员能力,谁都要好哈掂量的~
这是目前的土地性质给各地财政留下的最大的一块肉。

国有土地很贵;集体土地便宜,但是政府可以把集土上的农民(包括城中村村民),利用政策低价置换出去;

然后把集体土地转成价格昂贵的国有土地。
keymarr 发表于 2009-12-3 23:39

     长沙也太黑了点吧,还有我们这里当初城中村改造(要改为商场),我的一个同事,(不错的地段)异地直接给了办个门洞(7层的楼房),这小子直接辞职,在家安心做收租公了。但是现在那个商业项目缺烂尾了,门口被贴的全是要债的标语.....
首先住房和住房不一样-----农民安居房,城市市民安居房,房改房,商品房,性质大不相同。

别的地方咱不敢随便说,但是江苏尤其苏南,这个性质是确定的。

农民安居房(包括城中村改造),拿到手的仍然是集土性质的住房(也就是小产权),本地是5年有房产证,但不核发房屋土地证,不能上市交易---不具备流通性。

城市市民安居房,5年不得上市交易,上市交易时补回土地差价。
房改房,当年的公租房由居住者买回的那个房子,上市交易,超面积部分,补回给国家。(假如按照你的房改资格,你应该享受65平方,你的房子80平方,那么多出的15平方,你要补超面积差价)

商品房,这个就是大家谈得最多的,一直在从开发商手里买的。

那些拿了小产房的,得意什么,你的房子根本不是市面的价格,低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