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经典谣言赏析:中苏友好同盟协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1 09:35:01
中苏友好同盟协议:
(1949)

(非正式译文大意,略)

签字人:毛泽东, 斯大林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无条件承认外蒙古独立,取消国民政府关于外蒙的不平等条约。并愿意根据联合国民族居住权原则,把南京政府用武力霸占的外蒙领土还给外蒙。

2.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海参威(包括海参威所辖之郊区)是苏联固有领土;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江东六十四屯为苏联领土。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图门江出海口是苏联主权;“新疆北郊”是苏联领土;

3.中华人民共和国停止1945年以来南京政府所有索土要求。承认清朝政府1850年以来所有领土条约。

4.乌苏里江江域靠苏方三分之二属于苏联主权,靠中方三分之一属于中国主权。

5.苏联政府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领土的声明。

6.双方同盟一致反对台湾国民党,及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

7.承认清政府关于大连的协议,承认苏联在大连旅顺的特权。

8.中华人民共和国欢迎苏联在新疆、东北、内蒙驻军,兄弟互助关系。中苏友好同盟协议:
(1949)

(非正式译文大意,略)

签字人:毛泽东, 斯大林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无条件承认外蒙古独立,取消国民政府关于外蒙的不平等条约。并愿意根据联合国民族居住权原则,把南京政府用武力霸占的外蒙领土还给外蒙。

2.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海参威(包括海参威所辖之郊区)是苏联固有领土;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江东六十四屯为苏联领土。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图门江出海口是苏联主权;“新疆北郊”是苏联领土;

