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投厉害,居然把负债变成资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6 22:33:25
经济观察报8月22日讯 背负巨额利息包袱的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中投公司”)已轻装上阵,将以向国家上缴红利的形式,取而代之每年约666.5亿人民币的利息支付。

此举昭示中投宛若一家金融央企。本报自国资委获悉,2009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益收缴工作在7月份就已经开始,而国资委监管之外的金融央企上缴红利尚在未定之数。

“对于金融央企是否上缴红利,我们并未考虑;而中投作为一家准政府机构,其缴纳红利的具体办法由其董事会决议通过,届时再上报国务院。”8月19日,一位财政部官员表示。

中投红利

8月18日,一位中投公司人士告诉本报,中投公司已经与财政部达成共识,2000亿美元资本金是作为资产,而非负债,因此无需支付利息;但是类似一家央企,需要向国家上缴红利。

成立于2007年9月29日的中投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亿美元,其资本来源是由财政部通过发行特别国债1.55万亿元人民币,向央行购买等值外汇储备所筹集。

按照当初的约定,中投公司需要为此支付每年近5%的利息,且每半年定期支付一次。中投董事长楼继伟为此曾表示,在此利息压力下,每天睁开眼的第一件事就是挣钱任务。

理论上,去年2月29日,首批6000亿元特别国债将要迎来付息日。按照4.3%的年利率计算,中投需要付息129亿元。而对于1.55万亿元特别国债,若按照4.3%左右的利息计算,每年利息约为666.5亿元。

不过,早在去年两会期间,中投公司负责人就曾表示,对于已经到期的第一笔筹资利息,正在与有关方面协商,希望由规定的定期支付,改为按当年投资收益情况支付,或者将投资收益用于再投资。

其实,为筹集中投资本金的特别国债在发行之际,其本息支付就已经确定;因而该利息必须由财政部为特别国债的持有者(如央行)定期支付,不然将构成主权债务违约。“中投通过与财政部协商,暂时规避了定期支付利息的义务,意味着财政部为中投垫资支付了利息。”业界人士认为。

现在,“中投公司的投资收益将作为利润上交股东(国家),力争覆盖特别国债的利息支付需求。”一位中投人士表示。

中投的首份年报显示,2008年净利润为231.3亿美元(折合1580.19亿元人民币),投资收益239.55亿美元(折合1636.55亿元人民币),资本回报率为6.8%。

如果按照5%的资金成本计算,中投需支付683.18亿元人民币;或者依据覆盖特别国债的利息要求测算,中投需上缴约666.5元亿元人民币红利,二者相差无几。

上述中投人士解释说,就法律角度而言,中投与一般意义的国有股份制企业并无两样,作为央企理应给国家上缴利润;向股东(国家)如何分红的讨论,已经有一段时间,但尚未最终敲定;上缴利润是重大事项,需经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审议,且上报国务院,方能进行,而非按照某部委的法规条例执行。

“对于中投这样的主权财富基金来说是资本长期价值管理的概念,而非追求短期派发收益;无需通过派发提升收益;”斯坦福大学高级研究员孟庆轩说,“其实,投资收益放在国家哪个部门的损益表上区别不大,如果留存收益的话,反而对市值有益。”

金融央企红利如何交

但毕竟中投公司不同于普通的金融央企。一位财政部人士表示,央企上缴红利很复杂,目前对于中投如何上缴红利尚未有任何说法,且决策权不在财政部。“何况并未考虑要将金融类央企纳入上缴红利范畴。”他说。

在该人士看来,原则上,所有企业都一样,金融类企业不应单列,只需按照正常公司治理结构进行股本分红即可;最主要的是,金融类国企多为股份制公司;如果股份制企业一方面要分红,另一方面还要向国家上缴红利,如此一来,就交重了,明显不合理。

上述中投人士亦表示,中投将按公司正常经营的比例上缴红利;此背景下,由于中投与汇金及其11家金融参控股机构为垂直关系,汇金为中投全资子公司,其旗下金融机构已向汇金悉数缴纳红利,如工行、中行、建行等金融企业无需再向国家上缴利润了。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国有经济研究室主任文宗瑜博士说,像人保集团、中信集团等并未划归国资委的管辖范畴,目前,有关部门亦不会单独就此出台文件予以规范。《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只涵盖国资委属下的136家中央企业。

财政部和国资委联合发布的 《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将央企划分为三类,即资源型企业,如烟草、石油石化、电力等,征收比例为10%;第二类为一般竞争性企业,如钢铁、运输、电子等,征收比例为5%;第三类为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企业,暂缓三年上缴。

