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廉租房补贴惊现四龄童 北京建委称正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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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soufun.com 搜房网 2009年09月13日10:30 来源:新华网   
http://news.msn.soufun.com/2009-09-13/2783641.htm
据北京晨报报道:继18个1的最牛身份证号出现之后,一则名为《4岁宝宝领廉租房补贴》的消息在多家网站上被热炒。

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网站上,记者找到了这个“最牛”的宝宝。公示资料显示,宝宝名叫陈卓(化名),密云县人,今年只有4岁。昨天,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宣传部一位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最牛宝宝”一事,相关部门正在进行调查。

陈卓目前俨然已经是网络上的名人,其仅有4岁的年龄就成为领取廉租房补贴的一员,大量网友早已为其冠上“最牛宝宝”的称号。昨日,记者检索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住房保障栏目,在《北京廉租住房已备案结果公示》内容中找到了这个“最牛宝宝”:序号为948的陈卓,身份证号显示出生年月为2005年3月29日,户籍所在地为北京市密云县,保障人口为1人,保障方式为住房补贴。记者浏览部分网页,发现有多名年龄未满16周岁的备案者,如序号为712的夏某为1997年11月出生,昌平区人,今年12岁。

记者随后查阅发现,2007年9月起实施的《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生活,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根据民法的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意味着,申请家庭推举的人至少要年满16周岁。

随后,记者致电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宣传部门,工作人员王先生表示,对于“最牛宝宝”的事情,相关部门正在进行调查和了解。(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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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载,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最近对金沙洲经适房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结果发现,有4户家庭将购买的经适房或承租的新社区住宅用于出租或高价转租。市住房保障办决定,出租经适房的那三家立即按折扣退还所购经适房,有关部门注销其房地产权登记,违规者5年内不能申购经适房;转租廉租房的那位,将取消租赁合同,并追回廉租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价。

看到这条消息,不知道有没有人会想起以茅于轼先生为代表的一批经济学家的观点——反对这种意在照顾底层,实际很可能被更有实力的阶层所利用的经适房政策。这种观点被人诟病了很长时间,而实际情况一再证实了经济学家的预言。广州有媒体根据上述新闻做了个调查,发现经适房楼下轿车遍布,完全是国家统计局刚刚发布的“我国已经跃升到中下发达国家水平”的一个注脚。不仅广州如此,估计全国的经适房小区里,这种繁荣的景象都是很常见的。笔者所在小区也是经适房,不但小区里中高档轿车不计其数,房子被租出去用作赚钱工具的也并不少见。

更不知道是否有人想过,茅于轼挨骂最多的一句话,他说,廉租房不该有独立卫生间。这话说出来后,被所有貌似关心底层的人认为冷血无比。结果大家也看到了,有独立厕所的廉租房确实可以按市场价转租。其实,茅于轼话中隐含的意思正是经济学所要表达的观点:任何超出一定标准、具备一定价值的东西,必然会被相对强势的群体所觊觎。廉租房的户型与居住条件只要与市场租赁的房子相似,而租金之间存在价差的话,就会导致寻求利润的行为产生。

不能否认,经适房与廉租房还是给很多底层民众带来了实惠,但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这两种都是利用公共资源造就的福利性住房,从现在的情况看,其代价未免过于高昂。在这种状态下,只靠严格检查来查处违规现象,恐怕只能处罚冰山的一角。

所以,现在认真想想茅于轼先生的话还是有益处的。经济学家或许说话比较直率,其结论未必符合民众的心理,但他们并非都不关注底层的生活,而可能是从一个更高的层面上剖析问题,希望社会的福利能够真正到达需要它们的人手中。或许普通民众暂时无法理解,但有些人其实是可以理解其中正确性的。(五岳散人资深网民)www.soufun.com 搜房网 2009年09月13日10:30 来源:新华网   
http://news.msn.soufun.com/2009-09-13/2783641.htm
据北京晨报报道:继18个1的最牛身份证号出现之后,一则名为《4岁宝宝领廉租房补贴》的消息在多家网站上被热炒。

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网站上,记者找到了这个“最牛”的宝宝。公示资料显示,宝宝名叫陈卓(化名),密云县人,今年只有4岁。昨天,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宣传部一位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最牛宝宝”一事,相关部门正在进行调查。