3.中华人民共和国停止1945年以来南京政府所有索土要求。承认清朝政府1850年以来所有领土条约。

4.乌苏里江江域靠苏方三分之二属于苏联主权,靠中方三分之一属于中国主权。

5.苏联政府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领土的声明。

6.双方同盟一致反对台湾国民党,及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

7.承认清政府关于大连的协议,承认苏联在大连旅顺的特权。

8.中华人民共和国欢迎苏联在新疆、东北、内蒙驻军,兄弟互助关系。
外蒙古独立是2战雅而塔会议苏联出兵我国东北的一个条件(老蒋签的)
2,3,4,7,8也都是历史问题所造成的
新中国只是“继承”了这些既成现实,它是旧中国软弱无能的表现。
列宁时期,列许诺将以前一切沙俄于当时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废除,将侵占中国的所有领土都归还中国。但是不久他就归西了,斯大林上台了。他不但没有归还中国的领土,而且还提出了新的对中国的领土要求!! 又是便有了上面的这个协议。
可以说老毛子实际上是最坏的一个国家,也是一直以来对我国领土有窥视的一个国家。
珍宝岛事件就是一个不远的例子,但是新中国不是清政府或中华民国,她奋起反抗,打倒了侵略者!!
斯大林不坏,中国还不搞改革开放呢
以下是引用dnacool在2004-5-5 20:57:00的发言:
外蒙古独立是2战雅而塔会议苏联出兵我国东北的一个条件(老蒋签的)
2,3,4,7,8也都是历史问题所造成的
新中国只是“继承”了这些既成现实,它是旧中国软弱无能的表现。
列宁时期,列许诺将以前一切沙俄于当时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废除,将侵占中国的所有领土都归还中国。但是不久他就归西了,斯大林上台了。他不但没有归还中国的领土,而且还提出了新的对中国的领土要求!! 又是便有了上面的这个协议。
可以说老毛子实际上是最坏的一个国家,也是一直以来对我国领土有窥视的一个国家。
珍宝岛事件就是一个不远的例子,但是新中国不是清政府或中华民国,她奋起反抗,打倒了侵略者!!
但之前清朝时侵略我们的领土就收不回来了。
可恶的超大,我的评论还没发,已经有这么多回贴了。
我不知道这个谣言的最初出处,但可以肯定,它已经有年头了——我1999年初刚开始上网的时候就见过。几年过去,它不但没有销声匿迹,反而被人到处转贴。其实,它几乎每一句话都是胡说八道。试析如下:
——签字人:毛泽东, 斯大林
这是第一个错误:无论毛泽东还是斯大林,都没有亲自在任何对外条约上签过字。1950年代表中国在《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上签字的是外长周恩来,代表苏联签字的是安·扬·维辛斯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无条件承认外蒙古独立,取消国民政府关于外蒙的不平等条约。并愿意根据联合国民族居住权原则,把南京政府用武力霸占的外蒙领土还给外蒙。
蒙古问题大家都知道了,就不多说了。不过这里要补充的是,南京政府从来没有用“武力”“霸占”过外蒙古的“领土”,也没有与外蒙签署过任何条约(更不用说“不平等条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海参威(包括海参威所辖之郊区)是苏联固有领土;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江东六十四屯为苏联领土。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图门江出海口是苏联主权;“新疆北郊”是苏联领土;
中国政府不可能在与苏联的双边条约或协议中承认图们江口是“苏联主权”(?!文理不通)。原因很简单:图们江口为苏联(俄罗斯)和朝鲜共同所有。图们江是一条国际河流,从河口开始的15公里河道为苏联与朝鲜的界河,15公里以上为中国和朝鲜的界河。就象中国不会要求其他国家承认鸭绿江口属于中国一样,苏联也不会要求中国承认图们江口属于苏联。
——3.中华人民共和国停止1945年以来南京政府所有索土要求。承认清朝政府1850年以来所有领土条约。
南京国民党政府从1927年成立到1949年逃离大陆,从来没有与苏联谈判过领土问题。
——4.乌苏里江江域靠苏方三分之二属于苏联主权,靠中方三分之一属于中国主权。
这一条充分暴露了谣言编造者的无知。他知道中苏边境争端,但显然不知道双方在争什么。实际上,苏联当局一直要求,中苏边境东段以黑龙江、乌苏里江中方一侧江岸为界。只有按这个思路,才可以理解为什么苏联会对乌苏里江上靠近中方一侧的珍宝岛提出主权要求。如果真如这个“条约”所说,苏联早在1950年就承认了乌苏里江“靠中方三分之一属于中国主权”,就不会有1969年的珍宝岛武装冲突了。
——5.苏联政府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领土的声明。
如果苏联这么早就“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领土的声明”,还要后来一轮又一轮的谈判干什么?实际上,直到90年代初,中苏双方才对边境问题有了初步的共识。
——6.双方同盟一致反对台湾国民党,及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
这一条本身意义不大,我都懒得评论了。不过,它是这个所谓“条约”中最重要的一条——它告诉了我们,这个谣言是谁炮制的。
——7.承认清政府关于大连的协议,承认苏联在大连旅顺的特权。
如果苏联要求获得在大连、旅顺的特权,他们会要求新中国政府承认1945年国民党政府与苏联的相关条约——内容比清政府与沙俄的条约要优厚得多。
——8.中华人民共和国欢迎苏联在新疆、东北、内蒙驻军,兄弟互助关系。
东北的苏军除大连、旅顺地区的海军舰队外,早在1946年就已撤出,而且没有返回;驻大连、旅顺的苏联海军舰队也于1952年全部撤离,也没有返回。至于新疆,苏联从未驻军。
很好,辟谣了
这个条约地作者水平不怎么地。。用词一点都不严谨。。还不如一些YY小说里虚拟出来的条约看起来真呢
斯大林回复的大意是如果中国执意要提外蒙古则外蒙古问题不是回不回归中国的问题,而是是否让内蒙古和外蒙古组成一个独立国家的问题。因此,中共在外蒙古问题上迫于斯大林的强大压力只得放弃,但中共以此为筹码“巧妙”地争得了关于苏联在东北利益的让步,最引人注目的就是苏联太平洋舰队驻地由旅顺迁往海参崴。
国际政治问题有时候真的是很残酷,那里没什么情感和正义,比的是谁的拳头大。中共和国民党当时都没有什么好办法来彻底捍卫民族利益。外蒙古被国民党出卖过,被共产党也出卖过,谁更坏一些呢?
哈哈哈楼上言论又是“被共产党也出卖过”,共产党有权出卖不是自己手里的东西吗?简直是文理不通!严重不通啊!如果你所说的俄罗斯解密档案事实有其记录的话,我真的要佩服共产党了,真的是为了捍卫民族利益下了功夫了,真的是懂得在谈判中要“高价”了。
粗粗看了一遍,太幼稚了.哪里象严谨的外交用语?
说句不好听的放狗屁
再难听点叫狗放屁.
如果,大可以宣布那时在联合国的是国民政府.光头是最后宣布不承认.有个屁用,蒙古独立都这么几十年了.当年在联合国怎么就没提出不承认蒙古地位的议案?直到被大陆赶出联合国了再宣布不承认,谁理你?自欺欺人罢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9 14:21:10编辑过]
[B]以下是引用[I]cncreak[/I]在2005-10-9 14:27:00的发言:[/B][BR].

