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告财政局破政府采购潜规则 旁听者当庭发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9:26:00
央视《新闻1+1》——政府采购,只买贵的不买对的?

  主持人(王跃军):

  您好,欢迎收看今天的《新闻1+1》。

  2100万与1700万谁多谁少呢?相信几岁的孩子都能算清楚。但是不久前,广州市的一所医院,在空调的采购招标过程当中选择了2100万的空调设备,而被废标的报价是1700万的格力公司把广州市财政局告上了法庭。

  今天我们的特约评论员还是北京大学的王锡锌教授。王教授,怎么来看待一个企业敢于告政府?

  王锡锌(特约评论员):通常来说,在招投标这样一个领域,特别是政府采购的招投标领域,潜规则可能就是即使是投标者吃了亏,或者是被冤了,被黑了,通常也不敢告。这一次我们看到,像格力所说的政府采购只买贵的不买对的,所以它急了,它忍无可忍了,它要打破潜规则,为了讨还自己的权利,这应该说是好的。但是政府采购花的是纳税人的钱,老百姓、纳税人如果急了,到底能采取一些什么措施呢?

  主持人:那好,我们接下来就一起来了解一下这个事件的来龙去脉。

  (播放短片)

  吴秀云(《南方都市报》记者):

  昨天就是说,旁听的人有几个广州市财政局的工作人员,对格力空调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的时候,他们就不停地表现出那种嗤之以鼻的那种笑,可能觉得他们这种做法可能就是觉得很不上路数,有的还笑出声来了。

  解说:昨天,在一场民告官的法庭审理现场,有记者捕捉到这么一个细节。那么,这究竟是场什么样的官司呢?

  公海全(本台记者):这里是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现在正在开庭的是一家企业状告政府的案子。这家企业的是广州格力空调销售有限公司,而政府却是近期广受关注的广州市财政局。

  解说:据了解,在一个广州市番禺中心医院进行的空调设备项目采购中,报价1700万的格力空调原本被评标委员会评选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不料,半个月后却不敌报价低于格力400万的广州石化。在持续近一年的质疑、投诉、复议、再审之后,格力选择了与广州市财政局对簿公堂。

  哪次评审有效?昨天控辩双方第一评论焦点就是评标委员会进行的三次评审中哪一次才是合法有效的。

  谷辽海(格力代理律师,北京市辽海律师事务所):

  第二次是广州市财政局也认为是无效的,我们认为也是无效的,我们意见是一致的。但是一个遗憾的问题,他现在根据第二次的评审结果,发布了中标公告。

  吴秀云:双方就剑拔弩张,寸土不让。广州市财政局就认为之所以接连三次是因为格力空调又多次投诉,所以才组织了第二次和第三次的评标。

  谷辽海:他们经过三次评审,三次评审专家的信息都没有对外公布,专家跟项目是不是有厉害关系,是不是应该回避没有回避呢?是不是有亲属关系、有朋友关系,或者有合作关系,一点都不知道。

  解说:为何高出400万还能中标?

  吴秀云:广州市财政局也发表这个观点,你预中标就不代表你中标了,而预中标只是说让你回去再核对一下原件,即使侥幸得了第一,也不代表你就是能够中标。你第一名落选了,我们按照顺利就选第二的,广东石化当时是排名第二。

  谷辽海:你为什么吃不到这个蛋糕呢?因为你自己不满足他的需求,就是你人家就不想把这份蛋糕给你,为什么?你不是他所喜欢的,就是那么简单。

  解说:究竟谁该是被告?

  吴秀云:他最恼火的是你为什么要告我,不告番禺区财政局,我也是跑法院比较久了,还真很少看到广州财政局当被告尤其又是财政采购中心,企业很少敢跟财政局叫板。它答辩状就是结尾那段话火药味很浓,就是说格力空调歪曲事实,误解依据,混淆视听,滥用诉权,给不应该成为被告的广州市财政局制造了许多麻烦。要求法院驳回格力空调的诉讼请求。

  主持人:格力空调公司和广州财政局对簿公堂,情况如何?接下来我们接下来连线一下《南方都市报》的记者吴秀云。

  吴记者,你好。

  吴秀云:你好。

  主持人:吴记者在庭上,双方应该有不同的表现,在你的报道中也听到了,有人发出笑声,表现如何?从中如何做解读呢?

  吴秀云:当时是这样子,财政局可能是找法律法规处或者是其它部门的人在那边,一方面提供一些文件上的随时给代理人提供材料。另外一方面,也可能是说他们内部想做一个学习的过程,当时旁听的人当格力空调一方的代理人在法庭上发表意见的时候,他们就听得很认真,同时也在核查相关的法律法规。当格力空调这一方的代理人说得比较多比较激动的时候,他们这边有一些人就发出那种笑,属于屑一顾,或者是说认为你说的根本就不合路数的这种笑声,法庭按理说旁听人员是不能发出任何声音的。

  主持人:从中你觉得能解读出些什么呢?

  吴秀云:他们觉得一方面很少有企业敢跟他们叫板。另外一方面,有企业跟他们叫板之后,还能说得头头是道,对他们来说觉得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主持人:感谢吴记者。

  王教授,刚才吴记者也提到了庭上的一些情况,我们也注意到片子当中也提到了,广州市财政局说格力空调歪曲事实,滥用诉权,难道格力空调状告的对象告错了吗?

