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南京这次人质这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5:57:07


1.听说受害者身中20多刀流血不止,JC还在和人家谈判(历时一小时).
2.中弹的嫌疑人抬出来后,抬着满街找车?
看视频中这乱杂的场面,真让人怀疑这些人的处置能力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TAwNTU5MDY0.html




[WARNING! WARNING!]

1.听说受害者身中20多刀流血不止,JC还在和人家谈判(历时一小时).
2.中弹的嫌疑人抬出来后,抬着满街找车?
看视频中这乱杂的场面,真让人怀疑这些人的处置能力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TAwNTU5MDY0.html




[WARNING! WARNING!]
谈判前歹徒已经刺了女孩子10多刀,处于丧心病狂状态,并且俯身用人质做遮挡,不谈判难道冲进去吗?冲进去强行解救人质肯定死亡,脖子上来一刀就完了,谈判进程不仅仅取决于警察,同样取决于歹徒,歹徒从疯狂状态到理智谈判需要时间转换,疯狂状态,警察估计说什么也没用。
同时谈判也是为了麻痹歹徒,伺机让狙击手射杀。
至于满街找车,我没看到视频,感觉不可能吧,1小时了,120还不到??120不到,警车也可以送医院了
视频贴不出来,加了个连接
歹徒有两个人质,最后死了一个救了一个,警察的表现勉强及格吧。要知道去的时候一个人质已经中了十几刀了,快不行了。
2个人质??不是说她同学跑了去打报警电话了么??歹徒和那女孩子是网友关系,他不会撒气到她同学身上吧
看到这个案子,想起了08年河南林某(名字既不清楚了)当街刺了分手女友十多刀,使女友当场死亡,当时陪伴他女友的几个女同学都快吓疯了,那小子当时买了90几朵玫瑰花,可怜的女孩子见到了最美丽的花自已的人生却瞬间凋零..............
从得到的消息来看,警方处理不够果断
但是在人质身中10多刀大量出血,已经存在生命危险的情况下还花了1个小时,这总说不过去吧
军情观察员2009 发表于 2009-6-24 12:35

说说您得到的消息,可爱的观察员同志;P
视频看完了说说自己的看法.首先警察对现场的控制不好还有就是看热闹的人太多了也造成场面混乱.楼主说的满街找车从视频上看在现场只有一辆救护车在受伤人质抬上车后有警察大声叫车先走就造成了嫌疑人抬出后现场没有救护车的场面.另外说一点这种真实突发事件的现场和电影上的现场行云流水般处理过程是不可能一样的.
现场的警察太平庸了
救援时间太长 估计警方当时也是没办法
救护车来两辆就没有什么大问题了
拖着枪伤疑犯到处乱转 实在让人觉得难受
居然有摄像机跟着救护担架零距离跟拍 这真是*—!@$%¥#·!^
难道是为了CCTV纪实频道积累素材?
匪徒已经严重伤害了人质,人质生命危在旦夕,还有谈判的基础吗?
      武汉警方在处理武大人质被挟持事件时,歹徒只是扬言要杀人,警方就果断出击,击毙歹徒了。这怎么说?
加沙的天空 发表于 24-6-2009 14:04
     特警队没有特种战术?你不会认为只有正面强攻一条路吧?貌似科技强警搞了N年了!而且南京公安不是一向自诩走在信息化最前沿的吗?解救人质,整点高科技呗!


要是JC贸然行动,让歹徒直接一刀了断了受害人,那这个帖子、这个新闻立刻就要火了!!!

要是JC贸然行动,让歹徒直接一刀了断了受害人,那这个帖子、这个新闻立刻就要火了!!!
      贸然行动当然不行,但是在人质身中十余刀大出血的时候,不断然采取营救措施,如果人质挂了,你说这个新闻会不会一样也火了?
NJ这次还是丢人了,不管是谈判还是强攻,搞一个多小时有点太慢了。

