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雇员!头一次这样反对GCD!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6:24:55
大家都知道,政府雇员这个概念来自于西方。美,英等国,行政官员是民选的,大量政府公务员是雇员。既然行政官员是民选的,他自己可以俜用自己选择的政府班子。
可是在我国某些地方,少数官员为了无限扩大自己的权利,竟然也搞政府雇员。还美其名曰新政,实则某私!
我国的公务员都是考试,考核产生,晋升,虽然也有舞弊,但选举一样有舞弊。至少是按才能规则行事,名义上公开公正考试。
现在一个非民选行政官员,竟然可以不用公正考试出来的政府人员,而去自己雇佣解聘政府雇员!把社会公正放在哪里?长此以往国将不国!大家都知道,政府雇员这个概念来自于西方。美,英等国,行政官员是民选的,大量政府公务员是雇员。既然行政官员是民选的,他自己可以俜用自己选择的政府班子。
可是在我国某些地方,少数官员为了无限扩大自己的权利,竟然也搞政府雇员。还美其名曰新政,实则某私!
我国的公务员都是考试,考核产生,晋升,虽然也有舞弊,但选举一样有舞弊。至少是按才能规则行事,名义上公开公正考试。
现在一个非民选行政官员,竟然可以不用公正考试出来的政府人员,而去自己雇佣解聘政府雇员!把社会公正放在哪里?长此以往国将不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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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是中国特色。
有时,是国际惯例。
运用巧妙,存乎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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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太搞笑了,考试考核和这种雇佣区别很大么?前者还更虚伪一点呢。: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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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遥远的星空 于 2008-7-22 13:15 发表


你没脑子吗?考试考核的,没极大错误是不会开除的,因此有制约能力,而且至少制度上是公正的。而雇佣的,唯顾主是听,有没有能力顾主说了算,而这个顾主又不是民选的,会发生什么还不知道吗?


没极大错误不会开除=有制约能力?为何?:o
另外,考试考核的照样是唯上级命令是从,考试本身不过幌子而已,何必在意?;P
两位请稍注意一下火力朝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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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这么上火吧?

政府食堂里面做饭的用公务员吗?政府里面打扫卫生的用公务员吗?政府里面开车的用公务员吗?政府里面看大门的用公务员吗?

这些工勤人员叫什么?

不就是政府雇员?

你认为这些工作需要公务员担任的话。。。

很多政府头头会感谢你的~~~:D
原帖由 fengxiang 于 2008-7-22 13:21 发表
担任主任科员以下的非领导职务的或者相当职务的公务员录取,是通过考试途径招录的。
还有一种是聘任制
对专业技术较强的工作岗位,经省级以上公务人员主管单位审核,可以采取公开考试择优录用,也可以直接在符合条 ...


专业工作岗位,公开考试的,也是正规公务员的而不是雇佣的。
现在说的是,雇佣,不用公开考试的雇佣。
[quote]原帖由 yghaoren 于 2008-7-22 13:22 发表
不用这么上火吧?

政府食堂里面做饭的用公务员吗?政府里面打扫卫生的用公务员吗?政府里面开车的用公务员吗?政府里面看大门的用公务员吗?

这些工勤人员叫什么?

不就是政府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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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明显在抬杠了。拜托,而且你举的这些人员,有些就是公务员,有些是外包服务,就是说的,不占政府编制的,外包服务。
而不是占政府编制的雇佣。
原帖由 yghaoren 于 2008-7-22 13:22 发表
不用这么上火吧?

政府食堂里面做饭的用公务员吗?政府里面打扫卫生的用公务员吗?政府里面开车的用公务员吗?政府里面看大门的用公务员吗?

这些工勤人员叫什么?

不就是政府雇员?

你认为这些工作需要 ...


