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对国内的法律制度有一个印象,就是轻罪重判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1:07:11
现在的刑法是97年开始实施的,这个刑法还有以前搞的相关法律,具体实施过程中就是给人一种感觉,本来看上去很轻不是很严重的罪过,结果判得很重。
先说说我个人的感受,我的一个邻居,95年的事了。他有一个儿子在外资企业做事,后来跟外国老板起了矛盾老外赶他走,他为了报复就跑到财务室偷偷拿了一些支票,然后拿这些支票取了20万现金,买了一台586电脑。后来这个企业对不上账目就报案了,很快查到这个人的头上,公安局传讯他,他当时就承认了,很快把现金和电脑都交出去了,就这样我的这个邻居最后还被判了13年。从95年算起一直到08年才放出来。我就想请教诸位,这个判决是不是就是过重了?因为这个人以前没有前科,属于初犯。而且他的行为并没有对企业的经营活动造成什么不利影响,况且认罪态度很好,非法占有的财物也能如数退还,本人没有挥霍掉。为什么要判这么多年,一个人的一生能有几个13年!
还有央视的今日说法的节目说的一个人去撬银行取款机,根本就没弄开一分钱也没得到,最后还判了11年。不明白中国的法律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对普通老百姓就这么狠呢!与之对照的事,那些贪官们几百万几千万的非法占有钱财,最后却往往不了了之,即使判刑的话也是关几年就出来,前些日子还有人高唱要什么对贪官慎用死刑之类的屁话!
还有对在中国的外国人也是,犯了罪也没判得这么狠吧!比如那几个在上海抢劫的韩国人,蹲了一年多大牢就遣送回国了,他们要是中国人有这个待遇吗?现在的刑法是97年开始实施的,这个刑法还有以前搞的相关法律,具体实施过程中就是给人一种感觉,本来看上去很轻不是很严重的罪过,结果判得很重。
先说说我个人的感受,我的一个邻居,95年的事了。他有一个儿子在外资企业做事,后来跟外国老板起了矛盾老外赶他走,他为了报复就跑到财务室偷偷拿了一些支票,然后拿这些支票取了20万现金,买了一台586电脑。后来这个企业对不上账目就报案了,很快查到这个人的头上,公安局传讯他,他当时就承认了,很快把现金和电脑都交出去了,就这样我的这个邻居最后还被判了13年。从95年算起一直到08年才放出来。我就想请教诸位,这个判决是不是就是过重了?因为这个人以前没有前科,属于初犯。而且他的行为并没有对企业的经营活动造成什么不利影响,况且认罪态度很好,非法占有的财物也能如数退还,本人没有挥霍掉。为什么要判这么多年,一个人的一生能有几个13年!
还有央视的今日说法的节目说的一个人去撬银行取款机,根本就没弄开一分钱也没得到,最后还判了11年。不明白中国的法律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对普通老百姓就这么狠呢!与之对照的事,那些贪官们几百万几千万的非法占有钱财,最后却往往不了了之,即使判刑的话也是关几年就出来,前些日子还有人高唱要什么对贪官慎用死刑之类的屁话!
还有对在中国的外国人也是,犯了罪也没判得这么狠吧!比如那几个在上海抢劫的韩国人,蹲了一年多大牢就遣送回国了,他们要是中国人有这个待遇吗?
95年要是贪污20万都够死刑了![:a4:]
我再给你补充下:重罪轻判,死罪活判
法律永远是为当权阶级服务的
谁让他不认识人
还不如我这个法律课补考的……:(
法律永远是为当权阶级服务的
----------------------------------------------------------------------------------------------------------
要不现在这么多人对现实不满意呢,去天涯看看就知道了,骂街的人大把。
服满13年刑期的?没减刑没假释?人才啊:D
楼主说得"上海抢劫的韩国人"是指5个未成年人被判6个月到2两年缓期执行的那起吗?是的话你可以搜一下国内的相关案例,对未成年人都是一样的:D
服满13年刑期的?没减刑没假释?人才啊
--------------------------------------------------------------------------------------------------------------------
我记得不太清楚,反正这个人是06年以后出来的,即使没有待够13年也是差不多了,如果当年家里人舍得出钱请律师也可能少判两年,但是他家里没有钱啊!
08年初天津死的那个书记据说是临死前交出来两套房子,700万现金,就是这样居然这家伙还弄了个政治局委员待遇,骨灰还进了八宝山,哎,我就不说了。
我国在 非犯罪化 方面 远比 日本 进步的多。
当然,这不说我们的刑法比日本进步,;P

