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禁枪运动的终结与重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3 07:55:15
中新网7月8日电 香港《星岛日报》(海外版)7月8日发表社论说,美国最高法院最近决定,个人拥有手枪是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赋与的权利。此一裁决结束了美国人两百年来关于个人拥枪权的争论,也标志着美国反对个人拥枪权运动进入一个新阶段,即在最高法院裁决的大框架下,变禁枪为限枪,将个人拥有枪支对社会其他人可能造成的伤害减至最弱。

社论原文摘录如下:

美国每年有三万多人死于枪击事件,禁枪立法运动基于这样一个对很多人来说都是显而易见的事实,即社会上流动枪支愈多,死于枪击事件的人就愈多。

然而,要在美国禁枪,却面临两大难题:一是美国宪法对民众拥枪权已有规定,二是社会上枪支多寡与犯罪率的关系并不明确。

美国对枪支与犯罪关系有过大量调查与统计,这次支持禁枪的大法官布莱尔分析正反两方面各种研究后指出,如果说这些研究有何结论的话,那就是它们什么也不能证明。因为综合各种研究和统计,无法令人信服地证明,私人拥有枪支增多会明显导致谋杀增加。比如说华盛顿地区一九七六年实行严格禁枪后,谋杀率非但未减反而明显增加。

更令人百思不解的是,愈是严格禁枪的地区,犯罪率居然愈高。去年哈佛法律与公共政策杂志研究报告发现,世界上人均枪支最多的七个国家,年谋杀率是十万分之一点二;而人均枪支最少的九个国家中,年谋杀率却是十万分之四点四。

不过,这些统计也不能证明严格禁枪或人均拥枪率同犯罪率增高何为因果,更不能断言说禁枪导致犯罪率增高。因为极有可能是犯罪率愈高地区,禁枪呼声愈高。

由于无法在理论与实际上证明民众拥枪率高导致犯罪率增加,禁枪运动积极分子长期来便力图说明宪法并未规定普通美国人都有权拥有枪支。

宪法第二修正案对个人拥枪权规定如下:管理良好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的,因此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枪支)的权利不得侵犯。

过去两百多年来,美国人一直未弄明白,宪法第二修正案这段含糊文字中所指的“人民”,究竟是指普遍意义上的人民,还是特指前文所提保障各州自由安全不受联邦侵犯的州府“民兵”。

联邦最高法院以五比四票裁决,第二修正案的持有和携带枪支权,是泛指所有的美国人(重罪犯和精神病人除外)。为此华盛顿地区近乎全面禁手枪案违反了宪法。

不过,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史格利亚撰写的多数意见书指出:今次裁决并非给拥枪权开了一张绝对的空白支票,不能被看作是与长期以来的立场相对立,即重罪犯和精神病患不得拥枪;在敏感地区如学校和政府大楼不得携枪;以及贩卖武器时必须遵守法律。

最高法院最新裁决留出的三个例外,为各州市政府立法限枪留下了三条生路。

过去数十年来,限枪努力正是从这三方面作手,限制枪支在社会上的流动:即限止对社会有危险人物购枪;限枪支进入高危场合;禁大杀伤力枪支。

最高法院一槌定音。全面禁枪此路走不通。由于前述难以证明全面禁枪有助减少犯罪,因此禁枪推动者无法按美国政治运作架构,通过修宪改变高院决定。

所以我们可以肯定的是,各州市地方政府今后势将致力于限制购枪和持枪。与此同时,支持拥枪权团体也开始利用高院的新裁决,挑战各州市的限枪法案。芝加哥和旧金山的限枪法在高院裁决宣布后马上受到法律挑战。可预见的是,美国关于枪支拥有权的争执,将从全面禁枪转到限制购枪﹑持枪的立法上来。

在给予美国人正当拥枪权的同时,最高法院也给罪犯用枪伤人与杀人留下了极大隐患。各州的限枪立法在执法上比禁枪难度要高出许多,终难高效和全面保护民众不受罪犯枪械威胁的权利。也许,护身武器新技术的出现能最终能够解决这一难题。

高压电击枪是一种目前已经成型的护身但不致命的新型武器。高级型号的电击枪能在三十五呎内将人击晕,但不造成致命伤害。其它正在研制中可取代枪支的不致命新型武器还有激光枪和微波束枪。前者能使对方短暂失明,后者能使对方皮肤如遭烈火焚烧般剧疼,但又不会留下永久伤害。

