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国资委原副主任王俊武:卖了一块地受贿近千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0:20:07
F200909150840382162527632.jpg
http://fanfu.people.com.cn/GB/140331/10053546.html
卖了一块地受贿近千万

  海南省国资委原副主任王俊武受贿案表明:杜绝暗箱操作是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关键

  “我的犯错确确实实与公诉人说的一样,因为长时间没有学习法律,法律观念淡薄,再加上一时的糊涂,做了傻事,导致了犯罪,因此我非常后悔。我辜负了党对我的培养,辜负了组织对我的提拔,也给我的家人带来了痛苦。”这是海南省国资委原副主任王俊武在庭审最后陈述阶段声泪俱下说的一番话。

  8月7日,海口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王俊武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扣押的赃款900.1万元及三张银行卡予以追缴,扣押的三部手机予以没收。

  1、暗箱操作卖土地得到近千万好处

  现年49岁的王俊武,在任海南省国资委副主任前,任海南省旅游总公司(以下简称海旅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兼任下属三亚中港渔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港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王俊武的蜕变始于他的职务升迁。当上海旅公司总经理后,他发现除了手中的权力变大了外,自己的生活水平没有任何提高,而那些资历比他浅、级别比他低的人却坐着奔驰,出入大酒店,住着小洋楼。一番比较过后,他心理失衡了,心理失衡造成思想蜕变,思想蜕变导致行为失范。于是,王俊武开始等待着捞钱发财的机会。

  2003年12月下旬,重庆东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和公司)总经理魏基练受公司委托,来到海南购买土地。他从一朋友处得知中港公司在三亚市藤桥镇有一块地,经实地察看后感觉不错,便通过别人介绍与时任海旅公司总经理的王俊武取得了联系。

  几日后,魏基练邀请王俊武吃饭,在推杯换盏中提出购买地处藤桥镇的347.6亩土地。王俊武听后说:“转让土地需征求海旅公司、中港公司领导层意见后才能决定。”魏基练表示理解。王俊武临走时,魏基练用酒店信封装了1万元送给他,这就为顺利买到土地做好了铺垫。初次见面就收到红包,王俊武心里自然十分欣喜。

  2004年1月,王俊武在征求海旅公司、中港公司领导层意见后,开始与魏基练商谈347.6亩土地的使用权转让事宜。王俊武提出每亩地转让价格为15万元,魏基练认为价格太高,提出每亩最高12万元,最后双方口头商定土地转让价格为每亩13.5万元。此时,王俊武加重口气说,只按每亩10万元签订协议,另外的3.5万元作为好处费支付给他本人。同时,王俊武提出只需支付给他整数———1200万元即可,魏基练表示同意。于是,双方签订了一份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约定中港公司将位于三亚市藤桥镇的347.6亩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东和公司,转让价格为每亩10万元,总价为3476万元。

  就在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签订几天后,王俊武以他妻弟王某养鳗鱼需要钱为由,要求魏基练支付400万元,魏基练便分三次将钱转入王俊武提供的账户上。

  2007年春节前的一天,魏基练接到王俊武的电话,要求再次支付400万元。魏基练很快照办,将100万元汇入王俊武指定的其妻为法定代表人的海南河富实业有限公司账户,另外300万元分两次汇入王俊武妻弟王某的个人银行账户。是年10月,王俊武要求魏基练支付余下的款项,这次魏基练以公司资金紧张为由答应支付100万元。加上魏基练先后5次送给王俊武的53万元,魏基练一共送给王俊武953万元。

  2、为掩人耳目捐款给老家修路

  有道是,“权力是神奇的魔杖,挥舞起来可以点石成金,也可指鹿为马”。王俊武凭借手中的权力转让一块地,就受贿近千万元。钱到手后,他首先想到的是使这些钱保值增值,靠这些钱享受荣华富贵。办案人员查明,王俊武将这笔巨款均用于个人及其亲属放贷款、购置房产、购车及其他消费。

  放贷款自然是钱生钱的好事,王俊武对此非常明白。2008年4月,东和公司董事长张鲁渝的弟弟张晓帆做生意急需资金,找魏基练借钱。魏基练反复思忖,最终向王俊武求援,王俊武爽快地回复说可以借660万元,于是二人就利息及还款期限进行了商谈,最后约定年利息在20%到25%之间,还款期限是一年。

  手中有了钱,王俊武的生活水准迅速提升,他让妻弟王某用117万元以个人的名义在海口购置一套豪华海景住宅楼,全家人欢天喜地迁入新居。接着,又拿出100万元作为预付款购置了三亚南新农场与海南民兴公司合建的农场职工房6套,分别是以6名亲戚的名义购买的。有了房,王俊武又为家人买了高档轿车。

