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艳芳遗产案”有结果 梅妈败诉不认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3:46:33
已故艺人梅艳芳的亿元遗产案,香港高院原讼庭昨日(6月16日)裁定原告“梅妈”覃美金败诉及要支付自己一方的讼费,阿梅的遗产将按照她生前所订的安排分配。法官表示信纳恒丰信托负责人、阿梅干妈及养和医生等被告一方证人的口供,确定阿梅在签署信托备忘录和遗嘱时神志清醒,因此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梅妈昨天由长子梅启明及律师陪同到庭领取判词,她对被判败诉表现得气定神闲,声称并无失望:“你以为一次就能赢吗,预了要上诉的啦!”她声言并非要争夺遗产,甚至将遗产全部捐予慈善机构亦没问题,但就是不甘心财产落入他人手上“一块块被人锯那样”,故上诉至终审法院亦在所不惜。她在午膳后即时前往律师楼开会,然后才回家休息。


至于被法庭确认是遗产最终受益人的妙境佛学会,昨日发表声明,指对超过4年的诉讼终有结果感到欣慰,并对阿梅的遗赠表示衷心感谢,希望之后能完成阿梅的抱负。


阿梅在2001年发现患上子宫颈癌,至2003年7月医生告诉她其癌病已成绝症,其后她公开病情及开始筹谋财产分配。同年10月,她透过干妈何冠昌太太何傅瑞娜(何太)介绍,与恒丰信托主管刘蔡秀莲(刘太)洽谈,并在12月3日,于养和医院在何太和主诊医生张文龙见证下,签署信托备忘录和遗嘱,拟将当时值3千多万、现已升值至逾亿元的物业财产分赠好友刘培基及侄甥后,余款用作供养母亲,至母去世后才把余款捐予妙境佛学会。梅妈质疑阿梅签署文件时神志不清而兴讼。


案件经过18日的审讯后,法官昨日在判词中表示,接纳被告一方张文龙医生、在场见证人何太和刘太的证供,可见阿梅当时有问有答,有能力理解财产安排;而且阿梅那时已长期服用肝脏药,法官认为她不会因药物影响神志,所以裁定她签文件时神志清醒,故判定她所签文件有效。至于原告一方传召的脑科专家胡健维医生,因只靠医疗记录作推断,故说服力较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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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相信阿梅与母亲关系冷淡 干妈视阿梅如亲生女


阿梅患癌住院时,亲母覃美金一直被蒙在鼓里;相反,干妈何傅瑞娜却一直照顾在侧,直至阿梅与世长辞,当中内情实在令人好奇。干妈指阿梅曾透露与梅妈关系冷淡,更指阿梅曾痛哭抱怨,说梅妈知她患癌后,仍只关心找她要钱,而梅妈则坚称与阿梅关系良好。法庭昨日(6月16日)判定干妈的说法可信,但究竟真相如何,却不是外人所能知晓。


阿梅的干妈何太(已故嘉禾电影副主席何冠昌之夫人)在庭上曾供称,阿梅与梅妈感情淡薄,只以“梅太”称呼梅妈,惟仍对梅妈一片孝心。阿梅因深知梅妈不擅理财,深恐若将遗产一笔过给对方,便会立即花光“要做乞丐”,才想出成立信托基金,按月付钱供养她。


此外,证供又指阿梅特别提出财产“不可以落入姓梅的人手中”,因此,遗嘱严限给梅妈的每月生活费是7万元,矛头指向兄长梅启明。而为阿梅成立信托基金的恒丰信托主管刘太,虽仅与阿梅见面两次,亦供称阿梅在提及梅妈时有类似说法。


法官在判词开始已开宗明义表示,裁定被告一方的证人何太、刘太及刘培基均是诚实可靠证人,全盘接纳他们的证供。法官认为干妈何太的确视阿梅如亲女,所做的一切都是为她着想;至于恒丰刘太,则被盛赞工作专业,而且记忆力佳。另外,阿梅挚友、获阿梅送赠两个物业的刘培基,也供称阿梅曾多次说要养梅妈,但因梅妈挥霍而不会将钱直接给她,法官信纳之余并指他与阿梅情同兄妹。


