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翁变“负翁”经历离奇 买“1000股”亏千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0:35:36
金亮(化名)在发给记者的邮件里,条理清楚地粘贴了12个附件。这12个附件连缀成了汇丰私人银行(瑞士)有限公司(下称汇丰私人银行)为金亮理财却让他由千万富翁变成“负”翁的离奇经历。12个事件的发生时间精确到了分钟。

  让人难以置信的是,行事精细的金亮,做如此大手笔、高风险的投资,却连一份投资合同都没有签署。一通10分钟的电话,就是金亮进行千万元投资的“契约”。

三个月赔进千万

  金亮,38岁,几年前,他自创的一家IT公司被海外风险投资基金收购,这使他拥有了一大笔外汇。

  “汇丰银行是我知道的名气最大的外资银行,我把我的钱全部存到了汇丰私人银行。”金亮回忆道。2000年,金亮在汇丰私人银行香港分行拥有了自己的账户,汇丰私人银行专为身家千万以上的富豪们服务。

  2007年10月,金亮有意投资港股,就请汇丰私人银行客户经理汤太太帮其推荐股票。汤太太发给金亮一封邮件,推荐了3只股票(华电国际(600027,股吧)1071、中国铝业2600、南车时代电气3898)和1只基金(霸菱香港中国基金)。发完邮件一刻钟后,汤太太又给金亮打了个电话。

  这个电话改变了一切。金亮介绍,汤太太在电话里向他推荐了一只产品,说可以用比市场价低20%的价格买入股票,这样比直接购买股票要安全得多,而且可以市场价103%的价格抛售,让他先买1000股试试。2007年10月12日,汤太太帮金亮“以市场价的79.9%”、即19.54港元的价格购入了“1000股”中国铝业(2600),投资期限一年。

  之后的三个月异常平静。金亮没有收到汇丰私人银行任何对账单或交易信息。直到3个月后,金亮接到汤太太的电话,说他账户中的资金不够交割2600买股计划了,甚至卖出其账户中的所有股票,也不够支付FA2600合约总金额,要求他存入现金、股票或债券。

  听到这个消息,金亮大吃一惊,购买汤太太推荐的产品之前,金亮的账户里有120万美金、60万港币,只买了1000股中国铝业,钱怎么突然就没了?

  几次和汇丰私人银行交涉后,金亮才知道,自己买的根本不是什么打折股票,而是高风险的金融衍生产品ForwardAccumulator(101207 1yr FA 2600.HK 19.5356 -25.1835,下称FA),风险等级为最高级别的5级。

  金亮反复研究FA产品说明书后才明白,汤太太所说的中国铝业打折后的价格19.54港元是行使价格。1000股也根本不是一个小数字,不是一共只买1000股,而是要每天买进1000股中国铝业,价格为19.54港元。而且,当市场价低于19.54港元时,则必须以19.54的行使价格每天买入双倍股数,即2000股中国铝业。每两周交割一次。这样算下来,合约一年的投资额达上千万港元。

  而中国铝业从2007年10月12日收盘价24.25港元跌到最后一个交易日2008年10月10日的收盘价3.29港元,一年中的跌幅高达86%,远超过同期港股跌幅。金亮就以每天2000股的速度、19.54港元的价格不停买入中国铝业。

  合约无法取消 银行索赔23万港币

  当金亮搞明白是怎么回事,要求取消合约、赔偿损失时,客户经理告诉他,合约无法取消。而金亮原来的客户经理汤太太2008年4月调离了。作为唯一“契约”的那通销售电话,银行到2008年11月3日准备单方面强行斩仓前2天才告知金亮录音找到了,但金亮必须亲自到香港汇丰私人银行办公室才能听到。2008年11月5日汇丰私人银行对金亮的账户强行平仓。这时,金亮账户中的120万美元、60万港币悉数亏损殆尽,还欠了银行23万港元。银行方面要求他归还这23万港元。