  王锡锌:其实我觉得,如果说从被告的选择来说,这是一个纯粹的法律技术的问题,我个人从关注这个案子来说,首先认为我是被告的确定不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法律问题。其次它在这里,并不是我们评论要去特别关注的问题。我想关注的问题就是假如起诉方格力空调在选择被告这个问题上,如果说他明明知道被告是谁,还要做出这个选择,就算这种选择有问题的话,其实我们看到,我刚才说了格力在选择被告的时候,它是我宁告大的,也不选对的,可能有这种情形。

  主持人:因为这里有医院,有番禺财政局。

  王锡锌:对。因为这里面会涉及到一个,我刚才说了,这里的起诉是打破潜规则,是来叫板。刚才包括财政局被告这一方的反应也显露出来,他们感到很惊讶,甚至有点不可理解,发出笑声。这里恰好可能也是原告起诉,既然我是来冲破潜规则,我把事情搞大一点,把影响搞大一点,这可能是一个策略的考虑。

  主持人:从这个事件当中,我们可能也注意到比如说像广东石化,它的报价是2151万,格力空调报价是1707万,原因是由于格力空调的招投标书当中有些技术参数不符合要求。是不是因为一个技术参数不符合要求,政府就要多支出400多万?

  王锡锌:坦率地说,如果从表面的数字来看,这里有一个400万的差价,因此如果说看到400万差价,可能第一印象可能是贵和对之间,政府做了一个选择,那就是我只选贵的,不选对的。但是如果要从采购来说,当然政府不应该这么做,政府绝对在政府采购过程中不应该只先贵不选对。因为我们这个政府采购法其实是有明确的规定,它强调政府采购的采购价格要低于市场的平均价格,所以它是一个低价是一个基本的原则。如果大家都来投标的话,低价是一个原则,当然在这里技术参数的问题,涉及到一个非常专业的技术问题,没有这些专业性的技术,我们的确不太好判断。如果说那些专业性技术能解决,只选对不选贵,显然是违背了采购法基本的原则。

  主持人:您的评论也很有意思。最一开始我们看,格力空调方面是只选大的,不选对的,可能是不选对的,可能让您分析可能要把事情炒得更大一些。从这个招投标方只选贵的,所谓也不选对的,让人感觉很有意思。但是这里面还有一个细节,有是为什么整个评估过程当中,同一波的评委会出现不同的结果?

  王锡锌:这过程中比较复杂,涉及到几次的所谓复审,几次的评标。我们注意到,如果说第一次和第二次的评标的委员是同一组的人话,这里面可能首先存在一个操作上程序问题,因为既然复审,就不应该由原来做出决定的人再来评一次,所以程序上有点乱。第二,是一个实体问题,如果同一拨人来次对同一个问题做的判断正好相反的话,提出一个问题,就是我们评标的这些专业委员他们的可信度到底在哪里?他们怎么给投标人,给公众一个解释的理由,这恐怕是一个比较大的问题。

  主持人:我看到有一些评论,大家也不见得非常了解这个行业本身的一些规律,大家觉得为什么这些评委不能够公开呢?让大家知道究竟是谁评的?

  王锡锌:政府采购里面,的确要求整个招投标的采购信息必须要对公众公开,那么这里面的确没有涉及到评委,因为评委这里的确涉及到一个两难。如果我们把评标的评委名单都向外公开的话,那么导致了一个问题,在我们国家这种特殊的情况下,可能很多人就会去公关这些评委,所以要保密。但是一旦保密以后,评委不出来,我们又怎么知道哪些评委发表了什么观点,是不是有厉害关系,是不是应该回避等等,所以这是一个两难。

  主持人:应该说在这个事件当中,作为格力空调是一个企业,坚持一年来告广州市财政局,为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再看一个片子了解一下。

  (播放短片)

  解说:一次投诉,两次提起行政复议,最后将市财政局告上法庭。

  一年里,广州格力在维权路中表现出的执着,不抛弃,不放弃,可以与《秋菊打官司》中的秋菊相媲美了。

  对于广州格力来说,2008年11月是一个冰火两重天的的月份。2008年11月4日,广州格力刚在番禺区中心医院的空调采购竞标项目中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然而,两周之后,发布的中标结果显示,格力在重新评审后被排除在外,而中标的广东石化报价金额比广州格力高出443.889万元。意外、不服,广州格力马上向番禺区财政局投诉,要求恢复几方中标候选人资格,然而番禺区财政局组成核实小组,第三次核实后还是认为格力的投标文件不满足星号条款要求,驳回格力空调的投诉请求。

  面对投诉被驳回,格力空调还是不服,向广州市财政局提起行政复议,希望会有转机,广州格力第一次盼到了希望。2009年4月22日,广州市财政局做出行政复议决定认为,番禺区财政局仅以原评审专家第二次评审结果作为认定事实的最终依据,事实证据不足且有失公正。随后,广州市财政局撤销番禺区财政局上诉处理决定,并责令番禺区财政局重新做出行政决定。然而,这种欢喜太短暂。

  然而,一个多月后,2009年6月8日,番禺区财政局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7人组成评标核实小组。6名专家认为,格力投标文件不符带星号要求,一名专家认为,基本满足要求。番禺区财政局再次驳回格力空调的投诉请求。随后,格力空调第二次向广州市财政局申请复议。9月18日,广州市财政局做出决定,驳回格力空调的投诉请求。

  如今,众多媒体都在关注格力告广州财政局官司的进展,然而采购方番禺中心医院早已与广东石化签署合同。代理此案的谷辽海律师指出,格力空调这次状告广州市财政局为的只是讨的公道。

  主持人:格力状告广州市财政局,有些问题他们是如何考虑的呢?接下来我们就来连线一下广州格力空调销售有限公司法务经理陈勇。

  陈先生,你好。

  陈勇(广州格力空调销售有限公司法务经理):你好。

  主持人:想请问一下,我们每年各种产品在销量过程当中,政府采购所占的比例有多大?

