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领海还是专属经济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3 05:11:07
最近,美国的无邪号小船在我南海滋事。外交部抗议道事发地为我专属经济区,可我们以前一再强调南海是我国固有领海,并以九段线在地图上标示。我们也知道,领海的概念不同于专属经济区的概念,而此次为何将领海称为专属经济区。本人实在想不通。哪位可以解释?最近,美国的无邪号小船在我南海滋事。外交部抗议道事发地为我专属经济区,可我们以前一再强调南海是我国固有领海,并以九段线在地图上标示。我们也知道,领海的概念不同于专属经济区的概念,而此次为何将领海称为专属经济区。本人实在想不通。哪位可以解释?
霉菌的船是在经济专属区,从法律上来讲是美国人钻了空子,中国只对经济专属区内的经济性活动享有主权,其他方面经济专属区相当于公海,所以霉菌的测量船可以狡猾地在此游荡。
有,超级航母编队,公海也是领海

没有超级航母编队,小国连陆地,都保不住。。。:)
其实还是看实力
即使在领海,也可以借口“无害通过权”;P
原帖由 Kuraki 于 2009-3-12 19:14 发表
其实还是看实力
即使在领海,也可以借口“无害通过权”;P


不是什么都跟实力挂钩的。

12海里领海,无害通过权,基本只针对民用船只,军用船只基本不可能。

当然,冷战高峰时,美国玩过这种游戏,黒海美苏军舰撞击,就是这种情况。

实际上,美国为了冷战,还玩过3海里领海权的游戏。

就目前来说,12海里领海权,基本是不可侵犯的,美国也是遵守这个。当然,打着反恐的幌子进入,也是美国常干的事,不过,对中国这样的国家,这种作法是不可能的。就算50、60年代,中国基本没有海军的时代,美国也没有进入过中国领海12海里内。
"可我们以前一再强调南海是我国固有领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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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从来没有这么强调过!
事实上九段线是岛屿归属线,使表示九段线的岛屿都属于中国!呵呵,菲律宾以前的国界线也是岛屿归属线。
西沙群岛的领海基线已经公布了,基线内是内水(地位等同于领土),基线外12海里内是领海,24海里内是毗邻区,再往外的200海里内是专属区。

对于南沙群岛、中沙群岛也是类似,根据岛屿来划定领海基线,然后确定内水和领海,其余的只能是专属经济区。

九段线还有另外一个意义,那就是传统海域,但不是领海,可以看作专属区的边界。
南海撞机,美帝赔钱!。。。。。。空中对峙是常有的事!
我国在南海地区的领土(陆地、内水)、领海和专属区。
2004828185145346376.JPG
顶楼上
中菲两国的边界线。(都不是正式标准的国界线,都算是岛屿归属线)

nanhaishijian3.JPG
我记得是这样:领海是未经同意,外国飞机舰船不得进入,不过还有无害通行一说;专属经济区是排他性经济水域,外国船舶可以自由航行,但是不能进行捕鱼,勘探矿产。但是不知道这个采集水文,勘测可以否。
说实话把整个南海都变为真正的领海,真个世界都会乱的
原帖由 gzh1987158 于 2009-3-12 22:40 发表
说实话把整个南海都变为真正的领海,真个世界都会乱的

把几百公里外的海域宣布为领海是需要慈禧太后的魄力的.........
南海的主权只能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按照逐个岛屿的领海基线来计算处理。不可以把南海全部水域都当成领海对待
九段线是我国法律规定,200海浬(370.4公里)专属经济区是联合国海洋公约规定,重叠部分只能看国家强弱去争取。
美帝虽签署了联合国海洋公约但没有批准,人家可不承认什么公海领海。
对,南海南部的权益,只能靠南沙群岛的领土来主张!
把南海说成领海,实际上是在给我国政府拆台,实际上是在帮菲律宾侵略者,说严重点就是汉奸卖国行为!
原帖由 特警4587 于 2009-3-13 06:35 发表
南海的主权只能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按照逐个岛屿的领海基线来计算处理。不可以把南海全部水域都当成领海对待