看看你在这里说的是什么话,不是联合国成员就不能宣布自己不承认不平等条约?这是哪家的歪理?我没说国民党做的都对,这也是自欺欺人?国民党签过的条约作废,毛为什么在新的条约中继续承认?说国民党软弱是迫于苏联的淫威,毛就不是吗?
白纸黑字的东西今天都在,睁开你的眼睛好好看看。

国民党签的条约作废?
你说作废就作废?
你以为你是谁?
我不知道你说的新条约是什么.如果指的是楼主的贴,已经有这么多朋友回贴告诉你,这个是伪造的,假的.
[B]以下是引用[I]cncreak[/I]在2005-10-9 14:05:00的发言:[/B][BR]。

看懂我的意思再来这里放你的老屁。1949年新中国成立,原《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做废,斯大林急于想签定新的条约来维护其在华利益,作为中共当然要用外蒙古做筹码和苏联讨价还价,这都想不通吗?谁都知道外蒙古是怎么独立的,中共如果不承认当然是可以,中共也大可以宣布不承认国民党政权的卖国行为,不过迫于当时的国际形势毛并没有选择这么干,因为他手里可以和斯大林玩的牌实在是太少了。


请问我哪里没看懂你的意思?蒙古是不是49年以前就独立了,是不是蒋家政府政府承认的,是不是已经不再中共手里了。我说错了吗?

蒋什么时候要废约的?在联合国有人赞同吗?蒋之废约简直就是可笑之事,实力摆在那里,条约签订了废约那么容易?

你出言不逊,我自然会投诉你的!
请不要在这么好的一个帖子里面吵架,我屏蔽了不文明的言论,请诸位勿人身攻击,超大良好的环境需要大家维护,谢谢
各位会员:
  论坛贵论,有不同观点请相互辩驳,切勿使用不文明语言。超大一直保持良好的讨论环境不容易。
我的骂人话都被删了,收不会喽,挺郁闷的,这一屏蔽.连我其他的话都没了
覆水难收,后来民国在联大的‘控苏案’只不过是给自己找台阶下罢了,虽然他们当初也不愿意让蒙古独立。

共和国没能把蒙古要回来,但是收回了旅顺口和大连的港口主权,也算对得起国民了。
[B]以下是引用[I]cncreak3[/I]在2005-10-9 17:06:00的发言:[/B][BR]!
我出言不逊???你长不长眼睛?是谁先说XXX很幼稚的?
你说老蒋不好,那毛好在什么地方呢?毛要比蒋牛怎么不对斯大林吼两声:“去 你 妈的 老 毛 子?”
评价政治人物可笑前先用用你那大脑,在设身处地地想一想。


是谁说你幼稚的?是我吗?你眼睛怎么长的?设身处地想一想,你卖了一个天价古董,你想在用原价买回来,做梦吧!而你那联合国或者国联是起不到法院效果的,你喜欢骂粗口你去骂呀,你骂能骂回来?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10 9:59:48编辑过]
还有就是缅甸和朝鲜问题,到底中国是否是连控制区的土地爷出卖了?
[B]以下是引用[I]chenzhi[/I]在2005-10-10 9:53:00的发言:[/B][BR]。
请问版主高人,如何评价郭末若大人的关于外蒙独立的文章!如何看待上世纪30年代苏维埃
宪法,苏维埃政府与苏联帝国的关系!