“目前已经确定的标准不太可能会轻易修改,惟有等试点结束后。”文宗瑜说,“而囿于自然灾害、金融危机等不利因素,估计今年央企上缴红利不会超过400亿。”

既然现在的金融央企免缴红利,那么,诸如中信集团、人保集团、国寿集团等国有金融企业自然也不在缴纳之列,更甚者,金融央企的盈利多半转化为资本金,使国有资产增值。

一位金融央企高层举例说,像中国人寿(行情 股吧)集团,其每年的盈利均转为资本金;惟一做的就是照章纳税。

有专家坦言,我国国有企业资本金预算制度存在 “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预算支出结构不够合理”等问题,目前现状是,很难做到从既利于继续支持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又利于国家宏观调控,规范企业收入分配秩序;与此同时,预算编制的方法也未作明确规定。

(本文来源:经济观察报 作者:欧阳晓红)经济观察报8月22日讯 背负巨额利息包袱的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中投公司”)已轻装上阵,将以向国家上缴红利的形式,取而代之每年约666.5亿人民币的利息支付。

此举昭示中投宛若一家金融央企。本报自国资委获悉,2009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益收缴工作在7月份就已经开始,而国资委监管之外的金融央企上缴红利尚在未定之数。

“对于金融央企是否上缴红利,我们并未考虑;而中投作为一家准政府机构,其缴纳红利的具体办法由其董事会决议通过,届时再上报国务院。”8月19日,一位财政部官员表示。

中投红利

8月18日,一位中投公司人士告诉本报,中投公司已经与财政部达成共识,2000亿美元资本金是作为资产,而非负债,因此无需支付利息;但是类似一家央企,需要向国家上缴红利。

成立于2007年9月29日的中投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亿美元,其资本来源是由财政部通过发行特别国债1.55万亿元人民币,向央行购买等值外汇储备所筹集。

按照当初的约定,中投公司需要为此支付每年近5%的利息,且每半年定期支付一次。中投董事长楼继伟为此曾表示,在此利息压力下,每天睁开眼的第一件事就是挣钱任务。

理论上,去年2月29日,首批6000亿元特别国债将要迎来付息日。按照4.3%的年利率计算,中投需要付息129亿元。而对于1.55万亿元特别国债,若按照4.3%左右的利息计算,每年利息约为666.5亿元。

不过,早在去年两会期间,中投公司负责人就曾表示,对于已经到期的第一笔筹资利息,正在与有关方面协商,希望由规定的定期支付,改为按当年投资收益情况支付,或者将投资收益用于再投资。

其实,为筹集中投资本金的特别国债在发行之际,其本息支付就已经确定;因而该利息必须由财政部为特别国债的持有者(如央行)定期支付,不然将构成主权债务违约。“中投通过与财政部协商,暂时规避了定期支付利息的义务,意味着财政部为中投垫资支付了利息。”业界人士认为。

现在,“中投公司的投资收益将作为利润上交股东(国家),力争覆盖特别国债的利息支付需求。”一位中投人士表示。

中投的首份年报显示,2008年净利润为231.3亿美元(折合1580.19亿元人民币),投资收益239.55亿美元(折合1636.55亿元人民币),资本回报率为6.8%。

如果按照5%的资金成本计算,中投需支付683.18亿元人民币;或者依据覆盖特别国债的利息要求测算,中投需上缴约666.5元亿元人民币红利,二者相差无几。

上述中投人士解释说,就法律角度而言,中投与一般意义的国有股份制企业并无两样,作为央企理应给国家上缴利润;向股东(国家)如何分红的讨论,已经有一段时间,但尚未最终敲定;上缴利润是重大事项,需经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审议,且上报国务院,方能进行,而非按照某部委的法规条例执行。

“对于中投这样的主权财富基金来说是资本长期价值管理的概念,而非追求短期派发收益;无需通过派发提升收益;”斯坦福大学高级研究员孟庆轩说,“其实,投资收益放在国家哪个部门的损益表上区别不大,如果留存收益的话,反而对市值有益。”

金融央企红利如何交

但毕竟中投公司不同于普通的金融央企。一位财政部人士表示,央企上缴红利很复杂,目前对于中投如何上缴红利尚未有任何说法,且决策权不在财政部。“何况并未考虑要将金融类央企纳入上缴红利范畴。”他说。

在该人士看来,原则上,所有企业都一样,金融类企业不应单列,只需按照正常公司治理结构进行股本分红即可;最主要的是,金融类国企多为股份制公司;如果股份制企业一方面要分红,另一方面还要向国家上缴红利,如此一来,就交重了,明显不合理。