  “我认识几个和我一样被外资银行理财理到巨额亏损的投资者。我们粗略估算,至少有上千人会受这类复杂的、高风险的、被销售人员误导的金融衍生品之害。”金亮认为。

  实际上,除汇丰外,还有星展银行、荷兰银行等在香港的私人银行销售Accumulator产品。这些产品已经使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内地投资者遭受数十亿元以上的损失。类似事件引发的纷争也在不断升级。

  在香港打官司 要交巨额保证金

  但金亮等投资者的诉讼之路也许艰难而漫长。

  金亮介绍,大陆公民在香港不能享有司法权利国民待遇,不能申请法律援助。虽然香港法院基本不收诉讼费,但是香港境外人士告香港人(包括法人)会被被告要求向法院交存巨额被告律师费保证金,以备在原告败诉时可以赔偿被告律师费损失。因此,原告不但要交保证金,还要负担己方的律师费,香港法律还不允许律师进行风险诉讼收费,即事后按工作成果收费。香港这种司法制度意味着遭受巨额损失的大陆投资者可能无法到香港通过法院诉讼讨公道。

  业内人士分析,最关键的问题并不在于Accumulator产品本身收益有限,风险无限,而在于推出此类高风险金融衍生品的外资银行是否让投资者了解了他们所购买的产品,是否通过合法的方式把产品销售给了适合它的投资者。 (原文链接)

【来源:扬子晚报】 (责任编辑:陈正红)金亮(化名)在发给记者的邮件里,条理清楚地粘贴了12个附件。这12个附件连缀成了汇丰私人银行(瑞士)有限公司(下称汇丰私人银行)为金亮理财却让他由千万富翁变成“负”翁的离奇经历。12个事件的发生时间精确到了分钟。

  让人难以置信的是,行事精细的金亮,做如此大手笔、高风险的投资,却连一份投资合同都没有签署。一通10分钟的电话,就是金亮进行千万元投资的“契约”。

三个月赔进千万

  金亮,38岁,几年前,他自创的一家IT公司被海外风险投资基金收购,这使他拥有了一大笔外汇。

  “汇丰银行是我知道的名气最大的外资银行,我把我的钱全部存到了汇丰私人银行。”金亮回忆道。2000年,金亮在汇丰私人银行香港分行拥有了自己的账户,汇丰私人银行专为身家千万以上的富豪们服务。

  2007年10月,金亮有意投资港股,就请汇丰私人银行客户经理汤太太帮其推荐股票。汤太太发给金亮一封邮件,推荐了3只股票(华电国际(600027,股吧)1071、中国铝业2600、南车时代电气3898)和1只基金(霸菱香港中国基金)。发完邮件一刻钟后,汤太太又给金亮打了个电话。

  这个电话改变了一切。金亮介绍,汤太太在电话里向他推荐了一只产品,说可以用比市场价低20%的价格买入股票,这样比直接购买股票要安全得多,而且可以市场价103%的价格抛售,让他先买1000股试试。2007年10月12日,汤太太帮金亮“以市场价的79.9%”、即19.54港元的价格购入了“1000股”中国铝业(2600),投资期限一年。

  之后的三个月异常平静。金亮没有收到汇丰私人银行任何对账单或交易信息。直到3个月后,金亮接到汤太太的电话,说他账户中的资金不够交割2600买股计划了,甚至卖出其账户中的所有股票,也不够支付FA2600合约总金额,要求他存入现金、股票或债券。

  听到这个消息,金亮大吃一惊,购买汤太太推荐的产品之前,金亮的账户里有120万美金、60万港币,只买了1000股中国铝业,钱怎么突然就没了?

