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警方披露闸北袭警案详细经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6:26:11
2008年07月07日10:44 新民晚报
  本报讯 (记者 潘高峰 特约通讯员 忻文轲)今天上午10时,上海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对闸北袭警案发生经过和前因后果作出详细解答。

  据警方介绍,此案犯罪嫌疑人杨佳,男,1980年8月27日生,汉族,北京市人。中专文化程度,未婚,无正当职业。据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杨佳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2007年10月5日晚,杨佳骑一辆无牌无证自行车途经闸北区芷江西路普善路口时,闸北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巡逻民警盘查,因其拒绝出示身份证件和提供所骑自行车来源证明,造成市民围观、影响交通,被带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在查清杨佳真实身份及自行车是租用等情况后,尽管杨在盘查询问过程中一直不予配合,且多次辱骂民警,阻碍民警正常执法,但民警还是对其进行耐心教育后予以放行。事后,杨多次通过信访件、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市公安局和闸北公安分局督察部门投诉,并提出开除相关民警公职、赔偿其精神损失费的无理要求。

  闸北分局督察支队经过认真核查,认为民警执法依法有据,无不当之处。督察支队两次赴京对杨佳进行法制宣传和疏导劝解工作,但杨均不予置理,还决定采取极端手段报复闸北公安分局民警。

  今年7月1日上午9时40分许,杨佳携8个装有汽油的啤酒瓶,在天目西路警车停放处摔了2个啤酒瓶(未燃烧),在大门西侧三四米左右的花坛处投掷了5个瓶子并燃烧起火。保安见状后,立刻前往制止并组织救火。杨佳又向保安扔出1个啤酒瓶,并趁保安救火之隙,右手持一把单刃刀具(一把长十几公分的单刃剔骨刀,非常锋利),头戴防尘面具,腰间挎一腰包(内有榔头、催泪瓦斯喷雾器、登山杖等物),由闸北分局便民服务通道窜进大楼。

  进门后,杨佳看见保安顾建明正在打电话,即上前用刀柄猛砸其头部,造成顾头部裂伤,缝合4针。随后,杨佳一手持刀,一手持催泪瓦斯在底楼大厅过道和治安值班室等不同处,先后分别袭击了正在工作的民警倪景荣(47岁,后保处服务中心主任)、方福新(50岁,治安支队)、张义阶(56岁,治安支队)、张建平(47岁,北站派出所)。4位民警猝不及防,失血过多倒地身亡。

  经法医鉴定,民警张建平左肩创口达21厘米;左胸创口达13厘米、右胸创口达1 8厘米、右腋创口达7.5厘米,3处刺伤深及胸腔;民警方福新左胸创口达1 6厘米并贯穿左胸左肺;民警张义阶左腋创口达11厘米并深达胸腔、左手左膝均有被刺伤口;民警倪景荣左颈部砍伤达9厘米且颈动脉、颈静脉多处血管破裂。

  9时42分,110指挥中心接到报告,立即发布调警指令,指令北站派出所、分局就近GPS巡逻车和特警支队民警立即进入大楼搜捕,并通知相关部门,同时通知“120”救护车到现场救治受伤民警。

  这时,杨佳已从一楼窜入南侧消防楼梯爬上9楼,遇上民警徐维亚(48岁,交警支队),杨持刀向徐发起突然袭击,徐维亚全身多处被刺倒地,左面颊创口达14厘米、前额创口达5厘米;右胸及腹部多处刺伤,其中右乳下至剑突处创口1 8厘米、剑突至脐处28厘米;右肘关节创口8厘米、右膝关节创口12厘米,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随后,杨佳从消防梯窜至10楼,遇民警王凌云(27岁,交警支队),举刀刺王,王凌云右肩部和右胸部等处受伤。接着,杨佳窜上11楼,遭遇民警李珂(49岁,科技科),他对着李珂连刺数刀,李珂胸腹部受到重创,右胸创口达5厘米、右腋创口达8.5厘米、右胸创口达2l厘米,上述3处创口均深及胸腔:左手拇指和食指分别划伤,后因伤重不治身亡。

