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独立与反分裂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8:02:19


详情如此贴

http://club.pchome.net/thread_1_15_4757917__.html








这违反反分裂国家法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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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违反反分裂国家法了没?
哦,是吗?

你以为上海独立了还有那么多公司去那吗?
没一点幽默感呢,回帖不看贴?

我只是叫你们看看部分上海人的心态
水贴!
什么乱七八糟的,CD现在什么都往上贴!
管理员也不管管?
删掉吧!!!
部分上海人。。。接下去呢?LZ是哪里人啊?
LZ就是想挑起地域争端,让国人窝里斗!
鄙视!
兰州烧饼!{:3_91:}
不去骂发这贴的上海人,反而来喷我,楼上有些人的心态真是微妙啊


我只是来讨论这是否违反反分裂国家法,难道又触动了楼上的g点?
这种帖子也能发,又要搞什么地域之争啊,没人管吗???????垃圾!
mars26 发表于 2009-11-14 19:13
既然知道是分裂国家的狗屎贴,你抱着狗屎到处乱贴是何动机?
还有脸骂人?
兰州烧饼!!!!
cvn-78 发表于 2009-11-14 19:19

粪青,除了跟着别人打那几个字你那可怜的脑花还能做点啥

正是因为有这种言论,难道我们就要装着没看见或者是逃避?

自己去看看反分裂国家法的内容,用你仅剩的iq想下立法是不是足够了?


第一条 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国家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

    第三条 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

    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是中国的内部事务,不受任何外国势力的干涉。

    第四条 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

    第五条 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础。

    以和平方式实现祖国统一,最符合台湾海峡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国家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实现和平统一。

    国家和平统一后,台湾可以实行不同于大陆的制度,高度自治。

    第六条 国家采取下列措施,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

    (一)鼓励和推动两岸人员往来,增进了解,增强互信;

    (二)鼓励和推动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直接通邮通航通商,密切两岸经济关系,互利互惠;

    (三)鼓励和推动两岸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交流,共同弘扬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

    (四)鼓励和推动两岸共同打击犯罪;

    (五)鼓励和推动有利于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的其他活动。

    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权利和利益。

    第七条 国家主张通过台湾海峡两岸平等的协商和谈判,实现和平统一。协商和谈判可以有步骤、分阶段进行,方式可以灵活多样。

    台湾海峡两岸可以就下列事项进行协商和谈判:

    (一)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

    (二)发展两岸关系的规划;

    (三)和平统一的步骤和安排;

    (四)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

    (五)台湾地区在国际上与其地位相适应的活动空间;

    (六)与实现和平统一有关的其他任何问题。

    第八条 “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依照前款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决定和组织实施,并及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九条 依照本法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并组织实施时,国家尽最大可能保护台湾平民和在台湾的外国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正当权益,减少损失;同时,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在中国其他地区的权利和利益。

    第十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cvn-78 发表于 2009-11-14 19:19


    实话告诉你,这个帖子我已经举报到上海市互联网非法内容举报中心,也举报到了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你呢,只会喷罢了

但我举报完发现:无法可依。所以才有这个讨论
这个比较扯,实在不能代表多数上海人,反分裂还是先关注关注民族地区吧
kds的帖子也值得震惊?﹃_﹃
做为中国上海人很愿意把个别疯到要独立的神经扔到苏州河泡澡,对于这种白痴之流可以当小强狂踩
啥叫坐井观天,以为阿拉上海好XX的,。。。。。。。。。。
反分裂国家法只是针对台湾的。。。
哈哈,YP啊...
兰州 虽然很多帖子看到你的精彩发言
但是此贴标题不是很妥当 有标题党嫌疑
与你发帖的本意不一致
jjdisc 发表于 2009-11-14 20:08


    谬赞,谢谢,改了一下
KDS里的SB你也信??
小方 发表于 2009-11-14 20:11

那只是个引子,做个不和谐的假设,谢绝跨省追查:

    假设是x族在某西北地区,采取非暴力方式,只是在其族群优势地区要求公投独立

有什么法律和反分裂国家法一样可以有效制止或具备法律依据
一个主要由一些也许只是因为父辈而成为了所谓上海人的人组成的主要会员的论坛,一个能把所有非上海人叫做“硬盘”的论坛。。。。。。无视之即可。。
截图1258201300.jpg

截个图上来:独立大上海,我们第一步该干什么{:qiliang:}
wuliao
该行为不触犯《反分裂国家法》
楼主你都把该法都列出来了,你自己就没看看么?
第一条,立法目的,明确告诉你这个反分裂法是规制“台独”的么!
莫名其妙,不过的确无法可依
所以建议反分裂国家法应该扩大范围
不过我的确很奇怪,上海独立对他们有什么好处?
进来围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