  几次和汇丰私人银行交涉后,金亮才知道,自己买的根本不是什么打折股票,而是高风险的金融衍生产品ForwardAccumulator(101207 1yr FA 2600.HK 19.5356 -25.1835,下称FA),风险等级为最高级别的5级。

  金亮反复研究FA产品说明书后才明白,汤太太所说的中国铝业打折后的价格19.54港元是行使价格。1000股也根本不是一个小数字,不是一共只买1000股,而是要每天买进1000股中国铝业,价格为19.54港元。而且,当市场价低于19.54港元时,则必须以19.54的行使价格每天买入双倍股数,即2000股中国铝业。每两周交割一次。这样算下来,合约一年的投资额达上千万港元。

  而中国铝业从2007年10月12日收盘价24.25港元跌到最后一个交易日2008年10月10日的收盘价3.29港元,一年中的跌幅高达86%,远超过同期港股跌幅。金亮就以每天2000股的速度、19.54港元的价格不停买入中国铝业。

  合约无法取消 银行索赔23万港币

  当金亮搞明白是怎么回事,要求取消合约、赔偿损失时,客户经理告诉他,合约无法取消。而金亮原来的客户经理汤太太2008年4月调离了。作为唯一“契约”的那通销售电话,银行到2008年11月3日准备单方面强行斩仓前2天才告知金亮录音找到了,但金亮必须亲自到香港汇丰私人银行办公室才能听到。2008年11月5日汇丰私人银行对金亮的账户强行平仓。这时,金亮账户中的120万美元、60万港币悉数亏损殆尽,还欠了银行23万港元。银行方面要求他归还这23万港元。

  “我认识几个和我一样被外资银行理财理到巨额亏损的投资者。我们粗略估算,至少有上千人会受这类复杂的、高风险的、被销售人员误导的金融衍生品之害。”金亮认为。

  实际上,除汇丰外,还有星展银行、荷兰银行等在香港的私人银行销售Accumulator产品。这些产品已经使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内地投资者遭受数十亿元以上的损失。类似事件引发的纷争也在不断升级。

  在香港打官司 要交巨额保证金

  但金亮等投资者的诉讼之路也许艰难而漫长。

  金亮介绍,大陆公民在香港不能享有司法权利国民待遇,不能申请法律援助。虽然香港法院基本不收诉讼费,但是香港境外人士告香港人(包括法人)会被被告要求向法院交存巨额被告律师费保证金,以备在原告败诉时可以赔偿被告律师费损失。因此,原告不但要交保证金,还要负担己方的律师费,香港法律还不允许律师进行风险诉讼收费,即事后按工作成果收费。香港这种司法制度意味着遭受巨额损失的大陆投资者可能无法到香港通过法院诉讼讨公道。

  业内人士分析,最关键的问题并不在于Accumulator产品本身收益有限,风险无限,而在于推出此类高风险金融衍生品的外资银行是否让投资者了解了他们所购买的产品,是否通过合法的方式把产品销售给了适合它的投资者。 (原文链接)

【来源:扬子晚报】 (责任编辑:陈正红)
商人经商常讲,不懂的不做,不熟的不做。自以为有钱,扮酷装B,不保持谦虚的心态,学习新的投资知识,先从最小的投资做起,积累经验。活该这下场。
我都不明白这些人的第一桶金是通过什么途径得到的,比去市场买菜的老太太还容易被人忽悠
帖子里好象说的有只买1000股试下吧.如果那汤太太把规则说明了,他们还敢玩那是该骂.
如果没有讲明规则,帐户里那么多钱,20块1000股也不过两万,也算是从最小的投资作起,不能指责他扮酷装B吧?
4# xjlaughing


