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闸北袭警案二审 杨佳称“不记得连刺4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7:16:03
袭警案二审公开审理,将择期宣判,杨佳自称对袭警行为不后悔

  昨日上午9时30分,“杨佳袭警案”二审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杨佳的父亲和姨母被准许旁听。

  法庭围绕杨佳是否在公安机关被打和是否重新进行精神鉴定进行激烈辩驳,案件从早上9点30分开始审理,直到18点30分才最终审理完毕,中间休庭一个半小时。



整个庭审过程长达7个多小时。控辩双方当庭激辩。在法庭调查阶段,法庭当庭驳回了辩护律师提出的重新鉴定的提议。法庭拟择期宣判结果。

  此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杨佳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杨佳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公开审理 杨佳家属获准旁听

  上午8时许,记者来到位于襄阳南路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法院门口的工作人员已严守在法院门口。

  与一审不同,二审允许公民旁听,公民凭身份证即可办理旁听手续。但由于法院内坐席有限,旁听证在8时30分左右就停止发放,前来旁听的只有少部分人领取了旁听证。

  据了解,杨佳的父亲杨福生和姨妈王静荣均被允许旁听,被律师带入旁听席。而杨佳的母亲仍没有出现在法庭。一直关注“杨佳袭警案”的北京律师刘晓原和另外一名律师也被允许旁听。

  昨日的审理还对媒体开放,不少记者进入法院,但旁听者只可携带纸笔。

  律师辟谣 担任辩护人获杨佳同意

  杨佳的二审辩护律师翟建和吉剑青,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通过上海法律援助中心指定,并最终得到杨佳同意。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杨佳的父亲和姨妈声明不同意二人担任辩护律师。翟建接受采访时称,这是造谣,他已和杨佳的家属进行了交流,其家属很支持他工作。

  据了解,杨佳的父亲向翟建提出4点建议:包括精神鉴定、证人出庭、父子会见以及前妻下落等问题。

  ◇庭审现场

  杨佳看完录像称“不记得连刺4人”

  9时30分,身穿天蓝色T恤的杨佳被带入法庭。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徐伟担任审判长,另两名法官与其组成合议庭。

  庭审中,杨佳称,今年7月1日是要去闸北公安分局找民警解决问题,怕被阻拦才会购买防毒面具、锤子、刀等物品。当日,杨佳携尖刀等作案工具闯入闸北公安分局机关大楼,持刀行凶,造成6名民警死亡。

  杨佳辩称,当天他身上带了约七千余元现金和一张信用卡,去时也没想到有这样的结果。当律师询问杨佳是否为自己的行为后悔时,杨佳说“不后悔”。

  法庭出示了三段录像,包括在闸北政法大楼门口及大楼底楼的闸北公安分局和值班室内的监控录像。录像显示,7月1日9时46分许,一名带防毒面具的男子在值班室连续刺死4人。杨佳看完录像后,对这段细节回忆称:“不记得了。”

  ◇庭审焦点

  争论一:杨佳是否被警察非法殴打?

  律师翟建询问了引发袭警案的起因——杨佳来上海接受警察盘查的全过程。

  2007年10月5日 北京青年杨佳骑一辆无证无牌的自行车途经上海市闸北区时,受巡逻民警盘查,杨佳被带回芷江西路派出所讯问。杨佳在法庭上称接受讯问时被人围打。

  法庭出示了一段8分钟的录像,录像显示了民警在公共区域内没殴打杨佳,但末尾处几名警察将杨佳拉进了办公区域。在派出所杨佳从晚上9时许开始接受调查,直到次日凌晨2时许才离开,检方称,由于办公区域内无录像监控,所以录像仅录制了8分钟。

  杨佳称,当时有几名警察将其打倒在地,并用脚踢他。检方称,杨佳没有证据表明公安人员在派出所被打,而辩护律师认为检方仅有8分钟的录像,不能说明问题。检方还出示了派出所民警的证言证词,在证言证词中民警没有殴打杨佳。杨佳称由于证人没有出庭作证,不能说明被打真相。

  争论二:重做精神鉴定被当场驳回

  在昨日的审理过程中,是否为杨佳重新做精神鉴定成为案件的焦点。检方和杨佳的辩护律师进行了长达一个小时的辩论。

  翟建律师称,杨佳在2007年10月和民警发生冲突后,时隔半年多报复和他并没有关系的民警让人不能理解。

  今年7月5日,上海市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的4名专家赶到看守所对杨佳进行鉴定,认定杨佳没有精神疾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一审法院采信了上海市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为杨佳做的精神病鉴定报告,以此鉴定结论为依据,认定杨佳无精神病且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在二审理中,翟建认为杨佳很可能有人格障碍方面的精神疾病。

