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人士指出:逮捕周正龙程序尚存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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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人士指出:逮捕周正龙程序尚存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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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7月03日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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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昨天,周正龙的妻子罗大翠,仍未收到警方逮捕其夫的书面通知,这与相关法律规定不符。一些法律界人士指出,逮捕周正龙的程序尚存一些疑点,部分程序明显有悖法律规定。对此,陕西方面不予回应。

  >>疑问一为何不依法告知周妻

  罗大翠直到昨天仍然不知道丈夫周正龙被羁押的确切地点,她获知丈夫涉嫌诈骗被逮捕还是6月29日从电视上知道的。

  

  那天上午,陕西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白少康透露,6月28日,周正龙涉嫌诈骗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法律规定,对检察机关批准的逮捕,公安机关应立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71条规定,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疑问二到底哪天被刑拘

  不过,原本应该在6月29日收到逮捕通知书,从书面通知知道周正龙所涉罪名和羁押地点的罗大翠,却是从媒体上知道丈夫因诈骗罪已被逮捕、羁押在安康市看守所。

  直到昨天,罗大翠仍未收到警方的消息。记者试图采访陕西省公安厅了解,未通知罗大翠是否因为公安机关认定通知会有碍侦查,但该厅宣传部有关人士表示暂时无法回应。

  此外,法律学者郝劲松告诉记者,批准逮捕之前,公安机关还有一个程序是刑事拘留,刑拘也必须书面告知家属。不过,罗大翠说,至今她也没有收到刑拘通知。

  不仅确切羁押地点不知道,罗大翠也不知道警方到底在哪天拘留了丈夫周正龙。

  5月15日夜间,罗大翠被警方带走调查,这一点她记得很清楚。她的印象中,此前两三天,丈夫周正龙和几名“森林公安”走了,当时公安说是让周正龙上山协助国家林业局专家调查,此后一去不复返。但是,周正龙是不是那天就被警方拘留了,罗大翠并不知道。

  陕西省政府公布的破案经过显示,陕西省公安厅和安康市公安局开始介入调查后,发现周正龙涉嫌犯罪;5月12日以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5月20日成功侦破此案;6月24日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6月28日批准逮捕。

  陕西省公安厅未予证实,5月12日立案侦查那天是否已拘留周正龙。不过,法律学者郝劲松说,5月20日案件侦破时,警方应该已经拘留了周正龙几天。根据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警方刑拘的时间最长为一个月。也就是说,警方最晚应该在6月20日提请检察机关批捕,但公开消息显示为6月24日,明显超过法律规定的拘留时间。

  对于其中缘故,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政府新闻办均不愿回应。

  >>疑问三“铁证”为何留家中

  根据陕西省公安厅新闻发布会内容,警方是在周正龙家中搜出老虎年画和虎爪印模具的。对于这一说法,许多接触过周正龙的媒体记者也对此存疑——周正龙何以会将如此“铁证”留置家中让人轻易找到?

  罗大翠的说法是,她之前对老虎年画和虎爪模具一无所知,“是后来他们(警察)来我家拿给我看的,说是从我们柜子里搜出来的”。她所指的柜子,就是家中里屋那个略显斑驳的衣物柜了。

  对此问题,记者试图联系安康市公安局,该局宣传科的电话昨天下午一直无人接听。陕西省有关部门也未予回应。(王一波 张瑾)

  相关新闻   

    “起诉林业厅”不予立案 郝劲松表示将上诉   

    本报讯 (记者王一波)郝劲松起诉陕西省林业厅公开华南虎照信息案,6月30日被西安市莲湖区法院裁定不予立案。郝劲松表示将上诉。

    6月23日,因不满陕西省林业厅对华南虎照信息公开的答复,郝劲松向西安市莲湖区法院起诉陕西省林业厅。要求陕西省林业厅撤销之前对他简单的答复,并详细公开有关华南虎照鉴定、陕西省调查华南虎花费等信息。

