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转得动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6:37:12
● 于泽远(北京)

  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发布的新闻公报没有出现总书记胡 锦 涛不久前向农民承诺的“土地流转”,引发外界有关中共高层出现矛盾的联想。北京有关学者指出,胡 锦 涛所说的土地流转与高层利益和官方意识形态并没有直接冲突,不大可能引起高层内部反弹。三中全会公报不提土地流转,可能是要避免不必要的争论,并不意味着中共放弃以土地流转为核心的土地制度改革。

执政的人有顾虑

  胡 锦 涛9月30日在安徽说,要根据农民的意愿,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胡 锦 涛的宣示引起舆论对土地流转,即买卖土地使用权的热议。但10月12日发布的三中全会公报只字未提“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又使外界猜测土地流转可能遭到高层的否决。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昨天在人民网接受访问时说,社会部分人士包括一些学者对土地流转问题没有明确的认识,认为土地流转就是土地私有化,带来很多争议,“这也就是现在执政的人的顾虑所在。”

  但官方媒体和一些官方学者昨天在解读三中全会时都谈到中国将推进包括土地流转在内的土地制度改革。《人民日报》昨天发表评论说:“要赋予农民更大的自主经营权,比如在现有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基础上,允许农民以转包、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北京市原农委主任、农业部土地永包制课题组专家刘福海昨天在搜狐网接受访问时说,中国必须建立能够推动土地有序流转的土地制度。三中全会公报提出给予农民“完整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其实就是土地永包制,永包制可以使土地成为完整的资产和独立的商品,推动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

  于建嵘认为,目前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本质上只是一种土地经营方式,农民并没有真正得到土地所有权。法律虽然规定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但国家(政府)可以对“农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进行超法律强制,国家才是农村土地的终极所有者。同时,所有土地的转让都要先由国家低价征用变为国有,然后按市场价出售。这种征地办法把农民排斥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体系之外,农民既不能决定土地卖与不卖,也不能与买方平等谈判价格,而国家和社会强势阶层则可以不受约束地侵吞农民的土地权益,造成大量的农民成为无地、无业和社会保障的“三无人员”。

  于建嵘说,如何让农民真正拥有自己的土地和房屋,并享受到因土地增值所获得的收益,不只是一个经济问题,也关系到农民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中国如果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就不可能真正解决农民问题。因此,首先要从法律上把农民的土地还给农民,要确定农民对土地拥有转让、抵押、继承的权利。

  不过,他也指出,目前中国农村土地改革是有底线的,国家能做的事情相对有限,特别在有关农村土地所有权问题上比较难突破。同时,土地征用制度有关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所以也很难真正有实质性的改革。

  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学会常务理事长刘登高说,前一段关于土地流转的呼声很高,这些呼声并不是土地流转发展的客观需要。官方已经有关于土地流转的政策,比如允许土地租赁、抵押。目前土地流传主要是本村农户间或者亲友间的转包,也有部分农户把自己土地租赁给公司进行使用。还有一些公司通过政府动员,从农村低价租赁大量土地,损害农民利益,引发农民下访。这表明,土地流转必须建立在劳动力转移和农民自愿基础上。
http://www.zaobao.com/special/ch ... 1/cnpol081014.shtml● 于泽远(北京)

  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发布的新闻公报没有出现总书记胡 锦 涛不久前向农民承诺的“土地流转”,引发外界有关中共高层出现矛盾的联想。北京有关学者指出,胡 锦 涛所说的土地流转与高层利益和官方意识形态并没有直接冲突,不大可能引起高层内部反弹。三中全会公报不提土地流转,可能是要避免不必要的争论,并不意味着中共放弃以土地流转为核心的土地制度改革。

执政的人有顾虑

  胡 锦 涛9月30日在安徽说,要根据农民的意愿,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胡 锦 涛的宣示引起舆论对土地流转,即买卖土地使用权的热议。但10月12日发布的三中全会公报只字未提“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又使外界猜测土地流转可能遭到高层的否决。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昨天在人民网接受访问时说,社会部分人士包括一些学者对土地流转问题没有明确的认识,认为土地流转就是土地私有化,带来很多争议,“这也就是现在执政的人的顾虑所在。”

  但官方媒体和一些官方学者昨天在解读三中全会时都谈到中国将推进包括土地流转在内的土地制度改革。《人民日报》昨天发表评论说:“要赋予农民更大的自主经营权,比如在现有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基础上,允许农民以转包、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北京市原农委主任、农业部土地永包制课题组专家刘福海昨天在搜狐网接受访问时说,中国必须建立能够推动土地有序流转的土地制度。三中全会公报提出给予农民“完整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其实就是土地永包制,永包制可以使土地成为完整的资产和独立的商品,推动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

  于建嵘认为,目前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本质上只是一种土地经营方式,农民并没有真正得到土地所有权。法律虽然规定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但国家(政府)可以对“农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进行超法律强制,国家才是农村土地的终极所有者。同时,所有土地的转让都要先由国家低价征用变为国有,然后按市场价出售。这种征地办法把农民排斥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体系之外,农民既不能决定土地卖与不卖,也不能与买方平等谈判价格,而国家和社会强势阶层则可以不受约束地侵吞农民的土地权益,造成大量的农民成为无地、无业和社会保障的“三无人员”。

