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父强暴亲生女儿获刑 绝望全家人联手弑夫杀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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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sohu.com/20090511/n263890569.shtml




2009年05月11日12:03 [我来说两句(365)] [字号:大 中 小]

来源: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这是一个惨绝人寰的家庭悲剧,丈夫强奸了12岁自己亲生长女坐了十年牢狱,但获释后依旧施暴虐待妻子,还扬言要强奸小女;妻子为了自保也为了子女不再被伤害,狠心与儿子女儿三人一起将丈夫杀死,抛尸窨井。
  昨天,乐清警方提审了这三名犯罪嫌疑人。他们的供述,揭开了这个家庭无法愈合的伤疤,沉重、无奈。
  窨井里发现男尸
  5月7日下午2点45分,一声惊叫,打破了乐清柳市镇蟾西村的宁静。正在蟾西村检查电信线路的郭某捂着鼻子,惊声尖叫道:“尸体!这里有尸体!”离他几步远处,一只窨井里面躺了一具中年男尸。
  警察赶来了。被打捞上来的男尸,身上有多处明显的伤痕。技术员判断,死者系他杀,死亡时间约是在10天前。
  死者年初刚刑满释放
  通过侦查,尸体身份被确定:丁某,河南人,44岁,有一儿两女,生前暂住乐清柳市镇吕庄村。2000年,他因强奸年幼的大女儿,被判有期徒刑10年。今年正月,丁某刑满释放。
  但当侦查员来到丁某暂住地时,房东告之:“这家人10天前就搬走了,房租都还没有到期呢。我也不清楚他们搬哪里去了。”又是一个“10天”,跟丁某的死亡时间如此接近。
  据知情人反映,丁某刑满释放后,与妻儿一起生活。这几个月来,经常听到他责骂声不断,还经常殴打妻子,几乎没有一天安宁过。
  凭着长期的侦查经验,警方心里渐渐有了底。通过一番波折,民警终于找到了丁某的家人。
  “五毒男人”因强暴亲生女儿获刑
  老实巴交的一家人很快就交代了,丁是他们合谋杀害的。
  既是丈夫,又是父亲,有何深仇大恨,将亲人置于死地?问到这里,一家人泣不成声。
  丁的妻子阿庆是一名残疾人。与丁某结婚后,她发现这个男人不但不务正业,还吃喝嫖赌五毒俱全。更可怕的是,丁某稍不顺心,就会拔出拳头,打骂阿庆。
  最让阿庆忍无可忍的是,2000年的一天,12岁的大女儿阿英哭着告诉她,父亲趁大家不在的时候,曾多次强暴了她。
  “他哪里是人,他连禽兽都不如……”讲到这,阿庆的脸上满是泪水,一个劲地说是自己害了女儿。
  阿英被父亲强奸后,便离家出去打工了,再也没来见过这个父亲。小女儿阿欣13岁辍学后,去新疆剪羊毛,以微薄收入,支撑起了这个破碎的家庭,还不时寄钱给狱中的父亲,后来到柳市镇一家电器企业打工。小儿子阿吉因家庭贫困,小学没毕业便开始打工赚钱。3年前,全家人从河南来到乐清。
  刑满返家,变本加厉恶待家人
  今年正月初六,丁某刑满释放。
  经过了近10年的改造,阿庆以为丈夫会幡然醒悟,重新做人,于是,拜托一个老乡将丁接到了乐清柳市镇吕庄村的出租房,在家准备酒菜为丈夫接风洗尘。
  不料,丁某刚跨进家门,便恶狠狠地说:“阿英在哪里,这个死丫头,真是把我害苦了,我得好好找她算这笔账!”
  为了女儿的安全着想,阿庆任凭丈夫打骂,始终没有告诉他大女儿的住处。气急败坏的丁某再次放话威胁:“你不说是吧,你等着,不说,我就去强奸阿欣,再杀了你全家!”
  躲在房间一角的17岁的儿子阿吉,偷偷观察着屋内的一切,眼眶里已经充满了泪水。
  丁某回来后的4个月中,阿庆已被打得遍体鳞伤。即使这样,她每天依然给丈夫煮好饭,照料着他的起居。丁某则不断地向18岁的小女儿阿欣,17岁的小儿子阿吉伸手要钱。少则几百,多则上千,全部用于吃喝嫖赌上。
  绝望的全家人,联手弑夫杀父
  今年3月的一天,正好是丁某和阿庆的结婚纪念日。为了庆祝这个特殊的日子,阿庆起了个大早,买来猪肉,包了一些饺子。丁某发现后,又开始责骂阿庆,没有经过他的同意,擅自上街买菜,之后又拔出了拳头。
  这件事让阿庆下了决心:“不是他死,就是我们遭殃。”
  由于腿脚不便,阿庆担心凭自己的力量,不足以致丈夫于死地,于是找来了小女儿阿欣商量。
  一开始,阿欣不同意。毕竟是自己的亲生父亲,而且杀人还犯法。4月26日上午,趁丈夫不在家,阿庆又再次游说小女儿。阿庆将多年来遭遇的苦难向女儿倾诉。说着说着,母女俩就抱在了一起,痛哭流涕。阿庆提出,用毒药毒死丁某。这次,女儿还是没有表示参与,但也没有反对。
  走出家门后,阿欣内心很挣扎。此时,路边有人吆喝着:“卖药了,有老鼠药……”阿欣抬起了头,下定了决心。
  阿欣将药交给了母亲阿庆。阿庆明白了女儿的决定,打电话叫回了儿子,将此事告诉了儿子。阿吉听了之后,默默地起身,买了酒回家,将毒药投进了啤酒中。
  丁某回到家中,喝了酒吃了饭后半小时,开始呕吐,但没有出现致命的症状。一番思想斗争后,阿庆拿起屋内的一把锤子,狠狠地敲了下去。
  听到父亲呼救声,阿欣和阿吉回到房内,看到母亲正拿着锤子。“你打死我,明天我杀你全家!” 垂死的丁某,面对妻子大声呵斥。话音刚落,阿庆转身回到厨房,拿起一把菜刀冲了过来。
  之后,三人将丁某的尸体抛到了窨井内。
  (除丁某外,其余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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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5月11日12:03 [我来说两句(365)] [字号:大 中 小]