这个“装酷扮B”,或许是指文中某人作为“汇丰私人银行”客户的“尊贵”感,从而对“理财投资建议”不加“警惕”,盲目信任;也或许是由于某人感觉对自己不太了解的投资产品详细查询了解有失身份
偶前些时候也看到过类似的报道;主要内容有些相似,都是“盲目信任”惹的祸;
一方面,“当事者”都有自身的问题,缺乏“投资风险”的意识;或许某些人的钱“来得太容易”了
另一方面,这种报道也不尽可信;因为无法核实;况且内地某些人很不乐意民间资金外流,千方百计阻拦;这种报道就有“吓阻”的嫌疑;
这应该是银行的问题,没有完全提示风险,就属于欺诈,客户有理由索赔,在国内是这样的。至于香港,就清楚了。
东山老虎吃人,难道西山山老虎就是吃斋念佛长大的?
没有签合同,然后就能这样,汇丰是傻子吗?这样当被告,一百个汇丰也赔光了。
弱智啊!
类似的案例还挺多的:

 香港理财不仅数千万身家灰飞烟灭,还倒欠银行巨额债务

  2007年8月份,北京的郝婷在香港的星展银行开设了一个私人银行账户,随后把在其他银行的资金陆续转入到星展银行,但是短短几个月之后,她账户上的8000多万资金却化为乌有,而且还倒欠星展银行9千多万。

  星展银行(香港)私人银行客户郝婷:“从汇款方能拿到证据的是8088万(港元),然后全部都转进去了,转进去以后就变成这样,两个月的时间他就告诉我,我的钱就不能动了,然后再通知就是我欠他的钱了。”

  郝婷发现帐户出现问题,是当时公司正在签定一份购货合同,需要从星展银行开具一张40万美元的信用证。

  郝婷:“他说你这个帐户不能动了,被冻结了,我当时非常吃惊,我说为什么?我说我多少钱在你那,为什么一个40万美金的信用证都开不出了,他说你的额度不够了。”

  这让郝婷大为吃惊,明明自己的帐户里有8000多万的资金,怎么突然就说额度不够了,她不明白自己的帐户到底发生了什么。

  郝婷:“两个月的时间,8000万就变成负9000万了,为什么会是这样?这么多的钱好象做梦一样,我到现在有时候都觉得,这是真的吗?因为我不相信,活生生的现实中就会发生这种事情,我真的都不太相信,因为你这么多年的辛苦,这么多年的积蓄,就这么一下就没了,并且你没的莫名其妙,你不知道它是怎么没的。”

  记者:“郝婷帐户的8000多万资金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就变成了负的9000多万,这听起来就像天方夜谭一样,不过这确实是现实中真实发生的,而且发生这样事情的远不是郝婷一个,在北京做律师的赖建平,遇到了同样的问题,他在香港荷兰银行做投资的2000多万港元,如今不仅一分钱不剩,他还倒欠荷兰银行200多万港元。”

  2007年6月,赖建平在朋友的介绍下,在香港荷兰银行开设了一个私人银行帐户,之后他向帐户打入了400多万港元,这位朋友也成为他在荷兰银行的投资理财顾问。

  荷兰银行(香港)私人银行客户赖建平:“通过她来给我们提供这样的服务,提供贴身的VIP的服务,让我们这个财富能够增值。”

  之后赖建平就按照荷兰银行投资顾问建议进行投资理财,然而刚刚过了两个多月,这位投资顾问就不断打来电话,银行也不断发来催款通知单催促赖建平继续往帐户内打入资金。

  赖建平:“每当她告诉我们要差钱的时候,我们想方设法把钱补上,过段时间又不够了,不够了没钱了,把家里掏空了那就向朋友借,向亲戚借。”

  从2007年12月份到2008年的3月份,短短4个月的时间,赖建平陆陆续续又向帐户打入资金1000多万港元。

   记者:“加上你前期和后期追加的一共多少钱?”