  于建嵘说,如何让农民真正拥有自己的土地和房屋,并享受到因土地增值所获得的收益,不只是一个经济问题,也关系到农民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中国如果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就不可能真正解决农民问题。因此,首先要从法律上把农民的土地还给农民,要确定农民对土地拥有转让、抵押、继承的权利。

  不过,他也指出,目前中国农村土地改革是有底线的,国家能做的事情相对有限,特别在有关农村土地所有权问题上比较难突破。同时,土地征用制度有关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所以也很难真正有实质性的改革。

  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学会常务理事长刘登高说,前一段关于土地流转的呼声很高,这些呼声并不是土地流转发展的客观需要。官方已经有关于土地流转的政策,比如允许土地租赁、抵押。目前土地流传主要是本村农户间或者亲友间的转包,也有部分农户把自己土地租赁给公司进行使用。还有一些公司通过政府动员,从农村低价租赁大量土地,损害农民利益,引发农民下访。这表明,土地流转必须建立在劳动力转移和农民自愿基础上。
http://www.zaobao.com/special/ch ... 1/cnpol081014.shtml
出台一项政策肯定要经过充分研究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
目前看拿土地还是得从国家哪里获得,那个单位从农民哪里获得土地搞生产或者建厂房职工宿舍啥的。遗留问题很多啊。
和农民直接交易,相关法律制定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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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yewenyewu 于 2008-10-14 16:48 发表
土地流转不是新政策,在土地承包法16条已经作出规定。也实行了好几年了。

只是有人想把流转理解成别的意思。

老早以前承包权转让就很普遍了,江苏盐城那一带1亩地7、8年前50块,现在150到200,大队里想种地扩大生产的找出去打工的或者直接找到大队上和出去打工的联系牵头,帮助签转让使用权的合同。城里人想种田也可以下乡找人出让承租。一直搞不懂最近一段时间一些砖家绕着土地哪那么多私货。
现在是想放开产权,土地永包制。实行农村土地进一步改革。不一样。
国家放开土地阀门,“土地的稀缺性”就没有了。
房价必然要爆跌!
不要担心有钱的既得利益者会趁此机会,大肆圈地。
因为:
1.这些既得利益者(贪官,开发商,炒房客等),这几年房价节节攀升。
为了获取更多的暴利,他们哪一位不是有很多套房子?
可以这样说他们的主要资产是被套在房地产上面了(这可是不动产!)现金只占他们财产的一小部分!
2.房地产的变现能力差!他们现在已经没有太多的现金来进行圈地运动了!
如果他们能够顺利的把手中的房产处理掉(这只是假设),那么这么多的房产要想成交,价格只有爆跌,这样会使他们手里的财产加速贬值!只有加快他们的死亡!
大家应该注意到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各大城市的房屋成交量的萎缩,大量的卖盘,却没有买盘?这种“有价无市”的现象说明了什么?既得利益者想跑,却没有人愿意为他们接这最后一棒!
(不要说那是“炒房客”的房子,其实那些房子绝大部分都是贪官的资产,“炒房客”只是代理人而已)
3.就算是他们有了现金,他们想要再向以前这样“跑马圈地”,可能吗?
经过房地产价格的的爆涨的“阶级教育”,拿到土地的农民会这样轻易的,廉价的把自己的财产拱手让给他人?我想绝大部分的农民兄弟是不会这样做的!
原帖由 人就是江湖 于 2008-10-14 17:20 发表
现在是想放开产权,土地永包制。实行农村土地进一步改革。不一样。

这个应该就是私货了。专家自己的私货而已。

耕地已经接近红线,不可能再有用途的改变,农民建设用地,很多已经纳入了政府规划,这也不可能有更多的改变。

现在重点也只能是农民建设用地(包括宅基地)是不是可以跟国有建设用地“同权”。但同权的意思就不是所有权的改变,而是让农民建设用地使用权跟国有土地使用权一样,出让的只是有期限的使用权。

土地私有化根本就不是什么可能的选项,为什么要传这么多东西呢?
原帖由 yewenyewu 于 2008-10-14 17:46 发表

这个应该就是私货了。专家自己的私货而已。

耕地已经接近红线,不可能再有用途的改变,农民建设用地,很多已经纳入了政府规划,这也不可能有更多的改变。

现在重点也只能是农民建设用地(包括宅基地)是不是 ...

仁兄,这么一说好像是说到了一些点子上,特别是耕地。土地私有化在中国真的不是很现实,但,不排除是不是想学越南。
在土地公有制招牌下,使得土地使用权可以买卖,不改变土地所有权的前提下,也能实现土地使用权资本化。
在土地公有制招牌下,使得土地使用权可以买卖,不改变土地所有权的前提下,也能实现土地使用权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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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可能是问题的要害,否则,不明白既然以前有法律的东东为什么现在又要来提.
永包制下的流转才是争论的焦点.
yaoersan tangguandeng
原帖由 周自恒 于 2008-10-14 18:23 发表
在土地公有制招牌下,使得土地使用权可以买卖,不改变土地所有权的前提下,也能实现土地使用权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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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可能是问题的要害,否则,不明白既然以前有法律的东东为 ...

永包制是专家们提的,政府方面没提,只是说“稳定和完善”,土地流转现在就存在。制度根本不是什么重点。

现在的重点就是农村金融改革,还有就是政府资源的倾斜投入,农村问题,根本就是政府投入缺乏的问题,也就是说,农民赚钱存银行,银行借钱给商人投入到城市,农民根本没什么得益,而且政府投入农村不多。怎么老往土地所有制上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