来源: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这是一个惨绝人寰的家庭悲剧,丈夫强奸了12岁自己亲生长女坐了十年牢狱,但获释后依旧施暴虐待妻子,还扬言要强奸小女;妻子为了自保也为了子女不再被伤害,狠心与儿子女儿三人一起将丈夫杀死,抛尸窨井。
  昨天,乐清警方提审了这三名犯罪嫌疑人。他们的供述,揭开了这个家庭无法愈合的伤疤,沉重、无奈。
  窨井里发现男尸
  5月7日下午2点45分,一声惊叫,打破了乐清柳市镇蟾西村的宁静。正在蟾西村检查电信线路的郭某捂着鼻子,惊声尖叫道:“尸体!这里有尸体!”离他几步远处,一只窨井里面躺了一具中年男尸。
  警察赶来了。被打捞上来的男尸,身上有多处明显的伤痕。技术员判断,死者系他杀,死亡时间约是在10天前。
  死者年初刚刑满释放
  通过侦查,尸体身份被确定:丁某,河南人,44岁,有一儿两女,生前暂住乐清柳市镇吕庄村。2000年,他因强奸年幼的大女儿,被判有期徒刑10年。今年正月,丁某刑满释放。
  但当侦查员来到丁某暂住地时,房东告之:“这家人10天前就搬走了,房租都还没有到期呢。我也不清楚他们搬哪里去了。”又是一个“10天”,跟丁某的死亡时间如此接近。
  据知情人反映,丁某刑满释放后,与妻儿一起生活。这几个月来,经常听到他责骂声不断,还经常殴打妻子,几乎没有一天安宁过。
  凭着长期的侦查经验,警方心里渐渐有了底。通过一番波折,民警终于找到了丁某的家人。
  “五毒男人”因强暴亲生女儿获刑
  老实巴交的一家人很快就交代了,丁是他们合谋杀害的。
  既是丈夫,又是父亲,有何深仇大恨,将亲人置于死地?问到这里,一家人泣不成声。
  丁的妻子阿庆是一名残疾人。与丁某结婚后,她发现这个男人不但不务正业,还吃喝嫖赌五毒俱全。更可怕的是,丁某稍不顺心,就会拔出拳头,打骂阿庆。
  最让阿庆忍无可忍的是,2000年的一天,12岁的大女儿阿英哭着告诉她,父亲趁大家不在的时候,曾多次强暴了她。
  “他哪里是人,他连禽兽都不如……”讲到这,阿庆的脸上满是泪水,一个劲地说是自己害了女儿。
  阿英被父亲强奸后,便离家出去打工了,再也没来见过这个父亲。小女儿阿欣13岁辍学后,去新疆剪羊毛,以微薄收入,支撑起了这个破碎的家庭,还不时寄钱给狱中的父亲,后来到柳市镇一家电器企业打工。小儿子阿吉因家庭贫困,小学没毕业便开始打工赚钱。3年前,全家人从河南来到乐清。
  刑满返家,变本加厉恶待家人
  今年正月初六,丁某刑满释放。
  经过了近10年的改造,阿庆以为丈夫会幡然醒悟,重新做人,于是,拜托一个老乡将丁接到了乐清柳市镇吕庄村的出租房,在家准备酒菜为丈夫接风洗尘。
  不料,丁某刚跨进家门,便恶狠狠地说:“阿英在哪里,这个死丫头,真是把我害苦了,我得好好找她算这笔账!”
  为了女儿的安全着想,阿庆任凭丈夫打骂,始终没有告诉他大女儿的住处。气急败坏的丁某再次放话威胁:“你不说是吧,你等着,不说,我就去强奸阿欣,再杀了你全家!”
  躲在房间一角的17岁的儿子阿吉,偷偷观察着屋内的一切,眼眶里已经充满了泪水。
  丁某回来后的4个月中,阿庆已被打得遍体鳞伤。即使这样,她每天依然给丈夫煮好饭,照料着他的起居。丁某则不断地向18岁的小女儿阿欣,17岁的小儿子阿吉伸手要钱。少则几百,多则上千,全部用于吃喝嫖赌上。
  绝望的全家人,联手弑夫杀父
  今年3月的一天,正好是丁某和阿庆的结婚纪念日。为了庆祝这个特殊的日子,阿庆起了个大早,买来猪肉,包了一些饺子。丁某发现后,又开始责骂阿庆,没有经过他的同意,擅自上街买菜,之后又拔出了拳头。
  这件事让阿庆下了决心:“不是他死,就是我们遭殃。”
  由于腿脚不便,阿庆担心凭自己的力量,不足以致丈夫于死地,于是找来了小女儿阿欣商量。
  一开始,阿欣不同意。毕竟是自己的亲生父亲,而且杀人还犯法。4月26日上午,趁丈夫不在家,阿庆又再次游说小女儿。阿庆将多年来遭遇的苦难向女儿倾诉。说着说着,母女俩就抱在了一起,痛哭流涕。阿庆提出,用毒药毒死丁某。这次,女儿还是没有表示参与,但也没有反对。
  走出家门后,阿欣内心很挣扎。此时,路边有人吆喝着:“卖药了,有老鼠药……”阿欣抬起了头,下定了决心。
  阿欣将药交给了母亲阿庆。阿庆明白了女儿的决定,打电话叫回了儿子,将此事告诉了儿子。阿吉听了之后,默默地起身,买了酒回家,将毒药投进了啤酒中。
  丁某回到家中,喝了酒吃了饭后半小时,开始呕吐,但没有出现致命的症状。一番思想斗争后,阿庆拿起屋内的一把锤子,狠狠地敲了下去。
  听到父亲呼救声,阿欣和阿吉回到房内,看到母亲正拿着锤子。“你打死我,明天我杀你全家!” 垂死的丁某,面对妻子大声呵斥。话音刚落,阿庆转身回到厨房,拿起一把菜刀冲了过来。
  之后,三人将丁某的尸体抛到了窨井内。
  (除丁某外,其余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杨建)
  强奸女儿,居然被法院判十年刑,法院,你也是禽兽啊!
无罪无罪无罪无罪...........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09-5-11 18:59
强奸罪普通刑期是三到十年,强奸幼女情节恶劣十年以上,法院的判决基本没有问题。一般情况下没发展到“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也不会判到15年以上。就算加五年到十五年他这样的出来一样好不了。具体的情节判定还要看告诉人描述的情况。就此说法院是禽兽实在有些冤枉。
无罪是不可能的,正常现代国家的法律都不允许公权力之外的剥夺别人生命。这个案子更现实的问题是杀人的三个当事人怎么判,有什么办法帮他们减刑。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09-5-11 18:59