不是开会研究了这么久吧?
战术有失误,主要对人质的情况判断出现误判,但整体行动还是根据南京警方的能力实际而来的,歹徒还是很狡猾的,知道有狙击手,隐蔽的很好,在人质受伤的情况下,等待好的时机比贸然强攻是更好的选择,南京警方还是缺乏其他更多的手段。在人质事件中,一个小时,还是很短的,正常情况,对峙4、5个小时是很正常的
    其实,只要人质没有遭受现实的紧迫的生命威胁,可以把围困案犯的时间拖的长一点。但如果案犯已经动手加害人质,警方就应该立即采取行动,道理很简单----------不能把人质的安全押在案犯身上。此案中,案犯已经动手伤害人质,而人质居然还能活到被警方救出,不得不说是运气成分占主导了。
加沙的天空 发表于 2009-6-25 00:23
人质挂了,当时到底死没死也没人能说清,捅得满身是血1个小时不死是奇迹了。
嫌犯居然只是面颊擦伤."记者从军区总院了解到,虽然余某被送来时身上沾满血迹,但并未受伤,仅左脸颊被民警击伤。经过医生救治包扎后,余某很快被警方带走调查。 "http://www.js.xinhuanet.com/xin_ ... ontent_16900234.htm
有两点狙位.在击杀前插入谈判接触目标.以期获得更多信息,如果目标响应谈判,狙击位则在谈判中抓住时机击杀目标.目标如果对谈判条件不做出回应,则下达随时击杀的命令以及进入近距强攻的准备态势.
南京这治安不错。。。陡然出个行凶的。。。警察也慌(这下还笑阿三在孟买的表现不)。。。
警察来之前人质已经挨刀子了。。。歹徒又挟持着人质。。。警察也不好办。。。毕竟那人质还在喘气。。。
和阿三一样。。。天朝也喜欢围观。。。= =
至于说高科技啥的。。。咳咳。。。不说也罢。。。
发现在某些人眼里,警察是不能指责的,政府是一贯正确的,要是谁敢说半个不字,谁就是愤青,谁就是loser,谁就摆明了不是既得利益阶层,谁就摆明了是社会底层。
大陆警察啊
基本上都是摆样子的(当然,我不否认有好的,有认真工作的)
连巡个逻都巡不好,其他的事能怎么样?每年都搞的战训,也不过是做个样子!
虽然我是里面的一员,但是有很多事情我真的看不惯。每次看到心里都在想,算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别管了,可是到头来却还是忍不住要说出来,毕竟与垃圾为伍并不是件愉快的事
拿AK的海豚 发表于 2009-6-25 07:41
有责任心就是好事,不过现在这警察队伍也确实良莠不齐。
拿AK的海豚 发表于 2009-6-25 07:41
对于你说你自己是警察,俺一直很怀疑。因为你的言行并不像一个警察。最多是个警校生。你要是嫌中国警察队伍是垃圾。那么请另谋高就。不要污辱这个职业。在这里骂别人垃圾不能显出自己的高明。
现场人太多了  记者也是
大家在这里说的很多都是空谈,因为我们不在现场,具体情况其实大家都不清楚,光看新闻报道很多东西是看不见的.但有一点肯定是警察处理不当,在现场居然有那么多人围观,警方的隔离是如何做的?我看新闻有说狙击手居然因为围观的人太多了找不到机会开枪!这段是新闻报道里的(大约在6点半钟左右,特警支队的两名狙击手赶到了事发现场,勘察完现场后,发现室外围观群众太多,根本无法击中犯罪分子,只能从室内开枪。)
看新闻视频里面现场绝对混乱,在这次事件中警方的现场指挥在隔离安全距离上绝对是错误的.
看着人质流血而死,就是警察的失败.
一群瞎扯淡的,总是自以为自己最高明,典型的赵括,要是轮到自己上去,估计屎都拉在裤裆里了。:sleepy:
拿AK的海豚 发表于 2009-6-25 07:41

从阁下言语中看出:身为其中一员的你,对警察这个职业尚且一知半解,何谈整个“大陆警察”?
眼界窄没关系,多看、多听、多学,少说~~


这次南京警方处置人质劫持案件,最大的败笔在于至今仍未召开发布会正面回应群众关于处置行动的质疑。其实群众的多数质疑基于猜测,因为很少人知道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是在公众舆论上,猜测引发的争论甚至不稳定因素很多很多。
错就是错,对就是对,藏起来该说不说不是办法,经过总结分析如果错了,该认错认错,如果没有错误,属于群众的猜测有误,那就说明事实,这对平息猜测有益无害。

