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电话投注澳门赌局赢千万被拘 起诉公安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7:35:35
法制日报11月26日报道  高校博士澳门赌博,海赢1130万港币,与公安机关对簿公堂。

以往,这些字眼单独出现,就足以吸引眼球的了。而今天,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所有的字眼都串在了一起。备受公众关注的博士参与澳门赌博被行政拘留案拉开了庭审的大幕。

下午14时,庭审正式开始之前,宽敞的第三法庭已座无虚席,除了感兴趣的部分群众之外,北京一所大学的法学研究生也集体组织前来观摩。

内地公民在澳门赌博究竟违不违法?公安机关对包括博士张华在内的3人拘留15天并追缴所赢赌款1130万元港币到底合不合法?随着庭审的一步一步深入,案件事实在原被告双方激烈的唇枪舌剑中展示出基本轮廓。

原告:行政处罚没有法律依据

“广州市公安局没有证据证明本人行为违法,所作的行政处罚没有法律依据,该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故要求法院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原告某高校博士生张华诉称。

原告在起诉书中说,2008年12月,其与同案另两名被处罚人王西(化名)、李彬(化名)商量共同出资300万元去澳门赌博。2008年12月26日,王西一人出境去澳门星际酒店赌博。王西在赌场赊出300万元港币的筹码参赌,所带资金没有使用。

其间,王西曾与在广州的原告和李彬有过电话联系。2008年12月31日,王西回到广州后即与张华及李彬一起被广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09年7月3日,被告撤销了对3人的刑事立案,解除了取保候审,退回了取保候审保证金。2009年7月7日,被告又对3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3人各拘留15天,各罚款1000元人民币,收缴“赌资”300万元人民币,追缴赌款1130万元港币。

第三人李彬认为,被告作出的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是错误的,第三人已经明确表示过第三人的行为是出资而非赌资,且第三人的行为均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被告依据行政处罚法对第三人作出处罚是不适用的。

被告:原告赌博行为事实清楚

被告广州市公安局辩称,张华、王西、李彬合股通过电话投注澳门赌场“百家乐”,参与赌博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被告指出,2008年12月24日,李彬约在郑州的张华一起到澳门赌博。李彬表示没有办好通行证,可以让王西到澳门赌场负责下注,其和张华在酒店里打电话给王西,告诉他押庄或闲及押多少,输赢由3人按出资赌本的比例进行分成。在3人的赌本300万元港币中,张华出资20万元港币,王西出资50万元港币,李彬出资230万元港币。3人商量好之后,王西即坐车去了澳门。

被告认为原告的行为是电话投注行为,12月27日凌晨1时,张华和李彬开始边打电话边用酒店的信纸以图表的形式记录赌博的情况进行赌博,一直赌到早上11时许,共赢了100多万元港币。3人赌到2008年12月31日凌晨,每天参赌十几个小时,每次投注一般是5万元港币到60万元港币不等,用的是赌场里的筹码,大概赢了1100多万元港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第11条,以及公安部对赌博罪的相关通知,鉴于该3人的行为严重违法,被告对原告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被告在法庭上明确表示,“我们作出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适用法律依据正确,程序合法。”

激辩:内地公安有无管辖权

“广州市公安局认定我们3人共同参与澳门赌博,这混淆了在澳门合法赌博和内地违法赌博的概念。”原告在法庭指出,他自己参与赌博的地点并非是赌场,而王西行为的地点才是澳门赌场,因此他的行为并非赌博。

原告代理人进一步补充说,广州市公安局认定3人共同赢得1130万元港币并不正确,这是王西独立完成的。王西的行为是在澳门发生的,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有效,没有属人的效力。到目前为止,我国没有特别法规范我国公民到境外赌博的行为。


原告代理人话音刚落,广州市公安局的代理人立即针锋相对地答道:“根据公安部的有关通知,赌博既可以是自己参与赌博也可以是通过电话投注。在本案中,3人的赌博行为有在内地完成的协商,出资也是在内地完成的。王西的每次下注行为都由原告与第三人商议后决定,3人有共同出资而且有实际交付赌资的行为是构成的要件,且他们参与赌博是以营利为目的。原告的行为是在内地通过电话的方式完成的,属于在内地发生的赌博。”

“虽然王西自己到澳门实施投注行为,但是3人的行为是不能分割的,是一个整体行为。”被告强调,按照属地原则,违法行为地是在内地,内地公安局当然有管辖权。

庭审持续了3个小时,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http://news.163.com/09/1126/09/5P1L335Q00011229.html法制日报11月26日报道  高校博士澳门赌博,海赢1130万港币,与公安机关对簿公堂。

以往,这些字眼单独出现,就足以吸引眼球的了。而今天,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所有的字眼都串在了一起。备受公众关注的博士参与澳门赌博被行政拘留案拉开了庭审的大幕。

下午14时,庭审正式开始之前,宽敞的第三法庭已座无虚席,除了感兴趣的部分群众之外,北京一所大学的法学研究生也集体组织前来观摩。

内地公民在澳门赌博究竟违不违法?公安机关对包括博士张华在内的3人拘留15天并追缴所赢赌款1130万元港币到底合不合法?随着庭审的一步一步深入,案件事实在原被告双方激烈的唇枪舌剑中展示出基本轮廓。

