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府拒绝向律师公开杨达才工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9:00:05
原标题:陕西省政府拒公开杨达才工资

新京报讯 (记者魏铭言)昨日,湖北楚盾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方辉收到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寄来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告知书》,拒绝公开陕西省安监局原局长杨达才在任陕安监局局长期间的工资收入信息。

两次致函陕西省政府

许方辉昨日向媒体出示的扫描件显示,这封告知书于9月30日上午从陕西省寄出。陕西省政府办公厅还随函附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一本,感谢申请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关心。

许方辉9月下旬两次致函陕西省政府,申请公开“表哥”杨达才工资,他表示,“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在中秋节当天不忘寄送告知书,首次对‘公开杨达才工资收入’作出回应,充分说明他们对公众诉求的高度关注”,但告知书称“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却未依法说明不予告知的理由,明显违反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的规定。

许方辉说,他将在国庆期间仔细研究后,决定后续是否做出进一步行动,依法维护公民知情权和监督权。

许方辉说,他还同时向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寄送了同样的申请,均已签收。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于9月27日短信告知“申请已经受理,答复文书于9月27日挂号寄出,请注意查收”外,尚未得到其他回应。

此前一学生申请也被拒

9月1日,湖北大学生刘艳峰致函陕西省财政厅和省安监局,申请公开因在延安特大车祸“微笑”,并陷入“名表门”的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工资信息。

9月20日,陕西省财政厅给刘艳峰回函,拒绝公开杨达才工资,称不属于其信息公开范畴。9月21日,陕西省纪委称,杨达才严重违纪,决定撤销其全部职务。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s ... 03/18037664_0.shtml原标题:陕西省政府拒公开杨达才工资

新京报讯 (记者魏铭言)昨日,湖北楚盾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方辉收到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寄来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告知书》,拒绝公开陕西省安监局原局长杨达才在任陕安监局局长期间的工资收入信息。

两次致函陕西省政府

许方辉昨日向媒体出示的扫描件显示,这封告知书于9月30日上午从陕西省寄出。陕西省政府办公厅还随函附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一本,感谢申请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关心。

许方辉9月下旬两次致函陕西省政府,申请公开“表哥”杨达才工资,他表示,“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在中秋节当天不忘寄送告知书,首次对‘公开杨达才工资收入’作出回应,充分说明他们对公众诉求的高度关注”,但告知书称“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却未依法说明不予告知的理由,明显违反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的规定。

许方辉说,他将在国庆期间仔细研究后,决定后续是否做出进一步行动,依法维护公民知情权和监督权。

许方辉说,他还同时向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寄送了同样的申请,均已签收。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于9月27日短信告知“申请已经受理,答复文书于9月27日挂号寄出,请注意查收”外,尚未得到其他回应。

此前一学生申请也被拒

9月1日,湖北大学生刘艳峰致函陕西省财政厅和省安监局,申请公开因在延安特大车祸“微笑”,并陷入“名表门”的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工资信息。

9月20日,陕西省财政厅给刘艳峰回函,拒绝公开杨达才工资,称不属于其信息公开范畴。9月21日,陕西省纪委称,杨达才严重违纪,决定撤销其全部职务。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s ... 03/18037664_0.shtml
这个究竟是依法呢还是依其它的?


有法律规定不许公开养大财的工资么?,如果没有法律规定,又不敢公开,会不会让群众有所联想?{:soso_e123:}

有法律规定不许公开养大财的工资么?,如果没有法律规定,又不敢公开,会不会让群众有所联想?{:soso_e123:}
得民心顺民意之举!政府一定要知道是谁在支撑这个国家!是共产党员和公务员!
别登鼻子上脸,滚蛋,(画外音)
为什么要公布?你能代表民意??
公关能力真差。
不公布不如公布,工资多少就是个数字,编还不会编吗?
政府是人民政府,问题是你是屁民不是人民
不能开先例啊!不然以后怎么办
aircity 发表于 2012-10-3 18:11
政府是人民政府,问题是你是屁民不是人民
+10086     
其实公开的工资又没什么,领导又不是靠工资吃饭的。估计是不肯开先例。
魂自商都 发表于 2012-10-3 18:11
公关能力真差。
不公布不如公布,工资多少就是个数字,编还不会编吗?
不公布 大象装进冰箱就需要三步