所以,轻罪重判在我国不是 主流。。。。:D
在日本,最多见的刑事犯罪是 盗窃,
而最多见的盗窃的是自行车,。。。。:D
在我国,绝大多数情况下, 盗窃自行车不是刑事案件,最多治安处理了完事。
至少我觉得制订的刑法本身就有很多缺陷,对有些犯罪的量刑标准设的太重,即使是从轻处罚取量刑的下限都要判不少年,比如那个女的去撬取款机这件事,法官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说已经是从轻判处了,但是刑法规定盗窃金融机关财产最低也要10年以上,法官也只能这么判。
当然咱们国家的监狱管理比过去进步多了,至少在大城市是这样,这是应该肯定的!
当然有缺陷,又不是圣经。
不过,很明显,缺陷不像多数人想象的那样明目张胆。。。:D
综合这几年的案例小菜感觉对职务犯罪的判罚明显过轻。:L
大人物惹不起,只能用小人物祭天了:D
原帖由 zh020 于 2009-4-8 16:52 发表
我国在 非犯罪化 方面 远比 日本 进步的多。
当然,这不说我们的刑法比日本进步,;P

所以,轻罪重判在我国不是 主流。。。。:D



同意的很,记得有部电影《尽管如此我没有做过》,日本在司法制度上的僵化可见一斑。
  我觉得现在很多案件判刑非常轻微,特别是对未成年人。
]]
原帖由 worker2006 于 2009-4-8 15:35 发表
现在的刑法是97年开始实施的,这个刑法还有以前搞的相关法律,具体实施过程中就是给人一种感觉,本来看上去很轻不是很严重的罪过,结果判得很重。
先说说我个人的感受,我的一个邻居,95年的事了。他有一个儿子在外 ...


95年的20万跟现在的20万不是一个概念吧,那时候我老爸一个月才400块。。。还是副厂长职务。。。
95年贪20万因该算重罪了,怎么可能是轻罪。。。
原帖由 zh020 于 2009-4-8 16:58 发表
在日本,最多见的刑事犯罪是 盗窃,
而最多见的盗窃的是自行车,。。。。:D
在我国,绝大多数情况下, 盗窃自行车不是刑事案件,最多治安处理了完事。


多数自行车的价钱够不着我国的盗窃罪额度门槛

盗窃自行车判刑的我仅见一例,一SB偷了一台计时赛(据说价值10万以上),以为拆散了卖没事,谁知道全中国这款车不过3辆。零件一流出行内的人就都知道了。
原帖由 新侨联委员 于 2009-4-8 18:34 发表
  我觉得现在很多案件判刑非常轻微,特别是对未成年人。

如果真的要对未成年人犯罪加重处罚,那就应该对未成年人的父母、监护人和学校进行处罚。因为未成年人犯罪除了自身的原因,其家庭、学校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LZ是想说我国的刑法有点罪刑不相适应吧!刑法属基本法律,其制定和修改必须是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都无权!但你知道我们的全国人大只是个开会机构,并不具备立法的基本条件……;funk [:a1:]
原帖由 sixwing 于 2009-4-8 19:20 发表

如果真的要对未成年人犯罪加重处罚,那就应该对未成年人的父母、监护人和学校进行处罚。因为未成年人犯罪除了自身的原因,其家庭、学校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这种说法不严谨
现在的规定是学校承担与其责任相当的赔偿责任,与以前规定学校只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已经在加重了。
另外未成年人犯罪是个很棘手的东西,现在学术的观点是未成年人应该在意识范围之内负责,但是这个比较敏感,所以还只是学术的一种提法

最后,现在的法律制度是轻罪重判?不知所云
原帖由 worker2006 于 2009-4-8 15:35 发表
现在的刑法是97年开始实施的,这个刑法还有以前搞的相关法律,具体实施过程中就是给人一种感觉,本来看上去很轻不是很严重的罪过,结果判得很重。
先说说我个人的感受,我的一个邻居,95年的事了。他有一个儿子在外 ...