原告:行政处罚没有法律依据

“广州市公安局没有证据证明本人行为违法,所作的行政处罚没有法律依据,该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故要求法院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原告某高校博士生张华诉称。

原告在起诉书中说,2008年12月,其与同案另两名被处罚人王西(化名)、李彬(化名)商量共同出资300万元去澳门赌博。2008年12月26日,王西一人出境去澳门星际酒店赌博。王西在赌场赊出300万元港币的筹码参赌,所带资金没有使用。

其间,王西曾与在广州的原告和李彬有过电话联系。2008年12月31日,王西回到广州后即与张华及李彬一起被广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09年7月3日,被告撤销了对3人的刑事立案,解除了取保候审,退回了取保候审保证金。2009年7月7日,被告又对3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3人各拘留15天,各罚款1000元人民币,收缴“赌资”300万元人民币,追缴赌款1130万元港币。

第三人李彬认为,被告作出的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是错误的,第三人已经明确表示过第三人的行为是出资而非赌资,且第三人的行为均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被告依据行政处罚法对第三人作出处罚是不适用的。

被告:原告赌博行为事实清楚

被告广州市公安局辩称,张华、王西、李彬合股通过电话投注澳门赌场“百家乐”,参与赌博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被告指出,2008年12月24日,李彬约在郑州的张华一起到澳门赌博。李彬表示没有办好通行证,可以让王西到澳门赌场负责下注,其和张华在酒店里打电话给王西,告诉他押庄或闲及押多少,输赢由3人按出资赌本的比例进行分成。在3人的赌本300万元港币中,张华出资20万元港币,王西出资50万元港币,李彬出资230万元港币。3人商量好之后,王西即坐车去了澳门。

被告认为原告的行为是电话投注行为,12月27日凌晨1时,张华和李彬开始边打电话边用酒店的信纸以图表的形式记录赌博的情况进行赌博,一直赌到早上11时许,共赢了100多万元港币。3人赌到2008年12月31日凌晨,每天参赌十几个小时,每次投注一般是5万元港币到60万元港币不等,用的是赌场里的筹码,大概赢了1100多万元港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第11条,以及公安部对赌博罪的相关通知,鉴于该3人的行为严重违法,被告对原告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被告在法庭上明确表示,“我们作出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适用法律依据正确,程序合法。”

激辩:内地公安有无管辖权

“广州市公安局认定我们3人共同参与澳门赌博,这混淆了在澳门合法赌博和内地违法赌博的概念。”原告在法庭指出,他自己参与赌博的地点并非是赌场,而王西行为的地点才是澳门赌场,因此他的行为并非赌博。

原告代理人进一步补充说,广州市公安局认定3人共同赢得1130万元港币并不正确,这是王西独立完成的。王西的行为是在澳门发生的,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有效,没有属人的效力。到目前为止,我国没有特别法规范我国公民到境外赌博的行为。


原告代理人话音刚落,广州市公安局的代理人立即针锋相对地答道:“根据公安部的有关通知,赌博既可以是自己参与赌博也可以是通过电话投注。在本案中,3人的赌博行为有在内地完成的协商,出资也是在内地完成的。王西的每次下注行为都由原告与第三人商议后决定,3人有共同出资而且有实际交付赌资的行为是构成的要件,且他们参与赌博是以营利为目的。原告的行为是在内地通过电话的方式完成的,属于在内地发生的赌博。”

“虽然王西自己到澳门实施投注行为,但是3人的行为是不能分割的,是一个整体行为。”被告强调,按照属地原则,违法行为地是在内地,内地公安局当然有管辖权。

庭审持续了3个小时,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http://news.163.com/09/1126/09/5P1L335Q00011229.html
这还有点不好说了
官司是在内地打的吧?

话说这几位还真能赚
一国两制惹的祸.
{:3_83:}围观看戏
着不就是电话赌博吗?如果他们打赢了,那就等于说,只要找个代理,用电话方式,内地居民在身内地也可以进行赌博了。这个例要是一开口子就大了,所以,判决结果可以想见。
这种事好象在珠三角不希奇吧.
搞糊涂了,我等法律菜鸟,恳请普法
1中国公民到底到哪里赌博是不触犯中国法律的?
2电话投注犯法,投注者犯法,庄家犯法了吗?
有律师回答吗?
单纯请教,请勿想歪。
不晓得520 发表于 2009-11-26 19:24


    犯法,中国公民参与赌博就是犯法,并且,俺对此表示支持{:3_86:}
明显在外国赌博是不违反中国法律的 只要不违反当地法律  但是在内地电话遥控  实际是在内地了 就是违法了
yjj3344 发表于 2009-11-26 19:45

按属人原则应该也算违反中国法律,但在所在国不认为是犯罪,而该罪名在我国最高刑是3年以下的可免于追咎,好像是这样
yjj3344 发表于 2009-11-26 19:45

按属人原则应该也算违反中国法律,但在所在国不认为是犯罪,而该罪名在我国最高刑是3年以下的可免于追咎,好像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