  陈勇:在我们公司的采购过程中,这个比重在不断变化,但是广州格力一直是积极参与,并且受益于政府采购项目。

  主持人:你们状告广州市财政局会不会想到以后会有一些麻烦,这样做仅仅是为了打破一个潜规则吗?

  陈勇:如果政府采购以后更加地公开透明的话,我想我们格力以这个优异的品质、质量、技术,这个优势会从中更加受益,这个我们是有信心的。

  主持人:这么做担不担心会有一些麻烦?

  陈勇:我们认为,政府采购肯定会越来越规范,越来越公开透明。

  主持人:你们仅仅是为了打破潜规则吗?

  陈勇:在这个过程中,首先我们是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依法进行维权,当然我们也希望对于促进政府采购的公开透明规范化,然后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主持人:感谢陈经理。

  陈经理应该说有些欲言又止,我们也看到一些媒体分析说,格力这样做实际上是为了打破潜规则,怎么来评价?

  王锡锌:从短片中,包括记者采写到的一些细节我们也看到了,特别是法庭上一些细节。我觉得在政府采购的过程中,的确可能在政府采购方和供货商之间,会有一些怪圈。比如说在招投标的过程中,政府采购的过程中,可能供货商他吃亏了,觉得有点不太公平,但是如果想去讨回公道,可能会担心下一次我会不会被出局了,或者说会不会给我小鞋穿等等。但是如果说他不采取行动,接下来政府的这种采购方的这些滥用权利采购的行为,可能就没办法被制止,甚至都没办法暴露出来,所以这构成一个怪圈。因此我觉得这次能够把这个事情捅到水面上,到桌面上来讲,这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有意义。

  但是在这里我们突然看到,假如真的存在所谓的采购潜规则,我们看到在这个采购潜规则当中,其实吃小亏的可能是供货商,比如说这个里面格力可能觉得自己吃亏的,但是真正的采购花的钱是纳税人的钱,其实你花了多的钱,买了一些质量差的东西,可能那就是公共财政被浪费了,纳税人的钱被浪费了。纳税人靠什么来进行有效的监督?难道每一个都要靠一些企业打破潜规则来进行监督吗?其实这里我们有很多说法,比如说广东省财政厅的厅长就承认,他说社会有很多的反映,我们的政府采购工作一个是价格高、质量差。第二个是效率低。第三个是监管难,容易产生腐败。这里的现象恰好与我们推行政府采购的原来的制度初衷是相背离的,这里面潜规则导致了很大的问题。

  主持人:我们可以说它是潜规则,但是这个潜规则是政府在采购过程当中,它有相应的这种自由的裁量权。实际上我们有政府采购法,为什么不能够起到一个监管的作用?

  王锡锌:政府的采购有一个基本的流程,当然在这里,政府采购本身还有一些问题,比如说我们政府采购要求“阳光采购”,但是现在“阳光”看起来变成“日全食”了,“阳光”照不进来。我们政府采购才从集中采购,但很多时候,集中采购反而引发了一些集中的腐败。政府采购要求高效,但是我们真的高效吗?我们许多时候老在讲,我们政府采购节约了多少资源。比如说这个财政部一位领导曾经说过,我们过去的六七年来,政府采购节约了大概1900个亿。但是也有一些业内人士透露,其实这个节约看你怎么算。比如说这个政府采购首先要预算,如果预算的时候把这个预算价格定得很高,那么采购的执行价格就要比预算价低一点,这就叫节约了。但实际上我们应把政府的采购价格跟市场的价格来比较,这才是真正的节约,这才是引入这种有效的监督。换句话说,我们在这里看到采购法这一块可能流程上还没有到位,这是一个。

  第二个,光靠采购法是不够的。比如说我刚才说的预算的编制这一块,如何编得更具体、更细、更实事求是,而不是一本虚账,这个非常重要。

  主持人:体刚才提到是一个是“阳光采购”,一个是“日全食”,那么怎么把这个“日全食”改成“阳光采购”?

  王锡锌:其实在这个法律上,我觉得最主要的是执行过程中,比如说采购和监管要分离。我们现在讲采购要集中采购是由中心来进行,监管的部门——财政部门不能自己来办,如果自己办自己,一个是没办法,它不愿意让别人监督,再一个监督了,它可能会形成虚设。所以这个体制上,叫做财管分离,这是一个。

  第二个,充分的信息公开,其实政府采购法上明确说了,采购的流程报告是要记录得非常清楚。我这里不列举了,其实它列举了十多项,就是各种各样的细节,在采购报告中都要记载,更重要的是这个报告其实是要公开的。我们也注意到,在有一些采购个案中,包括这个广州这个个案,格力空调也说了,你许多信息没有公开,所以“阳光”的落实,真正的是在程序上,落到具体,不能仅仅说我有这个规定了,具体有没有做到,这可能是一个问题。

  主持人:就格力状告广州财政局这个事件来说,格力空调说你有很多方面的信息没有公开,那么实际上你刚才提到了很多钱是纳税人的钱,那么在这个过程当中,纳税人应该知道哪些方面的东西?

  王锡锌:这正是我们真正应该去关注的一个大问题。因为政府采购的确是用公共财政,本质上都来自于纳税人,每分钱都应该花在刀刃上。那么纳税人的监督,我刚才说的不能仅仅靠几个打破潜规则的企业,靠他们去揭蔽来发现,我们需要日常化的,有效的监管。这里面,当然政府首先是按照这个整个的采购的流程来进行,这是最基本的要求。但是我觉得,充分的更进一步地信息公开,比如说你预算这一块,你列了采购的资金,是不是列得比较合理,是不是列得比较具体,这个可能是要公开,公开出来以后,大家才知道……

【来源:央视网】 (责任编辑:陈正红)

http://news.hexun.com/2009-11-04/121571102.html央视《新闻1+1》——政府采购,只买贵的不买对的?

