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律师针对「信息公开条例」 请政府打开「天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6:21:00
中国两会下月初就要召开了,就在沪上知名律师严义明要求财政部在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前的两周,公开2008、2009年度财政收入和支出等,财政部日前决定“不予受理”。

  尽管如此,也要求有关政府部门公开4万亿元经济刺激配套使用情况的严义明说,不会停止政府信息公开的努力:“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尚缺公民权利意识

  尽管没有数据证明,自去年5月1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来,进入公众视线的申请者,大都是法律从业人员。当中包括不久前向铁道部等要求公开购买火车票“实名制”研究报告,以及今年春运售票真实情况的北京律师李劲松;去年6月要求陕西省林业厅向社会公开“华南虎照”调查结果的法律学者郝劲松;11月向沈阳市政府要求公开政府办公费、招待费和差旅费等的沈阳律师温洪祥。

  一般相信,法律从业员热衷于申请信息公开一方面因为他们更具备专业知识,另一方面则折射出中国民众尚缺公民权利意识,往往更关心个人利益,而不是公共事务。

  还有一种说法是:律师喜欢沽名钓誉,想借机提高知名度。

  对此,赶在去年五一公假后第一个工作日就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严义明认为:“要成名有什么不好的呢?每一个人通过自身的努力,通过做有利于社会的事而成名,这值得欢迎,没什么可被诟病和议论的,即使他可能因此获得一些经济利益。”

  严义明一直探索维权的“营利模式”,让律师为受害者索赔,从中得到报酬。他透露,去年5月前往河南省环保局要求当地政府公开环境质量状况及严重排污企业名单等后,该局在12月公布了132家重点排污企业的名单,他目前正与一些律师商讨跟进事宜。

  这位“跑部者”还曾就安徽阜阳手足口病和三鹿三聚氰胺事件等,要求各政府部门公开信息:“反复提出申请就是要做出示范,并通过媒体让更多人知道,让更多人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提出不同的申请,才能在更大的范围内提升行政机构行政的透明度和能力”。

李劲松则说,很多人就是担心被指指点点“被打倒”了。律师这层顾虑相对较少:“如果行为对社会产生价值,就算是推高知名度,也可理直气壮。”
  他去年因争取为手刃六名上海公安的北京青年杨佳辩护,受网民拥护。不过,李劲松坦言,个人可从政府信息公开中得到的金额不多,不像诸如动迁项目般牵扯几十万元,以致一般公众缺乏要求公开信息的动力。

  不仅民众没有关注和管理“众人之事”的习惯,华东政法大学教师张雪忠觉得当前的社会环境和制度,也不鼓励人们参与公共事务。他指出,要申请信息公开就要面对强大的政府,一般民众“既不抱希望,又有所顾虑”。

  实际上,虽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实施多月,但未显现成效,许多老百姓既不知道有这个法规,也不知道法律赋予他们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利。此外,该条例还设了限制,让人有如来到玻璃门前,“看起来是公开的,但是实际上还是有门的,是进不去的”。

  去年底的一个公开讲座上,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指出,该条例规定除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可以不公开之外,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也同样无需予以公开。这一来,很多政府部门就以可危及国家或公共安全为由,拒绝公开信息。

  马怀德以北京市“首都之窗”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为例,指出其点击量去年9月初就已达到2000万次,政府也按照该条例主动公开了24万条信息,但老百姓依法的申请到9月初只有1080条。在这些申请中,只有50.8%的人得到满足,其余的不是被告知信息不存在,就是信息不属于特定机关掌握和拥有等。

  他说:“我们传统的行政体制还不能适应这个制度。好比一个黑屋子被打开的天窗,很多里面衣衫不整或者是蓬头垢面的人不敢示人,或者是不敢面对刺眼的眼光。那么,传统的体制是不敢面对蜂拥而至的知情权热潮的。”

  既然个别律师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未见明显成效,何不“抱头取暖”,让热情升温?

