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档案披露:1960年底前新中国对外援助逾40亿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3 11:00:24
(据《新民晚报》报道)
     多年前,中国人常常能在报纸上见到或者在广播中听到“对外援助”这个词。但是,有关我国“外援”的具体情况和统计数据,恐怕很少有人说得清楚。随着外交档案不断解密,新中国的“对外援助”也已不再是秘密。在近日向公众开放的、至1960年的外交档案中,记者发现含有“对外援助”字样的标题竟有200多个。(据《新民晚报》报道)
     多年前,中国人常常能在报纸上见到或者在广播中听到“对外援助”这个词。但是,有关我国“外援”的具体情况和统计数据,恐怕很少有人说得清楚。随着外交档案不断解密,新中国的“对外援助”也已不再是秘密。在近日向公众开放的、至1960年的外交档案中,记者发现含有“对外援助”字样的标题竟有200多个。
[数字]

    1960年7月1日,时任外贸部副部长的李强向全国外事会议报告统计数据,他的发言稿题为“几年来的对外经济技术援助工作”,上面标有“绝密材料会后收回”8个字。
    40.28亿
    李强的报告中介绍说:“从1950年起至1960年6月底,我国同某些兄弟国家和亚非民族主义国家达成协议由我国提供无偿援助和贷款总额为40.28亿元人民币,其中援助兄弟国家35.39亿元(无偿援助25.79亿元,贷款9.60亿元),援助民族主义国家4.89亿元(无偿援助2.38亿元,贷款2.51亿元)。”
    182
    李强还介绍,我国对外提供成套设备的援助从1955年开始,“到1960年6月底,按照我国同九个国家签订的经济技术协定和议定书的规定,援外的成套项目为182项,其中对‘兄弟国家’165项(朝鲜8项,越南100项,蒙古53项,阿尔巴尼亚3项,捷克1项)。”在其余援助“亚非民族主义国家”的17项中,刚与我国建交两年的柬埔寨得到了8项。
    3
    据外交档案记载,在欧洲的“兄弟国家”中,11年间我国仅少量援助过阿尔巴尼亚和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等国。因此,我国的援助绝大部分由越南、蒙古、朝鲜三个国家分享。
    1/10
    在当时我国的经济总量中,40.28亿元的外援总额占有多大比重?根据《中国统计年鉴》,这个数字接近1953年到1957年“一五”计划期间国家基建投资计划427.4亿元的1/10。
[纪实]
                                 
    新中国政府面对的是多年战争后民国政府留下的烂摊子,百业待兴,但我国人民仍节衣缩食,克服重重困难,一一满足各国的要求。而且,我们的援助从不附带任何条件。
    蒙古:最早请求支援
    1950年7月,我国首任驻蒙古国大使吉雅泰到任不久,蒙古总理乔巴山就向他提出“要求帮助解决劳动力的问题”。这大概是向我国最早提出的外援请求。当时,中方的答复是:“国内解放战争尚未结束,动员工人出国有困难。”
    周恩来总理记住了对蒙古国的这一承诺。1954年11月,周总理指示外交部电告何英大使:“希望了解一下蒙方在劳动力方面有何困难,以及我国可能给予何种帮助的问题。”当年12月8日,中共中央正式电告蒙古人民革命党中央:“我们当在可能范围内尽量满足你们的要求。”1个月后,蒙古国向我驻蒙使馆提交了总计12250名工人的清单,包括粗细木匠、泥瓦匠、制砖瓦、烧石灰、家具制造、厨师、裁缝、捕鱼等近40个工种,蒙方同时要求工人自带工具。
    对此,外交部给使馆的回电中颇显为难:“此次蒙古所提出的工人种类繁多,要求去蒙的时间又急,并且所涉及的问题甚广……进行动员是有困难的。”“又如去渔工,蒙方有无渔船、渔工?”后来,双方就此组团商谈。1955年,首批8200名工人赴蒙。我国帮助蒙古国建学校、医院、热电站、修桥造路,供应木材等等,援建纺织厂的设备国内提供不了,我们就用稀缺的外汇到英国订购。