  主持人(王跃军):

  您好,欢迎收看今天的《新闻1+1》。

  2100万与1700万谁多谁少呢?相信几岁的孩子都能算清楚。但是不久前,广州市的一所医院,在空调的采购招标过程当中选择了2100万的空调设备,而被废标的报价是1700万的格力公司把广州市财政局告上了法庭。

  今天我们的特约评论员还是北京大学的王锡锌教授。王教授,怎么来看待一个企业敢于告政府?

  王锡锌(特约评论员):通常来说,在招投标这样一个领域,特别是政府采购的招投标领域,潜规则可能就是即使是投标者吃了亏,或者是被冤了,被黑了,通常也不敢告。这一次我们看到,像格力所说的政府采购只买贵的不买对的,所以它急了,它忍无可忍了,它要打破潜规则,为了讨还自己的权利,这应该说是好的。但是政府采购花的是纳税人的钱,老百姓、纳税人如果急了,到底能采取一些什么措施呢?

  主持人:那好,我们接下来就一起来了解一下这个事件的来龙去脉。

  (播放短片)

  吴秀云(《南方都市报》记者):

  昨天就是说,旁听的人有几个广州市财政局的工作人员,对格力空调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的时候,他们就不停地表现出那种嗤之以鼻的那种笑,可能觉得他们这种做法可能就是觉得很不上路数,有的还笑出声来了。

  解说:昨天,在一场民告官的法庭审理现场,有记者捕捉到这么一个细节。那么,这究竟是场什么样的官司呢?

  公海全(本台记者):这里是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现在正在开庭的是一家企业状告政府的案子。这家企业的是广州格力空调销售有限公司,而政府却是近期广受关注的广州市财政局。

  解说:据了解,在一个广州市番禺中心医院进行的空调设备项目采购中,报价1700万的格力空调原本被评标委员会评选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不料,半个月后却不敌报价低于格力400万的广州石化。在持续近一年的质疑、投诉、复议、再审之后,格力选择了与广州市财政局对簿公堂。

  哪次评审有效?昨天控辩双方第一评论焦点就是评标委员会进行的三次评审中哪一次才是合法有效的。

  谷辽海(格力代理律师,北京市辽海律师事务所):

  第二次是广州市财政局也认为是无效的,我们认为也是无效的,我们意见是一致的。但是一个遗憾的问题,他现在根据第二次的评审结果,发布了中标公告。

  吴秀云:双方就剑拔弩张,寸土不让。广州市财政局就认为之所以接连三次是因为格力空调又多次投诉,所以才组织了第二次和第三次的评标。

  谷辽海:他们经过三次评审,三次评审专家的信息都没有对外公布,专家跟项目是不是有厉害关系,是不是应该回避没有回避呢?是不是有亲属关系、有朋友关系,或者有合作关系,一点都不知道。

  解说:为何高出400万还能中标?

  吴秀云:广州市财政局也发表这个观点,你预中标就不代表你中标了,而预中标只是说让你回去再核对一下原件,即使侥幸得了第一,也不代表你就是能够中标。你第一名落选了,我们按照顺利就选第二的,广东石化当时是排名第二。

  谷辽海:你为什么吃不到这个蛋糕呢?因为你自己不满足他的需求,就是你人家就不想把这份蛋糕给你,为什么?你不是他所喜欢的,就是那么简单。

  解说:究竟谁该是被告?

  吴秀云:他最恼火的是你为什么要告我,不告番禺区财政局,我也是跑法院比较久了,还真很少看到广州财政局当被告尤其又是财政采购中心,企业很少敢跟财政局叫板。它答辩状就是结尾那段话火药味很浓,就是说格力空调歪曲事实,误解依据,混淆视听,滥用诉权,给不应该成为被告的广州市财政局制造了许多麻烦。要求法院驳回格力空调的诉讼请求。

  主持人:格力空调公司和广州财政局对簿公堂,情况如何?接下来我们接下来连线一下《南方都市报》的记者吴秀云。

  吴记者,你好。

  吴秀云:你好。

  主持人:吴记者在庭上,双方应该有不同的表现,在你的报道中也听到了,有人发出笑声,表现如何?从中如何做解读呢?

  吴秀云:当时是这样子,财政局可能是找法律法规处或者是其它部门的人在那边,一方面提供一些文件上的随时给代理人提供材料。另外一方面,也可能是说他们内部想做一个学习的过程,当时旁听的人当格力空调一方的代理人在法庭上发表意见的时候,他们就听得很认真,同时也在核查相关的法律法规。当格力空调这一方的代理人说得比较多比较激动的时候,他们这边有一些人就发出那种笑,属于屑一顾,或者是说认为你说的根本就不合路数的这种笑声,法庭按理说旁听人员是不能发出任何声音的。

  主持人:从中你觉得能解读出些什么呢?

  吴秀云:他们觉得一方面很少有企业敢跟他们叫板。另外一方面,有企业跟他们叫板之后,还能说得头头是道,对他们来说觉得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主持人:感谢吴记者。

  王教授,刚才吴记者也提到了庭上的一些情况,我们也注意到片子当中也提到了,广州市财政局说格力空调歪曲事实,滥用诉权,难道格力空调状告的对象告错了吗?