老郭就是根墙头草而已,不值一提。如果外蒙当时在中共手里,会放给老毛子?这个表态只是顺水推舟而已,苏联联合舰队的提议都被批得灰头土脸的。
30年代中共被国民党追得满世界跑,鞋子都掉了不知多少次,手头有什么可卖的?
说老毛从骨子里亲苏就搞笑了,他的权力就是和亲苏派斗出来的,苏联根本看不起这个土鳖,一直在扶植海龟,可惜他们不争气而已。
[B]以下是引用[I]野比大雄[/I]在2005-10-10 11:12:00的发言:[/B][BR]还有就是缅甸和朝鲜问题,到底中国是否是连控制区的土地爷出卖了?

缅甸那块地方原来是两不管部落区,后来被英国殖民政府先控制了,和中印边境的情况接近。
朝鲜问题待查。
说实话,老蒋的做法纯粹是得了便宜卖乖,领土是在他手中丢的,结果,自己还装作没事人一般,实在是恶心加搞笑。
老毛也是苦命的人,从老蒋手里接了这么个烂摊子,郁闷得狠,俄国人不是英国人,那上百万的坦克是摆在边境上的,比小日本厉害多了。脖子上架这这么大一把刀,中共能做到这些已经算不错。别tmd站着说话腰不痛,换了党国,估计早就一溃千里了——这可不是我杜撰,抗日战争中,党国表现就是如此。
反正呀,中国这样,谁守着都是一个麻烦,一些人,别tmd一提老毛就像踩了他尾巴似的,没老毛,没中共,中国现在还真就会成个四,五流的国家。等着被人捅吧。
出卖??在雅尔塔会议上就被决定了的,国民党当时怎么没辙啊,怎么不控苏啊?它的主子不让它咬,它叫都不敢叫,后来风云变幻,也装模做样爱国啦!!!
国民党败退台湾之后,就百无聊赖地在地图上搞起了爱国主义的圈地运动。[em02]
为什么只有俄国解密资料,难道找不到该条约的中文标准版,是否还要保密?代表几亿人签署了一个事关国家根本利益的条约,即使有天大的理由也不能对国家的主人长期隐匿条约内容吧。苏联灭亡了,曾经的军事威胁已成历史,过期的条约还能唬谁?除了当事人的心虚,想不出其它的真正原因。
[B]以下是引用[I]bigcall[/I]在2005-10-14 19:19:00的发言:[/B][BR]为什么只有俄国解密资料,难道找不到该条约的中文标准版,是否还要保密?代表几亿人签署了一个事关国家根本利益的条约,即使有天大的理由也不能对国家的主人长期隐匿条约内容吧。苏联灭亡了,曾经的军事威胁已成历史,过期的条约还能唬谁?除了当事人的心虚,想不出其它的真正原因。

你是幼稚还是笨?无中生有的东西,你叫中国去哪里找过来给你?
一个非常丑陋的谣言
[B]以下是引用[I]深涧悠蓝[/I]在2005-10-14 19:29:00的发言:[/B][BR]。
你是幼稚还是笨?无中生有的东西,你叫中国去哪里找过来给你?


国内有学者为了学术研究,专门去俄国档案馆查过原始文件,找到了苏联领导人关于此类谈判的亲笔批示。可能性有几种:
1)那些学者在说谎;2)俄国档案有假;3)两国签署的书面条约中没有包括此内容,但经过谈判达成某些共识;4)签署了秘密条约,但有人抵赖。

哪个聪明人可以用证据来排除后两种可能,你凭什么认定“无中生有”就不是个幼稚的想法?
[B]以下是引用[I]bigcall[/I]在2005-10-14 22:12:00的发言:[/B][BR]?