  赖建平:“我一共将近2100万港币大数,现在是没有了,就全赔了,而且按他们说法是,到去年11月底的时候我还欠他们二百多万,我倒欠他们两百多万。”

  在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记者了解到,目前有不少客户因为倒欠银行巨额资金,被香港的外资银行告上了法庭,另外还有一些客户准备起诉这些香港的外资银行,讨要自己的损失。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肖金泉:“现在在我们律师事务所来登记委托的大概有十几个客户,这十几个客户,绝大部分都是属于在房地产或其他一些国际贸易,或者一些实业投资方面的企业家,少的欠他们(银行)几百万,多的欠上千万,甚至上亿。”
其实照10楼所说状况银行方面几近诈骗!
呵呵,我就遇到过的。

一漂亮的理专来推销,本人一句话打发 “我帮你理财还差不多”

本想潜规则一下的,还是算了,麻烦

那些外资银行的私人理财完全是诈骗
这些大银行怎么了,不要信誉了?  法治国家的法律管不了了?
都有录音凭证的。
KODA么,其实就是赌博,高于行使价的时候卖空,低于行使价的时候吃进.表面上看上去很合理,但是有一个问题,在合同期限内,获利是有上限的,譬如一旦高于3%,合同就自动终止,但是亏损起来是没有下限的,只有不断吃进.
KODA么,其实就是赌博,高于行使价的时候卖空,低于行使价的时候吃进.表面上看上去很合理,但是有一个问题,在合同期限内,获利是有上限的,譬如一旦高于3%,合同就自动终止,但是亏损起来是没有下限的,只有不断吃进.
其实就是诈骗 钻的就是跨国索赔艰难的空子
此地钱多人傻速来!
买股票能叫理财么。
其实此类报道都相当简略的,缺乏关键的东西
外资行不是傻瓜,其职员多数只是利用一下规则中和投资者自身的漏洞而已
即使是电话理财,也都有录音,作为证据,以免法律上的麻烦
所以,私下里可以认为是“欺诈”,但法律诉讼不会这样简单
但也有客户经理直接盗用客户资金的简单的案例,几月前恒生就有一个,估计是客户对其客户经理太密切了吧
或许,“上当受骗”和“轻信”与国人依赖“人脉”很有关系,过于相信人,特别是对自己相当热情的人
做解释的来了:

叶檀:一些投资者犯下无知与贪婪双重罪

一些银行成为贪婪的代名词,而一些投资者犯了无知与贪婪双重罪。

  从去年底开始,星展银行的私人银行客户投资KODA(KnockOutDiscountAccumulator)遭受惨重损失,并被星展香港告上法院。有购入Accumulator的投资者投入8000万港元,不仅全部亏空,而且还会倒欠下星展香港9000多万港元,总亏损达到1.75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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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购入了风险极高的金融衍生品种Accumulator,这种累计股票期权被市场戏称为Ikillyoulater(我迟点再杀死你)。一听名字就是极其凶悍的产品,这种产品和外汇或者股票挂钩,通常合约为期约1年,主要是卖给专业投资者(按香港定义,即最低投资额为100万美元的投资者)。它的诱人之处在于,允许投资人在股价上升时以折扣价每月固定购买一定量的股票或者外汇赚钱,但在股价下跌时,投资者则必须按协议价格买入股份,而且是以双倍的接货量买入。中信泰富购买的外汇产品,就是变形的Accumulator。

  打个比方,当中石油股价达到每股48元时,有银行推出理财产品,允许投资者以40元的价格购入,当股价跌到40元以下时,投资者必须以该价格购买双份产品,直至合约期满。对于投资者而言,这是典型的收益有限、风险无限的产品。

  银行的贪婪在此案中显露无遗。

  客户普遍反映,在股票销售过程中,该行一方面是做出虚假陈述,让客户认为自己只是在做无息存款和购买打折股票;另一方面,是利用了客户的专业理解能力、英文阅读能力有限这些弱点,在客户已经对合同内容产生了错误理解的情况下,隐瞒合同风险。此外,为了逃避监管,该行业务人员劝说完全不懂KODA的内地客户在合同上将自己表述为“专业投资者”。业务人员不但没有将“专业投资者”的风险告知客户,反而让客户误认为“专业投资者”将享受更多的投资优惠。