  此时,杨佳返回消防楼梯跑到21楼,在2113办公室门口刺伤正在等电梯的督察支队民警吴钰骅。吴钰骅受伤后一边高声呼叫提醒同事注意,一边返回办公室寻找反击武器。正在室内工作的督察支队民警林玮和李伟见状立即起身准备围捕。杨佳闯入办公室挥舞着匕首冲向林玮,林玮顺势操起办公椅奋力抵挡。隔壁纪委监察室主任孔中卫闻讯冲了进来,奋不顾身上前抱住杨佳。孔中卫、李伟、林玮、吴钰骅以及随后赶到的督察支队副支队长陈伟、民警容侃敏、纪委干部黄兆泉齐心协力,用办公椅将杨佳牢牢顶在了墙角边上,夺下其手中的凶器,给他上了手铐。携枪开展搜索的特警队员此时也赶到现场,配合将凶残的犯罪嫌疑人制服。

  根据杨佳交代,专案组专门调取了2007年10月5日民警盘查工作时所携录音笔及派出所监控录像的音像资料,证实杨在接受盘查时拒绝配合民警工作、态度极为恶劣,到派出所后大声辱骂民警,并不断拨打投诉电话谎称遭到民警殴打。而派出所民警当时执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执法行为正当。

  案发后,警方经调查了解到,今年6月12日至23日,杨来沪居住在距离芷江西路派出所仅20米的某旅馆,并使用望远镜观察派出所情况。6月26日其再次来沪居住在闸北公安分局附近的某招待所。期间,他购买了催泪瓦斯喷雾剂和单刃刀具、榔头、登山杖、防尘面具、橡胶手套、打火机等物。

  7月1日上午,杨佳携带上述作案工具窜至闸北区政法办公大楼,实施了故意杀人犯罪行为,致6名公安民警牺牲,3名民警和1名保安员受伤。杨佳对以上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交代,他点燃燃烧瓶目的是“想把此事的社会影响搞大”,戴上防尘面具和橡胶手套是为了防止催泪瓦斯伤到自己。2008年07月07日10:44 新民晚报
  本报讯 (记者 潘高峰 特约通讯员 忻文轲)今天上午10时,上海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对闸北袭警案发生经过和前因后果作出详细解答。

  据警方介绍,此案犯罪嫌疑人杨佳,男,1980年8月27日生,汉族,北京市人。中专文化程度,未婚,无正当职业。据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杨佳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2007年10月5日晚,杨佳骑一辆无牌无证自行车途经闸北区芷江西路普善路口时,闸北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巡逻民警盘查,因其拒绝出示身份证件和提供所骑自行车来源证明,造成市民围观、影响交通,被带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在查清杨佳真实身份及自行车是租用等情况后,尽管杨在盘查询问过程中一直不予配合,且多次辱骂民警,阻碍民警正常执法,但民警还是对其进行耐心教育后予以放行。事后,杨多次通过信访件、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市公安局和闸北公安分局督察部门投诉,并提出开除相关民警公职、赔偿其精神损失费的无理要求。

  闸北分局督察支队经过认真核查,认为民警执法依法有据,无不当之处。督察支队两次赴京对杨佳进行法制宣传和疏导劝解工作,但杨均不予置理,还决定采取极端手段报复闸北公安分局民警。

  今年7月1日上午9时40分许,杨佳携8个装有汽油的啤酒瓶,在天目西路警车停放处摔了2个啤酒瓶(未燃烧),在大门西侧三四米左右的花坛处投掷了5个瓶子并燃烧起火。保安见状后,立刻前往制止并组织救火。杨佳又向保安扔出1个啤酒瓶,并趁保安救火之隙,右手持一把单刃刀具(一把长十几公分的单刃剔骨刀,非常锋利),头戴防尘面具,腰间挎一腰包(内有榔头、催泪瓦斯喷雾器、登山杖等物),由闸北分局便民服务通道窜进大楼。

  进门后,杨佳看见保安顾建明正在打电话,即上前用刀柄猛砸其头部,造成顾头部裂伤,缝合4针。随后,杨佳一手持刀,一手持催泪瓦斯在底楼大厅过道和治安值班室等不同处,先后分别袭击了正在工作的民警倪景荣(47岁,后保处服务中心主任)、方福新(50岁,治安支队)、张义阶(56岁,治安支队)、张建平(47岁,北站派出所)。4位民警猝不及防,失血过多倒地身亡。

