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渔业冲突升级 韩媒体称中国渔民为“海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04:21:08
中韩渔业冲突升级 韩媒体称中国渔民为“海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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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16日  来源:国际先驱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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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渔民与韩国警察冲突频发,根源在于2001年《中韩渔业协定》签署之后,韩方执法越来越严,发的捕鱼许可证越来越少,而祖祖辈辈都在这些传统作业区捕鱼的中国渔民还得生存

  与中国渔民相关的新闻最近频繁登上韩国媒体的头版头条。根据韩联社的报道,今年9月23日,韩国木浦海洋警察署一艘舰艇在盘查非法捕捞的中国渔船时,该舰艇4名海警曾遭中国船员监禁,并被殴打致伤,最后以“交换人质”方式获释。韩国海警试图挽回脸面,于两天后强行盘查另外一艘中国渔船,结果导致一名海警在试图登上中国渔船时落海遇难。



  海警死亡和“人质交换”事件曝光后,韩国社会深感震惊。《东亚日报》、《朝鲜日报》、《中央日报》等大小媒体几乎口径一致地要求政府采取强硬措施,根治中国渔船的“非法捕捞问题”。10月12日,韩联社援引韩国国土海洋部当天发布的报告称,自2004年以来韩国海岸警卫队总共扣押过2196艘侵入韩国领海进行非法捕鱼活动的中国渔船,被扣押的中国渔民为20896名,韩国方面对他们处以罚款达213.5亿韩元(1000韩元约合5.4元人民币)。2007年韩方共扣押了494艘侵入领海的中国渔船,而今年头8个月被扣押的中国渔船数目为159艘。

  13日,韩国海洋警察厅长姜熙洛则表示,“韩国海警与中国渔船可能有更大冲突。”

  韩媒称中国渔民为“海盗”

  由于韩国警察扣押中国渔船的事件屡见不鲜,在韩国媒体同行的笔下,中国渔民就像一群海盗一样。《朝鲜日报》在9月29日的社论中这样描述25日的盘查事件:“中国渔民在犯下上述罪行后驾驶渔船逃离,在15小时后被抓。这种行为与海盗别无二致。后来发现船上有1.5米长木棍上捆着拳头大小铅块的凶器、长达3米的铁棍、镰刀、铁锹和锤子等许多凶器。渔船上连国籍和船名都没有标注。”《韩国日报》在同日的社论中称,中国渔民的行动实在太凶暴了,不去救助坠入海里的人本身就是犯罪,他们还常常使用各种凶器顽强抵抗。

  韩国海洋警察厅长姜熙洛10日在接受《中央日报》采访时声称:“海警接近渔船后被扔石头是常有的事。管束过程中受到大小伤害的海警达30余名。”不过,韩国木浦海洋警察署工作人员告诉《国际先驱导报》:“木浦海警管辖海域以前并没有发生什么暴力或抵抗事件,只是最近才发生了极端行为。”

  在媒体的集中报道下,韩国网民自然对中国渔民形成了不良的印象。网民们在相关报道后留下的帖子中充斥着“严惩中国渔民”的呼声。在《朝鲜日报》网络版的相关报道下面,一位名叫郑升浩(音)的网民说,即使考虑到可能酿成外交纠纷,也应从正当防卫的角度考虑使用枪械、催泪弹射杀。如果在没有抵抗的渔船上发现凶器,也要以杀人未遂罪起诉。

  纠纷多是技术违规所致

  只是郑升浩有所不知的是,这些极端行为只是零星的个案,而被扣押的中国人也并非韩国媒体口口声声所说的是“非法渔民”,他们大部分都有韩方发的合法捕捞许可证,只是可能违规操作罢了。中国渔政指挥中心调查处处长马为军告诉《国际先驱导报》,去年被韩国扣押的400多艘渔船中,有三分之二是合法的。

  按照2001年7月1日生效的《中韩渔业协定》,当初中韩之间划分的水域有3个部分,分别为“暂定措施水域”、“过渡水域”和“维持现有渔业活动水域”。“过渡水域”四年期满后按各自的专属经济区进行管理。“现在违规操作的都发生在韩方一侧的专属经济区。”马为军说,中国渔民要想到韩方专属经济区捕鱼,必须获得韩国有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才能进行。“《中韩渔业协定》刚开始生效时,纠纷主要以无证捕鱼为主,现在主要是技术违规。”