  王锡锌:其实我觉得,如果说从被告的选择来说,这是一个纯粹的法律技术的问题,我个人从关注这个案子来说,首先认为我是被告的确定不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法律问题。其次它在这里,并不是我们评论要去特别关注的问题。我想关注的问题就是假如起诉方格力空调在选择被告这个问题上,如果说他明明知道被告是谁,还要做出这个选择,就算这种选择有问题的话,其实我们看到,我刚才说了格力在选择被告的时候,它是我宁告大的,也不选对的,可能有这种情形。

  主持人:因为这里有医院,有番禺财政局。

  王锡锌:对。因为这里面会涉及到一个,我刚才说了,这里的起诉是打破潜规则,是来叫板。刚才包括财政局被告这一方的反应也显露出来,他们感到很惊讶,甚至有点不可理解,发出笑声。这里恰好可能也是原告起诉,既然我是来冲破潜规则,我把事情搞大一点,把影响搞大一点,这可能是一个策略的考虑。

  主持人:从这个事件当中,我们可能也注意到比如说像广东石化,它的报价是2151万,格力空调报价是1707万,原因是由于格力空调的招投标书当中有些技术参数不符合要求。是不是因为一个技术参数不符合要求,政府就要多支出400多万?

  王锡锌:坦率地说,如果从表面的数字来看,这里有一个400万的差价,因此如果说看到400万差价,可能第一印象可能是贵和对之间,政府做了一个选择,那就是我只选贵的,不选对的。但是如果要从采购来说,当然政府不应该这么做,政府绝对在政府采购过程中不应该只先贵不选对。因为我们这个政府采购法其实是有明确的规定,它强调政府采购的采购价格要低于市场的平均价格,所以它是一个低价是一个基本的原则。如果大家都来投标的话,低价是一个原则,当然在这里技术参数的问题,涉及到一个非常专业的技术问题,没有这些专业性的技术,我们的确不太好判断。如果说那些专业性技术能解决,只选对不选贵,显然是违背了采购法基本的原则。

  主持人:您的评论也很有意思。最一开始我们看,格力空调方面是只选大的,不选对的,可能是不选对的,可能让您分析可能要把事情炒得更大一些。从这个招投标方只选贵的,所谓也不选对的,让人感觉很有意思。但是这里面还有一个细节,有是为什么整个评估过程当中,同一波的评委会出现不同的结果?

  王锡锌:这过程中比较复杂,涉及到几次的所谓复审,几次的评标。我们注意到,如果说第一次和第二次的评标的委员是同一组的人话,这里面可能首先存在一个操作上程序问题,因为既然复审,就不应该由原来做出决定的人再来评一次,所以程序上有点乱。第二,是一个实体问题,如果同一拨人来次对同一个问题做的判断正好相反的话,提出一个问题,就是我们评标的这些专业委员他们的可信度到底在哪里?他们怎么给投标人,给公众一个解释的理由,这恐怕是一个比较大的问题。

  主持人:我看到有一些评论,大家也不见得非常了解这个行业本身的一些规律,大家觉得为什么这些评委不能够公开呢?让大家知道究竟是谁评的?

  王锡锌:政府采购里面,的确要求整个招投标的采购信息必须要对公众公开,那么这里面的确没有涉及到评委,因为评委这里的确涉及到一个两难。如果我们把评标的评委名单都向外公开的话,那么导致了一个问题,在我们国家这种特殊的情况下,可能很多人就会去公关这些评委,所以要保密。但是一旦保密以后,评委不出来,我们又怎么知道哪些评委发表了什么观点,是不是有厉害关系,是不是应该回避等等,所以这是一个两难。

  主持人:应该说在这个事件当中,作为格力空调是一个企业,坚持一年来告广州市财政局,为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再看一个片子了解一下。

  (播放短片)

  解说:一次投诉,两次提起行政复议,最后将市财政局告上法庭。

  一年里,广州格力在维权路中表现出的执着,不抛弃,不放弃,可以与《秋菊打官司》中的秋菊相媲美了。

  对于广州格力来说,2008年11月是一个冰火两重天的的月份。2008年11月4日,广州格力刚在番禺区中心医院的空调采购竞标项目中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然而,两周之后,发布的中标结果显示,格力在重新评审后被排除在外,而中标的广东石化报价金额比广州格力高出443.889万元。意外、不服,广州格力马上向番禺区财政局投诉,要求恢复几方中标候选人资格,然而番禺区财政局组成核实小组,第三次核实后还是认为格力的投标文件不满足星号条款要求,驳回格力空调的投诉请求。

  面对投诉被驳回,格力空调还是不服,向广州市财政局提起行政复议,希望会有转机,广州格力第一次盼到了希望。2009年4月22日,广州市财政局做出行政复议决定认为,番禺区财政局仅以原评审专家第二次评审结果作为认定事实的最终依据,事实证据不足且有失公正。随后,广州市财政局撤销番禺区财政局上诉处理决定,并责令番禺区财政局重新做出行政决定。然而,这种欢喜太短暂。

  然而,一个多月后,2009年6月8日,番禺区财政局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7人组成评标核实小组。6名专家认为,格力投标文件不符带星号要求,一名专家认为,基本满足要求。番禺区财政局再次驳回格力空调的投诉请求。随后,格力空调第二次向广州市财政局申请复议。9月18日,广州市财政局做出决定,驳回格力空调的投诉请求。

  如今,众多媒体都在关注格力告广州财政局官司的进展,然而采购方番禺中心医院早已与广东石化签署合同。代理此案的谷辽海律师指出,格力空调这次状告广州市财政局为的只是讨的公道。

  主持人:格力状告广州市财政局,有些问题他们是如何考虑的呢?接下来我们就来连线一下广州格力空调销售有限公司法务经理陈勇。

  陈先生,你好。

  陈勇(广州格力空调销售有限公司法务经理):你好。

  主持人:想请问一下,我们每年各种产品在销量过程当中,政府采购所占的比例有多大?