越南:物资表里有酒
    越南向我国提出援助的时间也很早。在标明1951年5月15日的一份材料上,越方的要求开门见山:“我们正处在青黄不接期间,如无援米必告断炊……因此,恳切要求你们再帮助我们一千五百吨至二千吨大米,以渡过难关。”显然,在此之前,我国已支援过越南粮食了。
    在《中国和越南关于中国1955年援助越南的议定书》的附件中,中方援越的货物表里,有30000吨大米、300吨面粉、5000公斤葡萄干、180根皮带、1130箱酒及粉条、香烟、中成药、医疗器械等;援建铁路的物资表里,有电炉、轮船、电话机、卡尺、灯泡等物;农业援助项目从农作物栽培、选种、育种、病虫害防治,到建兽医院、家畜防疫药剂制造厂等。当时中共中央回电:“虽然国内大米供应也较紧张,但为着援助新解放的兄弟国家,同意照拨。”要知道,那时大多数中国人难以享用葡萄干和高档酒。
[困难]
     虽说是我国提供外援,我们给人家东西,但与受援国就援的谈判并不容易,执行中也出现过一些问题。
     非洲:援助先于建交
     非洲国家是从1958年底才开始陆续与我国建交的,对他们的援助一般在建交前几个月开始。我们援建他们中小型工业项目和农场,帮助他们找水打井。粮食是这些国家最希望从我国得到的东西,1959年到1960年,我国粮食连续两年减产,但对于非洲国家的要求,仍然慷慨解囊。1960年,我们援助几内亚10000吨大米,还宣布“向刚果提供5000吨至10000吨小麦或大米”。
    谈判:援工所得工资不得寄回国内
    1955年2月16日,中蒙双方为中国援助蒙古劳动力问题开始谈判。“至4月7日正式签字,共进行了14次会谈。”为什么要谈判这么多次?原来,蒙方提出,中国去的工人“希携家属来蒙,居留期间愈长愈好”,工期“不少于五年”,与蒙古员工同工同酬,而且“所得工资都用在蒙古,不寄回国内”。
    我谈判代表团给国务院的报告中有这样一段话:“在谈判中我们的许多意见都经过多次解释才被接受,如我们提出工人的工期为三年,准许工人兑回工资百分之三十的现款养家及把余款存入蒙古银行,列入非贸易账户汇款等问题,均经过多次反复磋商。”
    执行:部分援助项目过大过多过急
    1960年的一份档案中说:“从几年来的实际情况看,受援国家提出要求我国帮助建设的不少项目,往往超出他们国内的实际需要和可能条件,他们提出要求援助的项目往往过大、过多、过急。”
    1958年底,一份总结外援工作的档案列举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外援的“个别项目规模过大、标准偏高”,“据估计蔬菜农场生产的蔬菜比当地的肉价还要贵。”按协议,1958年我国应向朝鲜供应6万纱锭纺织机械设备,但“由于目前优质钢缺乏,不能尽早满足朝方要求”。
[链接]
    我国积极参与人道主义援助
     到1960年底,与我国建交的国家仅38个。不少档案都提到:“认真做好外援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外援’扩大了我国的影响,对发展我国同各国的友好关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基于这样的出发点,我国还积极参与了人道主义救援活动。
    一次次救援款物的办理经过,也都详细记载在了外交档案中。1952年5月,日本北海道札榥郡一个主妇会致毛主席信,说当地发生严重地震和海啸,居民受灾严重请求援助,中国红十字会立即电汇过去2亿元人民币(旧币,下同)。1953年8月,印度北部洪水泛滥成灾,中央国际活动指导委员会建议中央,我国援助印度10.5亿元人民币,当毛泽东主席了解到苏联捐赠了25万卢布(约合人民币17亿)时,批示“款数似应增加至十五亿或廿亿人民币”,相关部门最后定为15亿元。与美国、英国相比,我们援助的也是不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