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委:“4岁宝宝”领廉租补贴并未违法违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3:27:35
    北京建委:“4岁宝宝”领廉租补贴并未违法违规

2009年09月15日  来源:中国青年报 

  "最牛"4岁宝宝申领廉租房补 相关部门正调查中
  国家统计局披露最新数据 中国经济走势给人信心
  9月13日,有媒体报道称,发现有身份证号显示为“4岁宝宝”的未成年人领取廉租补贴,还发现有若干名16岁以下未成年人享受城市低保且作为申请人申请了廉租住房。
  今天,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称,未成年人享受低保的情况主要包括:父母一方去世、服刑、失踪,未成年人随另一方监护人生活,但监护人为外地户口或农业户口,“4岁宝宝”就属于这类情况;孤儿或父母双方入狱服刑;父母双方为农业户口。还有一种情况是身份证录入疏漏,经核对更正,享受低保的并非未成年人。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表示,上述3类未成年人享受城市低保,均符合廉租住房条件,属弱势困难群体,其监护人在代理未成年人申请租赁补贴过程中,住房保障部门把这些孩子作为申请人办理了手续,经审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截至目前,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累计受理14万余户,通过审核备案12万多户。其中,廉租住房两万多户,经济适用住房5万多户,限价商品住房近5万户;累计实现开复工1700多万平方米,累计配售保障性住房5万多套。
  对于前一阶段连续出现18个“1”或18个“0”身份证号,以及身份证信息显示有未成年人领取廉租房的情况,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要求各区(县)组织所辖街道(乡镇)进一步加强核查工作,对相关信息系统、档案资料全面筛查,发现问题要深入核查,及时处理。
  通过清理、补充、核查,北京市住房保障办相关部门规范补充了部分数据,对现已发现的身份证号码输入有误或使用替代号码的情况进行了更正;规范了已发现的一些“重复家庭信息”;清理查实了部分已停租或被取消资格的老旧信息。 (李新玲)





http://www.chinanews.com.cn/estate/estate-qnht/news/2009/09-15/1865990.shtml
    北京建委:“4岁宝宝”领廉租补贴并未违法违规

2009年09月15日  来源:中国青年报 

  "最牛"4岁宝宝申领廉租房补 相关部门正调查中
  国家统计局披露最新数据 中国经济走势给人信心
  9月13日,有媒体报道称,发现有身份证号显示为“4岁宝宝”的未成年人领取廉租补贴,还发现有若干名16岁以下未成年人享受城市低保且作为申请人申请了廉租住房。
  今天,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称,未成年人享受低保的情况主要包括:父母一方去世、服刑、失踪,未成年人随另一方监护人生活,但监护人为外地户口或农业户口,“4岁宝宝”就属于这类情况;孤儿或父母双方入狱服刑;父母双方为农业户口。还有一种情况是身份证录入疏漏,经核对更正,享受低保的并非未成年人。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表示,上述3类未成年人享受城市低保,均符合廉租住房条件,属弱势困难群体,其监护人在代理未成年人申请租赁补贴过程中,住房保障部门把这些孩子作为申请人办理了手续,经审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截至目前,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累计受理14万余户,通过审核备案12万多户。其中,廉租住房两万多户,经济适用住房5万多户,限价商品住房近5万户;累计实现开复工1700多万平方米,累计配售保障性住房5万多套。
  对于前一阶段连续出现18个“1”或18个“0”身份证号,以及身份证信息显示有未成年人领取廉租房的情况,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要求各区(县)组织所辖街道(乡镇)进一步加强核查工作,对相关信息系统、档案资料全面筛查,发现问题要深入核查,及时处理。
  通过清理、补充、核查,北京市住房保障办相关部门规范补充了部分数据,对现已发现的身份证号码输入有误或使用替代号码的情况进行了更正;规范了已发现的一些“重复家庭信息”;清理查实了部分已停租或被取消资格的老旧信息。 (李新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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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建委:三类未成年人可申请廉租房2009年09月15日  来源:京华时报   市住建委称“四岁宝宝”事件申请人未违规

  昨天,市住建委针对本市“四岁宝宝”等未成年人领取廉租补贴等情况予以澄清,并表示,这名“四岁宝宝”申请人并没有违规,且三类情况下未成年人被允许申请廉租房。

  市住建委表示,经过核查,除了这名“四岁宝宝”申请人外,还有70余名16岁以下未成年人享受城市低保且作为申请人申请了廉租住房(包括有媒体指出的10名未成年人)。出现这种情况主要原因有四种。

  一是因父母一方去世、服刑、失踪,其随另一方监护人生活,但监护人为外地户口或农业户口,未成年人享受低保的,如某媒体提到的“四岁宝宝”就属于这类情况;二是孤儿或父母双方入狱服刑,未成年人享受低保的;三是父母双方为农业户口的,未成年人享受低保的;四是身份证录入疏漏,经核对更正并非未成年人的。市住建委明确,上述未成年人均享受城市低保,均符合廉租住房条件。  


  据了解,针对近期保障性住房公示信息出现“18个1”、“18个0”替代码,以及“四岁宝宝”等未成年人申请人的情况,市住建委要求各区(县)组织所辖街道(乡镇)对相关信息系统、档案资料全面筛查,如果发现问题要深入核查,及时处理。今后,政策房的审核仍须在“三审两公示”的基础上,分期分批公示已通过备案的保障性住房申请人的信息,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马上就访

  应制裁靠欺诈获得廉租房人员

  北京忆通律师事务所秦兵律师表示,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是18岁以上,显然“四岁宝宝”一定要具备申请条件。但市住建委给出的三类情况均可以被认同,这些未成年人确实可以享受政府的廉租房。但是,政府必须能够证明他们确实符合这三类情况,并对获取的真实情况予以公示。

  “小偷偷了东西还了就可以不处罚了吗?”秦兵说,虽然广州已经出现收回出租廉租房、经适房业主房产的案例,但全国都没有一套针对采用欺诈手段,获取政策性住房的规定。而我国的香港、台湾,以及美国都在这方面有相关的制裁办法,因此为了防止欺诈行为,政府应该建立制裁制度,对于欺诈者给予制裁。(记者翟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