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分裂法是否违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8:28:18
宪法第十四条:承认中国境内少数民族的民族自决权,一直承认到各弱小民族有同中国脱离,自己成立独立的国家的权利。蒙古,回,藏,苗,黎,高丽人等,凡是居住在中国的地域的,他们有完全自决权;加入或脱离中国,或建立自己的自治区域。宪法第十四条:承认中国境内少数民族的民族自决权,一直承认到各弱小民族有同中国脱离,自己成立独立的国家的权利。蒙古,回,藏,苗,黎,高丽人等,凡是居住在中国的地域的,他们有完全自决权;加入或脱离中国,或建立自己的自治区域。
中国宪法总是那么搞笑。
。。。。。。请自己去看宪法
第十四条 国家通过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和技术水平,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完善经济管理体制和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实行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责任制,改进劳动组织,以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发展社会生产力。
    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国家合理安排积累和消费,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
    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那是苏维埃时期的。。。
你的宪法是哪个位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我这么在这个位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第14条找到的是如下的条文:
第十四条 国家通过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和技术水平,推广先进的科
学技术,完善经济管理体制和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实行各种形式的社会主
义责任制,改进劳动组织,以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发展社会
生产力。

  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宪法的第14条根本就不是这个
动脑想想就知道宪法不可能写这种搞笑的东西
你这故意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给简称《宪法》了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四条是
   国家通过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和技术水平,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完善经济管理体制和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实行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责任制,改进劳动组织,以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发展社会生产力。 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国家合理安排积累和消费,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

呵呵~~~~~~~
中华苏维埃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谨向全世界全中国的劳动群众,宣布它在中国所要实现的基本任务,即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宪法大纲。这些任务,在现在的苏维埃区域内已经开始实现。但中华苏维埃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认为,这些任务的完成,只有在打倒帝国主义、国民党在中国的统治,在全中国建立苏维埃共和国的统治之后。而且在那时,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宪法大纲才能更具体化,而成为详细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宪法。中华苏维埃全国代表大会谨号召全中国的工农劳动群众,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中央政府的指导之下,为这些基本任务在全中国的实现而斗争。
帝国主义基本上被打倒了,美国还欠我们N多债;国民党给打到台湾,现在被绿地瓜欺负;在全中国建立苏维埃共和国的统治指日可待,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宪法大纲应该具体化,而成为详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
都说到具体化了,就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条文进行修改,删减.楼主你没这么死板吧.美国林肯总统《解放黑人奴隶的宣言》宣读多少年之后,黑人才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你可以去查查嘛.
trbar 发表于 2009-8-19 19:41


呵呵
林肯违反了美国宪法,美国违反了联合国宪法~~~
嗯~~~这年头流行养宠物~~~
毛:一九四零年二月二十日在延安各界宪政促进会成立大会上的演说⑴,节选

现在有些历来反对宪政的人⑵,也在口谈宪政了。他们为什么谈宪政呢?因为被抗日的人民逼得没有办法,只好应付一下。而且他们还提高嗓子在叫:“我们是一贯主张宪政的呀!”吹吹打打,好不热闹。多年以前,我们就听到过宪政的名词,但是至今不见宪政的影子。他们是嘴里一套,手里又是一套,这个叫做宪政的两面派。这种两面派,就是所谓“一贯主张”的真面目。现在的顽固分子,就是这种两面派。他们的宪政,是骗人的东西。你们可以看得见,在不久的将来,也许会来一个宪法,再来一个大总统。但是民主自由呢?那就不知何年何月才给你。宪法,中国已有过了,曹锟不是颁布过宪法吗⑶?但是民主自由在何处呢?大总统,那就更多,第一个是孙中山,他是好的,但被袁世凯取消了。第二个是袁世凯,第三个是黎元洪⑷,第四个是冯国璋⑸,第五个是徐世昌⑹,可谓多矣,但是他们和专制皇帝有什么分别呢?他们的宪法也好,总统也好,都是假东西。像现在的英、法、美等国,所谓宪政,所谓民主政治,实际上都是吃人政治。这样的情形,在中美洲、南美洲,我们也可以看到,许多国家都挂起了共和国的招牌,实际上却是一点民主也没有。中国现在的顽固派,正是这样。他们口里的宪政,不过是“挂羊头卖狗肉”。他们是在挂宪政的羊头,卖一党专政的狗肉。我并不是随便骂他们,我的话是有根据的,这根据就在于他们一面谈宪政,一面却不给人民以丝毫的自由。