  杨佳在法庭称,上海市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的4名专家仅和他会见了两个小时,鉴定的方法为双方谈话。另一名辩护律师吉剑青则对该司法鉴定中心的资格进行了激辩。另外,吉剑青辩称,该司法鉴定中心2小时的会见得出的结果太仓促草率。

  但检方认为,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是司法部下属的一个事业单位,司法鉴定中心具备鉴定资格。

  在法庭调查中,法院当场驳回了杨佳辩护律师提出的重新鉴定的请求。袭警案二审公开审理,将择期宣判,杨佳自称对袭警行为不后悔

  昨日上午9时30分,“杨佳袭警案”二审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杨佳的父亲和姨母被准许旁听。

  法庭围绕杨佳是否在公安机关被打和是否重新进行精神鉴定进行激烈辩驳,案件从早上9点30分开始审理,直到18点30分才最终审理完毕,中间休庭一个半小时。



整个庭审过程长达7个多小时。控辩双方当庭激辩。在法庭调查阶段,法庭当庭驳回了辩护律师提出的重新鉴定的提议。法庭拟择期宣判结果。

  此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杨佳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杨佳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公开审理 杨佳家属获准旁听

  上午8时许,记者来到位于襄阳南路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法院门口的工作人员已严守在法院门口。

  与一审不同,二审允许公民旁听,公民凭身份证即可办理旁听手续。但由于法院内坐席有限,旁听证在8时30分左右就停止发放,前来旁听的只有少部分人领取了旁听证。

  据了解,杨佳的父亲杨福生和姨妈王静荣均被允许旁听,被律师带入旁听席。而杨佳的母亲仍没有出现在法庭。一直关注“杨佳袭警案”的北京律师刘晓原和另外一名律师也被允许旁听。

  昨日的审理还对媒体开放,不少记者进入法院,但旁听者只可携带纸笔。

  律师辟谣 担任辩护人获杨佳同意

  杨佳的二审辩护律师翟建和吉剑青,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通过上海法律援助中心指定,并最终得到杨佳同意。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杨佳的父亲和姨妈声明不同意二人担任辩护律师。翟建接受采访时称,这是造谣,他已和杨佳的家属进行了交流,其家属很支持他工作。

  据了解,杨佳的父亲向翟建提出4点建议:包括精神鉴定、证人出庭、父子会见以及前妻下落等问题。

  ◇庭审现场

  杨佳看完录像称“不记得连刺4人”

  9时30分,身穿天蓝色T恤的杨佳被带入法庭。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徐伟担任审判长,另两名法官与其组成合议庭。

  庭审中,杨佳称,今年7月1日是要去闸北公安分局找民警解决问题,怕被阻拦才会购买防毒面具、锤子、刀等物品。当日,杨佳携尖刀等作案工具闯入闸北公安分局机关大楼,持刀行凶,造成6名民警死亡。

  杨佳辩称,当天他身上带了约七千余元现金和一张信用卡,去时也没想到有这样的结果。当律师询问杨佳是否为自己的行为后悔时,杨佳说“不后悔”。

  法庭出示了三段录像,包括在闸北政法大楼门口及大楼底楼的闸北公安分局和值班室内的监控录像。录像显示,7月1日9时46分许,一名带防毒面具的男子在值班室连续刺死4人。杨佳看完录像后,对这段细节回忆称:“不记得了。”

  ◇庭审焦点

  争论一:杨佳是否被警察非法殴打?

  律师翟建询问了引发袭警案的起因——杨佳来上海接受警察盘查的全过程。

  2007年10月5日 北京青年杨佳骑一辆无证无牌的自行车途经上海市闸北区时,受巡逻民警盘查,杨佳被带回芷江西路派出所讯问。杨佳在法庭上称接受讯问时被人围打。

  法庭出示了一段8分钟的录像,录像显示了民警在公共区域内没殴打杨佳,但末尾处几名警察将杨佳拉进了办公区域。在派出所杨佳从晚上9时许开始接受调查,直到次日凌晨2时许才离开,检方称,由于办公区域内无录像监控,所以录像仅录制了8分钟。

  杨佳称,当时有几名警察将其打倒在地,并用脚踢他。检方称,杨佳没有证据表明公安人员在派出所被打,而辩护律师认为检方仅有8分钟的录像,不能说明问题。检方还出示了派出所民警的证言证词,在证言证词中民警没有殴打杨佳。杨佳称由于证人没有出庭作证,不能说明被打真相。

  争论二:重做精神鉴定被当场驳回

  在昨日的审理过程中,是否为杨佳重新做精神鉴定成为案件的焦点。检方和杨佳的辩护律师进行了长达一个小时的辩论。

  翟建律师称,杨佳在2007年10月和民警发生冲突后,时隔半年多报复和他并没有关系的民警让人不能理解。

  今年7月5日,上海市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的4名专家赶到看守所对杨佳进行鉴定,认定杨佳没有精神疾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一审法院采信了上海市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为杨佳做的精神病鉴定报告,以此鉴定结论为依据,认定杨佳无精神病且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在二审理中,翟建认为杨佳很可能有人格障碍方面的精神疾病。

