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未火化家属已拿到骨灰续:民政局长等被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6 13:22:48
东北新闻网
  东北新闻网讯 记者10月17获悉,辽宁铁岭清河区殡仪馆骨灰事件已得到严肃处理。16日上午,清河区政府相关领导向群众通报处理结果,责任人司炉工宁林被辞退,清河区民政局局长、殡仪馆馆长等有关负责人被免职并受到相应党纪处分。

  清河区联合调查组的调查表明,10月11日上午,清河区去世居民李某遗体在区殡仪馆火化时,其遗体推入火化间不久,火化工宁林便向家属发放了骨灰,引起家属怀疑,家属进入火化间发现李某遗体还未火化完毕,刚领到的骨灰是暂存于火化间的无主骨灰,愤怒的家属群起殴打宁林。该起“骨灰事件”在群众中引发不满情绪。

  清河区委、区政府迅速成立由纪检、政法、民政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进驻殡仪馆调查,并于10月16日上午公布了调查处理结果:司炉工宁林故意错拿无主骨灰发给家属事实清楚。同时,调查组也对部分群众质疑也作出回应:该殡仪馆平均每天火化遗体业务量仅两三具,此次系司炉工宁林急于外出应约吃饭,故意违章操作所致,属于个案。纪检、公安等部门的调查笔录及宁林人事档案显示,宁林于2007年8月到区殡仪馆工作,2009年9月29日开始独立上岗,经手火化的遗体仅4具,此前未出现过其他类似问题。逝者李某本人骨灰在事件发生当天被家属领走。

  调查人员表示,这起“骨灰事件”暴露出殡仪馆存在的管理漏洞,火化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检查监督不到位,司炉工岗位管理不严、遗体火化和骨灰发放缺乏监督。清河区委、区政府对有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清河区民政局局长郝丽萍、副局长孟宪宁被免职;区殡葬管理所及殡仪馆等相关负责人也被免职并分别受到党纪处分。清河区殡仪馆现已停业整顿,当地政府部门对殡仪馆进一步采取整顿监管措施,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http://news.sina.com.cn/s/2009-10-18/002818851350.shtml东北新闻网
  东北新闻网讯 记者10月17获悉,辽宁铁岭清河区殡仪馆骨灰事件已得到严肃处理。16日上午,清河区政府相关领导向群众通报处理结果,责任人司炉工宁林被辞退,清河区民政局局长、殡仪馆馆长等有关负责人被免职并受到相应党纪处分。

  清河区联合调查组的调查表明,10月11日上午,清河区去世居民李某遗体在区殡仪馆火化时,其遗体推入火化间不久,火化工宁林便向家属发放了骨灰,引起家属怀疑,家属进入火化间发现李某遗体还未火化完毕,刚领到的骨灰是暂存于火化间的无主骨灰,愤怒的家属群起殴打宁林。该起“骨灰事件”在群众中引发不满情绪。

  清河区委、区政府迅速成立由纪检、政法、民政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进驻殡仪馆调查,并于10月16日上午公布了调查处理结果:司炉工宁林故意错拿无主骨灰发给家属事实清楚。同时,调查组也对部分群众质疑也作出回应:该殡仪馆平均每天火化遗体业务量仅两三具,此次系司炉工宁林急于外出应约吃饭,故意违章操作所致,属于个案。纪检、公安等部门的调查笔录及宁林人事档案显示,宁林于2007年8月到区殡仪馆工作,2009年9月29日开始独立上岗,经手火化的遗体仅4具,此前未出现过其他类似问题。逝者李某本人骨灰在事件发生当天被家属领走。

  调查人员表示,这起“骨灰事件”暴露出殡仪馆存在的管理漏洞,火化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检查监督不到位,司炉工岗位管理不严、遗体火化和骨灰发放缺乏监督。清河区委、区政府对有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清河区民政局局长郝丽萍、副局长孟宪宁被免职;区殡葬管理所及殡仪馆等相关负责人也被免职并分别受到党纪处分。清河区殡仪馆现已停业整顿,当地政府部门对殡仪馆进一步采取整顿监管措施,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http://news.sina.com.cn/s/2009-10-18/002818851350.shtml
本来想推个最下级工人出来替了事。:D
找个替死鬼。
找个替死鬼。
那一句“我师傅让这么干的”可以看出来有多乱了
免职么,过段时间换个岗位继续上。免职不是国家公务员纪律处分的类型之一,撤职才是。
此前未出现过其他类似问题


这种鬼话谁相信啊
真是该处理
好多年前就听说过, 骨灰不过是随便抓一把放进去,根本搞不清是谁的.

这次是搞昏了头,把时间顺序搞错了,那就没救了.
中.常.弹. 发表于 2009-10-18 23:45
据说还有把骨灰当磷肥的
真是该处理
不塞点红包,随便用扫帚在炉里刮点灰给你。在我们这潜规则谁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