貌似他说的不是这类人员。;P
原帖由 遥远的星空 于 2008-7-22 13:22 发表


专业工作岗位,公开考试的,也是正规公务员的而不是雇佣的。
现在说的是,雇佣,不用公开考试的雇佣。

你查查《公务员法〉就晓得了,他们是公务人员身份,享受公务人员待遇,当然工勤人员例外
看来楼主是因为某件事有感而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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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eam 于 2008-7-22 13:18 发表


没极大错误不会开除=有制约能力?为何?:o

如果连续两次在年度考核中不及格,才会被劝退,不过这是不可能发生的。
原帖由 遥远的星空 于 2008-7-22 13:28 发表


我说的是政府法律顾问,政府预算会计,这些重要职位。有些地方在私下雇佣,并且作为与国外接轨的优秀事迹宣传。要知道这些可都是要害职位。
虽然没行政权限,但是明显有制约权限。这些职位都变成非民选领导自己 ...

这些人当然不占行政编制啦。另外政府预决算的审计是当地人大的权利
总之就是说,民选政府的不方便之处,不想要,民选政府的方便之处,学的快,专家政府的不方便之处,丢的快,专家政府的方便之处,不肯放,其实是绕过两种政府类型对官员任意作为的制度限制,给当官的自己方便!
原帖由 fengxiang 于 2008-7-22 13:32 发表

这些人当然不占行政编制啦。另外政府预决算的审计是当地人大的权利


问题是占编制啊!
首先要明确的是,占编制是不对的,占了编制,就说明政府本身这方面的工作人员被拿掉了,编制被占走了,政府一把手没有制约可言。
其次要说,不占编制更不对,因为私自雇佣使政府庞大化,浪费纳税人钱财。
比如美国警察部门就有一种警察叫做文职警官,他们不是公务人员,没有警察的执法权和一些特有的制度保障。在待遇上两者相差一倍
原帖由 遥远的星空 于 2008-7-22 13:33 发表
总之就是说,民选政府的不方便之处,不想要,民选政府的方便之处,学的快,专家政府的不方便之处,丢的快,专家政府的方便之处,不肯放,其实是绕过两种政府类型对官员任意作为的制度限制,给当官的自己方便!


那很正常,总之就是尽可能给自己方便呗。没人管的政府就这样,你才知道?;P
原帖由 fengxiang 于 2008-7-22 13:36 发表
比如美国警察部门就有一种警察叫做文职警官,他们不是公务人员,没有警察的执法权和一些特有的制度保障。在待遇上两者相差一倍


美国是民选政府明白不?雇佣的不好,老百姓叫头子下台!当然可以雇佣。另外你说的美国警察部门,美国的政治制度与我国不同,美国是政府首脑民选,其他部门都是无决策权的。美国警察局长都是没决策权的职务!中国是吗?
原帖由 遥远的星空 于 2008-7-22 13:35 发表


问题是占编制啊!
首先要明确的是,占编制是不对的,占了编制,就说明政府本身这方面的工作人员被拿掉了,编制被占走了,政府一把手没有制约可言。
其次要说,不占编制更不对,因为私自雇佣使政府庞大化,浪费 ...

安拉,多少年了,私自雇佣是不可能的,需要省一级公务员主管单位批准,政府部门会对这一块每年都要向人大述职的。
当然,比如保洁员、保安之类的例外,他们属于社会服务业的部分
代表D和ZF鄙视楼上~~哪壶不开提哪壶~~

大人不打脸,揭人不揭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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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遥远的星空 于 2008-7-22 13:39 发表


美国是民选政府明白不?雇佣的不好,老百姓叫头子下台!当然可以雇佣。另外你说的美国警察部门,美国的政治制度与我国不同,美国是政府首脑民选,其他部门都是无决策权的。美国警察局长都是没决策权的职务!中国 ...

一句中国不是“民选政府“,啥都不是了。

谁说中国不是民选政府,不然还开什么人民代表大会。你要说这个不是,无所谓了。我管他美国是不是民选政府,中国是不是专制独裁国家,都闲的。
原帖由 遥远的星空 于 2008-7-22 13:42 发表


要看证据?

没有,我的级别不够,政府档案人员是不会给我看得:D :D
原帖由 fengxiang 于 2008-7-22 13:44 发表

一句中国不是“民选政府“,啥都不是了。

谁说中国不是民选政府,不然还开什么人民代表大会。你要说这个不是,无所谓了。我管他美国是不是民选政府,中国是不是专制独裁国家,都闲的。


不是民选政府,可以是专家政府,但是绝对不能是DC政府!允许非民选官员私自雇佣编制内政府属员,我认为就是有DC倾向!
原帖由 遥远的星空 于 2008-7-22 13:47 发表


不是民选政府,可以是专家政府,但是绝对不能是DC政府!允许非民选官员私自雇佣编制内政府属员,我认为就是有DC倾向!