国内有学者为了学术研究,专门去俄国档案馆查过原始文件,找到了苏联领导人关于此类谈判的亲笔批示。可能性有几种:
1)那些学者在说谎;2)俄国档案有假;3)两国签署的书面条约中没有包括此内容,但经过谈判达成某些共识;4)签署了秘密条约,但有人抵赖。

哪个聪明人可以用证据来排除后两种可能,你凭什么认定“无中生有”就不是个幼稚的想法?

给予出处,谢谢,如果是俄罗斯档案馆,那么麻烦你找出档案编号,这是最基本的.如果有中国学者做研究,论文里的引用文献列表中会提到档案编号,如果没有,那么这篇论文可以视为不合格.
BIGCALL对于哪个条约有疑问?
有一点我认为是不应该的,我们上学的时候,黑龙江与俄罗斯的边界是不承认的?明确说苏联霸占144万土地,怎么现在为什么去确定下来.过去战争时期没有办法吃人家的亏,为什么国家现在反而去把这个亏去吃下来!真的不明白?????
牛皮吹的!!!!!!!!!!!!!!!!!!!!!
[B]以下是引用[I]*虎贲中郎将*[/I]在2005-10-15 8:32:00的发言:[/B][BR]有一点我认为是不应该的,我们上学的时候,黑龙江与俄罗斯的边界是不承认的?明确说苏联霸占144万土地,怎么现在为什么去确定下来.过去战争时期没有办法吃人家的亏,为什么国家现在反而去把这个亏去吃下来!真的不明白?????

你准备开战了?
http://www.cjdby.net/dispbbs.asp?BoardID=13&ID=212934&replyID=&skin=1
瞧瞧这个贴,就知道真假了.
[B]以下是引用[I]*虎贲中郎将*[/I]在2005-10-15 8:32:00的发言:[/B][BR]有一点我认为是不应该的,我们上学的时候,黑龙江与俄罗斯的边界是不承认的?明确说苏联霸占144万土地,怎么现在为什么去确定下来.过去战争时期没有办法吃人家的亏,为什么国家现在反而去把这个亏去吃下来!真的不明白?????


注意,即使是文革反苏最狂热的时候也只是历史书上讲讲清朝民国怎么出卖了300万平方公里的事情,地理书上的地图还拜托你自己看看。要知道不平等条约不是那么容易反悔的,除非两种情况,1、你实力强于别人抢回来。2、别人大发善心(这是不可能的)。至于蒋某人在地图上意淫、意淫那还不如睡梦里统一全世界更好。
27年以刘少奇为首的工人运动分子在长江流域搞了一次废约运动,那是在革命势力在国内已经占据主动,外国势力无力干涉情况下才取得成功的,但实质是很有限的,并且不久后蒋某人发动军事政变,破坏了国共合作,使得刘少奇废约半途而废。
中苏两国关于缔结友好同盟
互助条约及协定的公告


(一九五○年二月十四日于莫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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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时期内,在莫斯科,一方面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毛泽东主席与政务院
周恩来总理兼外交部部长,另一方面由苏联部长会议主席斯大林大元帅与苏联外交部维辛
斯基部长举行了谈判,在谈判期间,曾经讨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苏联双方有关的重要的
政治与经济问题。

    谈判是在恳切与友好的互相谅解的气氛之中进行的,并确定了双方愿意多方巩固和发
展他们之间的友好与合作关系,同样确定了他们为保证普遍和平与各国人民的安全而合作
的愿望。

    谈判业经于二月十四日在克里姆林宫签订下列文件而告结束:(一)中苏友好同盟互
助条约;(二)关于中国长春铁路、旅顺口及大连的协定,根据此协定,在对日和约缔结
后,中国长春铁路将移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完全所有,而苏联军队则将自旅顺口撤退;
(三)关于苏联政府给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以长期经济贷款作为偿付自苏联购买工业与
铁路的机器设备的协定。

