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系毕业生赚苦肉钱 为大学教授代孕一次6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1:16:04
2009年03月13日 20:57中国新闻网
目前许多行业都不同程度受到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就业问题更是让很多求职者头痛。然而几个“济南代孕网”近期却“逆市火爆”。采访中记者发现,目前代孕行业尚处于法规“灰色地带”,不受法律保护,代孕工作者更是面临种种尴尬和无奈。

近日,两位代孕妈妈接受采访时称——“工作完成,一次能赚6万元,我们挣的是"苦肉钱"!”

“代孕网”:曝光吧,这是最好的宣传

互联网上,记者发现冠以“济南代孕网”的网页就有六七个,大都人气火爆。“代孕网”一边招聘代孕工作者,一边向不孕不育者推广代孕服务。

记者了解到,代孕的基本流程为:客户缴纳2000元左右的订金→中介机构筛选代孕妈妈,初步定下人选并联系见面→签署意向协议并体检→客户满意后签订正式协议,缴纳一半中介费约5000元→客户负责安排代孕妈妈生活起居→进入人工授精或试管婴儿医学周期阶段→受孕后分批支付代孕妈妈补偿金和另一半中介费用→孩子出生后亲子鉴定,并支付代孕妈妈最后的酬金→结束合作,若无异议销毁合同。

12日中午,记者以应聘代孕者的身份拨通了“济南代孕网”的电话。对方一男子称:“如符合我们的招聘条件,报酬6万元到12万元不等,总共分5次付清。”

当问及代孕是否合法时,该男子含糊其辞:“法律上很难有保障,我们是民间组织,会跟你签合同,你放心。”

当记者亮明身份后,该男子称:“给俺曝光吧,这对我们来说,是最好的宣传!”

代孕妈妈:生活所迫,赚“苦肉钱”

李芳(化名),山东平邑县人,28岁;张丽(化名),山东泗水县人,22岁。

她们已经是有孕在身的代孕者,12日下午见面之前,记者已与她们在QQ上聊了很多,并取得了她们的信任。之所以与记者见面,她们想说服记者:“代孕者其实干的是与人为善的工作,尽管内心很痛苦,境况很尴尬。”

12日14:00左右,在泉城广场名人堂附近见到她们时,李芳和张丽都戴着帽子、墨镜,脖子里的围巾把半张脸都挡了起来,两人已经怀孕三个多月了。她们均称,自己需要一个尽快挣钱的机会,而做代孕者是很好的途径,代孕成功后能有6万元的报酬。

李芳说:“我在大学里学的是历史,3年前毕业后,开始了打工生涯,先后辗转过几个城市,干过小职员、在一些工厂里打过工。这几年,平均每个月收入1500元左右吧,刚够自己花的。去年父亲得病,家里欠下七八万元外债,怎么还啊?我在网上看到有代孕的工作后,就去应聘了。听说我肚子里的孩子是为一名大学教授代孕的,他妻子不能生育,结婚十几年了没有孩子。我想,代孕者也是为他的家庭做好事儿。孩子的胚胎是合成的,与代孕妈妈并没有遗传关系。”

记者:“家里人知道你现在的工作吗?”

李芳:“不知道。我经常给家里打电话,说在公司上班,常出差,工作很忙。”

记者:“代孕期间都做啥?”

张丽接过话说:“很无聊啊。天天住在客户租的房子内,除了吃饭、睡觉就是看电视,偶尔上网。我也是家里遇到事儿了,想急着挣点钱。中专毕业都三四年了,到现在我一分钱也没攒下。”

记者:“做代孕者,有什么感受?”

李芳:“社会不理解,而且游走在法律边缘,更怕别人知道。怀胎十月生了孩子,还要送人,怕到时也舍不得啊。更怕遇到剖腹产,将来丈夫发现肚子上的疤痕,怎么说啊。”

记者:“在济南干代孕工作的多不多?”

张丽:“光我们知道的就有二三十人,代孕网站有六七个呢。好多代孕工作者都很年轻,念过大学。”

记者:“这次之后,你们还会继续干下去吗?”