只要是政府就有DC倾向,普世真理。之所以有的DC程度高有的很低那是人民对待政府的态度有区别导致的。
原帖由 deam 于 2008-7-22 13:19 发表
另外,考试考核的照样是唯上级命令是从,考试本身不过幌子而已,何必在意?;P

你这种,无非就是为反对而反对,一切都反对。
不搞公务员考试,你就骂为何不搞,搞了你就骂是幌子。
原帖由 遥远的星空 于 2008-7-22 13:47 发表


不是民选政府,可以是专家政府,但是绝对不能是DC政府!允许非民选官员私自雇佣编制内政府属员,我认为就是有DC倾向!

说了半天,你指的是哪里??有无具体事例
原帖由 遥远的星空 于 2008-7-22 13:47 发表


不是民选政府,可以是专家政府,但是绝对不能是DC政府!允许非民选官员私自雇佣编制内政府属员,我认为就是有DC倾向!

说了半天,你指的是哪里??具体事例呢

另外,专家治国乃误国也
日前出台的《扬州市政府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确定,“政府雇员”指的是政府机关根据工作的特殊需要,从社会上雇用的法律、金融、经贸、城建、规划、信息、外语及高新技术等方面的专门人才。

  办法明确了“政府雇员”的雇用程序。首先,需要“政府雇员”的部门单位提出计划,由市人事局审核后报市政府审定。其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其中,高级雇员须经市政府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面试后确定;人选一定范围内公示。第三,录用后跟雇用单位签订《政府雇员合同书》。

  根据职别不同,扬州市把政府雇员分为普通雇员和高级雇员。普通雇员须有本科以上学历和3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或有中级职称。高级雇员须是特殊的高级专才,有硕士、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本专业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大影响力,业绩突出。相应的,“政府雇员”实行年薪制,共6档,普通雇员是1-3档,年薪分别为5万、6.5万、8万,高级雇员为4-6档,年薪分别为10万、12万、14万,并适时调整。对少数特别优秀、对该市能作出巨大或特殊贡献的人才,经市政府批准可另行确定年薪标准。

  通常情况下,政府雇员实行任期制。扬州规定,一个任期为1-3年,试用期最长不超2个月。受雇期间不得兼职。因特殊工作任务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可对短期聘用的高级雇员采取兼职方式。

  办法同时规定,受雇期间,政府雇员由雇用单位依据合同进行考核。期满后一旦解除雇用关系,这些雇员要自谋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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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engxiang 于 2008-7-22 13:49 发表

说了半天,你指的是哪里??有无具体事例

我国政府雇员制应防陷入五陷阱 各方争议其利弊


2004-08-02 10:06:00  中国青年报



  核心提示

  今天,深圳市正式实行政府雇员制。

  此前,上海、无锡、武汉、长沙、珠海等地都推出了这项制度。一时间,“政府雇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无论是政府官员、专家学者,还是那些留心自己有无可能成为政府雇员的普通民众,都不约而同地在探讨、争论这项制度的利弊得失。乐观者认为,政府雇员制是“一种崭新的干部人事制度”;相反的意见认为,政府雇员制并不适合国情,应该缓行。

  论争渐起时,不妨求诸实证。

  政府雇员制在中国的推行始于2002年6月。当时,随着《吉林省人民政府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出台,吉林成为国内首个“吃螃蟹”的地区。2003年底,吉林省政府与首批政府雇员签订聘用合同。前不久,吉林省又招聘了第二批政府雇员。

  时隔近两年,记者对吉林省实施政府雇员制的情况进行了回访,获得的信息不足以概括这项工作的成败,不足以弥合各方的歧见,但从一个侧面记录了一项试验中的用人制度在政府改革进程中的印迹。