  陈勇:在我们公司的采购过程中,这个比重在不断变化,但是广州格力一直是积极参与,并且受益于政府采购项目。

  主持人:你们状告广州市财政局会不会想到以后会有一些麻烦,这样做仅仅是为了打破一个潜规则吗?

  陈勇:如果政府采购以后更加地公开透明的话,我想我们格力以这个优异的品质、质量、技术,这个优势会从中更加受益,这个我们是有信心的。

  主持人:这么做担不担心会有一些麻烦?

  陈勇:我们认为,政府采购肯定会越来越规范,越来越公开透明。

  主持人:你们仅仅是为了打破潜规则吗?

  陈勇:在这个过程中,首先我们是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依法进行维权,当然我们也希望对于促进政府采购的公开透明规范化,然后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主持人:感谢陈经理。

  陈经理应该说有些欲言又止,我们也看到一些媒体分析说,格力这样做实际上是为了打破潜规则,怎么来评价?

  王锡锌:从短片中,包括记者采写到的一些细节我们也看到了,特别是法庭上一些细节。我觉得在政府采购的过程中,的确可能在政府采购方和供货商之间,会有一些怪圈。比如说在招投标的过程中,政府采购的过程中,可能供货商他吃亏了,觉得有点不太公平,但是如果想去讨回公道,可能会担心下一次我会不会被出局了,或者说会不会给我小鞋穿等等。但是如果说他不采取行动,接下来政府的这种采购方的这些滥用权利采购的行为,可能就没办法被制止,甚至都没办法暴露出来,所以这构成一个怪圈。因此我觉得这次能够把这个事情捅到水面上,到桌面上来讲,这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有意义。

  但是在这里我们突然看到,假如真的存在所谓的采购潜规则,我们看到在这个采购潜规则当中,其实吃小亏的可能是供货商,比如说这个里面格力可能觉得自己吃亏的,但是真正的采购花的钱是纳税人的钱,其实你花了多的钱,买了一些质量差的东西,可能那就是公共财政被浪费了,纳税人的钱被浪费了。纳税人靠什么来进行有效的监督?难道每一个都要靠一些企业打破潜规则来进行监督吗?其实这里我们有很多说法,比如说广东省财政厅的厅长就承认,他说社会有很多的反映,我们的政府采购工作一个是价格高、质量差。第二个是效率低。第三个是监管难,容易产生腐败。这里的现象恰好与我们推行政府采购的原来的制度初衷是相背离的,这里面潜规则导致了很大的问题。

  主持人:我们可以说它是潜规则,但是这个潜规则是政府在采购过程当中,它有相应的这种自由的裁量权。实际上我们有政府采购法,为什么不能够起到一个监管的作用?

  王锡锌:政府的采购有一个基本的流程,当然在这里,政府采购本身还有一些问题,比如说我们政府采购要求“阳光采购”,但是现在“阳光”看起来变成“日全食”了,“阳光”照不进来。我们政府采购才从集中采购,但很多时候,集中采购反而引发了一些集中的腐败。政府采购要求高效,但是我们真的高效吗?我们许多时候老在讲,我们政府采购节约了多少资源。比如说这个财政部一位领导曾经说过,我们过去的六七年来,政府采购节约了大概1900个亿。但是也有一些业内人士透露,其实这个节约看你怎么算。比如说这个政府采购首先要预算,如果预算的时候把这个预算价格定得很高,那么采购的执行价格就要比预算价低一点,这就叫节约了。但实际上我们应把政府的采购价格跟市场的价格来比较,这才是真正的节约,这才是引入这种有效的监督。换句话说,我们在这里看到采购法这一块可能流程上还没有到位,这是一个。

  第二个,光靠采购法是不够的。比如说我刚才说的预算的编制这一块,如何编得更具体、更细、更实事求是,而不是一本虚账,这个非常重要。

  主持人:体刚才提到是一个是“阳光采购”,一个是“日全食”,那么怎么把这个“日全食”改成“阳光采购”?

  王锡锌:其实在这个法律上,我觉得最主要的是执行过程中,比如说采购和监管要分离。我们现在讲采购要集中采购是由中心来进行,监管的部门——财政部门不能自己来办,如果自己办自己,一个是没办法,它不愿意让别人监督,再一个监督了,它可能会形成虚设。所以这个体制上,叫做财管分离,这是一个。

  第二个,充分的信息公开,其实政府采购法上明确说了,采购的流程报告是要记录得非常清楚。我这里不列举了,其实它列举了十多项,就是各种各样的细节,在采购报告中都要记载,更重要的是这个报告其实是要公开的。我们也注意到,在有一些采购个案中,包括这个广州这个个案,格力空调也说了,你许多信息没有公开,所以“阳光”的落实,真正的是在程序上,落到具体,不能仅仅说我有这个规定了,具体有没有做到,这可能是一个问题。

  主持人:就格力状告广州财政局这个事件来说,格力空调说你有很多方面的信息没有公开,那么实际上你刚才提到了很多钱是纳税人的钱,那么在这个过程当中,纳税人应该知道哪些方面的东西?

