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男孩维护残疾母亲尊严 一棍子打死非礼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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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男孩维护残疾母亲尊严 一棍子打死非礼男子  2009年03月04日  来源:西安晚报     一名伤势严重的男子被送到医院,送人者突然消失,该男子在转院后,治疗无效死亡。一起扑朔迷离的案件引起公安碑林警方的重视。民警经过5天的调查,真相终于大白:19岁青年寇山为了维护残疾母亲的尊严,一棍子将人打死了。

  2009年2月21日中午1时许,寇山和姐姐回到东关南街龙渠堡家中发现,残疾母亲被一名中年男子非礼。寇山异常愤怒,顺手拿起房内一根木棍向中年男子头部打去,看到对方头破血流,寇山逃离了现场。之后,姐姐和父亲将受伤男子送往东关医院,交了300元治疗费后离去。东关医院大夫对伤者头部做了缝合治疗,但是直至下午5时伤者仍在昏迷之中。医生见状后急忙拨打了“110”。公安碑林分局东关南街派出所民警处警后将伤者转送至四院,到22日早上6时,该男子医治无效死亡。

  案发后,公安碑林分局刑警大队和东关南街派出所刑警队立即成立了专案组,通过调取东关医院的监控录像,警方确定了两名送人者。之后,寇山的姐姐在接受警方询问时,终于讲述了案件发生的经过。2月26日,寇山在姐姐的陪同下到东关南街派出所自首,这起伤害致死案终于告破。

  昨日下午,记者在东关南街派出所候问室里见到了19岁的寇山。这个看起来还有些稚嫩的大男孩眼里满是惶恐。“我当时只想教训他一下,没想到有这样的后果。”寇山说,逃离现场后,他在外面的网吧呆了5天,身上只有100多块钱,心里非常害怕,知道逃到哪里早晚会被抓住,和家人商量后,他主动自首了。 (侯树金 黄香梅)19岁男孩维护残疾母亲尊严 一棍子打死非礼男子  2009年03月04日  来源:西安晚报     一名伤势严重的男子被送到医院,送人者突然消失,该男子在转院后,治疗无效死亡。一起扑朔迷离的案件引起公安碑林警方的重视。民警经过5天的调查,真相终于大白:19岁青年寇山为了维护残疾母亲的尊严,一棍子将人打死了。

  2009年2月21日中午1时许,寇山和姐姐回到东关南街龙渠堡家中发现,残疾母亲被一名中年男子非礼。寇山异常愤怒,顺手拿起房内一根木棍向中年男子头部打去,看到对方头破血流,寇山逃离了现场。之后,姐姐和父亲将受伤男子送往东关医院,交了300元治疗费后离去。东关医院大夫对伤者头部做了缝合治疗,但是直至下午5时伤者仍在昏迷之中。医生见状后急忙拨打了“110”。公安碑林分局东关南街派出所民警处警后将伤者转送至四院,到22日早上6时,该男子医治无效死亡。

  案发后,公安碑林分局刑警大队和东关南街派出所刑警队立即成立了专案组,通过调取东关医院的监控录像,警方确定了两名送人者。之后,寇山的姐姐在接受警方询问时,终于讲述了案件发生的经过。2月26日,寇山在姐姐的陪同下到东关南街派出所自首,这起伤害致死案终于告破。

  昨日下午,记者在东关南街派出所候问室里见到了19岁的寇山。这个看起来还有些稚嫩的大男孩眼里满是惶恐。“我当时只想教训他一下,没想到有这样的后果。”寇山说,逃离现场后,他在外面的网吧呆了5天,身上只有100多块钱,心里非常害怕,知道逃到哪里早晚会被抓住,和家人商量后,他主动自首了。 (侯树金 黄香梅)
打死活该~~~~


这种人渣死一个少一个~~~
虽不赞成他把人打死,但确实是个血性男儿!

被打死者连残疾妇女都非礼,确实也是个人渣。
自首?正当防卫何来自首?
真的只打了一棍子的话,判防卫过当都难吧?
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典型的正当防卫。对于正在实施的抢劫、绑架、强奸等暴力犯罪,正当防卫导致对方死亡的,不负法律责任。
如果看到自己亲人被非礼 你不上去  那你可以去死了:@
原帖由 greatallah 于 2009-3-4 12:21 发表
自首?正当防卫何来自首?


  自首是指对不确定的有可能是犯罪行为的行为主动投案,是否正当防卫是法院来判定的,这和是不是自首没有任何关系。
一棍打死,应该问题不大,乱棍打死就明显是故意要人命了
原帖由 朱宇 于 2009-3-4 12:26 发表
真的只打了一棍子的话,判防卫过当都难吧?

有道理.:handshake
男孩会负民事责任
先不管什么法律问题,至少说声小弟有种,是爷们
原帖由 sony305 于 2009-3-4 13:53 发表
男孩会负民事责任

19岁的男孩? 让我想起来那部韩国BT片子Old Boy... 这个标题太彪悍了
纯爷们,够血性!
血性男儿啊。。。。。如果真是一棍子打死,最多算防卫过当吧?
等待后续报道,寻找骂法官的机会[:a6:]
是否是正当防卫,得看法院的判决。

关键是对当时事实的认定。
只要没追着那个人渣打,就没事,对杀人绑架抢劫强奸等恶性犯罪没有防卫限制
只要没追着那个人渣打,就没事,对杀人绑架抢劫强奸等恶性犯罪没有防卫限制
打得好!这种王八蛋能干出这种事就不怕被人砸!:@
我怎么觉得应该是那个男子在这孩子家里躲猫猫自己撞在墙上的?
!打得好!!
打个不要脸的
不管刑事责任如何...民事责任还是要负的...哎
应该没事,正当防卫
  从社会道德上来说,应该大力宣扬表彰才对,从法理上来说,人权神圣,女性有自己的性自主权,侵害女性应该遭到自卫。
贞妇孝子,当上奏天子,恳请旌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