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悲壮举:农民工“开胸验肺”揭穿谎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21:13:10


河南省新密市工人张海超,2004年6月到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上班,先后从事过杂工、破碎、开压力机等有害工种。工作3年多后,他被多家医院诊断为尘肺,但企业拒绝为其提供相关资料,在向上级主管部门多次投诉后他得以被鉴定,郑州职业病防治所却为其作出了“肺结核”的诊断。为寻求真相,这位28岁的年轻人只好跑到郑大一附院,不顾医生劝阻铁心“开胸验肺”,以此悲壮之举揭穿了谎言。

  其实,在张海超“开胸验肺”前,郑大一附院的医生便对他坦承,“凭胸片,肉眼就能看出你是尘肺”。这个真实的故事令人心碎。张海超的被迫自救,更像在拿健康甚至生命冒险,赌自己没病(肺结核),而是社会(郑州职防所)有病(“误诊”)。郑大一附院的诊断也证明张海超是对的。不幸的是,由于无权做职业病鉴定,该院的诊断只能作为参考,一切还要看郑州职防所是否会“持之以恒”地继续“误诊”。据说,在开胸后张海超曾找过新密市信访局,答复是他们只认郑州市职防所的鉴定结论。

  为维权求医,近两年来张海超花费近9万元,早已债台高筑。耐人寻味的是,张海超自知面对的是一家大企业,“我这是一个人在战斗!”他也深信在那个企业里与他有相同遭遇的工友,还另有其人。而有相关网评指出这种“一个人在战斗”的公民形象,其痛感之深,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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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胸验肺”折射“愈较真愈受伤”的维权困境

  河南新密市一企业工人张海超工作3年多后,被多家医院诊断为尘肺,但企业却拒绝为其提供相关资料,在向上级主管部门多次投诉后他获得了正式鉴定,但郑州职防所为其作出了“肺结核”的诊断。为寻求真相,28岁的他跑到郑大一附院,不顾医生劝阻铁心“开胸验肺”,用一个人的无奈之举揭穿了谎言。(7月10日《东方今报》)

  鉴定张海超是否患有尘肺,真的很困难吗?答案恐非如此,多家医院早已为他作出了尘肺诊断,就在他执意“开胸验肺”之前,郑大一附院的医生还苦口婆心地劝说“凭胸片,肉眼就能看出你是尘肺”。然而张海超依然义无反顾地选择了这样一种惊世骇俗的举动,来证明自己曾经受到的伤害和正在遭遇的委屈。耳闻目睹张海超的遭遇,不由令人扼腕长叹,而更令人难耐悲凉的是,尽管得到了自己想要得到的证明,张海超能否赢得最后的胜利依然是一个未知数———由于无权进行职业病鉴定,郑大一附院的诊断只能作为一个参考,一切还要服从于郑州职防所的“最终判决”。

  实际上,张海超能够前往郑州职防所就诊,本身就已经实属不易。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病人的职业史,分析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现场危害调查与评价,需要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现实情况是,用人单位很少愿意“自证其罪”,绝大多数职业病患者因此很难得到职业病认定。无奈之下,很多人选择了放弃。张海超的难能可贵之处在于,凭借他坚持的精神终于在当地信访局的支持下,破例得以在郑州职防所进行鉴定,这样的特例显然难以复制。然而令人始料未及的是,张海超的坚韧带给他的却是更深的伤害,这样的结果,情何以堪?

  郑州职防所为什么会作出如此令人匪夷所思的诊断,目前尚不得知。但可以预计的是,即使存在明显的误诊,郑州职防所也很难被追究相应责任。关于职业病诊断机构的弄虚作假,《职业病防治法》中规定有详细的罚则,然而,面对可能出现的职业病鉴定争议,到底是弄虚作假还是单纯的误诊,旁人却很难判断。因为缺少对鉴定机构误诊的罚则,同时又因为职业病鉴定本身就掺杂着太多的利益纠葛。真正令人堪忧的局面是,鉴定机构是否会出于各种利益考虑,故意作出误诊,甚至是将弄虚作假巧妙粉饰为一般的误诊?在这种愈较真愈受伤的维权困境中,即使张海超如愿获得职业病认定,也很难谈得上是最终的胜利者。

  审视这起事件,不仅希望张海超能够得到一个满意的结果,更希望《职业病防治法》的实施细则能得以进一步完善。作为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的一件利器,《职业病防治法》理应引入“举证责任倒置”,明确规定在职业病鉴定过程中,用人单位必须提供一切必要资料,否则将承担败诉责任;除此之外,则有必要就职业病鉴定机构的误诊作出明确的罚则,从而避免可能出现的权力寻租。张海超用他沉重的经历告诉我们,如果没有坚实的法律后盾,职业病维权将是个人难以承受之重,而职业病认定恰恰就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中国网 赵志疆)