上述中投人士亦表示,中投将按公司正常经营的比例上缴红利;此背景下,由于中投与汇金及其11家金融参控股机构为垂直关系,汇金为中投全资子公司,其旗下金融机构已向汇金悉数缴纳红利,如工行、中行、建行等金融企业无需再向国家上缴利润了。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国有经济研究室主任文宗瑜博士说,像人保集团、中信集团等并未划归国资委的管辖范畴,目前,有关部门亦不会单独就此出台文件予以规范。《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只涵盖国资委属下的136家中央企业。

财政部和国资委联合发布的 《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将央企划分为三类,即资源型企业,如烟草、石油石化、电力等,征收比例为10%;第二类为一般竞争性企业,如钢铁、运输、电子等,征收比例为5%;第三类为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企业,暂缓三年上缴。

“目前已经确定的标准不太可能会轻易修改,惟有等试点结束后。”文宗瑜说,“而囿于自然灾害、金融危机等不利因素,估计今年央企上缴红利不会超过400亿。”

既然现在的金融央企免缴红利,那么,诸如中信集团、人保集团、国寿集团等国有金融企业自然也不在缴纳之列,更甚者,金融央企的盈利多半转化为资本金,使国有资产增值。

一位金融央企高层举例说,像中国人寿(行情 股吧)集团,其每年的盈利均转为资本金;惟一做的就是照章纳税。

有专家坦言,我国国有企业资本金预算制度存在 “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预算支出结构不够合理”等问题,目前现状是,很难做到从既利于继续支持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又利于国家宏观调控,规范企业收入分配秩序;与此同时,预算编制的方法也未作明确规定。

(本文来源:经济观察报 作者:欧阳晓红)
有问题吗,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L
咱不是会计,文章没看太明白,大意是说把本应上缴国家的红利转变为资本金,而不再上缴了。
题目说负债变资产,似乎文不对题,负债应该是负资产吧
负债。负债的两个主要成分是流动负债与长期债务。流动负债是指一年以内到期的债务,主要包括应付帐款、应付票据、应付费用和应付税款。应付帐款表示公司由于赊购而欠其他公司的款项。应付票据表示公司欠银行或其他贷款者的债务。它通常由公司的短期或季节性资金短缺而引起的。应 付费用包括员工的工资和薪水、到期的利息和其他类似的费用,它表示公司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所应付费用的情况。应付税款表示公司应缴纳税款的金额,它与公司的所得税法有密切的联系。长期债务指一年以上到期的债务,它包括应付债务、抵押借款等项目。一般而言,公司通常借入短期资金来融通长短期资产,如存货和应收帐款等。当存货售出或应收帐款收回时,短期负债就被偿清。长期债务通常用来融通长期或固定资产,如厂房、设备等。短期负债权利率通常比长期的要低,原因之一是短期贷款所涉及的风险较小。因此,当长期利率水平相对较高,并预计不久将会下降时,企业可能会先借入短期资金周转,等利率下降后再借入所需的长期资产,以便降低筹资的费用。
这事肯定是最高层拍板,不能按一般商业规律理解。经济观察报这回纯属是废话
资产等于负债加所有者权益。
作者还是把资产和所有者权益的区别搞清楚些。
不过中投的投资水平确实不怎么样,黑石等等,估计够中投喘一阵子了。从他的投资记录来看,似乎并不比散户强哪儿去,也许是遇到了经济危机,不过掌管2000亿美元,资本来自1.55万亿特别国债,就这水平,确也让人难以满意。
记者威武
负债本身就可以视为资产的一部分,也没错
中投董事长楼继伟为此曾表示,在此利息压力下,每天睁开眼的第一件事就是挣钱任务。
中投不挣钱, 拿我们纳税人的钱去消费?
应该是转为资本吧?按这种安排以后中投不再向债务人付息(按文章里说就是改由财政部垫付),在有盈利的时候就向财政部上缴红利以抵扣财政部代其垫付的利息。不过如果中投在某年度是亏损的话,那它就不用向财政部上缴红利,而且财政部还要帮它代付当年的债券利息。真的是盈利就算中投的,亏损就算国家的。楼继伟这个中投董事长也确实好当了。
而且按这种安排,中投不用把债券的利息支出再作为成本,盈利难度相对下降,估计中央也看出就凭中投那班家伙的能力,不作这种安排中投不要说盈利了就是每年按时付息恐怕都有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