  王俊武倒是从来没考虑过自己会出事。因为从时间上看,王俊武从2004年1月就开始受贿,当时他还任海旅公司总经理。他受贿一直持续到2008年12月,持续了近5年的时间。由于王俊武受贿问题隐藏得很深,不但没有露出马脚,还走上了海南省国资委副主任的岗位,成为了一名副厅级领导干部。

  王俊武知道做善事得民心的常理。为掩人耳目,他用受贿的55万元分几次捐给老家万宁市保定村,用于修建学校、道路等设施。当地群众提起王俊武,都说他是个好官。

  正当王俊武心满意得之际,他暗箱操作转让公司土地从中受贿的事情进入了海南省纪委的视线。

  3、企图以借贷关系掩盖受贿行为

  2008年12月初,王俊武听说东和公司方面有人过问转给他妻弟王某的款项。一时间,他感到如坐针毡,心里惶惶不安,但又转念一想,过问也好,查账也罢,不过是核对一下账目而已,只要把事情摆平了,一切都会云消雾散。经过深思熟虑,王俊武想出了一个移花接木之计。想好对策后,王俊武把魏基练叫到他的住处,告诉魏基练如何去做。

  2008年12月14日晚7时许,魏基练打电话把张晓帆找到他的住处,对张晓帆说:“王俊武要出事了,可能是你给他妻弟王某钱的问题。当务之急,你连夜赶到海口找到王某,把你付给他的钱当成是他向你借的钱,切记让他补写借条。同时,将你通过我从他那里借的660万元当成他给你的还款,他务必补写收条给你。”

  按照魏基练的授意,张晓帆连夜赶到海口找到王某,让王某写6张共800万元的借条交给他,他写下一张660万元的收条交给了王某。王某说,如果以后有人问起这件事,就说这800万元是借钱和还钱的关系。对此,二人又计算了一下,王某写给张晓帆的4张50万元的借条共计200万元,刚好是800万元减去660万元加上利息的数目。在他们看来,这样就能以假乱真造成一个假象,把张晓帆此前按魏基练要求给王某的800万元与2008年魏基练帮张晓帆借的660万元联系在一起,当成是相互的借贷关系。

  就在他们紧锣密鼓地企图销赃灭迹,谋划着如何逃过此难之际,王俊武被“请”到了海南省纪委。为争取从宽处理,王俊武如实交代了自己在担任海旅公司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期间,在转让位于三亚市藤桥镇347.6亩土地过程中,多次收受东和公司的贿赂款953万元的事实。

  今年3月13日,王俊武被海口市检察院决定逮捕。5月8日,王俊武受贿案侦查终结,向法院提起公诉。

  4、巨额好处费换来无期徒刑

  5月26日上午8时,海口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王俊武受贿案,海口市检察院主诉检察官周力等二人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历数王俊武受贿犯罪的事实,并通过多媒体示证系统将侦查人员依法讯问王俊武的全过程展现在大家面前。

  检察机关指控,1998年7月,王俊武在担任海旅公司总经理期间,在转让该公司位于三亚市藤桥镇347.6亩国有土地和其他业务往来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多次收受土地受让方贿赂共计953万元。王俊武取得款项后,均用于个人及其亲属放贷款、购置房产及其他消费等。案发后,案件关联人、王俊武的亲属配合退回赃款897.5万元,侦查部门追缴2.6万元。

  公诉人认为,王俊武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953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触犯相关法律,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当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审判长问王俊武对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罪行有何意见时,王俊武显得非常懊悔,他声泪俱下地表示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没有异议。

  8月7日,海口市中级法院一审作出判决,以受贿罪判处王俊武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王俊武当庭表示服判,不提起上诉。

  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需要公开透明

  此案虽已宣判,王俊武也因受贿罪被判处重刑,但此案反映出的问题值得有关部门深思。

  “从时间上看,王俊武受贿从2004年1月就已经开始了,一直到2008年年底,持续了近5年时间,而且按约定的1200万元金额还没有收完,这充分说明其受贿犯罪贪念之深、持续时间之长。”办案检察官周力分析说,“从受贿数额上看,仅一项土地转让行为,王俊武就实际收了900多万元,而2008年海口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1.4万元,他的一次受贿金额就是居民年均收入的600多倍。”周力指出,这样的单笔受贿数额之巨,在海南省是前所未有的。

  王俊武受贿案发后,海南省委常委、纪委书记王为璐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将其作为反腐倡廉的反面教材,教育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自身党性修养和道德建设,牢固树立起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价值观,增强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的意识。

