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中路塌陷事故:六问合肥市委市政府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2: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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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中路塌陷事故发生后四个多小时,合肥市委、市政府终于就事故发布了第一份官方公告。对于这份公告,我以一个普通网民、普通合肥市公民的身份发出自己的质疑。首先来看公告,全文如下:

长江中路四牌楼地下人行通道塌陷事故

情况报告



  8月8日下午1时20分左右,正在施工中的合肥市长江中路四牌楼地下人行通道南北向主通道发生塌陷事故。由于事发前沉降观测点发现及时,建设单位迅速采取了应急措施,施工人员快速撤离,地面交通控制有序,塌陷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四牌楼地下人行通道呈“工”字型,于2008年11月份开工建设,由中铁十五局负责施工。事发当日,东西向通道二次衬砌已施工完毕,正在施工55米长、 10.5米宽的南北向主通道二次衬砌。由于衬砌需撤除支护钢梁,在今早撤除第二片支护钢梁后,10:30左右,现场测量发现顶部有沉降现象。建设单位随即组织施工人员撤离现场,采取安全防护措施,12:50,公安交警部门接警后迅速赶至现场,进行交通封闭、劝导分流车辆,1:10,当最后一辆出租车行驶到路中心区时,被交警劝阻,人员离开车辆。1:20路面塌陷,塌陷面积约180平方米左右,一辆出租车(空车)、二辆助动车落入塌陷区内,另有一辆在塌陷区边缘的轿车,被加固用的钢板卡住。塌陷没有造成任何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后,市长吴存荣、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安列、副市长李红立即赶赴现场,协调公安、供水、供电、燃气和施工单位进行现场处置。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孙金龙立即做出三点指示:一、实事求是查明事故原因,是什么就是什么,二、要以最快速度向媒体通报,说明情况,讲清问题,三、采取有力措施,继续推进工程建设,确保施工安全。

  下午3点,吴存荣市长组织召开了有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现场会议。会议分析了事故的原因,对处理事故和下一步工程建设提出了六点意见:

  一、市建委牵头,成立专门调查小组,查明事故原因,分清责任;

  二、水、电、气、热等单位要立即对塌陷区范围内管线进行检查,采取应急措施,保证水、电、气、通讯等公用服务不中断;

  三、现在仍在施工的其他二处地下通道立即停工,组织专家组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工程安全;

  四、中铁四局立即进驻现场,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工程建设;

  五、交警对四牌楼区域要妥善组织分流车辆,设置交通标识牌,便于市民识别,确保市中心交通顺畅,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和畅通;

  六、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要自我检查,深刻反思,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原因及应承担的责任。

  目前,现场已实行全封闭,大型施工机械正陆续调往现场。下一步首先对现场进行清理,再采取明挖的方式浇筑底板混凝土,浇筑侧墙混凝土、顶板混凝土,进行养护回填,力争1个月内完成施工。

中共合肥市委
合肥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八月八日

问题一:塌陷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伤是伤,亡是亡,就算磕破皮、扭了脚,也是受伤。一辆出租车、两辆助力车落入陷坑,无一人受伤,是否具有说服力?


问题二:撤出支护钢梁的理由何在?


前期的报道中曾经提及,该地地下管线复杂,土质松软,屡有沉降,在施工中需要每进展50厘米就增加支护,因此支护钢梁是非常必要的措施。地上车来车往,交通压力给路面带来24小时不停的应力,撤出支护钢梁之前有没有考虑到撤除的后果,以及准备必要的应急措施?观测出现路面沉降后,为何没有恢复支护?


问题三:公安部门为何在出现沉降后两个多小时才接警到达现场?


从观测出现沉降,到公安到达,过去了两个小时二十分钟。也就是说,在沉降险情出现后的140分钟里,此处处于不断沉降、同时继续车来车往的险情中而无人管理。在这140分钟里,路面随时可能塌陷,如果塌陷时在路面上的是一辆满载乘客公交车,后果会如何?


问题四:被劝阻的出租车是否就是落入陷坑的出租车?


公告中提到的是最后一辆出租车被劝阻后人员离开车辆,那么这辆车是否是事故现场那辆蓝色出租车?车上是否只有司机一人?


问题五:既然所有车辆都已经被劝阻,为何塌陷时会有两辆助动车落入坑中?


交警部门在现场是否进行了有效的劝阻?当时情形是否是“劝阻”可以奏效的?既然已经出现险情,为何没有实行彻底的交通管制,阻断来往车辆,并进行及时的工程加固?