家庭内部的刑事案件判得都倚轻,可能是因为社会危害性集中在小家内部.这个是我猜得.
  强奸女儿,属于灭绝人性的恶性,法院判刑应该尽量定格判刑。当然,这和人大起刑点太低也有关系。如果人大把强奸女儿起刑点定在无期徒刑,也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了。
惨绝人寰的悲剧......
我晕,委员,强奸亲生女儿固然是禽兽,但是法院也没错啊.
哎,法律不是儿戏,不要自己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强奸幼女可以判刑十年以上,当时他女儿只有十二岁,又是女儿,属于非常恶劣的兽行,判十年,太便宜了这个禽兽。十年以后,这个禽兽出来以后还是社会负担,我们是不是应该反思法律必须为人民服务呢?如果法律不能维护人权,那就是恶法,必须修改。
:D委员一向是要求用重典D...
某些兽类关多少年都无法抑制兽性
几天前,我们这里一个“五保户”都60的人了,尾随一女初中生进女公厕,未遂,按猥亵关了十五天。
这种人,就该从重判决
炮声 发表于 2009-5-11 21:35

这个是我们现时中要考虑的,而且是有女儿的家庭都要顾虑的。
这样的禽兽死有余辜
人阿。。。。。。
我说句有些题外话,这种行为,是不是和基因有关系?