  周力认为,王俊武作为一名长期在海南省旅游系统工作的领导干部,本应充分发挥他的能力,为海南经济建设特别是国际旅游岛建设贡献力量,但他辜负了省委、省政府和人民的殷切希望,蜕变堕落成一名人人唾弃的腐败分子。他的教训确实发人深省,很具有教育意义,王俊武的可悲经历留给人们许多反思。

  是什么使原本知识型、精英型领导干部的王俊武蜕变成了一名腐败分子?周力说,客观分析全案,可以看出王俊武堕落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根本原因是他放弃了党性修养,放弃了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的改造,放弃了政治学习、法律学习。王俊武在悔过书中也对自己的犯罪原因进行了反思:“在当上领导后,我就不怎么学习了,开始觉得拿些用些没什么,逐渐丧失了应有的警惕和防范。贪财念头的产生和私欲的膨胀,导致自己犯下罪过,铸成大错,最终成为金钱的俘虏。”周力据此指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掌握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一定要坚持党性修养和政治法律学习,时刻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只有这样才能在思想上筑起抵御腐蚀的坚固堤坝,不致重蹈王俊武的覆辙。

  “王俊武腐败案之所以发生,国有资产管理处置存在漏洞是主要原因。”周力说,国有土地等国有资产管理、处置程序一旦存在漏洞,就很容易被王俊武这样的人利用。在中港公司347.6亩土地使用权转让中,王俊武就是利用了国有土地管理上的漏洞,没有进行公开招标,而是暗箱操作吃回扣,将国有土地处置作为敛财的好机会。如何吸取王俊武腐败案的教训?周力建议,一方面,针对国有资产管理领域中已出现的腐败问题,有关部门应加大力度,严加惩处;另一方面,也是重要的方面,则需要为国有资产管理和处置建立更加公开透明、健康有序的制度平台,如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面,建立健全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只有通过公开规范的制度保障,强化民主监督,才有可能实现国有资产最大程度的保值增值。

  王俊武受贿953万元,是在其任海旅公司总经理兼中港公司董事长期间发生的,所以周力特别强调:“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加强国有企业内部的监督和管理,保证政府对企业的阳光监督,增强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让企业沿着法治轨道运行,显得尤为重要。”(李轩甫 郭艳华 )F200909150840382162527632.jpg
http://fanfu.people.com.cn/GB/140331/10053546.html
卖了一块地受贿近千万

  海南省国资委原副主任王俊武受贿案表明:杜绝暗箱操作是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关键

  “我的犯错确确实实与公诉人说的一样,因为长时间没有学习法律,法律观念淡薄,再加上一时的糊涂,做了傻事,导致了犯罪,因此我非常后悔。我辜负了党对我的培养,辜负了组织对我的提拔,也给我的家人带来了痛苦。”这是海南省国资委原副主任王俊武在庭审最后陈述阶段声泪俱下说的一番话。

  8月7日,海口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王俊武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扣押的赃款900.1万元及三张银行卡予以追缴,扣押的三部手机予以没收。

  1、暗箱操作卖土地得到近千万好处

  现年49岁的王俊武,在任海南省国资委副主任前,任海南省旅游总公司(以下简称海旅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兼任下属三亚中港渔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港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王俊武的蜕变始于他的职务升迁。当上海旅公司总经理后,他发现除了手中的权力变大了外,自己的生活水平没有任何提高,而那些资历比他浅、级别比他低的人却坐着奔驰,出入大酒店,住着小洋楼。一番比较过后,他心理失衡了,心理失衡造成思想蜕变,思想蜕变导致行为失范。于是,王俊武开始等待着捞钱发财的机会。

  2003年12月下旬,重庆东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和公司)总经理魏基练受公司委托,来到海南购买土地。他从一朋友处得知中港公司在三亚市藤桥镇有一块地,经实地察看后感觉不错,便通过别人介绍与时任海旅公司总经理的王俊武取得了联系。

  几日后,魏基练邀请王俊武吃饭,在推杯换盏中提出购买地处藤桥镇的347.6亩土地。王俊武听后说:“转让土地需征求海旅公司、中港公司领导层意见后才能决定。”魏基练表示理解。王俊武临走时,魏基练用酒店信封装了1万元送给他,这就为顺利买到土地做好了铺垫。初次见面就收到红包,王俊武心里自然十分欣喜。