  同志们,真正的宪政决不是容易到手的,是要经过艰苦斗争才能取得的。因此,你们决不可相信,我们的会一开,电报一拍,文章一写,宪政就有了。你们也决不可相信,国民参政会⑺做了决议案,国民政府发了命令,十一月十二日召集了国民大会⑻,颁布了宪法,甚至选举了大总统,就是百事大吉,天下太平了。这是没有的事,不要把你们的脑筋闹昏了。这种情形,还要对老百姓讲清楚,不要把他们弄糊涂了。事情决不是这么容易的。
列宁建档的理论基础及其实施导致沙皇俄国大分裂,分裂出东欧,分裂出北欧,造成现在苏联的大解体。

这就是列宁的功劳。

但是我们建国后的宪法,都明确抛弃了该原则。
LZ,带私货不用这么带的
《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赋予各加盟州有权依照表决结果决定自已是否留在联邦之内。
但林肯公然践踏《独立宣言》美国宪法,动用国家的武装力量来镇压马里兰州议会的民主表决。
不战屈人 发表于 2009-8-19 20:03

据说当时中兴之王林肯反分裂法的立法速度那是相当的惊人!


前不久加拿大也出台了法律剥夺了魁北克的民族自决的权力。
真是60快到了,各类东西都想表演一下,以娱乐额等愚民。


雷死人不偿命
又一个教主诞生了

雷死人不偿命
又一个教主诞生了

列宁建档的理论基础及其实施导致沙皇俄国大分裂,分裂出东欧,分裂出北欧,造成现在苏联的大解体。

这就是列宁的功劳。

但是我们建国后的宪法,都明确抛弃了该原则。
DDJSWS 发表于 2009-8-19 19:55


原因简单,TG已经由反政府的武装组织,摇身一变成了执政党。

正如1949年10月5日《中共中央关于少数民族“自决权”问题给二野前委的指示》所指出的“关于各少数民族的自决权问题,今天不应再去强调,过去在内战时期,我们党为了争取少数民族,以反对国民党反动统治曾强调过这一口号,这在当时是完全正确的。但今天的情况,已有了根本的变化,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基本已被打倒,我党领导的新中国业经诞生,为了完成我们国家的统一大业,为了反对帝国主义及其走狗分裂中国民族团结的阴谋,在国内民族问题上,就不应再强调这一口号,以免为帝国主义及国内各少数民族中的反动分子所利用,而使我们陷于被动的地位。

由此可见,TG的民族自决主张只是一种策略性口号,并非真正的战略性目标。

接下来,摆在执政者面前的难题是,许许多多的少数民族朋友已经被忽悠进革命队伍,并接受多年的民族政策教育,冒然放弃民族自决,既会动摇民心,更是对自己革命正当性的自我否定,后果不堪设想。执政者们想来想去,还是搞一个折中方案-民族区域自治吧。

民族区域自治,仍然是一个策略性的方案。
列宁建档的理论基础及其实施导致沙皇俄国大分裂,分裂出东欧,分裂出北欧,造成现在苏联的大解体。

这就是列宁的功劳。

但是我们建国后的宪法,都明确抛弃了该原则。
DDJSWS 发表于 2009-8-19 19:55


原因简单,TG已经由反政府的武装组织,摇身一变成了执政党。

正如1949年10月5日《中共中央关于少数民族“自决权”问题给二野前委的指示》所指出的“关于各少数民族的自决权问题,今天不应再去强调,过去在内战时期,我们党为了争取少数民族,以反对国民党反动统治曾强调过这一口号,这在当时是完全正确的。但今天的情况,已有了根本的变化,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基本已被打倒,我党领导的新中国业经诞生,为了完成我们国家的统一大业,为了反对帝国主义及其走狗分裂中国民族团结的阴谋,在国内民族问题上,就不应再强调这一口号,以免为帝国主义及国内各少数民族中的反动分子所利用,而使我们陷于被动的地位。

由此可见,TG的民族自决主张只是一种策略性口号,并非真正的战略性目标。

接下来,摆在执政者面前的难题是,许许多多的少数民族朋友已经被忽悠进革命队伍,并接受多年的民族政策教育,冒然放弃民族自决,既会动摇民心,更是对自己革命正当性的自我否定,后果不堪设想。执政者们想来想去,还是搞一个折中方案-民族区域自治吧。

民族区域自治,仍然是一个策略性的方案。
现在还只能算公宠吧,教主哪有那么容易当上的
LZ完全可以胜任CD新一任教主、公宠
sony305 发表于 2009-8-19 20:34

那个时代,我朝廷还是从善如流的。。。。
参见新一代教主啊:D
1# trbar


怀疑楼主来自火星。
:D 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