问题六:中铁四局取代中铁十五局,有没有经过必要的流程和措施?


中铁四局直接进场接手工程施工,是否意味着中铁十五局要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十五局是否在随后的工程中失去施工资格,而中铁四局是否可以保证质量地完成施工?


由此公告可以看出,该公告是在仓促、准备不足的情况下发布的,行文缺乏条理,思维不缜密。对于市民真正关心的细节,没有给出具有说服力的解释,反而留下了更多的疑问。请合肥市政府在狠抓如火如荼的城市大建设工作之余,加强危机公关能力,同时冷静思考“大干快上”四个字背后的利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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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中路塌陷事故发生后四个多小时,合肥市委、市政府终于就事故发布了第一份官方公告。对于这份公告,我以一个普通网民、普通合肥市公民的身份发出自己的质疑。首先来看公告,全文如下:

长江中路四牌楼地下人行通道塌陷事故

情况报告



  8月8日下午1时20分左右,正在施工中的合肥市长江中路四牌楼地下人行通道南北向主通道发生塌陷事故。由于事发前沉降观测点发现及时,建设单位迅速采取了应急措施,施工人员快速撤离,地面交通控制有序,塌陷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四牌楼地下人行通道呈“工”字型,于2008年11月份开工建设,由中铁十五局负责施工。事发当日,东西向通道二次衬砌已施工完毕,正在施工55米长、 10.5米宽的南北向主通道二次衬砌。由于衬砌需撤除支护钢梁,在今早撤除第二片支护钢梁后,10:30左右,现场测量发现顶部有沉降现象。建设单位随即组织施工人员撤离现场,采取安全防护措施,12:50,公安交警部门接警后迅速赶至现场,进行交通封闭、劝导分流车辆,1:10,当最后一辆出租车行驶到路中心区时,被交警劝阻,人员离开车辆。1:20路面塌陷,塌陷面积约180平方米左右,一辆出租车(空车)、二辆助动车落入塌陷区内,另有一辆在塌陷区边缘的轿车,被加固用的钢板卡住。塌陷没有造成任何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后,市长吴存荣、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安列、副市长李红立即赶赴现场,协调公安、供水、供电、燃气和施工单位进行现场处置。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孙金龙立即做出三点指示:一、实事求是查明事故原因,是什么就是什么,二、要以最快速度向媒体通报,说明情况,讲清问题,三、采取有力措施,继续推进工程建设,确保施工安全。

  下午3点,吴存荣市长组织召开了有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现场会议。会议分析了事故的原因,对处理事故和下一步工程建设提出了六点意见:

  一、市建委牵头,成立专门调查小组,查明事故原因,分清责任;

  二、水、电、气、热等单位要立即对塌陷区范围内管线进行检查,采取应急措施,保证水、电、气、通讯等公用服务不中断;

  三、现在仍在施工的其他二处地下通道立即停工,组织专家组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工程安全;

  四、中铁四局立即进驻现场,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工程建设;

  五、交警对四牌楼区域要妥善组织分流车辆,设置交通标识牌,便于市民识别,确保市中心交通顺畅,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和畅通;

  六、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要自我检查,深刻反思,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原因及应承担的责任。

  目前,现场已实行全封闭,大型施工机械正陆续调往现场。下一步首先对现场进行清理,再采取明挖的方式浇筑底板混凝土,浇筑侧墙混凝土、顶板混凝土,进行养护回填,力争1个月内完成施工。

中共合肥市委
合肥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八月八日

问题一:塌陷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伤是伤,亡是亡,就算磕破皮、扭了脚,也是受伤。一辆出租车、两辆助力车落入陷坑,无一人受伤,是否具有说服力?

问题二:撤出支护钢梁的理由何在?

前期的报道中曾经提及,该地地下管线复杂,土质松软,屡有沉降,在施工中需要每进展50厘米就增加支护,因此支护钢梁是非常必要的措施。地上车来车往,交通压力给路面带来24小时不停的应力,撤出支护钢梁之前有没有考虑到撤除的后果,以及准备必要的应急措施?观测出现路面沉降后,为何没有恢复支护?

问题三:公安部门为何在出现沉降后两个多小时才接警到达现场?

从观测出现沉降,到公安到达,过去了两个小时二十分钟。也就是说,在沉降险情出现后的140分钟里,此处处于不断沉降、同时继续车来车往的险情中而无人管理。在这140分钟里,路面随时可能塌陷,如果塌陷时在路面上的是一辆满载乘客公交车,后果会如何?