不一定是逐个岛屿,可以划定群岛基线,赫赫。
我国已经公布的西沙群岛基线,就是群岛基线。
米鳖是24海里领海吧?土鳖只有12海里领海?
老夫在南海打渔多年,一直认为南海就是自己的家,闹了半天竟是这样。真不知道300万平方公里的海洋面积(国土)是真么回事。郁闷中————:@
各国宣布的领海宽度有3海里(英国、美国、比利时、荷兰等24国)、4海里(挪威、芬兰 2国)、6海里(土耳其、希腊等 4国)、12海里(中国、苏联、法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泰国、阿尔及利亚、埃及、扎伊尔、苏丹、摩洛哥等77国)、20海里(安哥拉)、30 海里(尼日利亚、多哥)、50海里(马达加斯加、坦桑尼亚、喀麦隆、冈比亚 4国)、70海里(毛里塔尼亚)、100海里(塞内加尔)、200海里(阿根廷、巴西、秘鲁、塞拉利昂、贝宁等 14国)等不同的宽度
原帖由 千羽 于 2009-3-12 19:22 发表
就算50、60年代,中国基本没有海军的时代,美国也没有进入过中国领海12海里内。


错,炮轰金门的时候,美舰就进入了12海里领海内,那时候帝国主义只承认7海里领海,12海里好像是苏联提出的,新中国成立后也是宣传12海里领海,当时中美经常打官司
原帖由 speechbuaa 于 2009-3-13 11:45 发表
对,南海南部的权益,只能靠南沙群岛的领土来主张!
把南海说成领海,实际上是在给我国政府拆台,实际上是在帮菲律宾侵略者,说严重点就是汉奸卖国行为!

你前段时间不就是把南海说成领海的吗,你这个汉奸
原帖由 qizo272 于 2009-3-14 21:40 发表

你前段时间不就是把南海说成领海的吗,你这个汉奸

哈哈,超大也有你这样的小人存在?
看有人被封了就出来瞎诬蔑。
我从从来没说过南海是领海
原帖由 千羽 于 2009-3-12 19:22 发表


不是什么都跟实力挂钩的。

12海里领海,无害通过权,基本只针对民用船只,军用船只基本不可能。

当然,冷战高峰时,美国玩过这种游戏,黒海美苏军舰撞击,就是这种情况。

实际上,美国为了冷战,还玩过 ...


五六十年代,美国只承认三海里领海,军舰都跑长江口游弋了.
原帖由 千羽 于 2009-3-12 19:22 发表
就算50、60年代,中国基本没有海军的时代,美国也没有进入过中国领海12海里内。 ...

不对啊,54年美国击落我们两架拉11,可是在12海里领海范围以内的,飞机编队一度都接近榆林了。
这个确实是和实力挂钩的,如果进来了都不知道,连抗议的机会都不会有。
好好读读国际法公约就好了
那里应该叫EEZ和大陆架,有个将军代表表述还是准确的。并且说EEZ也只给无害通过权。探测绝对必须通过沿海国批准。大致是这样公约规定有航行权,签署者还须遵守沿海国法律,中国EEZ大陆架法规定除了航行别的都需要经过批准。
无害通过到底和航行权是个什么区别?没听谁说过,不了解。
所谓无害通过,即
第十九条

无害通过的意义

  1.  通过只要不损害沿海国的和平、良好秩序或安全,就是无害的。这种通过的进行应符合本公约和其他国际法规则。

  2.  如果外国船舶在领海内进行下列任何一种活动,其通过即应视为损害沿海国的和平、良好秩序或安全:

(a)  对沿海国的主权、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进行任何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或以任何其他违反《联合国宪章》所体现的国际法原则的方式进行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

(b)  以任何种类的武器进行任何操练或演习;

(c)  任何目的在于搜集情报使沿海国的防务或安全受损害的行为;

(d)  任何目的在于影响沿海国防务或安全的宣传行为;

(e)  在船上起落或接载任何飞机;

(f)  在船上发射、降落或接载任何军事装置;

