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元买断饭碗和前途:我没有勇气举报“小金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6 23:01:49
10万元买断饭碗和前途:我没有勇气举报“小金库”
http://www.baoye.net/News.aspx?ID=289792

中X委等四部门日前发布通知,对于举报党-政机关“小金库”的按照追缴数额的3%-5%奖励举报人,最高奖金不超过10万元。
按照这个标准算了一下,一个举报人若想拿到10万元的最高奖金,最多可以举报的“小金库”数额不超过200万元,不然你就白举报了,多举报不多得。
就算是拿到了奖金,也管用不了几年。按照前不久国统局公布的城镇职工平均收入来算,一年也就2.9万元,10万块钱马马虎虎管得三年,这还没有考虑举报人所在的城市和行业的特殊因素。按正常逻辑,能够私设百万元以上“小金库”的单位,其行业优势和收入水平之高可想而知,10万元恐怕也就是年把两年的收入了。
一个知情人如果要举报“小金库”,必定会冒着很大的风险。首先,你要举报,就得有线索,道听途说肯定是牛头不对马嘴,别人也不理。有线索就肯定是个中之人,“小金库”的分配想必也都有份,一旦举报了,“小金库”被收缴,自己同样少了一块“灰色”收入,说不定还要把吃了的给“吐”出来;第二,就算举报作得再隐蔽,也有蛛丝马迹被发现。断了别人的财路,害了领导的前程,将来打击报复甚至降职开除都是不难预料的。而且,今后恐怕也很难再找到愿意接受你这个“告密”者的单位,这种“无间道”是打算丢了饭碗和活路的生意。
所以,算算举报的收益和成本,估计绝大部分明智的人都不会选择“举报”这个形式,省得卖了别人又卖了自己,还没有个好价钱,反而落得个背井离乡、生活无着。
当然,查处“小金库”,提高奖金不是唯一的选择,但是如果没有与举报的风险和代价相对等的收益,这种举报的形式就容易失去实际意义而落空。要真正发挥举报的作用,就必须使得举报的收益大大高于成本,才能够“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产生预期的效果。事实上,象其它一些案件查处的举报奖励,有不少可供借鉴。像过去有举报光盘生产线的奖励,一条就是50万元。有举报制假贩假的,奖励也都按照查处金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就是举报个重案在逃犯,也少不了上十万的奖金。因此,要真正发挥好举报的作用,实行奖金按照比例提取、上不封顶的政策,对于举报者更具吸引力,对于腐败者也更有杀伤力。10万元买断饭碗和前途:我没有勇气举报“小金库”
http://www.baoye.net/News.aspx?ID=289792

中X委等四部门日前发布通知,对于举报党-政机关“小金库”的按照追缴数额的3%-5%奖励举报人,最高奖金不超过10万元。
按照这个标准算了一下,一个举报人若想拿到10万元的最高奖金,最多可以举报的“小金库”数额不超过200万元,不然你就白举报了,多举报不多得。
就算是拿到了奖金,也管用不了几年。按照前不久国统局公布的城镇职工平均收入来算,一年也就2.9万元,10万块钱马马虎虎管得三年,这还没有考虑举报人所在的城市和行业的特殊因素。按正常逻辑,能够私设百万元以上“小金库”的单位,其行业优势和收入水平之高可想而知,10万元恐怕也就是年把两年的收入了。
一个知情人如果要举报“小金库”,必定会冒着很大的风险。首先,你要举报,就得有线索,道听途说肯定是牛头不对马嘴,别人也不理。有线索就肯定是个中之人,“小金库”的分配想必也都有份,一旦举报了,“小金库”被收缴,自己同样少了一块“灰色”收入,说不定还要把吃了的给“吐”出来;第二,就算举报作得再隐蔽,也有蛛丝马迹被发现。断了别人的财路,害了领导的前程,将来打击报复甚至降职开除都是不难预料的。而且,今后恐怕也很难再找到愿意接受你这个“告密”者的单位,这种“无间道”是打算丢了饭碗和活路的生意。
所以,算算举报的收益和成本,估计绝大部分明智的人都不会选择“举报”这个形式,省得卖了别人又卖了自己,还没有个好价钱,反而落得个背井离乡、生活无着。
当然,查处“小金库”,提高奖金不是唯一的选择,但是如果没有与举报的风险和代价相对等的收益,这种举报的形式就容易失去实际意义而落空。要真正发挥举报的作用,就必须使得举报的收益大大高于成本,才能够“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产生预期的效果。事实上,象其它一些案件查处的举报奖励,有不少可供借鉴。像过去有举报光盘生产线的奖励,一条就是50万元。有举报制假贩假的,奖励也都按照查处金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就是举报个重案在逃犯,也少不了上十万的奖金。因此,要真正发挥好举报的作用,实行奖金按照比例提取、上不封顶的政策,对于举报者更具吸引力,对于腐败者也更有杀伤力。
重奖不是破除“小金库”的命门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鲁湘 2009-4-29 15:10:00【查看评论】

  中X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实施办法》提出,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的金额,给予3%-5%的奖励,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由同级财政负担。(《新京报》4月28日)



  常言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可是《实施办法》规定的10万元最高奖金额恐怕很难开启个别单位的“小金库”之门,道理很简单,小金库往往深处利益集团的庭院,庭院深深,深几许?或许只有内部的人员才可明晰。可是能指望他们举报吗?一方面,最高金额10万元或许比不上其在利益集团内部因“小金库”而获得的肥私,因而没有比较收益,也就失去了奖励驱动。另一方面,即使是10万元的最高奖金额大于其在利益集团内部因小金库而获得的收益,也很难期待有人能够举报。因为举报者显然会面临着丧失工作等被单位排挤出局的风险。



  如此而言,能够有举报的勇夫只能是局外人了,但问题的关键是局外人怎么会知道那么私密的内情呢?因此,举报者又显然不会是不明“小金库”就里的人。如此来说,局外者纵然是心有余,却是力不足。有心无力者,非不为也,实不能也;而有力无心者,非不能也,而断不可为也。这或许就是重赏奖励举报小金库的悖论所在。



  其实破除小金库存在的命门必须落实到制度的周延和配套法律规章的严密上,因为我们从《实施办法》上列举的要严查的“小金库”作案手段来看,其显然都是以对法规制度的架空为前提的。“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有哪一项不是因为对政策法规的冲撞呢?



  因此,小金库问题更该反思的关键在于,为什么政策法规没有起到应有的防范作用?政策走样了,为什么上级等相关部门还没有及时察觉和发现?下有对策了,还要等着下面的个人来举报,显然是不能起到其预想的愿景的。所以,试图凭借“由下而上”的重奖来破解“小金库”可能变成一厢情愿的旁门,而“自上而下”的严查和政策制度的缜密才是问题的关键和命门。
根本没什么小金库,那都是街头口口相传的谣言
LS的幽默
10万元太少了。按照3%计算,封顶1000万~5000万还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