  王锡锌:这正是我们真正应该去关注的一个大问题。因为政府采购的确是用公共财政,本质上都来自于纳税人,每分钱都应该花在刀刃上。那么纳税人的监督,我刚才说的不能仅仅靠几个打破潜规则的企业,靠他们去揭蔽来发现,我们需要日常化的,有效的监管。这里面,当然政府首先是按照这个整个的采购的流程来进行,这是最基本的要求。但是我觉得,充分的更进一步地信息公开,比如说你预算这一块,你列了采购的资金,是不是列得比较合理,是不是列得比较具体,这个可能是要公开,公开出来以后,大家才知道……

【来源:央视网】 (责任编辑:陈正红)

http://news.hexun.com/2009-11-04/121571102.html
广东企业这么勇阿:Q
在政府和格力之间,我估计支持格力的多点
这下有看的了,呵呵
以后哪个政府还敢向邀请格力来投标.
{:3_90:}又一个劣币驱逐良币的案例。。。。
呵呵!我想起了一个故事,说某单位要修理下水道,单位领导找来了水泥工张三。张三看了一下说要4000元包搞好!领导觉得贵了,又找李四来,李四认真的量了量后说要3000元搞定!领导一见一下就少了一千块钱就乐了,想想再去找了一个包工头来看看能不能再少!包工头看都不看就和领导说要三万三千块!领导一脸茫然,包工头就说:我们两个每人分一万五,再花三千请李四来做不就可以了吗?
最后包工头中标!!!!!!!:D
狐心 发表于 2009-11-4 11:44
把潜规则说明了,等着跨省吧……:D
好像最低价中标就没猫腻似的...低价中标然后追加款项的事比比皆是...
操TG。
TG一直都是那么黑的。
什么招标采购,都是内定的。
复制代码
支持格力.这方面慢慢总会公开公正的.我相信.
题目起的好,格力告财政局“破”政府采购潜规则
政府采购???挖哈哈,大笑三声而过。。。。
:D 虽然对所谓的政府采购绝无好印象,参见前几日的政府采购中的学生宿舍的床,但是对格力的做法还是坚决支持
狐心 发表于 2009-11-4 11:44
你知道得太多了
我完全站在恶意的角度揣测一下:
某品牌空调A,报价为2100。
格力空调称为B,价为1700
一般人通常以为1700便宜肯定选1700不选2100了,但这里有个问题:前提是品牌A和品牌B都是相同规格格力空调,那么这个解释是合理的。
但是如果品牌A是一个更大更优质的品牌,市场价格是2500,而B的市场价格是2000。这样他们提出标书A报价比市场价便宜了400,而B比市场价便宜了300,这时候选择哪个厂家中标就不一定了,便宜的不一定中标。
就像我们去商店买东西,最贵的不会选,但最便宜的同样也不会选一个道理。
所以这里格力大张旗鼓的打官司不排除作秀的嫌疑。

同样那个想起的故事也没有什么说服力,4000元包好的人可能用的是高标准水泥,工程质量也过关;3000的用的可能是低标准水泥,可能一段时间后下水道照漏不误。至于那个包工头不说也罢,这种情况肯定存在,但这个和格力的事情还真的不一定可以类比。
黑呀
甲鱼宝宝 发表于 2009-11-4 21:16

你到底懂不懂?要是达不到技术要求根本就不比价,参加比价就是说能达到要求,当然是低价中标
在政采的评标过程中价格只是其中一个因素,还有品牌、技术实力、成功案例等一系列明面上的因素,并不一定是价低者中标。当然台面下的大家都心知肚明了。

你到底懂不懂?要是达不到技术要求根本就不比价,参加比价就是说能达到要求,当然是低价中标
我爱超级大本营 发表于 2009-11-4 21:37



“满足技术要求”这句话用来招标,我觉得是不完整的,没有人能定量的说明自己的全部技术要求,也没有办法去完全定量的衡量一个产品。
这是个误区,给了很多伪劣产品可乘之机
就这么说吧,奔驰S600就是好,你吉利即使能做出一个技术指标和S600一个水平的车
,但也绝对不如他的好,而且这个差距任何人一坐进去就能感觉到。
你到底懂不懂?要是达不到技术要求根本就不比价,参加比价就是说能达到要求,当然是低价中标
我爱超级大本营 发表于 2009-11-4 21:37



“满足技术要求”这句话用来招标,我觉得是不完整的,没有人能定量的说明自己的全部技术要求,也没有办法去完全定量的衡量一个产品。
这是个误区,给了很多伪劣产品可乘之机
就这么说吧,奔驰S600就是好,你吉利即使能做出一个技术指标和S600一个水平的车
,但也绝对不如他的好,而且这个差距任何人一坐进去就能感觉到。
我看过日本老电影金环蚀,他里面的招标就不是单纯的价低者得,而是招标方先组织自己的人员评估工程价格,然后以此为基础设计标底,只有达到标底之后,才是价低者得。
也就是这样,人家自估是1亿,那么标底可能就是下浮8%,即9200万,只有在报价高于9200万的投标者中,才是价低者得。比如你上来就报个8000万,人家是9300万,那么对不起,恰恰是你出局。
我觉得这种方式比较科学,实际上一般的大路货/工程,对于不同的公司,如果他们的技术水平差不多,质量保证差不多,那成本就应该差不多,如果有一家冒出来报价特低,那只有一种可能-偷工减料(只要不是价格联盟的情况下)。
当然,这种方法也能作弊,呵呵
狗屁,怎么不看看广州最近亚运会有的标无人应标,大家都弄怕了,你们要玩自己玩去,反正老子不去陪标。想想那些部门要多么贪婪跟无耻才能让供应商做到集体退出。