  吉林实施政府雇员制追踪

  中国青年报长春8月1日电 记者 亓树新 李畅是吉林省第二批招聘的政府高级雇员,目前在省政府外事办亚洲处担任高级翻译。此前,他在省教育厅贷款办公室担任普通职员。

  报名前,有同事劝过李畅:“别看政府雇员工资高,但合同期满后就成了‘社会人’,以后就没有保障了!”他曾一度犹豫是否应该报名。被聘为政府雇员后,李畅把人事关系转到了人才交流中心。

  据记者了解,吉林省现有的4个政府雇员中,有的人事关系仍留在原单位。

  吉林省政府原计划首批招聘10名政府雇员,包括法律、金融、经贸、信息、高新技术等方面的专门人才,但最终只招到两人,现在都在省公安厅从事计算机方面的工作。

  采访中,记者听说,当时,吉林省政府让各厅、局申报政府雇员人数和岗位,听说雇员不占政府公务员编制,几乎所有厅局都报了名,但后来又听说占编制,于是,除省公安厅外,其余部门全都撤回去了。

  吉林省公安厅之所以没撤回,一个重要原因是,从2002年开始,公安部规划建设以信息化为核心的“金盾工程”,吉林省公安部门的基础建设在全国处于弱势,急需高层次人才。

  据了解,吉林省招聘首批政府雇员公告发布后,通过网络、电话和现场咨询的人数接近300人,但最终提出申请的只有31人。经过审查,有19人符合条件,然而,在通知笔试和面试时又有5人放弃。

  吉林省招聘两批政府雇员,都有一个共同点,虽然招聘单位都不错,分别是省公安厅和省外事办公室,但现职公务员报名都偏少。到目前为止,吉林省的政府雇员总共只有4个人。吉林省公安厅一位人士告诉记者,他们本想招3个人,但只招到两个。

  政府雇员之所以“不太吃香”,一个重要原因是,政府雇员不是终身制,这让许多人感觉到不稳定,担心会失去“铁饭碗”。吉林省人事厅有关人士介绍,雇用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政府对雇员可以续雇或解雇,政府不负责安排工作。

  省公安厅“吃螃蟹”尝到甜头

  吉林省公安厅招聘的首批政府雇员,一个叫张明,一个叫李文印,他们的岗位都是省政府公安信息化应用与管理总工程师。张明是中国科学院沈阳计算技术研究所硕士研究生。李文印是吉林大学计算机学院的教授。2003年11月28日,吉林省政府与李文印、张明签订了雇用合同,李文印为1年期,张明为3年期。

  张明曾在美国康柏电脑公司沈阳分公司供职,其间完成了多项高水平的网络系统工程的设计和实施工作。担任政府雇员后,他取得的一项重要成果是,带领几个实习生,开发出吉林省公安人事信息软件系统,在全省9个市、州及100多个县局、分局应用,为全省公安机关节约资金近50万元。此前,这些工作一般都是请社会上的公司来做,成本高,且不利于系统维护。

  吉林省公安厅干部处的李峰说,这项成果不但节约了资金,而且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基层民警的工作量。过去,每次警衔晋升,基层民警先要查遍所有档案,然后筛选并层层上报和审批。现在,他们只需在电脑中输入信息,有关资料立刻就可以统计出来,而不必到市里、省里一趟趟报材料。

  由于“尝到了甜头”,今年,吉林省公安厅录用了5名学计算机专业的大学毕业生,包括1名硕士研究生。张明所在的信息通讯处处长刘伟对记者说,处里给张明“业务班子成员”待遇,相当于技术总工,所有与业务有关的会议都请张明参加,并请他从技术上提出建议。

  7月14日下午,张明在一次讲课中说,吉林省实施“金盾工程”存在资金不足和专业人员缺乏的问题,“有的地市级公安机关网络是建起来了,但一个专业维护人员也没有,基层单位懂计算机的人更是凤毛麟角。”据张明统计,近3年来,吉林省公安机关调入专业技术人员25人,然而,调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多达70人。

  李文印目前正奔波于吉林省各市、州,指导“金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雇员高薪会否冲击政府财政预算