  2004年1月,王俊武在征求海旅公司、中港公司领导层意见后,开始与魏基练商谈347.6亩土地的使用权转让事宜。王俊武提出每亩地转让价格为15万元,魏基练认为价格太高,提出每亩最高12万元,最后双方口头商定土地转让价格为每亩13.5万元。此时,王俊武加重口气说,只按每亩10万元签订协议,另外的3.5万元作为好处费支付给他本人。同时,王俊武提出只需支付给他整数———1200万元即可,魏基练表示同意。于是,双方签订了一份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约定中港公司将位于三亚市藤桥镇的347.6亩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东和公司,转让价格为每亩10万元,总价为3476万元。

  就在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签订几天后,王俊武以他妻弟王某养鳗鱼需要钱为由,要求魏基练支付400万元,魏基练便分三次将钱转入王俊武提供的账户上。

  2007年春节前的一天,魏基练接到王俊武的电话,要求再次支付400万元。魏基练很快照办,将100万元汇入王俊武指定的其妻为法定代表人的海南河富实业有限公司账户,另外300万元分两次汇入王俊武妻弟王某的个人银行账户。是年10月,王俊武要求魏基练支付余下的款项,这次魏基练以公司资金紧张为由答应支付100万元。加上魏基练先后5次送给王俊武的53万元,魏基练一共送给王俊武953万元。

  2、为掩人耳目捐款给老家修路

  有道是,“权力是神奇的魔杖,挥舞起来可以点石成金,也可指鹿为马”。王俊武凭借手中的权力转让一块地,就受贿近千万元。钱到手后,他首先想到的是使这些钱保值增值,靠这些钱享受荣华富贵。办案人员查明,王俊武将这笔巨款均用于个人及其亲属放贷款、购置房产、购车及其他消费。

  放贷款自然是钱生钱的好事,王俊武对此非常明白。2008年4月,东和公司董事长张鲁渝的弟弟张晓帆做生意急需资金,找魏基练借钱。魏基练反复思忖,最终向王俊武求援,王俊武爽快地回复说可以借660万元,于是二人就利息及还款期限进行了商谈,最后约定年利息在20%到25%之间,还款期限是一年。

  手中有了钱,王俊武的生活水准迅速提升,他让妻弟王某用117万元以个人的名义在海口购置一套豪华海景住宅楼,全家人欢天喜地迁入新居。接着,又拿出100万元作为预付款购置了三亚南新农场与海南民兴公司合建的农场职工房6套,分别是以6名亲戚的名义购买的。有了房,王俊武又为家人买了高档轿车。

  王俊武倒是从来没考虑过自己会出事。因为从时间上看,王俊武从2004年1月就开始受贿,当时他还任海旅公司总经理。他受贿一直持续到2008年12月,持续了近5年的时间。由于王俊武受贿问题隐藏得很深,不但没有露出马脚,还走上了海南省国资委副主任的岗位,成为了一名副厅级领导干部。

  王俊武知道做善事得民心的常理。为掩人耳目,他用受贿的55万元分几次捐给老家万宁市保定村,用于修建学校、道路等设施。当地群众提起王俊武,都说他是个好官。

  正当王俊武心满意得之际,他暗箱操作转让公司土地从中受贿的事情进入了海南省纪委的视线。

  3、企图以借贷关系掩盖受贿行为

  2008年12月初,王俊武听说东和公司方面有人过问转给他妻弟王某的款项。一时间,他感到如坐针毡,心里惶惶不安,但又转念一想,过问也好,查账也罢,不过是核对一下账目而已,只要把事情摆平了,一切都会云消雾散。经过深思熟虑,王俊武想出了一个移花接木之计。想好对策后,王俊武把魏基练叫到他的住处,告诉魏基练如何去做。

  2008年12月14日晚7时许,魏基练打电话把张晓帆找到他的住处,对张晓帆说:“王俊武要出事了,可能是你给他妻弟王某钱的问题。当务之急,你连夜赶到海口找到王某,把你付给他的钱当成是他向你借的钱,切记让他补写借条。同时,将你通过我从他那里借的660万元当成他给你的还款,他务必补写收条给你。”

  按照魏基练的授意,张晓帆连夜赶到海口找到王某,让王某写6张共800万元的借条交给他,他写下一张660万元的收条交给了王某。王某说,如果以后有人问起这件事,就说这800万元是借钱和还钱的关系。对此,二人又计算了一下,王某写给张晓帆的4张50万元的借条共计200万元,刚好是800万元减去660万元加上利息的数目。在他们看来,这样就能以假乱真造成一个假象,把张晓帆此前按魏基练要求给王某的800万元与2008年魏基练帮张晓帆借的660万元联系在一起,当成是相互的借贷关系。