  “开胸验肺”是社会的耻辱

  新密市一企业工人张海超工作3年多后,被多家医院诊断为尘肺,但郑州职防所为其做出了“肺结核”的诊断。为寻求真相,28岁的他跑到郑大一附院,不顾医生劝阻,坚持“开胸验肺”,用一个人的无奈之举,揭穿了谎言。(《东方今报》)

  见了这新闻,除了感叹小伙子的惊世骇俗的举动外,大多数人都指责郑州职防所责任的缺位,却没有人反思这种近似疯狂的自证清白的举动,有多么强大的社会基础。

  《飞狐外传》中,钟四嫂为了证明自己家的小三没有偷恶霸凤天南家的鹅吃,竟然在北帝庙中将小三剖腹示众。据金庸注明,佛山镇北帝庙至今还保存着一方剖儿腹明冤的血印石,只是年代久远主人公的姓名已不可考,所以金庸小说中的情节也不能完全算作虚构。这表明了我们生存的社会中,一直存在着弱势阶层向强势阶层自证清白的传统。

  然而,当我们把张海超“开胸验肺”的新闻,与金庸小说中的钟四嫂的故事对比时,居然会发现会有如此惊人的相似。这不得不说是现实的悲哀!社会的悲哀!更是工人的悲哀!现在的工人比人们虚构的小说还要无奈。法律只是约束普通老百姓的.约束不了有权有钱的黑心人的。

  根据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请职业病鉴定必须如实提交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张海超“开胸验肺”的新闻说明,“得了职业病,还得单位开具证明才能鉴定”,说是让高污染企业凭良心办事,其实恰恰给企业留下了能钻的空子,这才是问题的根本。这显然是立法“为了谁”的问题!如果规定矛盾、态度模糊,也表明我国的立法必须从基层调研做起,广泛征集民众意见。要不然,立法很可能变成保护特殊阶层的“内部讨论稿”。

  对郑州职业病防所的三个专家,利用公权把一个由医院确诊矽肺病的患者逼得开胸证明,从道德上看是丧尽天良,从业务看已不配作医生,但我们更应该从制度监督上去思考他们行为的社会基础。否则就像金庸小说中描写的一样,凤老爷说了,既然不是小三偷得,那肯定是小二了,全家都剖腹最好了。虽然整个佛山镇都知道钟家没有偷凤老爷家的鹅,又有什么用呢?

来源:http://cq.health.qq.com/a/20090714/000542.htm

河南省新密市工人张海超,2004年6月到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上班,先后从事过杂工、破碎、开压力机等有害工种。工作3年多后,他被多家医院诊断为尘肺,但企业拒绝为其提供相关资料,在向上级主管部门多次投诉后他得以被鉴定,郑州职业病防治所却为其作出了“肺结核”的诊断。为寻求真相,这位28岁的年轻人只好跑到郑大一附院,不顾医生劝阻铁心“开胸验肺”,以此悲壮之举揭穿了谎言。

  其实,在张海超“开胸验肺”前,郑大一附院的医生便对他坦承,“凭胸片,肉眼就能看出你是尘肺”。这个真实的故事令人心碎。张海超的被迫自救,更像在拿健康甚至生命冒险,赌自己没病(肺结核),而是社会(郑州职防所)有病(“误诊”)。郑大一附院的诊断也证明张海超是对的。不幸的是,由于无权做职业病鉴定,该院的诊断只能作为参考,一切还要看郑州职防所是否会“持之以恒”地继续“误诊”。据说,在开胸后张海超曾找过新密市信访局,答复是他们只认郑州市职防所的鉴定结论。

  为维权求医,近两年来张海超花费近9万元,早已债台高筑。耐人寻味的是,张海超自知面对的是一家大企业,“我这是一个人在战斗!”他也深信在那个企业里与他有相同遭遇的工友,还另有其人。而有相关网评指出这种“一个人在战斗”的公民形象,其痛感之深,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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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胸验肺”折射“愈较真愈受伤”的维权困境

  河南新密市一企业工人张海超工作3年多后,被多家医院诊断为尘肺,但企业却拒绝为其提供相关资料,在向上级主管部门多次投诉后他获得了正式鉴定,但郑州职防所为其作出了“肺结核”的诊断。为寻求真相,28岁的他跑到郑大一附院,不顾医生劝阻铁心“开胸验肺”,用一个人的无奈之举揭穿了谎言。(7月10日《东方今报》)

  鉴定张海超是否患有尘肺,真的很困难吗?答案恐非如此,多家医院早已为他作出了尘肺诊断,就在他执意“开胸验肺”之前,郑大一附院的医生还苦口婆心地劝说“凭胸片,肉眼就能看出你是尘肺”。然而张海超依然义无反顾地选择了这样一种惊世骇俗的举动,来证明自己曾经受到的伤害和正在遭遇的委屈。耳闻目睹张海超的遭遇,不由令人扼腕长叹,而更令人难耐悲凉的是,尽管得到了自己想要得到的证明,张海超能否赢得最后的胜利依然是一个未知数———由于无权进行职业病鉴定,郑大一附院的诊断只能作为一个参考,一切还要服从于郑州职防所的“最终判决”。

  实际上,张海超能够前往郑州职防所就诊,本身就已经实属不易。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病人的职业史,分析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现场危害调查与评价,需要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现实情况是,用人单位很少愿意“自证其罪”,绝大多数职业病患者因此很难得到职业病认定。无奈之下,很多人选择了放弃。张海超的难能可贵之处在于,凭借他坚持的精神终于在当地信访局的支持下,破例得以在郑州职防所进行鉴定,这样的特例显然难以复制。然而令人始料未及的是,张海超的坚韧带给他的却是更深的伤害,这样的结果,情何以堪?