  银行推销投机产品时将风险隐藏在法律灰色地带。中国银监会此前曾发文,严格禁止境外金融机构在内地招揽客户进行外汇和期货交易,参与这些交易的客户不受我国法律保护。星展银行如摩根士丹利或者高盛一样,手段多样。如他们在香港注册公司,以1美元的价格将公司出售给投资者,星展转身为担保人,星展在北京就是以担保人的理由起诉了郝婷。投资损失因此成为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投资者必须承担无限责任,有可能赔得倾家荡产。

  在全球投资者投诉金融衍生品,境内投资者纷纷将推销产品的外资行告上法庭——前有汇丰遭600万索赔案,后有投资者状告渣打银行案——香港雷曼迷你债券事件部分投资者得到赔偿之时,星展银行却逆流而上,将境内投资者告上法庭,无疑有恶人先告状之嫌,也是对于投资者权益的蔑视。

  风险如此之高,又不受法律保护,投资者一脚踏入风险之中,实在是犯了无知与贪婪的双重罪。

  投资者既不了解某个投资品种的风险,甚至连契约都看不懂,就敢签上大名,无疑是因为相信高收益回报的鬼话。中国的投资者首先过于轻信,其次过于贪婪,甚至在麦道夫诈骗案中,无数名流同样如此。他们不做最基本的调查,不进行最起码的逻辑推论。当典型的庞氏欺诈案暴露时,他们成为海滩上的裸泳者。幸运的是,没有人在他们的伤口上撒盐,向他们追债。而星展银行的某些投资者显然更不幸,他们莫名其妙地成为债务方。

  相似的情况在A股市场也有,有人相信最简单的广告骗局,有人对于政策迷信不止。比星展更恶劣的公司是,只知融资再融资,上市公司成为亿万富翁流水线——紫金矿业(601899,股吧)解禁49.25亿股限售股,除4个法人股股东外,其余全为个人股东,解禁令近200人的账面资产真正变身为了个人财富,中介机构宣称解禁股是稳定器,公然挑战常识。

  我们要问,对于这种情况,法院该如何处理,投资者的权益如何得到保障?金融机构的贪婪之胃如何抑制?在中信银行、东航种种金融衍生品案件中,最后由政府补贴买单了事,在星展的案例中,政府是否应该以法律判决堵塞制度漏洞?

【作者:叶檀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卖理财产品和卖菜或者摆地摊,本质上是一样的!
wjh8848 发表于 2009-5-1 00:20
“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商品交易
区别只是金额、有形或无形、风险、具体内容
现代社会分工细密,很多人不懂商业交易也能赚大钱;但投资理财因金额较大而提高了风险;公众投资者还以普通消费的心态参与,而不提高商业风险意识,就容易出问题
所以个人主张,要做好家庭投资理财,需要在职业以外培养这方面的能力,或干脆让MM或LP专做这个
23# w587l


不懂的就要被人骗!

所以要不断学习!
24# wjh8848
理论上这没错,但实际有一个“学习”的程度的问题,即投入的资源和精力;况且个人的能力倾向不同,家庭投资理财毕竟只是一个“辅业”
此类事例,有几个特点:  1.资金量大,千万级的;  2.非普通客户;  3.非标准化、规范的投资产品
但多数人只是“中小公众投资者”,资金从几万到几百万,不一定需要了解得很多
提几个基本建议:  1.要有风险意识,只是程度的区别;  2.看不懂的不做,绕开;即使要做,也要先慢慢地看,先小规模地试行,象做项目一样
这也是做企业、做业务项目的基本原则
同样是拿着钱去香港投资理财,“中小公众投资者”也可以选择这样:  1.去较大的银行,如汇丰,开立综合理财户口,底限只需1万港元;  2.开通个人网上理财,平时可以在内地通过互联网交易;  3.选择标准化的、规范的投资产品,如银行代理的基金,不要碰“结构性票据”、“投资存款”等其它金融衍生产品
个人比较倾向于受香港基金公会规管的、通过银行代理的基金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但需要自己去选择、去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