  严义明担心这会被认为是“组织化”了,招致不安与猜疑。李劲松则笑说:“一路来是干伤天害理的事才容易形成利益集团,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者没有利益的连接,也不愿受束缚或被指有其他动机。”中国两会下月初就要召开了,就在沪上知名律师严义明要求财政部在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前的两周,公开2008、2009年度财政收入和支出等,财政部日前决定“不予受理”。

  尽管如此,也要求有关政府部门公开4万亿元经济刺激配套使用情况的严义明说,不会停止政府信息公开的努力:“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尚缺公民权利意识

  尽管没有数据证明,自去年5月1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来,进入公众视线的申请者,大都是法律从业人员。当中包括不久前向铁道部等要求公开购买火车票“实名制”研究报告,以及今年春运售票真实情况的北京律师李劲松;去年6月要求陕西省林业厅向社会公开“华南虎照”调查结果的法律学者郝劲松;11月向沈阳市政府要求公开政府办公费、招待费和差旅费等的沈阳律师温洪祥。

  一般相信,法律从业员热衷于申请信息公开一方面因为他们更具备专业知识,另一方面则折射出中国民众尚缺公民权利意识,往往更关心个人利益,而不是公共事务。

  还有一种说法是:律师喜欢沽名钓誉,想借机提高知名度。

  对此,赶在去年五一公假后第一个工作日就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严义明认为:“要成名有什么不好的呢?每一个人通过自身的努力,通过做有利于社会的事而成名,这值得欢迎,没什么可被诟病和议论的,即使他可能因此获得一些经济利益。”

  严义明一直探索维权的“营利模式”,让律师为受害者索赔,从中得到报酬。他透露,去年5月前往河南省环保局要求当地政府公开环境质量状况及严重排污企业名单等后,该局在12月公布了132家重点排污企业的名单,他目前正与一些律师商讨跟进事宜。

  这位“跑部者”还曾就安徽阜阳手足口病和三鹿三聚氰胺事件等,要求各政府部门公开信息:“反复提出申请就是要做出示范,并通过媒体让更多人知道,让更多人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提出不同的申请,才能在更大的范围内提升行政机构行政的透明度和能力”。

李劲松则说,很多人就是担心被指指点点“被打倒”了。律师这层顾虑相对较少:“如果行为对社会产生价值,就算是推高知名度,也可理直气壮。”
  他去年因争取为手刃六名上海公安的北京青年杨佳辩护,受网民拥护。不过,李劲松坦言,个人可从政府信息公开中得到的金额不多,不像诸如动迁项目般牵扯几十万元,以致一般公众缺乏要求公开信息的动力。

  不仅民众没有关注和管理“众人之事”的习惯,华东政法大学教师张雪忠觉得当前的社会环境和制度,也不鼓励人们参与公共事务。他指出,要申请信息公开就要面对强大的政府,一般民众“既不抱希望,又有所顾虑”。

  实际上,虽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实施多月,但未显现成效,许多老百姓既不知道有这个法规,也不知道法律赋予他们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利。此外,该条例还设了限制,让人有如来到玻璃门前,“看起来是公开的,但是实际上还是有门的,是进不去的”。

  去年底的一个公开讲座上,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指出,该条例规定除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可以不公开之外,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也同样无需予以公开。这一来,很多政府部门就以可危及国家或公共安全为由,拒绝公开信息。

  马怀德以北京市“首都之窗”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为例,指出其点击量去年9月初就已达到2000万次,政府也按照该条例主动公开了24万条信息,但老百姓依法的申请到9月初只有1080条。在这些申请中,只有50.8%的人得到满足,其余的不是被告知信息不存在,就是信息不属于特定机关掌握和拥有等。

  他说:“我们传统的行政体制还不能适应这个制度。好比一个黑屋子被打开的天窗,很多里面衣衫不整或者是蓬头垢面的人不敢示人,或者是不敢面对刺眼的眼光。那么,传统的体制是不敢面对蜂拥而至的知情权热潮的。”

  既然个别律师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未见明显成效,何不“抱头取暖”,让热情升温?

  严义明担心这会被认为是“组织化”了,招致不安与猜疑。李劲松则笑说:“一路来是干伤天害理的事才容易形成利益集团,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者没有利益的连接,也不愿受束缚或被指有其他动机。”
就不明白了,既然当初可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该公开的不该公开的,政府部门都应该心里有个谱了,那就早就该做好应对的准备了,临到有要求公开了,又说“不宜公开”,还不给原因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