  经法医鉴定,民警张建平左肩创口达21厘米;左胸创口达13厘米、右胸创口达1 8厘米、右腋创口达7.5厘米,3处刺伤深及胸腔;民警方福新左胸创口达1 6厘米并贯穿左胸左肺;民警张义阶左腋创口达11厘米并深达胸腔、左手左膝均有被刺伤口;民警倪景荣左颈部砍伤达9厘米且颈动脉、颈静脉多处血管破裂。

  9时42分,110指挥中心接到报告,立即发布调警指令,指令北站派出所、分局就近GPS巡逻车和特警支队民警立即进入大楼搜捕,并通知相关部门,同时通知“120”救护车到现场救治受伤民警。

  这时,杨佳已从一楼窜入南侧消防楼梯爬上9楼,遇上民警徐维亚(48岁,交警支队),杨持刀向徐发起突然袭击,徐维亚全身多处被刺倒地,左面颊创口达14厘米、前额创口达5厘米;右胸及腹部多处刺伤,其中右乳下至剑突处创口1 8厘米、剑突至脐处28厘米;右肘关节创口8厘米、右膝关节创口12厘米,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随后,杨佳从消防梯窜至10楼,遇民警王凌云(27岁,交警支队),举刀刺王,王凌云右肩部和右胸部等处受伤。接着,杨佳窜上11楼,遭遇民警李珂(49岁,科技科),他对着李珂连刺数刀,李珂胸腹部受到重创,右胸创口达5厘米、右腋创口达8.5厘米、右胸创口达2l厘米,上述3处创口均深及胸腔:左手拇指和食指分别划伤,后因伤重不治身亡。

  此时,杨佳返回消防楼梯跑到21楼,在2113办公室门口刺伤正在等电梯的督察支队民警吴钰骅。吴钰骅受伤后一边高声呼叫提醒同事注意,一边返回办公室寻找反击武器。正在室内工作的督察支队民警林玮和李伟见状立即起身准备围捕。杨佳闯入办公室挥舞着匕首冲向林玮,林玮顺势操起办公椅奋力抵挡。隔壁纪委监察室主任孔中卫闻讯冲了进来,奋不顾身上前抱住杨佳。孔中卫、李伟、林玮、吴钰骅以及随后赶到的督察支队副支队长陈伟、民警容侃敏、纪委干部黄兆泉齐心协力,用办公椅将杨佳牢牢顶在了墙角边上,夺下其手中的凶器,给他上了手铐。携枪开展搜索的特警队员此时也赶到现场,配合将凶残的犯罪嫌疑人制服。

  根据杨佳交代,专案组专门调取了2007年10月5日民警盘查工作时所携录音笔及派出所监控录像的音像资料,证实杨在接受盘查时拒绝配合民警工作、态度极为恶劣,到派出所后大声辱骂民警,并不断拨打投诉电话谎称遭到民警殴打。而派出所民警当时执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执法行为正当。

  案发后,警方经调查了解到,今年6月12日至23日,杨来沪居住在距离芷江西路派出所仅20米的某旅馆,并使用望远镜观察派出所情况。6月26日其再次来沪居住在闸北公安分局附近的某招待所。期间,他购买了催泪瓦斯喷雾剂和单刃刀具、榔头、登山杖、防尘面具、橡胶手套、打火机等物。

  7月1日上午,杨佳携带上述作案工具窜至闸北区政法办公大楼,实施了故意杀人犯罪行为,致6名公安民警牺牲,3名民警和1名保安员受伤。杨佳对以上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交代,他点燃燃烧瓶目的是“想把此事的社会影响搞大”,戴上防尘面具和橡胶手套是为了防止催泪瓦斯伤到自己。
既然如此,公布07年的材料和录像就是了。
应该允许媒体采访法庭审理过程
不讲起因和深层次的东西,只是就事论事而已,我想这些警察即使是文职警察,但也是不是太........了。一个人拿把刀(不是枪)冲到猪群里,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连杀10头猪是不是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这里本人没有如何侮辱警察的意思,只是希望以后这种事再也不会发生。
最好再公布此次袭击的录像,摄像头应该拍到一部分了吧?
你带这么多专用设备冲进猪群里,别说杀猪了,连香肠都做出来了。:L
其恨如此之深
可见其冤何等之重