  杨佳在法庭称,上海市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的4名专家仅和他会见了两个小时,鉴定的方法为双方谈话。另一名辩护律师吉剑青则对该司法鉴定中心的资格进行了激辩。另外,吉剑青辩称,该司法鉴定中心2小时的会见得出的结果太仓促草率。

  但检方认为,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是司法部下属的一个事业单位,司法鉴定中心具备鉴定资格。

  在法庭调查中,法院当场驳回了杨佳辩护律师提出的重新鉴定的请求。
得,看来是想向精神病方向扯了。
枪毙得了,杀了那么多人不枪毙说不过去
任何人在紧张的情况下都有可能不记得其干过的事,所以以次为精神病理由不成立!
一不服二不悔,真义士……;P
检方称,杨佳没有证据表明公安人员在派出所被打,
而辩护律师认为检方仅有8分钟的录像,不能说明问题。

全民公决
原帖由 饼称 于 2008-10-14 13:25 发表
检方称,杨佳没有证据表明公安人员在派出所被打,
而辩护律师认为检方仅有8分钟的录像,不能说明问题。

全民公决

真的只有8分钟录像?这也能当作证据?怪不得南方频道的马后炮都抱不平了。
原帖由 饼称 于 2008-10-14 13:25 发表
检方称,杨佳没有证据表明公安人员在派出所被打,
而辩护律师认为检方仅有8分钟的录像,不能说明问题。

全民公决


笑话,司法哪有公决的?
枪毙得了,还上诉呢,杀了那么多人还想有好下场?
我不清楚、别问我、我记不得了,这些都是法庭赖招。
杨义士干脆说他买的面具上有杰森所附的恶灵,所以杀警察的是杰森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神经病这招肯定是没用的。  杨佳死定了。

不过警察的另一个问题出来了,当时案子刚发生的时候,可是号称有6个小时的录象和40分钟的录音来证明警察没有殴打杨佳。  怎么现在突然变成只有8分钟了。  6小时变8分钟,好大的差距啊
赶快死去
原帖由 大侠随风飘 于 2008-10-14 19:14 发表
神经病这招肯定是没用的。  杨佳死定了。

不过警察的另一个问题出来了,当时案子刚发生的时候,可是号称有6个小时的录象和40分钟的录音来证明警察没有殴打杨佳。  怎么现在突然变成只有8分钟了。  6小时变8分钟, ...

警察有说过他们有6小时的录像吗?
当检方问杨佳为何实施该暴力行为时,杨佳表现得很迷惑并称事发后将近三个月时间没有想过7月1日发生的事情,因此记不清了,甚至称“持刀者戴着面具,看不清楚他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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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跟义士党之前形容的视死如归敢做敢当的形象不符啊!
原帖由 饼称 于 2008-10-14 13:25 发表
检方称,杨佳没有证据表明公安人员在派出所被打,
而辩护律师认为检方仅有8分钟的录像,不能说明问题。

全民公决

按偶的理解,肯定是被K 鸟...不然绝对干不出这样的事情,偶这边的公安干这个都熟练,小时候就亲眼见过嫌疑人怎么被联防群殴的
原帖由 icebluesky 于 2008-10-14 20:35 发表

按偶的理解,肯定是被K 鸟...不然绝对干不出这样的事情,偶这边的公安干这个都熟练,小时候就亲眼见过嫌疑人怎么被联防群殴的

那证据呢?警察出示他杀人的证据他怎么这时就装傻了?他说自己不后悔,被他杀掉的警察都不是无辜的,那又说自己无意杀人不记得杀人的事了这叫什么话啊?
这家伙就是一懦夫加无赖
杨佳估计是被广大网友忽悠的“聪明了”:D :D :D
原帖由 幻海魔刀 于 2008-10-14 16:32 发表
杨义士干脆说他买的面具上有杰森所附的恶灵,所以杀警察的是杰森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他可以当场在法庭上表演鬼上身;P
他妈的人现在哪里呢?????
他要不死 全国的犯人都可以申请精神鉴定了~~
原帖由 战争狂人萨谢思 于 2008-10-14 20:23 发表

警察有说过他们有6小时的录像吗?


看来你的记忆力的问题啊。  你自己好好想想当时的新闻发布会吧
被他杀掉的警察都不是无辜的,那又说自己无意杀人不记得杀人的事了这叫什么话啊?