张丽:“看看再说吧,如果这次能顺利赚到钱,就干点别的去。我们之所以能与记者见面,就是想让记者听听我们的心声,希望能得到社会的理解,这样我们心里会好受些。”

专家:代孕必须立法

记者注意到,几乎所有的代孕中介网站都没有标明地址,而与此对应的是,代孕网站广泛利用各种网络即时聊天工具与应聘者或客户进行联系。

对此,省卫生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代孕行为,虽然法律没有做出明文的禁止性规定,但我国卫生部两个行政法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都规定:禁止代孕和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但两部法规在很大程度上只是针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并没有法律约束力,也无法规范代孕市场。

采访中,各界人士几乎一致认为:应当对代孕进行立法。所有的代孕需求方、代孕妈妈,甚至包括一些代孕网站的负责人,也希望通过法律净化市场。

中华医学会伦理学分会主任委员李本富认为,长远而言,我国代孕合法化是必然趋势。目前有关部门不允许代孕的主要原因是相关法律不健全,一些在代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还无法解决。但他同时强调,即使代孕合法化,也要防止商业性代孕的出现。当然,给代孕妈妈适当的补偿是应该的。(孙华) (来源:济南时报)2009年03月13日 20:57中国新闻网
目前许多行业都不同程度受到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就业问题更是让很多求职者头痛。然而几个“济南代孕网”近期却“逆市火爆”。采访中记者发现,目前代孕行业尚处于法规“灰色地带”,不受法律保护,代孕工作者更是面临种种尴尬和无奈。

近日,两位代孕妈妈接受采访时称——“工作完成,一次能赚6万元,我们挣的是"苦肉钱"!”

“代孕网”:曝光吧,这是最好的宣传

互联网上,记者发现冠以“济南代孕网”的网页就有六七个,大都人气火爆。“代孕网”一边招聘代孕工作者,一边向不孕不育者推广代孕服务。

记者了解到,代孕的基本流程为:客户缴纳2000元左右的订金→中介机构筛选代孕妈妈,初步定下人选并联系见面→签署意向协议并体检→客户满意后签订正式协议,缴纳一半中介费约5000元→客户负责安排代孕妈妈生活起居→进入人工授精或试管婴儿医学周期阶段→受孕后分批支付代孕妈妈补偿金和另一半中介费用→孩子出生后亲子鉴定,并支付代孕妈妈最后的酬金→结束合作,若无异议销毁合同。

12日中午,记者以应聘代孕者的身份拨通了“济南代孕网”的电话。对方一男子称:“如符合我们的招聘条件,报酬6万元到12万元不等,总共分5次付清。”

当问及代孕是否合法时,该男子含糊其辞:“法律上很难有保障,我们是民间组织,会跟你签合同,你放心。”

当记者亮明身份后,该男子称:“给俺曝光吧,这对我们来说,是最好的宣传!”

代孕妈妈:生活所迫,赚“苦肉钱”

李芳(化名),山东平邑县人,28岁;张丽(化名),山东泗水县人,22岁。

她们已经是有孕在身的代孕者,12日下午见面之前,记者已与她们在QQ上聊了很多,并取得了她们的信任。之所以与记者见面,她们想说服记者:“代孕者其实干的是与人为善的工作,尽管内心很痛苦,境况很尴尬。”

12日14:00左右,在泉城广场名人堂附近见到她们时,李芳和张丽都戴着帽子、墨镜,脖子里的围巾把半张脸都挡了起来,两人已经怀孕三个多月了。她们均称,自己需要一个尽快挣钱的机会,而做代孕者是很好的途径,代孕成功后能有6万元的报酬。

李芳说:“我在大学里学的是历史,3年前毕业后,开始了打工生涯,先后辗转过几个城市,干过小职员、在一些工厂里打过工。这几年,平均每个月收入1500元左右吧,刚够自己花的。去年父亲得病,家里欠下七八万元外债,怎么还啊?我在网上看到有代孕的工作后,就去应聘了。听说我肚子里的孩子是为一名大学教授代孕的,他妻子不能生育,结婚十几年了没有孩子。我想,代孕者也是为他的家庭做好事儿。孩子的胚胎是合成的,与代孕妈妈并没有遗传关系。”

记者:“家里人知道你现在的工作吗?”

