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举报成本”太高而“报复成本”过低,危及反腐事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3:23:48
http://www.people.com.cn/GB/guandian/1036/2456682.html“举报成本”太高而“报复成本”过低,危及反腐事业——九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网友:邵道生
<P>  在这次《条例》中关于“举报”问题写得详细、明确和坚决。第四十二条这样写道:“鼓励、支持、保护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党员、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在党内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对署真实姓名反映问题或检举、控告违纪违法行为的,党组织和有关人员应当为其保密;对泄露的要追究责任。对检举、控告党员或党组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给予表扬或奖励。对打击报复监督者的,对以监督为名侮辱、诽谤、诬陷他人的,以及在监督中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的确,在反腐败斗争中,“举报”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几乎每一个大案要案的被揭露,每一个大腐败分子的翻车落马,都有对反腐败事业忠贞的举报人。

  然而,再认真仔细看一看举报人在“举报”后所受到的遭遇,却无论如何让人高兴不起来。

  譬如,2003年原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被开除党籍、撤销职级的查处,进行了8年艰辛举报的郭光允是“功不可没”,然而他却被指犯有“诽谤领导”罪,被关进了看守所,开除党籍并非法劳教,亲朋和家人受到株连,如今,虽说被“平反”了,可许多实际(如自己的职称和补发工资)问题却迟迟得不到解决。郭光允的朋友感叹:嗨!反腐败,反了半天,把自己赔进去了。

  原河南省平顶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长河在得知一位名叫吕净一的人在一直不停地举报他罪证的消息后,为掩盖罪行,竟雇凶杀人者杀人灭口, ,遂找心腹密谋除掉吕净一。1998年6月18日夜,受雇的两凶手用利器将吕刺成重伤、将吕妻刺死,酿成了惊动全国的“6.18”血案。李长河也为自己买凶手杀人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走上了黄泉路。

  2002 年6月29日,海南省海口市举行了一个不寻常的葬礼:海南省政协副主席周松、省纪委监察专员卢灵雄、省人民检察院民行处处长王泽、省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组纪检干部及几十名来自海南司法界的官员和政法干警,专程赶来参加了一位并非是纪检干部的遗体告别仪式,何海生是一名普通商人,生前系海南怡昌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加拿大华侨、中共党员,逝世时49岁,他由于机缘巧合,触摸到了深深隐藏在海南省法院系统背后的一个腐败网络,从此坚定地走上一条民间反腐之路;正当他在海南省众多司法部门的支持下,举报打击司法腐败分子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关键时刻,却猝然去世。人们在送他花圈中一幅挽联有这样16个醒目异常的字:“不平则鸣,追求正义;嫉恶如仇,贪吏煞星。”。

  兰贵来1970年从部队转业,1995年在南京冷柜厂当材料会计,负责厂里的材料进出和保管。他曾举报南京市新联机械厂副厂长兼伯乐电器集团南京冷柜厂厂长章志岳(厅级)受贿。以他的举报为线索,南京市栖霞区检察院于2001年元月5日对章志岳立案侦查,查获了章的受贿问题。2001年4月24日,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章志岳有期徒刑3年6个月,其犯罪所得4.8万元被追缴。日前,南京市检察院在给去年以来举报经济案件有功的5家单位和8名个人颁奖时,兰贵来主动要求公开接受奖励。他说,我站出来要求公开领奖,就是想激励更多的人站出来揭露腐败行为。然而,就在媒体将他事迹公开报道后的第二天,6月29日,兰贵来突然被聘用他仅20多天的某物流设备制造公司解雇。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周某对他讲:“你被媒体报道后,公司担心客户会被你得罪,影响公司的正常生意。”随后,就找来公司会计,跟他结了账。

  ……

  必须看到,像郭光允、吕净一、何海生和兰贵来等“反腐勇士”所遭受到的从打击报复,决不是个别的,带有一定的普遍性,从中也能折射出当今反腐败斗争又是多么的艰难。

  为什么腐败分子对“反腐勇士”要进行丧心病狂的打击报复?道理最也简单不过的了:反腐败意味着掉脑袋、蹲大狱,意味着位置没了、党票丢了,意味着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意味着名誉扫地、人财两空,对他们来说,这何尝不是一场生死存亡的斗争呢?!而举报又意味着什么?就是意味着将腐败分子的丑恶的腐败行为统统地、彻底地曝光,意味着让腐败分子掉脑袋、蹲大狱……总之,两者斗争的性质决定了举报与反举报间的斗争必然是尖锐的、复杂的,从总体来说,大凡举报者的日子都是极其难过的,他们的下场一般都是很惨的。

  为什么?