  就在他们紧锣密鼓地企图销赃灭迹,谋划着如何逃过此难之际,王俊武被“请”到了海南省纪委。为争取从宽处理,王俊武如实交代了自己在担任海旅公司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期间,在转让位于三亚市藤桥镇347.6亩土地过程中,多次收受东和公司的贿赂款953万元的事实。

  今年3月13日,王俊武被海口市检察院决定逮捕。5月8日,王俊武受贿案侦查终结,向法院提起公诉。

  4、巨额好处费换来无期徒刑

  5月26日上午8时,海口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王俊武受贿案,海口市检察院主诉检察官周力等二人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历数王俊武受贿犯罪的事实,并通过多媒体示证系统将侦查人员依法讯问王俊武的全过程展现在大家面前。

  检察机关指控,1998年7月,王俊武在担任海旅公司总经理期间,在转让该公司位于三亚市藤桥镇347.6亩国有土地和其他业务往来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多次收受土地受让方贿赂共计953万元。王俊武取得款项后,均用于个人及其亲属放贷款、购置房产及其他消费等。案发后,案件关联人、王俊武的亲属配合退回赃款897.5万元,侦查部门追缴2.6万元。

  公诉人认为,王俊武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953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触犯相关法律,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当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审判长问王俊武对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罪行有何意见时,王俊武显得非常懊悔,他声泪俱下地表示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没有异议。

  8月7日,海口市中级法院一审作出判决,以受贿罪判处王俊武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王俊武当庭表示服判,不提起上诉。

  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需要公开透明

  此案虽已宣判,王俊武也因受贿罪被判处重刑,但此案反映出的问题值得有关部门深思。

  “从时间上看,王俊武受贿从2004年1月就已经开始了,一直到2008年年底,持续了近5年时间,而且按约定的1200万元金额还没有收完,这充分说明其受贿犯罪贪念之深、持续时间之长。”办案检察官周力分析说,“从受贿数额上看,仅一项土地转让行为,王俊武就实际收了900多万元,而2008年海口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1.4万元,他的一次受贿金额就是居民年均收入的600多倍。”周力指出,这样的单笔受贿数额之巨,在海南省是前所未有的。

  王俊武受贿案发后,海南省委常委、纪委书记王为璐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将其作为反腐倡廉的反面教材,教育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自身党性修养和道德建设,牢固树立起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价值观,增强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的意识。

  周力认为,王俊武作为一名长期在海南省旅游系统工作的领导干部,本应充分发挥他的能力,为海南经济建设特别是国际旅游岛建设贡献力量,但他辜负了省委、省政府和人民的殷切希望,蜕变堕落成一名人人唾弃的腐败分子。他的教训确实发人深省,很具有教育意义,王俊武的可悲经历留给人们许多反思。

  是什么使原本知识型、精英型领导干部的王俊武蜕变成了一名腐败分子?周力说,客观分析全案,可以看出王俊武堕落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根本原因是他放弃了党性修养,放弃了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的改造,放弃了政治学习、法律学习。王俊武在悔过书中也对自己的犯罪原因进行了反思:“在当上领导后,我就不怎么学习了,开始觉得拿些用些没什么,逐渐丧失了应有的警惕和防范。贪财念头的产生和私欲的膨胀,导致自己犯下罪过,铸成大错,最终成为金钱的俘虏。”周力据此指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掌握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一定要坚持党性修养和政治法律学习,时刻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只有这样才能在思想上筑起抵御腐蚀的坚固堤坝,不致重蹈王俊武的覆辙。

  “王俊武腐败案之所以发生,国有资产管理处置存在漏洞是主要原因。”周力说,国有土地等国有资产管理、处置程序一旦存在漏洞,就很容易被王俊武这样的人利用。在中港公司347.6亩土地使用权转让中,王俊武就是利用了国有土地管理上的漏洞,没有进行公开招标,而是暗箱操作吃回扣,将国有土地处置作为敛财的好机会。如何吸取王俊武腐败案的教训?周力建议,一方面,针对国有资产管理领域中已出现的腐败问题,有关部门应加大力度,严加惩处;另一方面,也是重要的方面,则需要为国有资产管理和处置建立更加公开透明、健康有序的制度平台,如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面,建立健全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只有通过公开规范的制度保障,强化民主监督,才有可能实现国有资产最大程度的保值增值。

  王俊武受贿953万元,是在其任海旅公司总经理兼中港公司董事长期间发生的,所以周力特别强调:“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加强国有企业内部的监督和管理,保证政府对企业的阳光监督,增强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让企业沿着法治轨道运行,显得尤为重要。”(李轩甫 郭艳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