不后悔是说过了,红字部分好象是没说过吧。至于说不记得了,无非是在死马当活马医的手段而已。
原帖由 DDG172 于 2008-10-14 21:29 发表
这家伙就是一懦夫加无赖

你丫就一粪青加脑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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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我的爷爷 于 2008-10-16 19:41 发表

你丫就一粪青加脑残

已经连杀六人了何必还要继续在法庭上装傻扮痴呢?你还真把他当成什么大侠了?
原帖由 战争狂人萨谢思 于 2008-10-16 20:33 发表

上海袭警案二审 杨佳打破沉默

海袭警案10月13日二审开庭,被告杨佳一改沉默,否认控罪,且对自己的行为“不后悔”,“因为我感觉他们(被杀警员)都不是无辜的”。

======================================= ...


我看的报道里只有不后悔这三个字,没有后面的那一句。  既然他说到了这一句“因为我感觉他们(被杀警员)都不是无辜的”,那么我觉得肯定应该给他一个阐述的机会吧。他为什么会觉得对方不是无辜的呢??(这是我最想弄明白的,不知道是没给他机会说呢,还是他说了没有报道出来),如果真能以这个为开端,那不妨 让他说到底,或许真相就真的出来了
原帖由 大侠随风飘 于 2008-10-16 19:30 发表


看来你的记忆力的问题啊。  你自己好好想想当时的新闻发布会吧

我没看过新闻发布会,反正杨大侠良心好的很,杀警察不后悔不愧疚还能把事情忘个精光,真希望多送他几颗子弹让他记清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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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大侠随风飘 于 2008-10-16 19:34 发表


不后悔是说过了,红字部分好象是没说过吧。至于说不记得了,无非是在死马当活马医的手段而已。

到了这个地步干嘛不像个烈士一样的坦然受死却还来死马当活马医?他觉得警察个个都不无辜就不无辜了?狗逼养的去死吧!
罪大恶极的枪毙
不要脸的应该处绞刑
反正都是死,不要脸是吧,就让你死得丢人点,象老萨那样。
原帖由 战争狂人萨谢思 于 2008-10-16 20:50 发表

到了这个地步干嘛不像个烈士一样的坦然受死却还来死马当活马医?他觉得警察个个都不无辜就不无辜了?狗逼养的去死吧!


既然他说了不觉得对方是无辜的,那是不是无辜也应该听一下他的理由吧。   死刑犯也有申诉的权利吧
原帖由 战争狂人萨谢思 于 2008-10-16 20:41 发表

我没看过新闻发布会,反正杨大侠良心好的很,杀警察不后悔不愧疚还能把事情忘个精光,真希望多送他几颗子弹让他记清楚些。


我的天那,在网上扯了这么久,感情你还没看过新闻发布会;funk ;funk ;funk


我这个汗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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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警察因为不还手被可爱的大学生用板砖敲死了大侠又可以用嘲讽的语气说道:“警察连自己都没法保护怎么保护人民啊?”
原帖由 大侠随风飘 于 2008-10-16 21:02 发表


只是那一句话恐怕不能说明整个问题吧。至于那个大学生的问题,你想说什么??想说警察是正当防卫还是除暴安良??

请问你一句,第一,你觉得那个视频完整吗??
第二,你觉得身为执法人员的警察,遇到这种事 ...

在美国这样用武器暴力袭警 警察绝对有权用枪当场崩他。
原帖由 战争狂人萨谢思 于 2008-10-16 21:13 发表

本就是他先动的手,警察一直在容忍他,这个当事人也称之前一直看到他在动手周围人在劝挨打的警察没有还手,从他尸体身上来看也没看出有多少伤痕,是不是被打死的还成问题呢。报案?警察挨了打只是想要一走了之,结 ...


警察是不是一直容忍,你就少在这里扯了,难道你没看到视频当中在酒吧里面打的那一段???难道警察是在一直挨打??另外你应该看到报道了吧,是酒吧的管理人员不让在酒吧内打,把他们赶到了外面,又在外面继续打的。你所谓的警察一直在容忍是从何而来呢???死者一直不一不绕不假,但是你太不了解东北人的个性了,东北人打架,不一不绕的往往是吃亏了的那一活,除非是实力相差太大的情况下,才会吃亏了忍着的。所以从不一不绕看,很可能是死者一方开始在酒吧里吃亏了,或者最少是谁也不服谁。所谓的一直容忍就是扯淡。

另外动板砖,在东北打架的太司空见惯了,算不上什么罪大恶极吧,在东北七八岁的小学生打架一样会抄板砖木棒。因为哪了砖头你就个一定性成为杀人犯一样。太小题大做了。还有一点,身为警察,他们应该是懂法的吧。遇到这种情况,虽然他自己是警察,但是按照法律程序也应该是铐到警察局去处理,而不是这种暴力的手段。所以把他们定性为斗殴没有冤枉其中的一个。  所谓的正当防卫纯粹是扯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