  这是因为凡举报是民众的个人的行为,人力、精力有限,更没有财力支持,周围人(甚至自己的爱人)也不理解,信息亦不对称;而腐败者的反举报行为,则往往可以动用窃据的权力,动用“组织”的力量,一方是单枪匹马的,孤独的个人,一方是人多势众、财大气粗的权力者,因而从一开始举报与反举报就是一场力量悬殊的、不成比例的斗争。

  这是因为现在腐败分子的腐败,不是单个人的腐败,而是一窝窝的腐败、一个圈子的腐败、一个集团的腐败、一个“层面”的腐败,再加上牢固的关系网、权力网、金钱网、家族网的作用,有些地方的腐败分子甚至可以在举报者的举报未出手之前就将举报者“整死”。

  这是因为现在我们的社会对处理腐败分打击报复举报者的处理并不是很有力,并不是很及时,不是悉心组织人力去查处打击报复事例,而是采取压着、拖着、不了了之的态度,因而使一些心术不正的当权者往往是有恃无恐,而使举报者寒心。

  从理论上来说,当今的社会应该千方百计地鼓励举报、保护举报,从精神、物质、法律、道义方面对举报者伸出援助之手,因为从根本上说,“反腐勇士”的行为是在为共和国不致垮塌而斗争着。然而实际上,一些“有关部门”对“反腐勇士”的态度到达了令人心寒的程度:一些地区在刚开始反腐败斗争时,有的对“举报勇士”的“举报”采取不闻不问的冷漠态度;有的甚至为腐败分子通风报信,将“举报勇士”的举报材料“转”到腐败分子的手中;有的制定莫名其妙的“这个不得”、“那个不准”的清规戒律,去限制百姓与恶势力斗争的积极性;有的在的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伟大的胜利”,一些几年、十几年久拖不办的腐败分子被送上了审判台,然而长时期以来一直与腐败分子作艰辛斗争“举报勇士”的日子,却越来越难过,一些权力部门随便找一个借口就便将一些“举报勇士”搞得臭臭的。

  ……

  总之,在当今社会的反腐败斗争中举报者并不是多了而是少了,我们的社会在如何保护举报者的权力上不是做得多了而是少了,我们的社会对腐败者打击报复举报者的处理不是多了而是少了,我们对举报者的举报采取鼓励的措施不是多了而是少了,举报者所受到的“待遇”不是好了而是“惨”了……总之,当务之急是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改变举报者的“举报成本”太高和腐败者对举报者“打击报复的成本”太低这种极不正常现象,这种状况若是得不到根本的改变,必将影响反腐败斗争的顺利进行。所以,我们必须趁《条例》贯彻之东风,认认真真做好对举报者的保护工作。</P>来源:人民网(责任编辑:夏爱平)http://www.people.com.cn/GB/guandian/1036/2456682.html“举报成本”太高而“报复成本”过低,危及反腐事业——九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网友:邵道生
<P>  在这次《条例》中关于“举报”问题写得详细、明确和坚决。第四十二条这样写道:“鼓励、支持、保护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党员、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在党内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对署真实姓名反映问题或检举、控告违纪违法行为的,党组织和有关人员应当为其保密;对泄露的要追究责任。对检举、控告党员或党组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给予表扬或奖励。对打击报复监督者的,对以监督为名侮辱、诽谤、诬陷他人的,以及在监督中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的确,在反腐败斗争中,“举报”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几乎每一个大案要案的被揭露,每一个大腐败分子的翻车落马,都有对反腐败事业忠贞的举报人。

  然而,再认真仔细看一看举报人在“举报”后所受到的遭遇,却无论如何让人高兴不起来。

  譬如,2003年原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被开除党籍、撤销职级的查处,进行了8年艰辛举报的郭光允是“功不可没”,然而他却被指犯有“诽谤领导”罪,被关进了看守所,开除党籍并非法劳教,亲朋和家人受到株连,如今,虽说被“平反”了,可许多实际(如自己的职称和补发工资)问题却迟迟得不到解决。郭光允的朋友感叹:嗨!反腐败,反了半天,把自己赔进去了。

  原河南省平顶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长河在得知一位名叫吕净一的人在一直不停地举报他罪证的消息后,为掩盖罪行,竟雇凶杀人者杀人灭口, ,遂找心腹密谋除掉吕净一。1998年6月18日夜,受雇的两凶手用利器将吕刺成重伤、将吕妻刺死,酿成了惊动全国的“6.18”血案。李长河也为自己买凶手杀人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走上了黄泉路。

  2002 年6月29日,海南省海口市举行了一个不寻常的葬礼:海南省政协副主席周松、省纪委监察专员卢灵雄、省人民检察院民行处处长王泽、省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组纪检干部及几十名来自海南司法界的官员和政法干警,专程赶来参加了一位并非是纪检干部的遗体告别仪式,何海生是一名普通商人,生前系海南怡昌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加拿大华侨、中共党员,逝世时49岁,他由于机缘巧合,触摸到了深深隐藏在海南省法院系统背后的一个腐败网络,从此坚定地走上一条民间反腐之路;正当他在海南省众多司法部门的支持下,举报打击司法腐败分子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关键时刻,却猝然去世。人们在送他花圈中一幅挽联有这样16个醒目异常的字:“不平则鸣,追求正义;嫉恶如仇,贪吏煞星。”。