  吉林省政府雇员分为三种:一般雇员、高级雇员、资深高级雇员。政府雇员工资标准的制定,比照公务员的平均工资的2到15倍,设定为14个档次。在制定标准的2002年,吉林省公务员月平均工资为1100元,按2倍计算,月薪为2200元,即一档标准。最高14档标准的政府雇员工资就是公务员平均工资的15倍,即月薪16500元,年薪为19.8万元。一般雇员执行1至4档标准,高级雇员执行5到9档标准,资深高级雇员执行10到14档标准。

  首批雇员李文印、张明属于第7档标准,即月薪8800元,年薪105600元。第二批雇员李畅和张明属于第5档标准,即月薪6600元,年薪79200元,均含税。对于月平均工资只有1000多元的吉林省来说,政府雇员应属拿高薪的了。第二批政府雇员李畅,第一个月薪金还没到手,不少人就给他打电话要求“请客”。“他们都是冲着我的高薪来的!毕竟工资一下翻了6倍。”李畅说。

  吉林省一位干部认为,作为欠发达的吉林省,政府拿出这么多钱招聘人才,在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这表明吉林省领导对人才的重视和求贤若渴的迫切心情。然而,对于从事计算机行业的人来说,这样的薪金标准仍不足以产生巨大诱惑力。有人反映,“这个佣金标准相对于同行业的社会定位价格偏低,而且还包含30%的所得税。”有关人士透露,吉林省有关部门在向上级汇报政府雇员招聘情况时,曾建议将雇员佣金确定为税后金额,但没被批准。

  按规定,政府雇员薪酬由财政支付,这意味着聘用政府雇员会扩大财政支出。聘用一个政府雇员需要支付多少钱呢?一位在机关从事劳资工作的干部解释说,政府财政除了要发放雇员的佣金外,还要按照规定为其缴纳20%的养老保险,以及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以首批高级雇员张明为例,每年财政对他的实际支出是14万多元。不过,吉林省人事厅一位官员认为,目前吉林省政府雇员的人数比较少,还不至于对财政造成冲击。

  政府雇员制只是“应急补充”?

  位于吉林省敦化市的哈尔巴林地区,集中了约90%的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根据中日双方签署的销毁在华遗弃化学武器备忘录,日本政府将在此地区建立化武处理系统,并将在近期开工。该项目催生了吉林省政府第二批政府雇员。

  按照吉林省政府授权省外事办与李畅、张明签订的《雇用合同书》,李畅、张明的雇用期限均为3年。其职责是,承担与日本政府、日方专家组的联系,及吉林省政府与日本政府、专家组的磋商和谈判的翻译工作;负责日本专家组在华工作期间的接待和组织协调工作,以及与外交部化学武器办公室、省内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工程规划和建设项目,组织有关人员编制工程项目经费预算,监督工程项目的进度和质量,处理突发事件,整理档案资料等。

  1990年高中毕业后,李畅自费去日本留学,在日本关西大学法学部攻读政治学、法学,先后获得学士、硕士学位。2002年2月,他到吉林省教育厅工作。这位日语口译、笔译能力都很强的年轻人对记者说:“我对中日问题有些研究,回国后,一直想为中日交往作点什么。恰好这次招聘的政府雇员职位是协助处理日本遗弃化武工作,与我的专业和兴趣吻合。”

  显然,吉林省实施政府雇员制,将会在多方面对公务员带来直接影响。但这似乎并不是吉林省政府实行政府雇员制的初衷,有关方面并不想因为推行这项制度而影响公务员制度的稳定性。

  吉林省人事厅人才流动开发处处长裴占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直强调,政府雇员制是现行公务员制度的应急补充制度。“一些专业性很强的任务、项目是现有公务员难以完成的,雇用专业人才是对现有人才的补充。”

  中国人事科学院副院长王通讯认为,吉林实施政府雇员制只是一种尝试,最终的成败还要看政府编制是否变相扩大,政府工作效率是否提高,财政支出增加了多少,老百姓是否满意。“如果效益大于成本,那就推广;如果效益小于成本,那就拉回来。”