李芳:“不知道。我经常给家里打电话,说在公司上班,常出差,工作很忙。”

记者:“代孕期间都做啥?”

张丽接过话说:“很无聊啊。天天住在客户租的房子内,除了吃饭、睡觉就是看电视,偶尔上网。我也是家里遇到事儿了,想急着挣点钱。中专毕业都三四年了,到现在我一分钱也没攒下。”

记者:“做代孕者,有什么感受?”

李芳:“社会不理解,而且游走在法律边缘,更怕别人知道。怀胎十月生了孩子,还要送人,怕到时也舍不得啊。更怕遇到剖腹产,将来丈夫发现肚子上的疤痕,怎么说啊。”

记者:“在济南干代孕工作的多不多?”

张丽:“光我们知道的就有二三十人,代孕网站有六七个呢。好多代孕工作者都很年轻,念过大学。”

记者:“这次之后,你们还会继续干下去吗?”

张丽:“看看再说吧,如果这次能顺利赚到钱,就干点别的去。我们之所以能与记者见面,就是想让记者听听我们的心声,希望能得到社会的理解,这样我们心里会好受些。”

专家:代孕必须立法

记者注意到,几乎所有的代孕中介网站都没有标明地址,而与此对应的是,代孕网站广泛利用各种网络即时聊天工具与应聘者或客户进行联系。

对此,省卫生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代孕行为,虽然法律没有做出明文的禁止性规定,但我国卫生部两个行政法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都规定:禁止代孕和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但两部法规在很大程度上只是针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并没有法律约束力,也无法规范代孕市场。

采访中,各界人士几乎一致认为:应当对代孕进行立法。所有的代孕需求方、代孕妈妈,甚至包括一些代孕网站的负责人,也希望通过法律净化市场。

中华医学会伦理学分会主任委员李本富认为,长远而言,我国代孕合法化是必然趋势。目前有关部门不允许代孕的主要原因是相关法律不健全,一些在代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还无法解决。但他同时强调,即使代孕合法化,也要防止商业性代孕的出现。当然,给代孕妈妈适当的补偿是应该的。(孙华) (来源:济南时报)
向钱看齐的时代真是发展到了极致!
人工还是自然?
应该是人工吧
我们的国家怎么啦?!
原帖由 hughhugh 于 2009-3-14 17:25 发表
我们的国家怎么啦?!

用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来解释恐怕也不是个合理的了[:a1:]
肯定是人工的e
她们难道不知道,妊娠纹几乎是终生去不掉的?

所以她们未来的老公一定会知道:她们已经是生过孩子的!这个事瞒不了的
这个事情很好呀,有不能生育的夫妇想要孩子,有人愿意代孕获得报酬,又是人工受孕,并不违反道德吧。我觉得应该尽快立法,使事情付出水面,一切规范化,也能保障双方的利益。

至于以后找老公,那是个人选择的问题。列车员找老公也受影响,难到要禁止女性当列车员?
原帖由 hughhugh 于 2009-3-14 17:25 发表
我们的国家怎么啦?!


这是西方民主发达国家开始干的好不好,FRIENDS里PHEBE不是帮她弟弟代孕了吗?里面的所有人都觉的她很了不起。
人活着都不宜呀.........
想起了万恶的旧社会穷人的典妻.
张丽接过话说:“很无聊啊。天天住在客户租的房子内,除了吃饭、睡觉就是看电视,偶尔上网。我也是家里遇到事儿了,想急着挣点钱。中专毕业都三四年了,到现在我一分钱也没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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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还卖B,说到底不是没法子生存下去,而是纯瘁的好逸恶劳,当惯了蛀虫的缘故,所以少把这事往体制问题上扯:D
原帖由 nelsonhood 于 2009-3-14 21:08 发表
这个事情很好呀,有不能生育的夫妇想要孩子,有人愿意代孕获得报酬,又是人工受孕,并不违反道德吧。我觉得应该尽快立法,使事情付出水面,一切规范化,也能保障双方的利益。

至于以后找老公,那是个人选择的问题 ...