  兰贵来1970年从部队转业,1995年在南京冷柜厂当材料会计,负责厂里的材料进出和保管。他曾举报南京市新联机械厂副厂长兼伯乐电器集团南京冷柜厂厂长章志岳(厅级)受贿。以他的举报为线索,南京市栖霞区检察院于2001年元月5日对章志岳立案侦查,查获了章的受贿问题。2001年4月24日,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章志岳有期徒刑3年6个月,其犯罪所得4.8万元被追缴。日前,南京市检察院在给去年以来举报经济案件有功的5家单位和8名个人颁奖时,兰贵来主动要求公开接受奖励。他说,我站出来要求公开领奖,就是想激励更多的人站出来揭露腐败行为。然而,就在媒体将他事迹公开报道后的第二天,6月29日,兰贵来突然被聘用他仅20多天的某物流设备制造公司解雇。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周某对他讲:“你被媒体报道后,公司担心客户会被你得罪,影响公司的正常生意。”随后,就找来公司会计,跟他结了账。

  ……

  必须看到,像郭光允、吕净一、何海生和兰贵来等“反腐勇士”所遭受到的从打击报复,决不是个别的,带有一定的普遍性,从中也能折射出当今反腐败斗争又是多么的艰难。

  为什么腐败分子对“反腐勇士”要进行丧心病狂的打击报复?道理最也简单不过的了:反腐败意味着掉脑袋、蹲大狱,意味着位置没了、党票丢了,意味着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意味着名誉扫地、人财两空,对他们来说,这何尝不是一场生死存亡的斗争呢?!而举报又意味着什么?就是意味着将腐败分子的丑恶的腐败行为统统地、彻底地曝光,意味着让腐败分子掉脑袋、蹲大狱……总之,两者斗争的性质决定了举报与反举报间的斗争必然是尖锐的、复杂的,从总体来说,大凡举报者的日子都是极其难过的,他们的下场一般都是很惨的。

  为什么?

  这是因为凡举报是民众的个人的行为,人力、精力有限,更没有财力支持,周围人(甚至自己的爱人)也不理解,信息亦不对称;而腐败者的反举报行为,则往往可以动用窃据的权力,动用“组织”的力量,一方是单枪匹马的,孤独的个人,一方是人多势众、财大气粗的权力者,因而从一开始举报与反举报就是一场力量悬殊的、不成比例的斗争。

  这是因为现在腐败分子的腐败,不是单个人的腐败,而是一窝窝的腐败、一个圈子的腐败、一个集团的腐败、一个“层面”的腐败,再加上牢固的关系网、权力网、金钱网、家族网的作用,有些地方的腐败分子甚至可以在举报者的举报未出手之前就将举报者“整死”。

  这是因为现在我们的社会对处理腐败分打击报复举报者的处理并不是很有力,并不是很及时,不是悉心组织人力去查处打击报复事例,而是采取压着、拖着、不了了之的态度,因而使一些心术不正的当权者往往是有恃无恐,而使举报者寒心。

  从理论上来说,当今的社会应该千方百计地鼓励举报、保护举报,从精神、物质、法律、道义方面对举报者伸出援助之手,因为从根本上说,“反腐勇士”的行为是在为共和国不致垮塌而斗争着。然而实际上,一些“有关部门”对“反腐勇士”的态度到达了令人心寒的程度:一些地区在刚开始反腐败斗争时,有的对“举报勇士”的“举报”采取不闻不问的冷漠态度;有的甚至为腐败分子通风报信,将“举报勇士”的举报材料“转”到腐败分子的手中;有的制定莫名其妙的“这个不得”、“那个不准”的清规戒律,去限制百姓与恶势力斗争的积极性;有的在的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伟大的胜利”,一些几年、十几年久拖不办的腐败分子被送上了审判台,然而长时期以来一直与腐败分子作艰辛斗争“举报勇士”的日子,却越来越难过,一些权力部门随便找一个借口就便将一些“举报勇士”搞得臭臭的。

  ……

  总之,在当今社会的反腐败斗争中举报者并不是多了而是少了,我们的社会在如何保护举报者的权力上不是做得多了而是少了,我们的社会对腐败者打击报复举报者的处理不是多了而是少了,我们对举报者的举报采取鼓励的措施不是多了而是少了,举报者所受到的“待遇”不是好了而是“惨”了……总之,当务之急是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改变举报者的“举报成本”太高和腐败者对举报者“打击报复的成本”太低这种极不正常现象,这种状况若是得不到根本的改变,必将影响反腐败斗争的顺利进行。所以,我们必须趁《条例》贯彻之东风,认认真真做好对举报者的保护工作。</P>来源:人民网(责任编辑:夏爱平)
继续如此。大厦将垮矣。[em14][em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