  政府雇员制五大陷阱

  上海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处长徐锦林、中国人民大学行政法专家毛寿龙教授、北京大学下放管理学院杨凤春教授、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任建明等认为,政府雇员制是一种正在试验和探索阶段的新事物,在试点和推行中要防止陷入五大陷阱。

  第一,防止政府雇员制成为某个领导的个人雇员制。

  政府雇员制有可能演变为领导个人的派性政治。有的新上任领导为了用“自己人”,很可能随时解除聘用合同,撤掉雇员,而不是用人惟贤。因此,对政府雇员的评价不能由领导个人说了算,在政府雇员的聘用、考核、晋升等环节,都应建立科学的标准和程序。要通过专家组或中介组织等方式,对其进行科学化、社会化、专业化评价。

  第二,防止政府雇员制成为地方政府新的形象工程。

  各地在决定是否要引入政府雇员制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人员素质、客观现实需要和财政支付能力。最好先试点、总结,再规范推行。要严防形式主义,不管自身条件具备与否,一哄而起推行政府雇员制。

  由于整体制度处于探索阶段,目前这一制度推行的范围不宜过大,速度不宜过快,以确保干部人事队伍的基本稳定。应主要在高端人才和低端人才这两个群体中推行,具体地讲,包括三类人员,即:技术保障类,如信息技术、网络安全等高技术人才;行政附属类,如档案管理、服务人员等;决策咨询类,如申博、申奥、重大项目等所需的人才。

  第三,防止出现“闲着媳妇请保姆”的现象。

  要科学确定政府雇员的数量,控制好政府用人成本,严防通过推行政府雇员制变相提高公务员的待遇、扩大政府机关人员编制,“闲着媳妇请保姆”。

  第四,防止政府雇员薪酬虚高。

  设置政府雇员薪酬标准时要进行充分调研,根据人才市场的具体行情确定,该高的要高上去,该降的要降下来。薪酬标准确定之后,还要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

  第五,防止政府雇员重引进轻使用。

  杨凤春教授最担心的是,在“沙丁鱼”还没动起来之前,“鲶鱼”首先坚持不下去了。要避免这种情况,有一个办法,就是给政府雇员制定任职目标。政府付高薪要想物有所值,就必须明确政府雇员的责权利,做到权利和义务对等,确保政府雇员有事情做,有施展才华的空间,避免重引进轻使用。(综合中国青年报记者崔丽、万兴亚和新华社报道)

  政府雇员制利弊激辩

  正方:对公务员制度的一种创新

  深圳市人事局局长陈安仁认为,实行政府雇员制,有利于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人员能进能出的用人新机制,避免人员的固化与沉淀;有利于克服因工作职责不清而相互推诿的现象;有利于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减轻财政负担。通过实行政府雇员制,能引入竞争,激活整个机关事业单位的行政效率,减少人事管理中的腐败,保障公平和公正。

  中国人民大学政府管理与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祁光华教授认为,政府雇员制是对当前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一种创新。当前公务员的薪酬体制不能满足政府公共管理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发展需求。各地纷纷推出政府雇员制,其核心原因,就是要弥补当前公务员制度的缺陷。

  吸引人才成本低见效快

  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谢庆奎教授说,在现有的公务员体制下,一些录取的政府公务员使用起来往往不是很得心应手,因为这些人缺乏工作经验,尤其是缺少雇员岗位所必须的专业技能。而雇用的政府雇员,因为本身就是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马上投入使用。从政府管理成本上说,每录取一个公务员,就意味着要包这个人一辈子,从工资待遇到福利保障,其“供养”成本算下来,并不如请一些“临时工”性质的雇员来得“廉价”。

  “鲶鱼效应”明显

  一些干部和专家把政府雇员制的正面作用比喻为“鲶鱼效应”:在装有沙丁鱼的水箱里放上一条鲶鱼,为了防止被鲶鱼吃掉,沙丁鱼只得快速游动,才有更大的生存机会。政府雇员就是“鲶鱼”,而现有序列的公务员是需要鞭策的“沙丁鱼”。 实习生 周婷 李娜 记者 万兴亚