(g)  违反沿海国海关、财政、移民或卫生的法律和规章,上下任何商品、货币或人员;

(h)  违反本公约规定的任何故意和严重的污染行为;

(i)  任何捕鱼活动;

(j)  进行研究或测量活动;

(k)  任何目的在于干扰沿海国任何通讯系统或任何其他设施或设备的行为;

(l)  与通过没有直接关系的任何其他活动。
对于类似几年前雷达还只能覆盖本国三分之一的菲律宾来说
要是没人通风报信
轰六贯穿可能都发现不了
南中国海并不都是中国的海  日本海也不都是日本的
拜托谁说9段线是空话?9段线就是历史形成的岛屿归属线,标示9段之内的岛礁全部在为中国领土。这个声明和国际海洋法是完全兼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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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赞成加菲猫网友。从舆论和法理上看,普及海洋知识、海洋公约很重要。从军事角度看,南沙地理、南海海洋生态、南海气候等的了解也都是有价值的。
趴在邻居的门口扒着门缝窥视或在邻居家门口经过或在邻居家门口反反复复经过是有区别的吧
如果中国怀疑在专属经济区中活动的美国监测船上藏有毒品,中国海监有权登船搜查
专属经济区是(EEZ)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上确立的一项新制度。专属经济区是指从测算领海基线量起200海里、在领海之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区域。这一区域内沿海国对其自然资源享有主权权利和其他管辖权,而其他国家享有航行、飞越自由等,但这种自由应适当顾及沿海国的权利和义务,并应遵守沿海国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和其他国际法规则所制定的法律和规章。
  沿海国在其专属经济区内可行使以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上覆水域和海床及其底土的自然资源为目的主权权利、以及在该区内从事经济性开发和勘探的主权权利。沿海国有下列事项的管辖权: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使用;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保全。
  在专属经济区内,沿海国在一定范围内还享有行政管辖权、民事管辖权、刑事管辖权和国际法所赋予的其他权利的管辖。这一区域的法律地位既不属于领海,也不属于公海,而是一种独立的特定的法律地位。专属经济区不是固有的,一国的专属经济区需要国家正式宣布。专属经济区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应超过200海里(370.4公里)。到1983年1月为止,已有近60个国家宣布设立200海里专属经济区。
:D 按照我国法律,米帝船就是违法啊:victory:
原帖由 嗟夫 于 2009-3-14 23:18 发表
好好读读国际法公约就好了
那里应该叫EEZ和大陆架,有个将军代表表述还是准确的。并且说EEZ也只给无害通过权。探测绝对必须通过沿海国批准。大致是这样公约规定有航行权,签署者还须遵守沿海国法律,中国EEZ大陆架 ...


无害通过权这一用语(innocent passage)只在海洋公约第二部分(领海)和第三部分(国际水道)提到,第五部分(EEZ) 没提无害通过权,只说了公海条款88-115同样适用EZZ,而公海部分88条则是一句模棱两可的“和平利用”而没用任何具体限制,天知道该怎么解释......

Article88

Reservation of the high seas for peaceful purposes

The high seas shall be reserved for peaceful purposes.
原帖由 嗟夫 于 2009-3-14 23:37 发表
对于类似几年前雷达还只能覆盖本国三分之一的菲律宾来说
要是没人通风报信
轰六贯穿可能都发现不了

H-6到那还是有点难度的
原帖由 zwgzwg12 于 2009-3-13 19:52 发表
各国宣布的领海宽度有3海里(英国、美国、比利时、荷兰等24国)、4海里(挪威、芬兰 2国)、6海里(土耳其、希腊等 4国)、12海里(中国、苏联、法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泰国、阿尔及利亚、埃及、扎伊尔、苏 ...

发现越是弱国领海划得越大。。。。。。
海军强专属经济区就是邻海,海军弱就听海洋公约吧
放他娘的狗屁!
事关我国生存利益,南海就是我们内海,就算现在没那个实力外交上也要力争到底,你问问霉菌肯不肯让我们的间谍船靠近它海岸线30海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