  郑州职防所为什么会作出如此令人匪夷所思的诊断,目前尚不得知。但可以预计的是,即使存在明显的误诊,郑州职防所也很难被追究相应责任。关于职业病诊断机构的弄虚作假,《职业病防治法》中规定有详细的罚则,然而,面对可能出现的职业病鉴定争议,到底是弄虚作假还是单纯的误诊,旁人却很难判断。因为缺少对鉴定机构误诊的罚则,同时又因为职业病鉴定本身就掺杂着太多的利益纠葛。真正令人堪忧的局面是,鉴定机构是否会出于各种利益考虑,故意作出误诊,甚至是将弄虚作假巧妙粉饰为一般的误诊?在这种愈较真愈受伤的维权困境中,即使张海超如愿获得职业病认定,也很难谈得上是最终的胜利者。

  审视这起事件,不仅希望张海超能够得到一个满意的结果,更希望《职业病防治法》的实施细则能得以进一步完善。作为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的一件利器,《职业病防治法》理应引入“举证责任倒置”,明确规定在职业病鉴定过程中,用人单位必须提供一切必要资料,否则将承担败诉责任;除此之外,则有必要就职业病鉴定机构的误诊作出明确的罚则,从而避免可能出现的权力寻租。张海超用他沉重的经历告诉我们,如果没有坚实的法律后盾,职业病维权将是个人难以承受之重,而职业病认定恰恰就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中国网 赵志疆)


  “开胸验肺”是社会的耻辱

  新密市一企业工人张海超工作3年多后,被多家医院诊断为尘肺,但郑州职防所为其做出了“肺结核”的诊断。为寻求真相,28岁的他跑到郑大一附院,不顾医生劝阻,坚持“开胸验肺”,用一个人的无奈之举,揭穿了谎言。(《东方今报》)

  见了这新闻,除了感叹小伙子的惊世骇俗的举动外,大多数人都指责郑州职防所责任的缺位,却没有人反思这种近似疯狂的自证清白的举动,有多么强大的社会基础。

  《飞狐外传》中,钟四嫂为了证明自己家的小三没有偷恶霸凤天南家的鹅吃,竟然在北帝庙中将小三剖腹示众。据金庸注明,佛山镇北帝庙至今还保存着一方剖儿腹明冤的血印石,只是年代久远主人公的姓名已不可考,所以金庸小说中的情节也不能完全算作虚构。这表明了我们生存的社会中,一直存在着弱势阶层向强势阶层自证清白的传统。

  然而,当我们把张海超“开胸验肺”的新闻,与金庸小说中的钟四嫂的故事对比时,居然会发现会有如此惊人的相似。这不得不说是现实的悲哀!社会的悲哀!更是工人的悲哀!现在的工人比人们虚构的小说还要无奈。法律只是约束普通老百姓的.约束不了有权有钱的黑心人的。

  根据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请职业病鉴定必须如实提交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张海超“开胸验肺”的新闻说明,“得了职业病,还得单位开具证明才能鉴定”,说是让高污染企业凭良心办事,其实恰恰给企业留下了能钻的空子,这才是问题的根本。这显然是立法“为了谁”的问题!如果规定矛盾、态度模糊,也表明我国的立法必须从基层调研做起,广泛征集民众意见。要不然,立法很可能变成保护特殊阶层的“内部讨论稿”。

  对郑州职业病防所的三个专家,利用公权把一个由医院确诊矽肺病的患者逼得开胸证明,从道德上看是丧尽天良,从业务看已不配作医生,但我们更应该从制度监督上去思考他们行为的社会基础。否则就像金庸小说中描写的一样,凤老爷说了,既然不是小三偷得,那肯定是小二了,全家都剖腹最好了。虽然整个佛山镇都知道钟家没有偷凤老爷家的鹅,又有什么用呢?

来源:http://cq.health.qq.com/a/20090714/000542.htm
只能说丧尽天良
邓爷爷说了,改革要牺牲一部分人,要让一部分人大富大贵起来,政府要给企业家保架护航,尔等叫什么叫。
没什么可说的
这种人吃人,人压迫人的事情,国家也不管管。:Q
河蟹社会
河蟹,淡定;funk
河螃蟹,当然淡腚~~~
海螃蟹才是咸的
河螃蟹,当然淡腚~~~
海螃蟹才是咸的
啥事啊:o
不明真相群众情绪稳定地路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