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教育体制导致教师有偿家教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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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1日02:17  华龙网-重庆晚报

郭娟 制图


  在校教师能不能从事有偿家教,一直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近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拟立法“有条件放开有偿家教”,再次将此话题推向了风口浪尖。与此同时,山东省则推出了完全相左的正在征求意见的法规——明令禁止有偿家教。

  调查称六成教师搞家教

  今年7月,浙江舟山市岱山县教育局严肃处理了一起中学教师搞违规有偿家教的事件,责令当事教师将违规家教收入全部上缴学校,由学校统一退回给学生家长,并扣发该教师一年内所有奖金。

  浙江省教育主管部门人员表示,在校老师从事有偿家教或兼职现象其实已经成为普遍现象。2008年中国社会调查所对北京、上海、广州、重庆、哈尔滨等六大城市的一项电话调查显示,被访问的老师中有六成选择在暑假给学生补课。其中40%的人是给学生在家里补课,16.7%的人自己开有辅导班。而对此普遍现象,社会上的争议一直很大。反对方认为,教书育人是老师的职责,如果教师以此为工具变成金钱的奴隶,则是“败坏风气”。赞同方则认为,如今是市场经济,教师利用自己的知识、劳动赚钱,无可厚非。而对于浙江拟专门立法允许有偿家教一事,在记者采访中,有专家指出,浙江给出什么样的法律规定,不仅考验着立法智慧,也将具有风向意义。

  家长愤怒 老师诉苦

  与浙江相左的是,日前,山东省颁布法规(征求意见稿)。法规明确规定,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和兼职活动,在教育界、学生和家长中引发了激烈争论。

  “老师上课的时候先让我们自己看书,然后讲半节课,剩下的内容我们周末去老师家里上。”当地一名上小学三年级的学生反映说。对此,孩子的父亲气愤不已:“一节课掰成两半上,学校上一半老师家里上一半,这不是为了几个钱折腾孩子吗?这是老师的师德有问题!”

  然而也有老师站出来就“封杀家教”禁令大倒苦水。“我参加工作17年,去年要了一套不足90平方米的房子,花去了我所有的积蓄,还欠下了将近20万元的债务,算一下,现在工资高一些了,还需要7年才能还清。可怜啊!我们就不能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去挣些外快吗?”

  一位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则表示:“义务教育阶段这个口子不能开。你不能要求所有的教师都有很高的职业素养,都具有很高的道德标准,相当一部分班主任会用他的权威要求学生去他自己开的小灶吃饭,甚至会打压、孤立不吃小灶的学生——这种事情不是没有发生过。”

  背后有教育体制原因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学辉从法律的角度分析认为,教师校外教学的问题首先是教师作为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的界限问题,其次才是信用问题和师德问题。

  王学辉认为,教育资源分配不均和应试教育机制是导致教师有偿家教、兼职愈演愈烈的两大原因。“在西方,教师、医生、律师是高社会地位、高收入的三大职业。而在我国,尤其是西部地区,教师的待遇一直没有得到改善,虽然近来国家对西部地区加大了教育资源投入,但是教师收入普遍不高是无法回避的事实。”

  王学辉指出应试教育是有偿家教存在的另一重要原因。“在升学压力和高考的指挥棒下,家教市场的火爆也就不足为奇了。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禁令几成虚设,家长总会找到其他途径。”

  立法能解决问题吗

  “有偿家教加大了学生的课业负担,损害了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是违背教育的基本原则的。”北京师范大学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劳凯声教授认为,有偿家教是一种典型的营利性行为,为教育法所禁止。

  王学辉教授建议,立法者应当有更开放的视域和更开阔的思维。“一方面要尊重在职教师作为普通劳动者应有的权利,对其在合理的课外时间进行家教给予认可,以提高教师的收入和地位;另一方面,要强调师德建设,对于因为家教影响了本职教学工作的教师,更多地要从道德层面、纪律层面予以约束,而不宜通过立法来完全禁止。”综合新华网、中国青年报

http://news.sina.com.cn/c/2009-10-21/021716470618s.shtml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1日02:17  华龙网-重庆晚报

郭娟 制图


  在校教师能不能从事有偿家教,一直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近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拟立法“有条件放开有偿家教”,再次将此话题推向了风口浪尖。与此同时,山东省则推出了完全相左的正在征求意见的法规——明令禁止有偿家教。