    上述条约与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方面由周恩来总理兼外长签字,苏联方面由维辛斯
基外长签字。

    由于签订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及关于中国长春铁路、旅顺口及大连的协定,周恩来总理
兼外长与维辛斯基外长互换照会,声明一九四五年八月十四日中苏间所缔结之相当的条约
与协定,均失去其效力,同样,双方政府确认蒙古人民共和国之独立地位,已因其一九四
五年的公民投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业已与其建立外交关系而获得了充分保证,同时,维辛
斯基外长与周恩来总理兼外长对苏联政府将苏联经济机关在东北自日本所有者手中所获得
之财产无偿地移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决定,以及苏联政府将过去北京兵营的全部房产
无偿地移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决定,亦互换了照会。

    上述条约与协定的全文公布如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
友好同盟互助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具有决
心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之间的友好与合作,共同防止日本
帝国主义之再起及日本或其他用任何形式在侵略行为上与日本相勾结的国家之重新侵略;
亟愿依据联合国组织的目标和原则,巩固远东和世界的持久和平与普遍安全;并深信中华
人民共和国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之间的亲善邦交与友谊的巩固是与中苏两国人民
的根本利益相符合的;为此目的,决定缔结本条约,并各派全权代表如左:中华国联盟最
高苏维埃主席团特派苏联外交部部长安得列·扬努阿勒耶维赤·维辛斯基。

    两全权代表互相校阅全权证书认为妥善后,同意下述各条:

    第一条    缔约国双方保证共同尽力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期制止日本或其他直接
间接在侵略行为上与日本相勾结的任何国家之重新侵略与破坏和平。一旦缔约国任何一方
受到日本或与日本同盟的国家之侵袭因而处于战争状态时,缔约国另一方即尽其全力给予
军事及其他援助。

    双方并宣布愿以忠诚的合作精神,参加所有以确保世界和平与安全为目的之国际活动,
并为此目的之迅速实现充分贡献其力量。

    第二条    缔约国双方保证经过彼此同意与第二次世界战争时期其他同盟国于尽可能
的短期内共同取得对日和约的缔结。

    第三条    缔约国双方均不缔结反对对方的任何同盟,并不参加反对对方的任何集团
及任何行动或措施。

    第四条    缔约国双方根据巩固和平与普遍安全的利益,对有关中苏两国共同利益的
一切重大国际问题,均将进行彼此协商。

    第五条    缔约国双方保证以友好合作的精神,并遵照平等、互利、互相尊重国家主
权与领土完整及不干涉对方内政的原则,发展和巩固中苏两国之间的经济与文化关系,彼
此给予一切可能的经济援助,并进行必要的经济合作。

    第六条    本条约经双方批准后立即生效,批准书在北京互换。

    本条约有效期间为三十年,如在期满前一年未有缔约国任何一方表示愿予废除时则将
延长五年,并依此法顺延之。

    一九五○年二月十四日订于莫斯科,共两份,每份均以中文与俄文书就。两种
文字的条文均有同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全权代表  周恩来(签字)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全权代表安·扬·维辛斯基(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
关于中国长春铁路、旅顺口及大连的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确认自
一九四五年以来远东形势起了根本的变化,即:帝国主义的日本遭受了失败,反动的国民
党政府已被推翻,中国成为人民民主的共和国,成立了新的人民政府;这新的人民政府统
一了全中国,推行了与苏联友好合作的政策,并证明了自己能够坚持中国国家的独立自主
与领土完整,民族的荣誉及人民的尊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认为这
种新的情况提供了从新处理中国长春铁路、旅顺口及大连诸问题的可能性。中华人民共和
国中央人民政府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根据这些新的情况,决定
缔结关于中国长春铁路、旅顺口及大连的本协定:

    第一条    缔约国双方同意苏联政府将共同管理中国长春铁路的一切权利以及属于该
路的全部财产无偿地移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此项移交一俟对日和约缔结后立即实现,
但不迟于一九五二年末。

    在移交前,中苏共同管理中国长春铁路的现状不变。惟中苏双方代表所担任的职务
(如铁路局长、理事会主席等职),自本协定生效后改为按期轮换制。

    关于实行移交的具体办法,将由缔约国双方政府协议定之。

    第二条    缔约国双方同意一俟对日和约缔结后,但不迟于一九五二年末,苏联军队
即自共同使用的旅顺口海军根据地撤退,并将该地区的设备移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而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偿付苏联自一九四五年起对上述设备之恢复与建设的费用。

    在苏军撤退及移交上述设备前的时期,中苏两国政府派出同等数目的军事代表组织中
苏联合的军事委员会,双方按期轮流担任主席,管理旅顺口地区的军事事宜;其具体办法
由中苏联合的军事委员会于该地区的民事行政,应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管辖。在苏军
撤退前,旅顺口地区的苏军驻扎范围,照现存的界线不变。

    一旦缔约国任何一方受到日本或其他与日本相勾结的任何国家之侵略因而被卷入军事
行动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提议及苏联政府同意,中苏两国可共同使用旅顺口海军根
据地,以利共同对侵略者作战。

    第三条    缔约国双方同意在对日和约缔结后,必须处理大连港问题。

    至于大连的行政,则完全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管辖。

    现时大连所有财产凡为苏联方面临时代管或苏联方面租用者,应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接收。为进行上述财产接收事宜,中苏两国政府各派代表三人组织联合委员会,于本协
定生效后三个月内议定财产移交之具体办法,此项办法俟联合委员会建议经双方政府批准
后于一九五○年内完成之。

    第四条    本协定自批准之日生效,批准书在北京互换。

    一九五○年二月十四日订于莫斯科,共两份,每份以中文与俄文书就,两种文字的条
文均有同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全权代表周恩来(签字)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全权代表安·扬·维辛斯基(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
关于贷款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协定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同意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请求,给予
中国以贷款作为偿付苏联所同意交付给中国的机器设备及其他器材之用;据此,双方政府
议定本协定,其条文如左 :

    第一条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给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贷款,
以美元计算,总数共为三万万美元;其计算法,系以三十五美元作为一盎斯纯金。

    苏联政府鉴于中国因其境内长期军事行动而遭受的非常破坏,同意以年利百分之一的
优惠条件给予贷款。

    第二条    第一条中所指的贷款,自一九五○年一月一日起,在五年期间,每年以同
等数目即贷款总数的五分之一交付之,用以偿付为恢复和发展中国人民经济而由苏联交付
的机器设备与器材,包括电力站、金属与机器制造工场等设备,采煤、采矿等矿坑设备,
铁道及其他运输设备,钢轨及其他器材等。

    机器设备与器材的品类、数量、价格及交付期限,由双方以特别协定规定之,其价格
将根据世界商场的价格来决定。

    在一年期限中所未使用而剩余的款额,可移用于下一年期限内。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将以原料、茶、现金、美元等付还第一条所
指的贷款及其利息。原料与茶的价格、数量及交付期限将以特别协定规定之,其价格将根
据世界商场的价格来决定。贷款的付还以十年为期,每年付还同等数目即所收贷款总数的
十分之一,于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实施之。第一期的付还于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前实施之,而最后一次的付还,于一九六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实施之。贷款的利息系以
使用贷款的实数并自其使用之日起实行计算,每半年交付一次。

    第四条    为了对本协定所规定之贷款进行结算起见,苏联国家银行与中国人民银行
各建立特别帐目,并共同规定对本协定的结算与计算的手续。
    第五条    本协定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应经批准并在北京互换批准书。

    一九五○年二月十四日订于莫斯科,共两份,每份均以中文与俄文书就,两种文字的
条文均有同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全权代表周恩来(签字)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全权代表安·扬·维辛斯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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