  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团体保险部主任邵燕平向《国际先驱导报》举例说,比如捕鱼用的网眼,或者鱼捞日志不符合规定,就算违规。当中国渔民被扣押之后,邵燕平领导的团队将以中介的身份联系船东,把担保金转交给韩国警方。据她今年接触的案例来看,问题最多的是日志登记错误。

  根据《中韩渔业协定》,中国渔民到韩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活动的渔船,每日必须在当日下午14:00时之前向所在县(市)主管部门报告如下信息:作业类型、许可证号、船名号、作业起止时间、中午12时GPS上的经纬度、前日正午12时至当日正午12时的渔获量。“基层逐级汇报到黄渤海海区局,再专门给韩国通报。韩国一旦 发现有出入的地方就会扣押你。”邵燕平说:“以日志错误为例,50吨以下的船要罚300万韩元,50~80吨的罚500万韩元,80吨以上罚1000万韩元。如果无证作业罚得更多。”

  一旦发现违规,中国主管机关也会给予相应处罚。《中韩渔业协定暂定措施水域和过渡水域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的渔船,取消其当年或下一年度在暂定措施水域和过渡水域的作业资格,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马为军告诉《国际先驱导报》,按照相关法律,如果韩方已经罚了款,国内就不再罚了。中韩渔业冲突升级 韩媒体称中国渔民为“海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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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16日  来源:国际先驱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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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渔民与韩国警察冲突频发,根源在于2001年《中韩渔业协定》签署之后,韩方执法越来越严,发的捕鱼许可证越来越少,而祖祖辈辈都在这些传统作业区捕鱼的中国渔民还得生存

  与中国渔民相关的新闻最近频繁登上韩国媒体的头版头条。根据韩联社的报道,今年9月23日,韩国木浦海洋警察署一艘舰艇在盘查非法捕捞的中国渔船时,该舰艇4名海警曾遭中国船员监禁,并被殴打致伤,最后以“交换人质”方式获释。韩国海警试图挽回脸面,于两天后强行盘查另外一艘中国渔船,结果导致一名海警在试图登上中国渔船时落海遇难。



  海警死亡和“人质交换”事件曝光后,韩国社会深感震惊。《东亚日报》、《朝鲜日报》、《中央日报》等大小媒体几乎口径一致地要求政府采取强硬措施,根治中国渔船的“非法捕捞问题”。10月12日,韩联社援引韩国国土海洋部当天发布的报告称,自2004年以来韩国海岸警卫队总共扣押过2196艘侵入韩国领海进行非法捕鱼活动的中国渔船,被扣押的中国渔民为20896名,韩国方面对他们处以罚款达213.5亿韩元(1000韩元约合5.4元人民币)。2007年韩方共扣押了494艘侵入领海的中国渔船,而今年头8个月被扣押的中国渔船数目为159艘。

  13日,韩国海洋警察厅长姜熙洛则表示,“韩国海警与中国渔船可能有更大冲突。”

  韩媒称中国渔民为“海盗”

  由于韩国警察扣押中国渔船的事件屡见不鲜,在韩国媒体同行的笔下,中国渔民就像一群海盗一样。《朝鲜日报》在9月29日的社论中这样描述25日的盘查事件:“中国渔民在犯下上述罪行后驾驶渔船逃离,在15小时后被抓。这种行为与海盗别无二致。后来发现船上有1.5米长木棍上捆着拳头大小铅块的凶器、长达3米的铁棍、镰刀、铁锹和锤子等许多凶器。渔船上连国籍和船名都没有标注。”《韩国日报》在同日的社论中称,中国渔民的行动实在太凶暴了,不去救助坠入海里的人本身就是犯罪,他们还常常使用各种凶器顽强抵抗。

  韩国海洋警察厅长姜熙洛10日在接受《中央日报》采访时声称:“海警接近渔船后被扔石头是常有的事。管束过程中受到大小伤害的海警达30余名。”不过,韩国木浦海洋警察署工作人员告诉《国际先驱导报》:“木浦海警管辖海域以前并没有发生什么暴力或抵抗事件,只是最近才发生了极端行为。”

  在媒体的集中报道下,韩国网民自然对中国渔民形成了不良的印象。网民们在相关报道后留下的帖子中充斥着“严惩中国渔民”的呼声。在《朝鲜日报》网络版的相关报道下面,一位名叫郑升浩(音)的网民说,即使考虑到可能酿成外交纠纷,也应从正当防卫的角度考虑使用枪械、催泪弹射杀。如果在没有抵抗的渔船上发现凶器,也要以杀人未遂罪起诉。