某些人的基因是不是天然就是这样的?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09-5-11 20:07
我觉得所谓重典并不能解决问题,刑事法律的重心从趋势来看是从简单的惩戒犯罪向避免犯罪发展的。加重刑罚就能减少犯罪?这样的说法太绝对了。法律也不能简单以某种道德准则来制定。这案子里某人强奸亲生女的行为之所以会如此招人愤恨主要就是严重违背了我们社会现在普遍的人伦道德理念。但我们的法不是道德法,我们的道德也不是永久不变的。这样说或许很多人不会接受,但反过来想想,往前推600年,适用更重刑典的古代中国,杀父杀夫的罪,远在强奸亲生女之上。这样的道德您认同吗?我觉得委员对重典的偏爱与其说是出于避免、警示犯罪不如说是追求泄愤的快意。委员时性情中人,但快意恩仇并不能避免恩仇。
我觉得,这样的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与其说是强奸罪的刑罚不够重,不如说是我国家庭暴力家庭内部犯罪避免方面的社会和司法救济不足!正式长尊幼卑、逆来顺受、不问家务事的社会风气和道德传统助长了禽兽父亲的的气焰;正是反家庭暴力和受害人保护措施的缺失使得暴行有机会变本加厉、持续不断。
如果要说法律要怎么改进,那我觉得把我们那些满是空话的妇女儿童保护法规实用化,向学习某些西方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从避免犯罪发生和发展着手。比如,如果相关刑罚能加入禁止加害人与受害人再接触的附加条款或许更有作用。我觉得这样比杀一百个禽兽父亲更有现实意义。
中国sunyan 发表于 2009-5-12 16:01
从心理学角度讲,可能是反社会型人格障碍。这类人往往无视他人的利益,无视预期的惩罚,因此往往成为难以矫正的犯罪者。
这种人格的形成有可能因为脑结构的问题而导致不能对预期的损害与惩罚进行回避,于是就可以无视从家人的教导到刑法在内的各种社会限制;也可以因为后天因素而增强。有可能有一些遗传因素。
jiandingzhe 发表于 2009-5-12 16:50
我想起了异形里面不知道哪集,xyy染色体关押监狱
真正反思的更深层次问题。为何会发生这样的悲剧。悲剧为何会重演。貌似和此案类似因为害怕丈夫毒害自己而杀夫的案例也有发生。怎样才能阻止悲剧的继续。
案子的经过三个人都参与了,想一人扛也不行。
就此案看来,情节较轻。属于义愤犯罪和激情犯罪。法定3~10年。小菜觉得3年到5年就可以了。毕竟其前夫过于恶劣,还有一种保护女儿的心里。
禽兽
tulipe 发表于 2009-5-12 16:34
重刑是一种手段,还是一种治标手段,但是如果没有重刑辅助治本,社会难于和谐。从深层次看,如何把社会矛盾解决在底层,解决在没有激化的时候,是长期的努力。可是现在有一个不良倾向,就是过分强调治本,放松了刑罚,这样对罪犯的威慑在放松。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09-5-11 20:07

只说是坐了十年牢,并没说只判十年。在监狱里减刑的情况很多!
看看吧,大家都会支持你
判十年是算在合理合法范围里的,即使判15年,他出来了不也是一样的吗?
我们现在特别憎恨他,是因为他出来后不思悔改还变本加厉,但这不能当作是前一次审判判轻了的依据啊
禽兽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09-5-14 20:53
在我看来,治本方面的行动远比口号少得多,雷声大雨点小。就如我上面所说的几点救助措施,在中国内地大多数地方几乎都不可想象。而重刑来说至少类似的案件在国内法体系下量刑其实没有太大的变化(文革等非正常时期的不能算,刑法的刑罚减轻主要还是对轻罪的,重罪方面影响并不那么大)。而面对这样的禽兽,本如果不解决,不能有效保护潜在受害人,事后的惩罚都无法弥补受害人受到的创伤,同样即使有了死刑,面对毫无任何防备措施却有侥幸脱罪可能的时候禽兽们还是会挺而走险,刑事震慑的力量面对这种重刑犯几乎没有作用。人这个物种有时候真的很难以逻辑来对待,善良为人指路的老实人可能同时是一个为了几斤全国粮票一块手表杀人越货的连环凶犯。杀人偿命尚且无法阻止他们,刑律在惩罚上还能做多少?
防范与惩罚有效性的矛盾,其实不可能消除。不过对于这类案件,我觉得,社会成本相对更低的救济措施,本可以将犯罪发生的机率有效地降下来,可惜我们没好好去做。在加重刑罚上下的功夫多耗的人力物力等社会成本如果能分配一些给防范犯罪的方面至少在当前而言似乎更紧迫些。
十年太轻了!至少应该20年!
太极张三丰 发表于 2009-5-18 17:18
20年也关不死他,更何况,判了20年,理论上讲表现好一样可以减到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