    对此诉讼请求,6月30日,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做出不予立案的裁定,理由是:陕西省林业厅答复的内容不对起诉人的行政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不具有可诉性。

    对此,郝劲松认为,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3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昨天,郝劲松表示,他将在法定的期限内,向西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律界人士指出:逮捕周正龙程序尚存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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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7月03日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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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昨天,周正龙的妻子罗大翠,仍未收到警方逮捕其夫的书面通知,这与相关法律规定不符。一些法律界人士指出,逮捕周正龙的程序尚存一些疑点,部分程序明显有悖法律规定。对此,陕西方面不予回应。

  >>疑问一为何不依法告知周妻

  罗大翠直到昨天仍然不知道丈夫周正龙被羁押的确切地点,她获知丈夫涉嫌诈骗被逮捕还是6月29日从电视上知道的。

  

  那天上午,陕西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白少康透露,6月28日,周正龙涉嫌诈骗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法律规定,对检察机关批准的逮捕,公安机关应立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71条规定,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疑问二到底哪天被刑拘

  不过,原本应该在6月29日收到逮捕通知书,从书面通知知道周正龙所涉罪名和羁押地点的罗大翠,却是从媒体上知道丈夫因诈骗罪已被逮捕、羁押在安康市看守所。

  直到昨天,罗大翠仍未收到警方的消息。记者试图采访陕西省公安厅了解,未通知罗大翠是否因为公安机关认定通知会有碍侦查,但该厅宣传部有关人士表示暂时无法回应。

  此外,法律学者郝劲松告诉记者,批准逮捕之前,公安机关还有一个程序是刑事拘留,刑拘也必须书面告知家属。不过,罗大翠说,至今她也没有收到刑拘通知。

  不仅确切羁押地点不知道,罗大翠也不知道警方到底在哪天拘留了丈夫周正龙。

  5月15日夜间,罗大翠被警方带走调查,这一点她记得很清楚。她的印象中,此前两三天,丈夫周正龙和几名“森林公安”走了,当时公安说是让周正龙上山协助国家林业局专家调查,此后一去不复返。但是,周正龙是不是那天就被警方拘留了,罗大翠并不知道。

  陕西省政府公布的破案经过显示,陕西省公安厅和安康市公安局开始介入调查后,发现周正龙涉嫌犯罪;5月12日以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5月20日成功侦破此案;6月24日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6月28日批准逮捕。

  陕西省公安厅未予证实,5月12日立案侦查那天是否已拘留周正龙。不过,法律学者郝劲松说,5月20日案件侦破时,警方应该已经拘留了周正龙几天。根据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警方刑拘的时间最长为一个月。也就是说,警方最晚应该在6月20日提请检察机关批捕,但公开消息显示为6月24日,明显超过法律规定的拘留时间。

  对于其中缘故,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政府新闻办均不愿回应。

  >>疑问三“铁证”为何留家中

  根据陕西省公安厅新闻发布会内容,警方是在周正龙家中搜出老虎年画和虎爪印模具的。对于这一说法,许多接触过周正龙的媒体记者也对此存疑——周正龙何以会将如此“铁证”留置家中让人轻易找到?

  罗大翠的说法是,她之前对老虎年画和虎爪模具一无所知,“是后来他们(警察)来我家拿给我看的,说是从我们柜子里搜出来的”。她所指的柜子,就是家中里屋那个略显斑驳的衣物柜了。

  对此问题,记者试图联系安康市公安局,该局宣传科的电话昨天下午一直无人接听。陕西省有关部门也未予回应。(王一波 张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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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林业厅”不予立案 郝劲松表示将上诉   

    本报讯 (记者王一波)郝劲松起诉陕西省林业厅公开华南虎照信息案,6月30日被西安市莲湖区法院裁定不予立案。郝劲松表示将上诉。

    6月23日,因不满陕西省林业厅对华南虎照信息公开的答复,郝劲松向西安市莲湖区法院起诉陕西省林业厅。要求陕西省林业厅撤销之前对他简单的答复,并详细公开有关华南虎照鉴定、陕西省调查华南虎花费等信息。