梅妈在审讯中亦有作供,但因她对阿梅签文件时不在场亦不知情,其证供除否认何太和刘太针对她的指控外,只侧重她与阿梅的母女感情,故法官未有对梅妈的证供作出评价,只表示这次诉讼是由她和儿子不能接受阿梅的安排而引起。已故艺人梅艳芳的亿元遗产案,香港高院原讼庭昨日(6月16日)裁定原告“梅妈”覃美金败诉及要支付自己一方的讼费,阿梅的遗产将按照她生前所订的安排分配。法官表示信纳恒丰信托负责人、阿梅干妈及养和医生等被告一方证人的口供,确定阿梅在签署信托备忘录和遗嘱时神志清醒,因此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梅妈昨天由长子梅启明及律师陪同到庭领取判词,她对被判败诉表现得气定神闲,声称并无失望:“你以为一次就能赢吗,预了要上诉的啦!”她声言并非要争夺遗产,甚至将遗产全部捐予慈善机构亦没问题,但就是不甘心财产落入他人手上“一块块被人锯那样”,故上诉至终审法院亦在所不惜。她在午膳后即时前往律师楼开会,然后才回家休息。


至于被法庭确认是遗产最终受益人的妙境佛学会,昨日发表声明,指对超过4年的诉讼终有结果感到欣慰,并对阿梅的遗赠表示衷心感谢,希望之后能完成阿梅的抱负。


阿梅在2001年发现患上子宫颈癌,至2003年7月医生告诉她其癌病已成绝症,其后她公开病情及开始筹谋财产分配。同年10月,她透过干妈何冠昌太太何傅瑞娜(何太)介绍,与恒丰信托主管刘蔡秀莲(刘太)洽谈,并在12月3日,于养和医院在何太和主诊医生张文龙见证下,签署信托备忘录和遗嘱,拟将当时值3千多万、现已升值至逾亿元的物业财产分赠好友刘培基及侄甥后,余款用作供养母亲,至母去世后才把余款捐予妙境佛学会。梅妈质疑阿梅签署文件时神志不清而兴讼。


案件经过18日的审讯后,法官昨日在判词中表示,接纳被告一方张文龙医生、在场见证人何太和刘太的证供,可见阿梅当时有问有答,有能力理解财产安排;而且阿梅那时已长期服用肝脏药,法官认为她不会因药物影响神志,所以裁定她签文件时神志清醒,故判定她所签文件有效。至于原告一方传召的脑科专家胡健维医生,因只靠医疗记录作推断,故说服力较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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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相信阿梅与母亲关系冷淡 干妈视阿梅如亲生女


阿梅患癌住院时,亲母覃美金一直被蒙在鼓里;相反,干妈何傅瑞娜却一直照顾在侧,直至阿梅与世长辞,当中内情实在令人好奇。干妈指阿梅曾透露与梅妈关系冷淡,更指阿梅曾痛哭抱怨,说梅妈知她患癌后,仍只关心找她要钱,而梅妈则坚称与阿梅关系良好。法庭昨日(6月16日)判定干妈的说法可信,但究竟真相如何,却不是外人所能知晓。


阿梅的干妈何太(已故嘉禾电影副主席何冠昌之夫人)在庭上曾供称,阿梅与梅妈感情淡薄,只以“梅太”称呼梅妈,惟仍对梅妈一片孝心。阿梅因深知梅妈不擅理财,深恐若将遗产一笔过给对方,便会立即花光“要做乞丐”,才想出成立信托基金,按月付钱供养她。


此外,证供又指阿梅特别提出财产“不可以落入姓梅的人手中”,因此,遗嘱严限给梅妈的每月生活费是7万元,矛头指向兄长梅启明。而为阿梅成立信托基金的恒丰信托主管刘太,虽仅与阿梅见面两次,亦供称阿梅在提及梅妈时有类似说法。


法官在判词开始已开宗明义表示,裁定被告一方的证人何太、刘太及刘培基均是诚实可靠证人,全盘接纳他们的证供。法官认为干妈何太的确视阿梅如亲女,所做的一切都是为她着想;至于恒丰刘太,则被盛赞工作专业,而且记忆力佳。另外,阿梅挚友、获阿梅送赠两个物业的刘培基,也供称阿梅曾多次说要养梅妈,但因梅妈挥霍而不会将钱直接给她,法官信纳之余并指他与阿梅情同兄妹。


梅妈在审讯中亦有作供,但因她对阿梅签文件时不在场亦不知情,其证供除否认何太和刘太针对她的指控外,只侧重她与阿梅的母女感情,故法官未有对梅妈的证供作出评价,只表示这次诉讼是由她和儿子不能接受阿梅的安排而引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