这一事件是一个极为特殊的个案,不具有普遍代表性。
但事件背后的背景,却值得我们的各级权利部门切切实实的深刻反思。在以后的工作中,如何在制度上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减少各种刑讯逼供,真正给这类受冤枉者以名誉和经济补偿。保证最基本的社会公平和公正。

这六位四者,四位伤者,一位即将被处死者,都是我们这个尚存的不公正现象的受害者。我们很多很多的人,都是我们社会中存在的各类不改正现象的受害者。
转~~~~~~~~~~~~~~~:o :o
民警姓名
  ======================================
  张#-1952-03-01-一级警督
  
  倪#-1961-08-25-一级警督
  
  方#-1958-03-30-二级警督
  
  张#-1961-01-22-二级警督
  
  李 #-1959-02-26-三级警督
  
  徐#-1960-09-18-三级警督

转转而已,我是来做
俯  卧   撑~~~~~~~~~`[:a1:] [:a1:] [:a1:]
原帖由 山人0504 于 2008-7-7 18:52 发表
其恨如此之深
可见其冤何等之重

这一事件是一个极为特殊的个案,不具有普遍代表性。
但事件背后的背景,却值得我们的各级权利部门切切实实的深刻反思。在以后的工作中,如何在制度上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减少各 ...

那马加爵 邱兴华其恨如此之深是因其冤何等之重?
  根据杨佳交代,专案组专门调取了2007年10月5日民警盘查工作时所携录音笔及派出所监控录像的音像资料,证实杨在接受盘查时拒绝配合民警工作、态度极为恶劣,到派出所后大声辱骂民警,并不断拨打投诉电话谎称遭到民警殴打。而派出所民警当时执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执法行为正当。
  
  警察有影像记录,可以证明杨佳无理无法。
侦查阶段,监控录像的音像资料不公开是正常的.在庭审阶段会公开的.....
原帖由 新侨联委员 于 2008-7-7 20:03 发表
  根据杨佳交代,专案组专门调取了2007年10月5日民警盘查工作时所携录音笔及派出所监控录像的音像资料,证实杨在接受盘查时拒绝配合民警工作、态度极为恶劣,到派出所后大声辱骂民警,并不断拨打投诉电话谎称遭到民 ...

投诉人无法无理,公安自己合法按规操作,面对这样的无效投诉上海公安有必要连续两次派人专程上京向投诉人解释宣传吗?这种处理方式是上海公安的标准投诉处理流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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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凯旋在子夜 于 2008-7-7 20:27 发表

何等偏执是什么意思?

1.广泛猜疑,常将他人无意的、非恶意的甚至友好的行为误解为敌意或歧视,或无足够根据,怀疑会被人利用或伤害,因此过分警惕与防卫。
2.将周围事物解释为不符合实际情况的“阴谋”,并可成为超价观念。
3.易产生病态嫉妒。
4.过分自负,若有挫折或失败则归咎于人,总认为自己正确。
5.好嫉恨别人,对他人道错不能宽容。
6.脱离实际地好争辩与敌对,固执地追求个人不够合理的“权利”或利益。
7.忽视或不相信与患者想法不相符合的客观证据。因而很难以说理或事实来改变患者的想法。
患者的症状符合上述项目中三项,可诊断为偏执型人格障碍。
你用了患者,说明是有病了,那是什么病?
原帖由 凯旋在子夜 于 2008-7-7 20:31 发表
你用了患者,说明是有病了,那是什么病?

偏执型人格障碍是要为自己的行为负法律责任的.
原帖由 地球球宽 于 2008-7-7 20:57 发表

偏执型人格障碍是要为自己的行为负法律责任的.

能否作出医学上的诊断,还是现在光凭你嘴上断定杨是什么什么性格?
赖得一干二净,彻彻底底呀,上海人。
原帖由 凯旋在子夜 于 2008-7-7 21:02 发表
能否作出医学上的诊断,还是现在光凭你嘴上断定杨是什么什么性格?

好吧,你一定要说一次杀10人的做法不叫偏执.

1,他是偏执型人格障碍,他需要负法律责任.
2,他不是偏执型人格障碍,他也需要负法律责任.