    对此诉讼请求,6月30日,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做出不予立案的裁定,理由是:陕西省林业厅答复的内容不对起诉人的行政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不具有可诉性。

    对此,郝劲松认为,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3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昨天,郝劲松表示,他将在法定的期限内,向西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时评:不让周正龙说话是欲盖弥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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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7月03日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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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本以为证实虎照为假,周正龙被抓,“虎照门”事件就此告结。现在看来,这个想法是过于天真了。

  在民间和陕西有关方面,事情正在向两个相反的方向演绎。一方面,民间和网络一致认为,对“虎照门”事件的责任认定和有关处理决定难以服人;一方面,在虎照的家乡——陕西镇坪,当地要求干部不得就华南虎事件接受采访,同时,陕西方面拒绝了所有采访周正龙的要求。

  或许是习惯使然,陕西有关方面似乎正在从一个遮遮掩掩走向另一个遮遮掩掩。当初对“虎照真假”是遮遮掩掩着不肯去鉴定,又是推三阻四,又是人头担保,不肯爽快地公布鉴定结果。今天是遮遮掩掩着不肯深挖有关人员的责任,还试图以非正常手段继续阻止媒体的进一步追问。其目的何在?叫人不能不心起疑窦。

  

  中国有句古话,“欲盖弥彰”。公众其实只想弄明白,周正龙究竟在整个事件中如何制造了假照?他到底扮演什么角色?其他人,尤其是相关官员们,又在整个事件中起了什么作用?然而,在这些问题都还没有澄清之时,陕西省有关方面似乎想早早把事情了断。

  近日,陕西省府召开处级以上干部大会,通报“华南虎照事件”相关人员处理决定,同时启动为期3个月的政府机关作风整顿教育活动。处理结果还不被社会认同,通报的效果会怎么样?果不其然,当场就鼾声四起。连“自己人”都这样,外界的质疑就难免了。

  在通报会上,有关人士坚称是周正龙一人完成假虎照。对此,一直致力于“打虎”的野生动物摄影家鲍昆认为,公布出来的假虎照中老虎边缘是经过虚化过渡处理的,周正龙绝对没有这个能力做这个工作。那么,假虎照中的PS是谁做的?谁组织安排的?这可能是这个案件最核心的问题,而有关方面始终不公布这一点。公众有权利质疑:如果假照全部系周正龙一人所为,陕西方面为何控制外界尤其是记者采访周正龙?是不是某种程度上担心周正龙讲出真话?如果周正龙也能举行一个新闻发布会的话,真相也许更容易揭开。可惜,在紧要关头,作为“演员”和替罪羊的他,根本没有为自己辩解的可能,“导演”让他到哪里出局,他就得到哪里停止。

  当然,我们不否认陕西有关方面为华南虎事件做出的努力。但是,有关方面认同的努力,却是值得商榷的。今年两会期间,陕西省有关负责人就对媒体表示过,考察华南虎的踪迹,比辨认华南虎照片真伪更为重要。这句话的实质等于是说,实体正义高于程序正义。这样的陈旧观念早已被公众所抛弃,尤其是在政府信用备受考验的社会转型期,人们对公平、公正、公开的期望更高,一个现代政府,就要明白,不但要做正确的事,而且要正确地做事。不然,即便做了正确的事,也得不到社会的认可。如果说行政部门应该从华南虎事件中汲取什么教训的话,这一点应该是一个重要方面。

  某网站的调查显示,在参与投票的8万名网友中,有7万多名、超过86%的网友认为此次事件并没有完结,周正龙只是替罪羊。因此,周正龙身后究竟谁在导演?导演该负什么责任?有关方面尽早大大方方地展开调查,这比捂着盖着,期望蒙混过关要明智得多。(作者王文琦,媒体评论员)
我现在只担心周正龙突然安息了,调整出来的原因是"畏罪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