公布了 你就得详细解释怎么装进去的,怎么装进去?
职业观众 发表于 2012-10-3 19:39
不公布 大象装进冰箱就需要三步

公布了 你就得详细解释怎么装进去的,怎么装进去?
杨达才贪污腐败是肯定了。
正常工资供不起他那么多查抄的手表跟现金。
而工资是多少就多少。
公开工资,还是公开灰色收入?
魂自商都 发表于 2012-10-3 19:42
杨达才贪污腐败是肯定了。
正常工资供不起他那么多查抄的手表跟现金。
而工资是多少就多少。

乃把为啥不能公布的理由都说了

俺就无话可说捏~

不过为什么会有这个理由和想法,这个问题不能再讨论了

康熙微服私访 是部好电视剧,编剧和台词都很出色 屡有精彩之处,到此为止
职业观众 发表于 2012-10-3 20:00
乃把为啥不能公布的理由都说了

俺就无话可说捏~
呵呵,现实版的。这就是电视剧的一个缩影。
不能开这个头
人民的公仆,拿的工资是纳税人的钱,工资怎么不属于其信息公开范畴,拿人民钱,人民没权利知道?
是否有权公开个人的工资值得商榷,毕竟如果是可以的,到时候要求公开工资的信件会雪片般飞向中南海,要求公开中央领导工资,那些别有用心的人是否会利用这个做文章?
个人持保留意见,政府公开条例没有要求公开公务员个人的工资。


我说长老就了不起了? 就不能了?   都快分不清党国和人民共和国的区别了

我说长老就了不起了? 就不能了?   都快分不清党国和人民共和国的区别了
是否有权公开个人的工资值得商榷,毕竟如果是可以的,到时候要求公开工资的信件会雪片般飞向中南海,要求公 ...
任何公民有权都有权要求政府部门公布政务(除非法律有明文禁止的或事涉国家机密)。而公务员的工资明显不是国家机密,也无法律禁止公布!
为什么要公布?你能代表民意??
只要公民都有这个权利。不论是团体还是个人。
陕西省政府干的好,就不能开这个头,这个头一开,以后是个P民就敢让我们各级领导公布工资收入,下一步就是公布财产,这是亡党亡国之举啊!一定要给我顶住!
杨达才的工资属于他的合法收入,属于个人隐私,除非该律师能有证指出杨达才的工资是非法收入,否则那律师无权要求公开相关信息。
aircity 发表于 2012-10-3 18:11
政府是人民政府,问题是你是屁民不是人民
+10086  反对阳光财产法案的,不是污吏,就是贪官。
tang-yh 发表于 2012-10-3 22:25
任何公民有权都有权要求政府部门公布政务(除非法律有明文禁止的或事涉国家机密)。而公务员的工资明显不 ...
中国是大陆法系,不是没有明文禁止就要公开,而是有明文可以公开才能公开。政府公开条例好像没有要求公开个人工资,你知道胡的工资是多少吗?
它是不敢开先例,一旦开了先例,很多官员都将不保
一人 发表于 2012-10-4 00:30
杨达才的工资属于他的合法收入,属于个人隐私,除非该律师能有证指出杨达才的工资是非法收入,否则那律师无 ...
老板对工人的工资也不知情吗?公务员是被雇佣来为人民服务的,结果人民连自己给了公务员多少钱都不知道?
阳光财政要尽快实行啊。太恶心了
GT445 发表于 2012-10-4 10:31
老板对工人的工资也不知情吗?公务员是被雇佣来为人民服务的,结果人民连自己给了公务员多少钱都不知道?
公务员难道不是人民?
周克华难道是人民?

公务员是受雇于政府,而不是受雇于人民,其次政府和公务员不是人民的需要,是人类组成社会的需要,没公务员就没有社会,没有社会就没有严格意义上的人,更不会有人民,你在任何地方接受服务都无权要求公开服务员的工资。
套用那个条例,理由应该是工资属于杨的个人隐私,必须杨个人同意才能公开。
一人 发表于 2012-10-4 00:30
杨达才的工资属于他的合法收入,属于个人隐私,除非该律师能有证指出杨达才的工资是非法收入,否则那律师无 ...

找你的解释,陕西财政厅应负有举证倒置的责任,需要详细说明养大才工资的每一部分都属于合法收入。。
一人 发表于 2012-10-4 10:46
公务员难道不是人民?
周克华难道是人民?
那么公务员拿纳税人的钱,却不许纳税人知道自己拿了多少钱?

dragon5 发表于 2012-10-3 18:08
为什么要公布?你能代表民意??