  调查称六成教师搞家教

  今年7月,浙江舟山市岱山县教育局严肃处理了一起中学教师搞违规有偿家教的事件,责令当事教师将违规家教收入全部上缴学校,由学校统一退回给学生家长,并扣发该教师一年内所有奖金。

  浙江省教育主管部门人员表示,在校老师从事有偿家教或兼职现象其实已经成为普遍现象。2008年中国社会调查所对北京、上海、广州、重庆、哈尔滨等六大城市的一项电话调查显示,被访问的老师中有六成选择在暑假给学生补课。其中40%的人是给学生在家里补课,16.7%的人自己开有辅导班。而对此普遍现象,社会上的争议一直很大。反对方认为,教书育人是老师的职责,如果教师以此为工具变成金钱的奴隶,则是“败坏风气”。赞同方则认为,如今是市场经济,教师利用自己的知识、劳动赚钱,无可厚非。而对于浙江拟专门立法允许有偿家教一事,在记者采访中,有专家指出,浙江给出什么样的法律规定,不仅考验着立法智慧,也将具有风向意义。

  家长愤怒 老师诉苦

  与浙江相左的是,日前,山东省颁布法规(征求意见稿)。法规明确规定,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和兼职活动,在教育界、学生和家长中引发了激烈争论。

  “老师上课的时候先让我们自己看书,然后讲半节课,剩下的内容我们周末去老师家里上。”当地一名上小学三年级的学生反映说。对此,孩子的父亲气愤不已:“一节课掰成两半上,学校上一半老师家里上一半,这不是为了几个钱折腾孩子吗?这是老师的师德有问题!”

  然而也有老师站出来就“封杀家教”禁令大倒苦水。“我参加工作17年,去年要了一套不足90平方米的房子,花去了我所有的积蓄,还欠下了将近20万元的债务,算一下,现在工资高一些了,还需要7年才能还清。可怜啊!我们就不能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去挣些外快吗?”

  一位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则表示:“义务教育阶段这个口子不能开。你不能要求所有的教师都有很高的职业素养,都具有很高的道德标准,相当一部分班主任会用他的权威要求学生去他自己开的小灶吃饭,甚至会打压、孤立不吃小灶的学生——这种事情不是没有发生过。”

  背后有教育体制原因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学辉从法律的角度分析认为,教师校外教学的问题首先是教师作为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的界限问题,其次才是信用问题和师德问题。

  王学辉认为,教育资源分配不均和应试教育机制是导致教师有偿家教、兼职愈演愈烈的两大原因。“在西方,教师、医生、律师是高社会地位、高收入的三大职业。而在我国,尤其是西部地区,教师的待遇一直没有得到改善,虽然近来国家对西部地区加大了教育资源投入,但是教师收入普遍不高是无法回避的事实。”

  王学辉指出应试教育是有偿家教存在的另一重要原因。“在升学压力和高考的指挥棒下,家教市场的火爆也就不足为奇了。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禁令几成虚设,家长总会找到其他途径。”

  立法能解决问题吗

  “有偿家教加大了学生的课业负担,损害了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是违背教育的基本原则的。”北京师范大学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劳凯声教授认为,有偿家教是一种典型的营利性行为,为教育法所禁止。

  王学辉教授建议,立法者应当有更开放的视域和更开阔的思维。“一方面要尊重在职教师作为普通劳动者应有的权利,对其在合理的课外时间进行家教给予认可,以提高教师的收入和地位;另一方面,要强调师德建设,对于因为家教影响了本职教学工作的教师,更多地要从道德层面、纪律层面予以约束,而不宜通过立法来完全禁止。”综合新华网、中国青年报

http://news.sina.com.cn/c/2009-10-21/021716470618s.shtml
义务教育阶段这个口子不能开。同意。
“更多地要从道德层面、纪律层面予以约束,而不宜通过立法来完全禁止。”法律都靠不住了,那道德约束就谈不上了。
当然要禁止有偿家教。因为这跟学校的利益有冲突,你捞外块可以啊,你去淘宝做生意什么的都可以,但不能去做家教。从事跟雇主利益冲突的兼职,哪个行业都不会允许的。

学生的确有补课的需要,那就去专门的补习社,如果那些学校的老师觉得在学校工资低,那就别干,去专门的补习社做补习天王,收入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