建议你去好好看下刑法,法律不是凭感觉!
]]
日本部分法律学者对于,天朝97年刑法那是大家赞赏,被认为是亚洲地区最先进的刑法之一。

不过国内业有学者认为,大陆刑法理念落后台湾刑法二十年,但是比韩国刑法领先二十年
80年代偷了条狗给枪毙的那位晚上要泪流满面的敲你家门了
原帖由 fengxiang 于 2009-4-8 20:03 发表
日本部分法律学者对于,天朝97年刑法那是大家赞赏,被认为是亚洲地区最先进的刑法之一。

不过国内业有学者认为,大陆刑法理念落后台湾刑法二十年,但是比韩国刑法领先二十年

这个二十年怎么出来的?:L
97年刑法的理论架构是很不错的
具体到执行上就有点问题。。
原帖由 momoyo 于 2009-4-8 20:07 发表

这个二十年怎么出来的?:L
97年刑法的理论架构是很不错的
具体到执行上就有点问题。。


没什么标准,学者哪有什么标准

现在对于贪污受贿案件,出现很多轻判,主要是在实践过程中对于自首、立功这些从轻、减轻的刑罚量刑过于滥用

不过,今年3月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在这方面有了限制或者说明确的规定

不过反腐败需要一套机制配合,就刑法来说上面那个意见是个不错的指导
以前我看台湾高院的大法官们的判词,文绉绉的之乎者也,看得头发晕:D 所以条件反射的制抵
台湾那边的法律看起来很亲切啊,果然六法全书阴魂不散:D
大陆最有意思的是,法律是给领导服务的。
不是独立的司法体系,说什么轻重都没意义。
据闻司法油水很多,和交通有的一比。
法律要是有效,就不需要什么信访办了。大家有事上法院。
法律要是有效,就不需要什么信访办了。大家有事上法院。
------------------------------------------------------------------------------------------------------------------------
这个说得太对了,老百姓下访估计也是咱国家的特色,别的大国有这事吗?另外就是我开头说的那个例子,不是我对社会不满,反正蹲监狱的也不是我,即使是在95年官员利用职权弄几十万根本也不会判死刑,能受法律制裁的说实话都不多,要是人缘好的顶多就是易地做官罢了。
另外还是我说的那头一个例子,这个人的行为不是很恶劣的犯罪,对企业和社会没有构成实质性的损害,至于判这么多年吗!难道就不能给他做人的机会,在监狱里呆这么多年好人也学坏了!
还有就是以前报纸上登过的一个案例,有两个女的是好朋友,不知怎么发生了矛盾,一个跑到另一个家里偷了8000元钱,后来这个人还把这个事坦白了,结果另一个把她给告了,结果这个偷钱的被判了12年,真怀疑这个法官就是受人指使,要不就是脑子坏了。
原帖由 worker2006 于 2009-4-8 21:00 发表
法律要是有效,就不需要什么信访办了。大家有事上法院。
------------------------------------------------------------------------------------------------------------------------
这个说得太对了,老百姓下 ...

你开头说的是法律制度,就事论事
你有兴趣读读有关刑法的著作吧,了解下一些刑法的原理再来说。
20万放到现在也不可能说是什么“行为不是很恶劣的犯罪”,况且看起来你完全不明白有关盗窃罪既遂的要件是哪些。
要说法律的执行,那是另外一个话题。有的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确实是事实。
法律是不应该讲情面的。
不能说因为20万对资本家没影响,就不恶劣。
80年代20万是天文数字了。
据说国内某研究法理的权威级大师本身就很好色:D
路过,当看笑话了:L
法律只是个工具,这在中国是从上到下的共识。

国家制定法律不是为了社会公正平等。对于国家来说,法律就和各种制度一样。
对于有些人来说,法律是对付别人的工具,对自己可以忽略。
对于普通人来说,法律是套枷锁,如果能逃过法律的制裁,谁都不介意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