陈卓目前俨然已经是网络上的名人,其仅有4岁的年龄就成为领取廉租房补贴的一员,大量网友早已为其冠上“最牛宝宝”的称号。昨日,记者检索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住房保障栏目,在《北京廉租住房已备案结果公示》内容中找到了这个“最牛宝宝”:序号为948的陈卓,身份证号显示出生年月为2005年3月29日,户籍所在地为北京市密云县,保障人口为1人,保障方式为住房补贴。记者浏览部分网页,发现有多名年龄未满16周岁的备案者,如序号为712的夏某为1997年11月出生,昌平区人,今年12岁。

记者随后查阅发现,2007年9月起实施的《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生活,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根据民法的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意味着,申请家庭推举的人至少要年满16周岁。

随后,记者致电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宣传部门,工作人员王先生表示,对于“最牛宝宝”的事情,相关部门正在进行调查和了解。(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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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不知道是否有人想过,茅于轼挨骂最多的一句话,他说,廉租房不该有独立卫生间。这话说出来后,被所有貌似关心底层的人认为冷血无比。结果大家也看到了,有独立厕所的廉租房确实可以按市场价转租。其实,茅于轼话中隐含的意思正是经济学所要表达的观点:任何超出一定标准、具备一定价值的东西,必然会被相对强势的群体所觊觎。廉租房的户型与居住条件只要与市场租赁的房子相似,而租金之间存在价差的话,就会导致寻求利润的行为产生。

不能否认,经适房与廉租房还是给很多底层民众带来了实惠,但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这两种都是利用公共资源造就的福利性住房,从现在的情况看,其代价未免过于高昂。在这种状态下,只靠严格检查来查处违规现象,恐怕只能处罚冰山的一角。

所以,现在认真想想茅于轼先生的话还是有益处的。经济学家或许说话比较直率,其结论未必符合民众的心理,但他们并非都不关注底层的生活,而可能是从一个更高的层面上剖析问题,希望社会的福利能够真正到达需要它们的人手中。或许普通民众暂时无法理解,但有些人其实是可以理解其中正确性的。(五岳散人资深网民)
北京住建委称“4岁宝宝”领廉租房补贴未违规

2009-09-15 08:08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李新玲
http://news.xinmin.cn/domestic/gnkb/2009/09/15/2564615.html

  北京住建委称“4岁宝宝”领廉租房补贴未违规

  本报北京9月14日电 (记者 李新玲) 9月13日,有媒体报道称,发现有身份证号显示为“4岁宝宝”的未成年人领取廉租补贴,还发现有若干名16岁以下未成年人享受城市低保且作为申请人申请了廉租住房。

  今天,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称,未成年人享受低保的情况主要包括:父母一方去世、服刑、失踪,未成年人随另一方监护人生活,但监护人为外地户口或农业户口,“4岁宝宝”就属于这类情况;孤儿或父母双方入狱服刑;父母双方为农业户口。还有一种情况是身份证录入疏漏,经核对更正,享受低保的并非未成年人。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表示,上述3类未成年人享受城市低保,均符合廉租住房条件,属弱势困难群体,其监护人在代理未成年人申请租赁补贴过程中,住房保障部门把这些孩子作为申请人办理了手续,经审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截至目前,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累计受理14万余户,通过审核备案12万多户。其中,廉租住房两万多户,经济适用住房5万多户,限价商品住房近5万户;累计实现开复工1700多万平方米,累计配售保障性住房5万多套。

  对于前一阶段连续出现18个“1”或18个“0”身份证号,以及身份证信息显示有未成年人领取廉租房的情况,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要求各区(县)组织所辖街道(乡镇)进一步加强核查工作,对相关信息系统、档案资料全面筛查,发现问题要深入核查,及时处理。

  通过清理、补充、核查,北京市住房保障办相关部门规范补充了部分数据,对现已发现的身份证号码输入有误或使用替代号码的情况进行了更正;规范了已发现的一些“重复家庭信息”;清理查实了部分已停租或被取消资格的老旧信息。
(新民网编辑:魏丽英)
今天上午北京的手机早报:“4岁宝宝”符合廉租房标准。市建委针对北京市“4岁宝宝”领取廉租补贴等情况予以澄清,并表示这名“4岁宝宝”申请人并没有违规。
只要说合格就是合格不服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