我空口有凭也好无凭也罢,他的刑事责任是逃不掉.
原帖由 深蓝象棋 于 2008-7-7 21:04 发表
赖得一干二净,彻彻底底呀,上海人。

我也是上海人,什么叫赖的一干二净彻彻底底啊?该是什么就是什么,冷血畜生想冒充悲情英雄想都别想。
原帖由 深蓝象棋 于 2008-7-7 21:04 发表
赖得一干二净,彻彻底底呀,上海人。

你是什么地方人啊?好像一副好高贵的样子。
上海人里面也分好坏的。
原帖由 深蓝象棋 于 2008-7-7 21:04 发表
赖得一干二净,彻彻底底呀,上海人。

怎么义士们总喜欢搞有罪推论啊?还一副还屌的样子。
原帖由 凯旋在子夜 于 2008-7-7 21:09 发表
上海人里面也分好坏的。

外地人里面也分好坏的。
原帖由 地球球宽 于 2008-7-7 21:07 发表

好吧,你一定要说一次杀10人的做法不叫偏执.

1,他是偏执型人格障碍,他需要负法律责任.
2,他不是偏执型人格障碍,他也需要负法律责任.

我空口有凭也好无凭也罢,他的刑事责任是逃不掉.

你的说法有问题,只从1个人杀10个上就能得出一个人就是什么性格?
原帖由 战争狂人萨谢思 于 2008-7-7 21:10 发表

外地人里面也分好坏的。

对了,所以不要用有色眼镜看别人,更不要用有色眼镜看自己。
原帖由 凯旋在子夜 于 2008-7-7 21:13 发表

对了,所以不要用有色眼镜看别人,更不要用有色眼镜看自己。

你现在就在用有色眼光看上海JC,好像上海JC就在欺压外地人似的。
原帖由 战争狂人萨谢思 于 2008-7-7 21:08 发表

你是什么地方人啊?好像一副好高贵的样子。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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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深蓝象棋 于 2008-7-7 21:16 发表

北京

为了避免挑起地域冲突,我们就此打住吧。
原帖由 战争狂人萨谢思 于 2008-7-7 21:15 发表

你现在就在用有色眼光看上海JC,好像上海JC就在欺压外地人似的。

我说的其实是JC,但这件事情发生在上海。
我对上海人没有偏见。
原帖由 长青树 于 2008-7-7 21:17 发表
强烈要求对这个案件进行公审~只有这样才能还警察一清白……



对,我也是这个意思~~~~~~~:D ;P

我相信这样一定可以还警察一个清白~~~~~~~:D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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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凯旋在子夜 于 2008-7-7 21:22 发表

我说的其实是JC,但这件事情发生在上海。
我对上海人没有偏见。

我对北京人也没有偏见,我有几个亲戚也是北京人,但我也信任上海的JC。
强烈要求对这个案件进行公审,否则就只有上海JC一面之辞。
原帖由 地球球宽 于 2008-7-7 21:25 发表

我说他因为被当偷车贼杀伤了10人是偏执,你非说他不是偏执.你说我有问题,我还说你有问题哩.

只有医生才能作出鉴定。
你轻飘飘的一句被当偷车贼太简单,中间那么多过程,都没有了?
原帖由 凯旋在子夜 于 2008-7-7 21:47 发表
只有医生才能作出鉴定。
你轻飘飘的一句被当偷车贼太简单,中间那么多过程,都没有了?

有录音与录相资料在那放着,中间杨态度不好,警察按程序办的事.你再有问题,不应该要这缠着我,打个律师给杨做JJ检查去.
原帖由 地球球宽 于 2008-7-7 22:13 发表

有录音与录相资料在那放着,中间杨态度不好,警察按程序办的事.你再有问题,不应该要这缠着我,打个律师给杨做JJ检查去.

找律师有他的家人,我没权利,做性格鉴定也好,精神鉴定也好,有医生,你也没资格。
感觉你就象某些JC,简单粗暴,所以出什么冤案不奇怪。
原帖由 凯旋在子夜 于 2008-7-7 22:18 发表

找律师有他的家人,我没权利,做性格鉴定也好,精神鉴定也好,有医生,你也没资格。
感觉你就象某些JC,简单粗暴,所以出什么冤案不奇怪。


对噢,有道理.晕刚才他这么问我的,我怎么没有想到这么回答呢~~~~[:a6:] ;
看来还是修练不到家~~~~~~~~;P ;P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