问题四:被劝阻的出租车是否就是落入陷坑的出租车?

公告中提到的是最后一辆出租车被劝阻后人员离开车辆,那么这辆车是否是事故现场那辆蓝色出租车?车上是否只有司机一人?

问题五:既然所有车辆都已经被劝阻,为何塌陷时会有两辆助动车落入坑中?

交警部门在现场是否进行了有效的劝阻?当时情形是否是“劝阻”可以奏效的?既然已经出现险情,为何没有实行彻底的交通管制,阻断来往车辆,并进行及时的工程加固?

问题六:中铁四局取代中铁十五局,有没有经过必要的流程和措施?

中铁四局直接进场接手工程施工,是否意味着中铁十五局要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十五局是否在随后的工程中失去施工资格,而中铁四局是否可以保证质量地完成施工?

由此公告可以看出,该公告是在仓促、准备不足的情况下发布的,行文缺乏条理,思维不缜密。对于市民真正关心的细节,没有给出具有说服力的解释,反而留下了更多的疑问。请合肥市政府在狠抓如火如荼的城市大建设工作之余,加强危机公关能力,同时冷静思考“大干快上”四个字背后的利与弊。
LZ啊,把绿色字换成其他颜色吧,看起来太难受了
是啊!那个绿色字太难看了!
"正在施工中的合肥市长江中路四牌楼地下人行通道南北向主通道发生塌陷事故。"

正在施工中,楼主的标题让人以为是正常使用的道路发生塌陷。
chinaxixi 发表于 2009-8-8 20:59
照你的说法,塌陷就是正常的了?
唉,个长江中路搞到现在还没好。。。
问那么多顶球用!
还好现在塌了,没等到完工后塌
现在地下施工导致路面塌陷的事情有点多哦
楼主合肥的?我在合肥,那个车应该不是出租车,我在合肥没见过那种颜色的出租车。
18.30的新闻里有采访,工人说发现工字钢变形就出来拉线,掉下的车是在这个时候掉的。
那个是钢板,车子是压钢板变形了,我觉得说陷进去的更合适。


楼主说的掉下两助力车一出租车一定不对,我在新闻里就看到有辆越野车吊出来。

道歉,那个越野车应该是被卡住轮子了,没陷下去

楼主说的掉下两助力车一出租车一定不对,我在新闻里就看到有辆越野车吊出来。

道歉,那个越野车应该是被卡住轮子了,没陷下去
所有的门口网站都关闭评论,TMD什么意思,有猫腻?是不是都领了封口费了
我也是看到说无人伤亡的就气愤,那么深的坑人掉进去能不受伤?RI
有无伤亡不知道,但是现场救护车没用上
围观。
合肥市关于四牌楼地下人行通道塌陷事故的公告>>>]

   据现场急救人员介绍,在8月8日下午13:20分发生的长江中路塌陷事故中,共有4位市民坠坑,孙杰和骑电动车的何女士都是自己爬出来的,孙杰未受伤。另有一男一女受伤被送往省立医院。其中江姓女子手臂轻微擦伤,男子受伤较重,脚部轻微骨折,原因在于坠坑后先后被助动车和钢板砸中。上述伤者经过护理均无生命危险。

    目前,事故现场还在抢救,交通尚未放行。
呵呵!TG的官现在难当啊!反映慢了挨骂!反映快了还是挨骂哦!
合肥市政府昨天的声明,还真是笑话。
狐心 发表于 2009-8-9 12:21

其实我觉得这个道理很简单,老百姓要的不是一个简单的解释,而是一个详细周到的说明。合肥市政府的这个“解释”,不如说是“搪塞”更加准确。既然已经站出来面向民众发布官方公告,为何事实不清、措辞不明?不如实事求是,把事情说准了,比仓促赶时间更重要。

说难听点,已经擦屁股了,还不就干脆擦干净点么?


政府做出一个“详细周到的说明”需要很多时间,但是老百姓不会给的。

比如警察破案需要几天甚至几个月的时间,但是老百姓凭几百字的报道几分钟就能破案。

政府做出一个“详细周到的说明”需要很多时间,但是老百姓不会给的。

比如警察破案需要几天甚至几个月的时间,但是老百姓凭几百字的报道几分钟就能破案。
就在偶老婆家旁边,今晚回头让老婆打电话回去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