人体器官商品化,竟然还要规范?还要立法?这放在任何法律下,都是不能被允许的!

子宫能够商业化租用,那么心脏,阴道,,,,是不是都可以商业化租用?

简单说,某些器官可以基于亲情,爱情,被使用,但不可以商业化使用!
去他XX的!这样都可以?
原帖由 简单看看 于 2009-3-14 23:21 发表


人体器官商品化,竟然还要规范?还要立法?这放在任何法律下,都是不能被允许的!

子宫能够商业化租用,那么心脏,阴道,,,,是不是都可以商业化租用?

简单说,某些器官可以基于亲情,爱情,被使用,但 ...


说的好,cd胡言乱语多了,少见这么明白的发言。

ps:这要是立法了,还了得,搁京城那帮成天不干事白吃饭的公子王孙,组织这种活计,不比拿着出租汽车或者口腔诊所的牌照,每月收份儿钱省心的多!!:@
:@ :@
想起了一句老话: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有需求、有供给就有市场,无语,不想多说什么[:a9:]
对这个事情不知道说什么好
我觉得还是科技不够进步需要人工代孕,如果想matrix里面那样,楼上诸位也不会发什么牢骚了
好像在有些国家,这是合法的吧?

而且满足了很多由于各种原因没办法拥有自己的孩子的人愿望……我觉得倒没必要上纲上线的……
你是我的活着的理由, 你知道不
你是我生命的支柱 , 你知道不
我发错了,你知道不 你写的确实不错~~~~~~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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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国家怎么了?这种好事为啥大家要打击了?用自己的痛苦,为那些无法生育的家庭带来快乐,得到才这么几万的补偿,有何可非议的?
原帖由 三界外 于 2009-3-15 08:38 发表
有需求、有供给就有市场,无语,不想多说什么[:a9:]


市场原教旨主义十分令人作呕。
大众化教育的历史专业大学生有这样的就业途径也真是难为了他们。[:a1:]
李芳说:“我在大学里学的是历史,3年前毕业后,开始了打工生涯,先后辗转过几个城市,干过小职员、在一些工厂里打过工。这几年,平均每个月收入1500元左右吧,刚够自己花的。去年父亲得病,家里欠下七八万元外债,怎么还啊?我在网上看到有代孕的工作后,就去应聘了。

楼上说人家好吃懒做的麻烦仔细看完文章···
张丽接过话说:“很无聊啊。天天住在客户租的房子内,除了吃饭、睡觉就是看电视,偶尔上网。我也是家里遇到事儿了,想急着挣点钱。中专毕业都三四年了,到现在我一分钱也没攒下。”

李芳说:“我在大学里学的是历史,3年前毕业后,开始了打工生涯,先后辗转过几个城市,干过小职员、在一些工厂里打过工。这几年,平均每个月收入1500元左右吧,刚够自己花的。去年父亲得病,家里欠下七八万元外债,怎么还啊?我在网上看到有代孕的工作后,就去应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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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是中专生,一个才是大学生。一个是好逸恶劳。一个是为父还债。

有需求,有市场。不是说禁就禁的了的
这个事情很好呀,有不能生育的夫妇想要孩子,有人愿意代孕获得报酬,又是人工受孕,并不违反道德吧。我觉得应该尽快立法,使事情付出水面,一切规范化,也能保障双方的利益。
经济一滑坡,这种月亮变月经必定出妖精的怪事有的好看了.
原帖由 简单看看 于 2009-3-14 23:21 发表


人体器官商品化,竟然还要规范?还要立法?这放在任何法律下,都是不能被允许的!

子宫能够商业化租用,那么心脏,阴道,,,,是不是都可以商业化租用?

简单说,某些器官可以基于亲情,爱情,被使用,但 ...

阴道的商品化有上千年了吧!;P
人体器官一旦完全商业应用,后果难料。尤其是事关人伦的时候。
私以为代孕可以合法化,但只能是非商业性的,如同器官捐赠一样——可以无偿捐赠,但不允许买卖。

PS:不过,偶个人赞成性服务的合法化和规范化。虽然从理论上看这也属于人体器官商品化……
报导里面到底多少内容是真实的,以记者的素质来说,比例不会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