  反方:与现行法律制度脱节

  中国人民大学行政法专家毛寿龙教授认为,政府雇员制与现行法律制度是脱节的,不能匹配。现行《公务员条例》中并没有规定在公务员系列之外有政府雇员,其中只规定了工勤人员。正在制定中的《公务员法》中也没有政府雇员一说。

  可能造成新的政府机构臃肿

  毛寿龙认为,政府雇员制与政府机构精简有关。政府机构在精简,其编制没有办法突破。但财政编制规模是没有控制的,所以,现在有的地方借用事业编制,招入政府雇员在干活,政府雇员的实行成为变相增加人员,这就以一种新的、隐性方式造成政府机构臃肿、膨胀。

  “鲶鱼效应”无从谈起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任建明说,公务员是终身雇佣,只要不出大错,不违法,就不会被解职。端着“泥饭碗”的政府雇员干得再好,也不会对端“铁饭碗”的政府公务员形成威胁。这就像把一条凶猛的鲶鱼放进了另一只没装沙丁鱼的水箱,“鲶鱼效应”无从谈起。

  会加重纳税人负担

  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系主任王建民认为,目前,各级政府组织都面临着精简机构、裁减人员的压力,社会上存在着极其丰富的公务员资源,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机构的工作岗位一直都对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产生着巨大吸引力。在这样的情况下增加编制外的高薪雇员显然不是理性行为,而完全可以通过公务员招聘渠道完成。如果在编制外增加高薪雇员,无疑将进一步加重纳税人的负担。(综合中国青年报记者崔丽、万兴亚和新华社报道)

  名词解释:政府雇员

  政府雇员是政府用高薪从社会上雇用的专门人才,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编制,服务于政府某项工作或某一政府工作部门。政府雇员制始于西方,典型代表是英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这些国家有20%的政府岗位是临时政府雇员。在日本政府中也有11.9%的人是政府雇员。
 正方:将来可成为选人用人新模式

  “目前,上海、吉林、杭州、武汉等地出现不少政府雇员。扬州全面尝试政府雇员制度,有利于改善政府公务员人才结构,这在我省是一个很好的尝试。 ”国家行政学院兼职教授、省委党校特岗教授、博士生导师孙学玉表示,雇员制度作为一种趋势而走向常态化,将来可能成为政府机关普遍采用的选人用人的新模式。

  孙学玉教授长期从事公共行政学研究,在干部人事制度和地方政府改革研究方面成果丰硕。孙学玉表示,政府实行雇员制,可以最大限度地开“源”,弥补政府机关在法律、金融、规划、信息等专业领域里的结构性人才缺失,更好地提高公共服务效能。

  此外,推行政府雇员制,有利于打破公务员的“铁饭碗”,遏制不断滋生的官僚主义,增强职业意识。在人才结构上,有利于减少“万金油”干部,增加“速效丸”人才。

  反方:有可能是“闲着媳妇请保姆”

  中国人民大学行政法专家毛寿龙教授认为,“政府雇员制”与政府机构精简有关。政府机构在精简,其编制没有办法突破。所以,现在有的地方借用事业编制,招入政府雇员在干活,“政府雇员制”的实行成为变相增加人员,这就以一种新的、隐性方式造成政府机构臃肿、膨胀,有可能是“闲着媳妇请保姆”。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任建明则表示,公务员只要不出大错,不违法,就不会被解职。端着“泥饭碗”的政府雇员干得再好,也不会对端“铁饭碗 ”的政府公务员形成威胁。这就像把一条凶猛的鲶鱼放进了另一只没装沙丁鱼的水箱,“鲶鱼效应”无从谈起。此外,“政府雇员制”还有可能演变为领导个人的派性政治。有的新上任领导为了用“自己人”,很可能随时撤掉雇员,而不是用人惟贤。因此,对政府雇员在聘用、考核、晋升等环节,都应建立科学标准和程序。本报记者 于英杰
原帖由 无敌的猫猫 于 2008-7-22 13:52 发表






看了半天,你说的根本不是公务员。。。




1、…………………… 你认为这些岗位有必要用公务员么?

2、“政府预算会计,这些重要职位。有些地方在私下雇佣”。…… ~~
你把你所说的“有些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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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必要就向社会服务机构购买服务,而不是私自雇佣占政府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