  纠纷多是技术违规所致

  只是郑升浩有所不知的是,这些极端行为只是零星的个案,而被扣押的中国人也并非韩国媒体口口声声所说的是“非法渔民”,他们大部分都有韩方发的合法捕捞许可证,只是可能违规操作罢了。中国渔政指挥中心调查处处长马为军告诉《国际先驱导报》,去年被韩国扣押的400多艘渔船中,有三分之二是合法的。

  按照2001年7月1日生效的《中韩渔业协定》,当初中韩之间划分的水域有3个部分,分别为“暂定措施水域”、“过渡水域”和“维持现有渔业活动水域”。“过渡水域”四年期满后按各自的专属经济区进行管理。“现在违规操作的都发生在韩方一侧的专属经济区。”马为军说,中国渔民要想到韩方专属经济区捕鱼,必须获得韩国有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才能进行。“《中韩渔业协定》刚开始生效时,纠纷主要以无证捕鱼为主,现在主要是技术违规。”

  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团体保险部主任邵燕平向《国际先驱导报》举例说,比如捕鱼用的网眼,或者鱼捞日志不符合规定,就算违规。当中国渔民被扣押之后,邵燕平领导的团队将以中介的身份联系船东,把担保金转交给韩国警方。据她今年接触的案例来看,问题最多的是日志登记错误。

  根据《中韩渔业协定》,中国渔民到韩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活动的渔船,每日必须在当日下午14:00时之前向所在县(市)主管部门报告如下信息:作业类型、许可证号、船名号、作业起止时间、中午12时GPS上的经纬度、前日正午12时至当日正午12时的渔获量。“基层逐级汇报到黄渤海海区局,再专门给韩国通报。韩国一旦 发现有出入的地方就会扣押你。”邵燕平说:“以日志错误为例,50吨以下的船要罚300万韩元,50~80吨的罚500万韩元,80吨以上罚1000万韩元。如果无证作业罚得更多。”

  一旦发现违规,中国主管机关也会给予相应处罚。《中韩渔业协定暂定措施水域和过渡水域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的渔船,取消其当年或下一年度在暂定措施水域和过渡水域的作业资格,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马为军告诉《国际先驱导报》,按照相关法律,如果韩方已经罚了款,国内就不再罚了。
韩警执法严格冷漠

  在《中韩渔业协定》签署之前,两国之间几乎不存在什么渔业纠纷,因为只要中国渔船在韩国12英里领海之外作业就是不受制止的,韩国也没有法律依据这样做。中韩签署这一协定后,韩国开始据此管制在韩国专属经济区水域捕鱼的中国渔船,中国渔船的捕鱼海域大大缩小。2001年、2002年和2003年,韩国海警分别扣留了174、175和240艘中国渔船。

  与此同时,韩国每年给中国渔民发放的许可证也越来越少。每年,中韩双方都要举行一次渔业共同委员会会议,确定下一年中国渔船进入韩国专属经济区和韩国渔船进入中国专属经济区捕鱼的额度。资料显示,协定生效的第一年,中国有2796艘渔船获准进入韩国管辖海域作业,两年后,这一数字就减少到2531艘。 



  每年9月份中旬是捕捞旺季,中国渔民开始出海,而韩国警方也把每年的9月16日至10月30日的45天定为“中国渔船非法捕捞特别打击”时间段。 基于中国渔船越来越难管,韩国海警本月初发表了一系列强化管制的措施,其中包括携带枪支和考虑提高罚款金额等。“现在对无证作业的罚金最高达50万元人民币。”马为军说,检查的密度越来越大,技术上查得越来越细。

  一些渔民和船东也经常向邵燕平抱怨,“韩国的罚款越来越多,执法越来越严,甚至违法办事”。邵燕平最近就接触到这样一个案例: “前一段时间有两艘中国渔船在韩国群山被扣押,韩国海警的理由是无证。但船长说他们明明有证,最后通过中国驻光州领事馆给对方传真过去。但韩国海警又辩说是日志不合格,后来在中国领事馆的干涉下,才无条件放人。”

  不仅违法办事,也有见死不救的。“前几天,有一位被扣押的中国渔民,腿被渔网弄破了,需要住院治疗,但韩方就说没有人拿钱做保证就免谈。后来在我们的担保下,他们才答应送渔民去医院。”邵燕平说。