只要不涉密 不涉及国家安全 社会稳定

公民有知情权,这是自由民主国家赋予公民的权利 (中国就是自由民主的国家)

这就是为什么不公开的理由是总是用涉密,只有涉密才可以不公开

为什么涉密呢?因为公开的结果可能会涉及国家安全 社会稳定,为什么会影响这么大?

这个不解释!

涉密就象一到防火墙,挡住了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所以最大的争执就是工资收入算不算是“密”,为什么算是‘密’,怎么达到‘密’的级别的,达到什么‘密’的什么级别了?


结果还是一句话“就是密,不解释” 这个谁能接受?违宪啦~

PS:不要拿隐私权说是,关于养大财目前的问题已经是“公共”层面了,不再仅仅是“私”的问题

公务员有义务受社会监督,这个社会具体包含的内容是目前修改大本子争执比较多的问题,为什么争执?


知情权可以赋予单个自然人公民权利,不一定是群体。当然具体执行就不提了
dragon5 发表于 2012-10-3 18:08
为什么要公布?你能代表民意??


只要不涉密 不涉及国家安全 社会稳定

公民有知情权,这是自由民主国家赋予公民的权利 (中国就是自由民主的国家)

这就是为什么不公开的理由是总是用涉密,只有涉密才可以不公开

为什么涉密呢?因为公开的结果可能会涉及国家安全 社会稳定,为什么会影响这么大?

这个不解释!

涉密就象一到防火墙,挡住了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所以最大的争执就是工资收入算不算是“密”,为什么算是‘密’,怎么达到‘密’的级别的,达到什么‘密’的什么级别了?


结果还是一句话“就是密,不解释” 这个谁能接受?违宪啦~

PS:不要拿隐私权说是,关于养大财目前的问题已经是“公共”层面了,不再仅仅是“私”的问题

公务员有义务受社会监督,这个社会具体包含的内容是目前修改大本子争执比较多的问题,为什么争执?


知情权可以赋予单个自然人公民权利,不一定是群体。当然具体执行就不提了
GT445 发表于 2012-10-4 11:55
那么公务员拿纳税人的钱,却不许纳税人知道自己拿了多少钱?

纳税是纳税人的义务,并不由此衍生出侵犯其他公民个人隐私的权力。

一人 发表于 2012-10-4 12:09
纳税是纳税人的义务,并不由此衍生出侵犯其他公民个人隐私的权力。


又一个拿隐私权说是的

算鸟 与俺无关,看电视去,CCTV播了 祖国情势一片大好,甚慰 甚慰
一人 发表于 2012-10-4 12:09
纳税是纳税人的义务,并不由此衍生出侵犯其他公民个人隐私的权力。


又一个拿隐私权说是的

算鸟 与俺无关,看电视去,CCTV播了 祖国情势一片大好,甚慰 甚慰
flax 发表于 2012-10-4 11:43
找你的解释,陕西财政厅应负有举证倒置的责任,需要详细说明养大才工资的每一部分都属于合法收入。。
对于公务员来说,只要是政府拨发的工资,那工资的每一分都是属于合法收入,这是很简单的道理,请你不要听说一两个专有名词就上来拽文。
职业观众 发表于 2012-10-4 12:13
又一个拿隐私权说是的

算鸟 与俺无关,看电视去,CCTV播了 祖国情势一片大好,甚慰 甚慰
有理说理,有法讲法,你胡酸个神马劲,显得你很超脱吗?
一人 发表于 2012-10-4 12:14
对于公务员来说,只要是政府拨发的工资,那工资的每一分都是属于合法收入,这是很简单的道理,请你不要听 ...

这可不一定

政府有也涉及违纪的问题哦,前几年为蛤蟆彻查小金库  滥发奖金蛤蟆的?

这就象是说,提款机吐出来的钱可不是每张都可以拿,多吐钱拿了可违法,不要说提款机的事。

当然听说在不发达地区提款机多吐是可以拿的,因为责任在它
职业观众 发表于 2012-10-4 12:17
这可不一定

政府有也涉及违纪的问题哦,前几年为蛤蟆彻查小金库  滥发奖金蛤蟆的?
你连奖金和工资都分不清,就别谈体制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