最高法院的裁决给二百十七年之久的拥枪权之争划下了一个句号,但新护身武器的出现,将有望使最高法院的裁决失去实质上的意义。中新网7月8日电 香港《星岛日报》(海外版)7月8日发表社论说,美国最高法院最近决定,个人拥有手枪是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赋与的权利。此一裁决结束了美国人两百年来关于个人拥枪权的争论,也标志着美国反对个人拥枪权运动进入一个新阶段,即在最高法院裁决的大框架下,变禁枪为限枪,将个人拥有枪支对社会其他人可能造成的伤害减至最弱。

社论原文摘录如下:

美国每年有三万多人死于枪击事件,禁枪立法运动基于这样一个对很多人来说都是显而易见的事实,即社会上流动枪支愈多,死于枪击事件的人就愈多。

然而,要在美国禁枪,却面临两大难题:一是美国宪法对民众拥枪权已有规定,二是社会上枪支多寡与犯罪率的关系并不明确。

美国对枪支与犯罪关系有过大量调查与统计,这次支持禁枪的大法官布莱尔分析正反两方面各种研究后指出,如果说这些研究有何结论的话,那就是它们什么也不能证明。因为综合各种研究和统计,无法令人信服地证明,私人拥有枪支增多会明显导致谋杀增加。比如说华盛顿地区一九七六年实行严格禁枪后,谋杀率非但未减反而明显增加。

更令人百思不解的是,愈是严格禁枪的地区,犯罪率居然愈高。去年哈佛法律与公共政策杂志研究报告发现,世界上人均枪支最多的七个国家,年谋杀率是十万分之一点二;而人均枪支最少的九个国家中,年谋杀率却是十万分之四点四。

不过,这些统计也不能证明严格禁枪或人均拥枪率同犯罪率增高何为因果,更不能断言说禁枪导致犯罪率增高。因为极有可能是犯罪率愈高地区,禁枪呼声愈高。

由于无法在理论与实际上证明民众拥枪率高导致犯罪率增加,禁枪运动积极分子长期来便力图说明宪法并未规定普通美国人都有权拥有枪支。

宪法第二修正案对个人拥枪权规定如下:管理良好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的,因此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枪支)的权利不得侵犯。

过去两百多年来,美国人一直未弄明白,宪法第二修正案这段含糊文字中所指的“人民”,究竟是指普遍意义上的人民,还是特指前文所提保障各州自由安全不受联邦侵犯的州府“民兵”。

联邦最高法院以五比四票裁决,第二修正案的持有和携带枪支权,是泛指所有的美国人(重罪犯和精神病人除外)。为此华盛顿地区近乎全面禁手枪案违反了宪法。

不过,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史格利亚撰写的多数意见书指出:今次裁决并非给拥枪权开了一张绝对的空白支票,不能被看作是与长期以来的立场相对立,即重罪犯和精神病患不得拥枪;在敏感地区如学校和政府大楼不得携枪;以及贩卖武器时必须遵守法律。

最高法院最新裁决留出的三个例外,为各州市政府立法限枪留下了三条生路。

过去数十年来,限枪努力正是从这三方面作手,限制枪支在社会上的流动:即限止对社会有危险人物购枪;限枪支进入高危场合;禁大杀伤力枪支。

最高法院一槌定音。全面禁枪此路走不通。由于前述难以证明全面禁枪有助减少犯罪,因此禁枪推动者无法按美国政治运作架构,通过修宪改变高院决定。

所以我们可以肯定的是,各州市地方政府今后势将致力于限制购枪和持枪。与此同时,支持拥枪权团体也开始利用高院的新裁决,挑战各州市的限枪法案。芝加哥和旧金山的限枪法在高院裁决宣布后马上受到法律挑战。可预见的是,美国关于枪支拥有权的争执,将从全面禁枪转到限制购枪﹑持枪的立法上来。

在给予美国人正当拥枪权的同时,最高法院也给罪犯用枪伤人与杀人留下了极大隐患。各州的限枪立法在执法上比禁枪难度要高出许多,终难高效和全面保护民众不受罪犯枪械威胁的权利。也许,护身武器新技术的出现能最终能够解决这一难题。

高压电击枪是一种目前已经成型的护身但不致命的新型武器。高级型号的电击枪能在三十五呎内将人击晕,但不造成致命伤害。其它正在研制中可取代枪支的不致命新型武器还有激光枪和微波束枪。前者能使对方短暂失明,后者能使对方皮肤如遭烈火焚烧般剧疼,但又不会留下永久伤害。

最高法院的裁决给二百十七年之久的拥枪权之争划下了一个句号,但新护身武器的出现,将有望使最高法院的裁决失去实质上的意义。
他执个P法,其他正经事儿还忙不过来。我这儿就算管得最严的地区之一,基本上就
是发放执照后,就由你自生自灭去鸟。: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