  为了帮助渔民解决这些纠纷,去年10月,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在韩国派了一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帮助中国渔民向韩方交纳担保金,根据情况收取1.5%~2%的手续费,在此之前,很多人都是通过韩国翻译或者一些在华韩商负责交担保金,而由于语言不通,中国渔民被骗的案例很多。“比如罚款1000万韩元,按照当时的汇率折合8万人民币,但是韩国翻译可能会跟渔民收10万块。”邵燕平说,尽管他们是惟一被中韩官方认可的中介机构,但工作还是很难做。“现在这种中间人特别多,他们比我们更方便。”

  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向韩国派工作人员的另外一个目的是想跟韩国“讨价还价”,但现在看来几乎没有可能。“韩国的检察院确认收到钱,海警就放人。对方虽然规定,假如中国渔民对罚金有疑义,可以在一个月内上诉,但渔民怕耽误时间,交完钱就走人,有的时候,上午被扣,下午交钱就放了。而且要上诉找证据太难,由于中国渔民语言不通,又是韩方执法,很难找到对我们有利的证据。”邵燕平无奈地说。

  “人多海小鱼少”

  马为军也很无奈,这位主官中国渔业的官员深知渔民的疾苦。“2001年之前,中韩之间的很多水域都是渔民的传统作业区,很多沿海渔民祖祖辈辈都在那里生存,据说,每年春天在中国这边产卵,长大之后就游到韩国那边,渔民知道哪边鱼多。”马为军说:“渔民的船都是贷款买的,他们要养家糊口,又要还贷,但如果有船捕不来鱼就挣不来钱,这是一个最大的问题。”

  到韩国专属经济区捕鱼的渔民涵盖山东、辽宁、天津、江苏和浙江等沿海省份,数量非常庞大。邵燕平也时常会听到船东抱怨“日子不好过”。“柴油都很贵,出去一趟油价那么高,工人成本也高了,利润也不会特别多,再罚他一笔,就没有干头了。”

  其实这些年,随着中国渔业主管部门针对渔民的培训越来越普及,渔民违规操作的概率已经越来越小。按照农业部黄渤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局长牛玉山的说法,“据不完全统计,2001年至2006年6月,海区局及沿黄渤海三省一市共举办各类培训班300余期,培训人员2万余人次。2005年下半年,又分别组织对进行涉外渔业生产的企业、渔船船东、船长及各级港监、渔政、船检部门进行了培训。“船长未参加过培训的渔船,不得发放许可证。”

  “有的违规回来就扣船,几个月不让他出海,毕竟他们还要生存。”在马为军看来,由于韩国发的许可证在逐年减少,执法越来越严,中国渔民和韩国警察的矛盾才会更加激化。

  问题解决困难重重

  中韩渔业纠纷已非一日之寒,中韩两国官方一直都在探寻一条快捷的解决途径。“中韩双方每年都有执法谈判,但韩方行政设置上的问题让效果打了不少折扣。”马为军解释说:“负责执法的韩国海警不隶属于韩国渔业部门,我们谈判的对象都是对方的渔业部门,虽然每次会议也有韩国海警来参加,但沟通上不是很直接。

  实际上,在今年的捕捞旺季开始时,中国驻韩使馆光州领事事务所领事孙利民和副领事李京彪就曾专门访问木浦海洋警署(该海洋警署每年扣留的中国渔船接近总数的一半),与韩方协商管制中国渔船问题。韩国海洋警察厅长姜熙洛本月10日也表示,中国驻韩副大使邢海明不久前也曾访问过海洋警察厅,表示虽然会进行管教,但也是有困难的。

  牛玉山建议由国家、海区、省市渔业管理部门组成相应机构,抽调懂韩语、懂法律、懂管理的的人员专事韩方有关法律法规的研究,接受违规渔民的请求,代渔民在韩国走司法程序,维护渔民合法权利。不过,最根本的解决之道在马为军看来是“ 减少渔船”。“我们已经好多年不批准新的渔船,可是一些渔民文化程度不高,转业面临很大压力,除了捕鱼没有其他谋生技能。可见中韩渔业纠纷很难在几年甚至几十年之内解决,毕竟消化现有渔船需要很长的时间。”(陈龙 詹德斌)
靠,当年为什么签这个?
还不是为了所谓的面子
两国签订了渔业限定,有法律效力,国家也没有办法
谁指使签的
棒子:@ 又见棒子:@
问一下各位,《中韩渔业协定》是个什么内容啊: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