这次南京警方处置人质劫持案件,最大的败笔在于至今仍未召开发布会正面回应群众关于处置行动的质疑。其实群众的多数质疑基于猜测,因为很少人知道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是在公众舆论上,猜测引发的争论甚至不稳定因素很多很多。
错就是错,对就是对,藏起来该说不说不是办法,经过总结分析如果错了,该认错认错,如果没有错误,属于群众的猜测有误,那就说明事实,这对平息猜测有益无害。
对于这样那样的评论,只想说一句绝大多数人和我一样只是看见了一个片段。现场具体情况根本就不清楚,想当然就得出了一些让人不得不佩服的结论。
虽然很不想说,肯定有些人又会跳出来。不过还是把我知道的处置突发事件的大概程序说说吧,首先这属于一起典型的突发事件,在接到报警后首先抵达现场的一般都是巡逻民警,在有警察到场后会根据情况进行汇报然后才会决定动用多大的警力和何种警力。一旦确定动用特警进行处置才会通知特警出动。在一般情况下个特警支队都会有一支队伍处于24小时值班待命的战备状态。这支队伍只负责现场处置,外围警戒一般是交由当地派出所等单位负责。狙击手在执行任务当中其实最后一环,不到必要一般不会动用毕竟现场情况瞬息万变,如果有警察近距离处置把握性会更大。
  再说说时间问题,很多人高喊着为什么不早开枪,我已经说过首先抵达现场的是巡逻民警,作为没有接受过专业射击训练的普通警察在这种情况下他根本不可能开枪,贸然开枪很有可能误伤人质。从巡逻民警到达现场到汇报情况确定出动特警队进行处置这就需要10分钟左右的时间,然后特警队的战备大队从申领装备到抵达现场又需要大概20分钟左右。特警队到达现场后第一项任务是了解案情熟悉案发环境选择战位,而根本不是象某些电视演的那样直接投入案件处置。这大概还需要10分钟左右的时间。只有在这些都完成后才会进入现场处置阶段。这样也就是说一个半小时的处置时间留给特警队展开行动的时间也就是40分钟左右。
  在处置劫持人质案件一般不会轻易使用武力,这是各国警察的惯例。因为要达成的目的和军队的目的有着本质的区别。
再说说围观人群,咱们国家围观的光荣传统那是任何力量都挡不住的,我们这处理一起爆炸勒索案,在明知跟前就有爆炸物的前提下还有人强行闯过警戒线看热闹,警察上前阻止对方高喊,炸死我我负责不用你管。这是我的亲身经历。再看看当年乌鲁木齐爆炸案中的劫匪就是在有人强行闯过警戒线时引爆的爆炸物。这都是活生生的例子啊。
好多人都不懂什么叫急救吧,别乱说了。第一个伤者被抬上救护车前看样子已经失血过多导致休克,上车后车子不能马上启动,首先要检查其生命体征是否存在或者平稳,如果尚存一息,首先进行相应急救措施,这期间车子要开稳,不能过于求快,懒得打字了~~~~
第二个抬出来的已经死亡,只能抬回去做尸检写报告,所以在旁人看来好像他们不着急,多的不废话了。如果以上各位看官有异议,你回头有机会去实践一把就知道了。
说警察失败的有点不负责任,您是站着说话不腰疼。鉴定完毕。
alex182 发表于 2009-6-25 11:55
围观的就散散吧,人家也许应该对涉案人员及家属有交代,不知道对围观的为啥要交代。
这些都是体制问题……
vjyy 发表于 2009-6-25 13:57

从大里说警察是执掌公权利者,非是为谁家报私仇之辈,所负差事也是维护公共安全。
很多伤害人身的案件,看似一人受害,其实侵犯的是公共权益,挑战的是群众利益。
若无群众监督,执掌公权之手难免偏差,因此您说是不是应该给大众舆论一个交代捏?

从小里讲,一年来,俯卧撑、躲猫猫、70码、邓玉娇等事脱离开大众舆论监督品评哪个能还事实以真相?给受害者以抚慰???栽这些个跟头再不重视大众舆论的力量,实属记吃不记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