广州负责采购的那帮家伙拖出去全部枪毙都不冤枉。


说起招标和技术指标,我想起一件事,以前在网上见过有人怒冲冲的指责某校数采板卡招标黑暗,他们的东西指标都达到了,为什么选了另一家贵得多的。底下还有几个回复跟着愤愤然
再仔细一看,原来另一家就是NI-美国国家仪器公司,全世界数采测量领域的旗帜、标杆。
而他们只是一家国内的小公司。
说真话,要是我管这个采购,根本不会找他们,既然经费充足直接就是NI了。

说起招标和技术指标,我想起一件事,以前在网上见过有人怒冲冲的指责某校数采板卡招标黑暗,他们的东西指标都达到了,为什么选了另一家贵得多的。底下还有几个回复跟着愤愤然
再仔细一看,原来另一家就是NI-美国国家仪器公司,全世界数采测量领域的旗帜、标杆。
而他们只是一家国内的小公司。
说真话,要是我管这个采购,根本不会找他们,既然经费充足直接就是NI了。
格力自认占优,采购惯例也会遵守的。哪知道对手功夫做得更足就是不用格力。
格力只是厂家,以后的招标委托代理机构去竞标就完了,完全看代理公司的本事。
冷眼旁观。
biermann 发表于 2009-11-4 23:18
以前中国也这么干,编制标底,然后承包商打听到标底,越接近就中标。现在没这么干了,公开控制最高价,报价越低越好,反正质量有监理,普遍承包商垫资到封顶,你要闹也只有自己亏损


我觉得政府采购只买 “便宜的 ”话 ,更加害人!!!产品的性价比没人负责,往往为了回避责任只买便宜的,豆腐渣工程的形成,也有些许原因在里边的,供应商投标时猛杀价,拿下工程时候在质量上想办法,谁做亏钱生意啊?

格力除非有确切证据,否则只能说无理取闹!

俺以前在国企管技术买设备,领导是非专业,啥也不懂,为了乌纱帽和少是非,无论技术人员如何解释,只买便宜的。

结果买回世界一流设备,缺胳膊少腿,辅助设备全无,基本手工辅助,比国产设备效率高不了多少,完全没了设备本身应该有的能力。

好像你买部奔驰S,减了ABS,不要音响,不要皮椅,换手档,减天窗,用2.0排量...............其实就买个壳子..

我觉得政府采购只买 “便宜的 ”话 ,更加害人!!!产品的性价比没人负责,往往为了回避责任只买便宜的,豆腐渣工程的形成,也有些许原因在里边的,供应商投标时猛杀价,拿下工程时候在质量上想办法,谁做亏钱生意啊?

格力除非有确切证据,否则只能说无理取闹!

俺以前在国企管技术买设备,领导是非专业,啥也不懂,为了乌纱帽和少是非,无论技术人员如何解释,只买便宜的。

结果买回世界一流设备,缺胳膊少腿,辅助设备全无,基本手工辅助,比国产设备效率高不了多少,完全没了设备本身应该有的能力。

好像你买部奔驰S,减了ABS,不要音响,不要皮椅,换手档,减天窗,用2.0排量...............其实就买个壳子..
还真不是价低就是好的!

要比性价比吧!
如果价低就采购,估计政府车都是奇瑞QQ了
:D,理性的超大,赞一个:handshake
这个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其实我们都不知道,消息来源太单一,而且媒体的这个文章本身并不中立,带有有片面性,有煽动和哗众取宠之嫌。我只是提出了自己的想法,觉得啥事都不能偏听偏信而已。
如果2100元的是夏普变频空调,1700的是格力普通冷暖空调,那俺宁可要贵的~

当然,政府采购就.........
这个不能光看价钱的,不要看质量、型号,以及服务等等方面
广东石化生产空调吗?
你们怎么不看,一个是专门生产空调的格力。

另一个是广东石化,石化也生产空调?

还有格力敢这么干,肯定有自己的算盘。
如果是中央空调,格力不一定占优势;现在评商务标都是合理低价法,去掉最高的报价,再去掉最低的报价,再加权平均得出数值,再根据这数值和中标候选人当中的最接近该数值的报价者立为第一候选人.
就是中标的也不该是最高的
就算搞名堂也要找几个单位来围标吧
2007年7月广州的一起政府采购窝案,引起人们对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的关注。

  有来自相关部门的消息说,这起政府采购窝案,广州市司法部门已予以处理,但并未披露其详情和处理结果,其原因是什么,他们感到不解。这起政府采购窝案到底因何引爆,涉及层面多大,处理结果究竟是什么?了解清楚这些问题,不仅可以回答人们关心的问题,相信也会对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有所帮助,于是,记者展开了独家调查。

  窝案部分成员判决结果

  

  ●张以权,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原主任,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陈建科,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原副主任,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何辉,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审核部原副部长,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吴一峰,广州市财政局原主任科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池立武,天河区采购办原主任,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

  ●刘秉新,白云区教育局信息化采购办原主任,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张益湘,天河区交通局交管科原科长,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并不是最低价能中的~~~~投过标的都知道,一般有商务标和技术标两个部分组成的
报价只是投标的一部分,而且这个报价是有一个公式计算体系,如果低于某个价格,(这个价格通常是甲方请相关部门做的一个工程标底×现场抽取的系数得到的,)那么你是一分也得不到的=。=
而且商务标部分得分并不一定你能拿最后的标,这个是常识哈
如LS所言,工程投标中,中标的前提是商务标技术标都合格,才有资格继续评标

若果格力因为技术问题废标,只能说是遗憾了。
如果2100元的是夏普变频空调,1700的是格力普通冷暖空调,那俺宁可要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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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马来西亚造和中国造的分别了.: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