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豪才:中国公民不靠同国家对抗实现人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21:27:04
  中新社东京六月十六日电 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罗豪才指出,中国的人权保障是一个系统工程,在这一过程中,公民不是依靠同国家的对抗来实现人权,而是通过国家、社会、企业和个人来共同维护和保障人权。

  罗豪才近日应邀在东京财团成立十周年研讨会上发表演讲,作上述表示。

  罗豪才在题为《中国社会转型中的协商机制》的演讲中说,作为联合国创始会员国和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国一贯认真履行《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的宗旨和原则,在人权事业上取得了显著进展和成就,也对国际人权事业作出了自己的贡献。中国不仅使全国人民的生活状况和精神面貌大为改观,人民政治权利得到有效保障,而且形成了一整套比较完备的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人权状况呈现出不断改善的良好态势。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投入巨资解决贫困问题,使两亿多农村贫困人口脱离了绝对贫困,解决了温饱问题。

  他介绍,中国在人权立法上积极发挥协商的作用。比如,在广泛讨论和协商的基础上,二OO四年的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写入宪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先后制定了《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等保障人权的法律,修改了《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进一步完善了保障人权的程序性法律,明确了无罪推定原则。

  罗豪才说,中国研究人权的机构越来越多,保障人权的团体越来越活跃。中国在加强国内人权建设的同时,还积极加强国际人权交流与合作。迄今为止,中国已经加入了二十多个世界人权公约。中国积极参与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工作,积极参与创立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主张人权理事会成为世界各国平等交流、协商对话、共同推进国际人权事业的平台。

  罗豪才说,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中国的人权事业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比如经济发展不平衡,政治、经济体制尚不完善等,落实“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的宪法原则任重而道远。但中国政府不仅从来都不回避这些问题,而且公开承诺要通过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民主法治发展的不断完善来解决这些问题。

  他指出,我们认为,受不同文明背景的影响,会产生人权观念的差异和实现人权手段的不同,这是一个客观事实。这种不同有时会产生误解甚至引发冲突,这在历史上已经屡见不鲜。如果用和谐、协商的理念看待和对待人权问题,那就能将关于人权问题的不同观点转化为人权发展的动力。如果能够彼此尊重和交流,就会增进相互理解,减少在人权问题上的矛盾和冲突;而如果能够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就会改善和提高各自的人权水平,进而促进国际人权的全面发展。

  在演讲中,罗豪才对中国的协商机制进行了理论概括,并从六个方面阐述了协商机制在中国社会转型中的实践运用,除上述“人权保障中的协商对话”,还包括“政治建设中的协商制度”、“政府管理中的协商行政”、“基层民主中的协商自治”、“环境保护中的协商治理”、“国际关系中的协商合作
http://news.sina.com.cn/c/2008-06-16/164015754972.shtml中新社东京六月十六日电 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罗豪才指出,中国的人权保障是一个系统工程,在这一过程中,公民不是依靠同国家的对抗来实现人权,而是通过国家、社会、企业和个人来共同维护和保障人权。

  罗豪才近日应邀在东京财团成立十周年研讨会上发表演讲,作上述表示。

  罗豪才在题为《中国社会转型中的协商机制》的演讲中说,作为联合国创始会员国和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国一贯认真履行《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的宗旨和原则,在人权事业上取得了显著进展和成就,也对国际人权事业作出了自己的贡献。中国不仅使全国人民的生活状况和精神面貌大为改观,人民政治权利得到有效保障,而且形成了一整套比较完备的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人权状况呈现出不断改善的良好态势。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投入巨资解决贫困问题,使两亿多农村贫困人口脱离了绝对贫困,解决了温饱问题。

  他介绍,中国在人权立法上积极发挥协商的作用。比如,在广泛讨论和协商的基础上,二OO四年的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写入宪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先后制定了《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等保障人权的法律,修改了《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进一步完善了保障人权的程序性法律,明确了无罪推定原则。

  罗豪才说,中国研究人权的机构越来越多,保障人权的团体越来越活跃。中国在加强国内人权建设的同时,还积极加强国际人权交流与合作。迄今为止,中国已经加入了二十多个世界人权公约。中国积极参与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工作,积极参与创立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主张人权理事会成为世界各国平等交流、协商对话、共同推进国际人权事业的平台。

  罗豪才说,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中国的人权事业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比如经济发展不平衡,政治、经济体制尚不完善等,落实“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的宪法原则任重而道远。但中国政府不仅从来都不回避这些问题,而且公开承诺要通过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民主法治发展的不断完善来解决这些问题。

  他指出,我们认为,受不同文明背景的影响,会产生人权观念的差异和实现人权手段的不同,这是一个客观事实。这种不同有时会产生误解甚至引发冲突,这在历史上已经屡见不鲜。如果用和谐、协商的理念看待和对待人权问题,那就能将关于人权问题的不同观点转化为人权发展的动力。如果能够彼此尊重和交流,就会增进相互理解,减少在人权问题上的矛盾和冲突;而如果能够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就会改善和提高各自的人权水平,进而促进国际人权的全面发展。

  在演讲中,罗豪才对中国的协商机制进行了理论概括,并从六个方面阐述了协商机制在中国社会转型中的实践运用,除上述“人权保障中的协商对话”,还包括“政治建设中的协商制度”、“政府管理中的协商行政”、“基层民主中的协商自治”、“环境保护中的协商治理”、“国际关系中的协商合作
http://news.sina.com.cn/c/2008-06-16/164015754972.shtml
  希望中国能够走上一条协商制民主的道路,从广开言论,和平协商做起,不走暴力示威的道路。这么大的一个国家,乱起来很难控制住。
这个家伙是个御用文人,有才没品!
协商制民主的道路,从广开言论,和平协商做起,不走暴力示威的道路。民主是以民众的利益为出发点,不是政府说什么都是对地
原帖由 帝国骄阳 于 2008-6-17 17:36 发表
这个家伙是个御用文人,有才没品!


那麻烦请您说出您的主张
把政府说成国家,对抗政府就是对抗国家,御用文人的话听起来就是这么恶心。
民主不如君主

五年换一批饿虎,不如永久性地喂足一批饱虎
恶心的御用文人.[:a13:]
说得很对啊。政府就是国家机器,说是国家没什么错误的。

企图把自己放在和政府对立的立场上获得虚幻的道德优势,是相当无聊的,基本是意淫罢了。
原帖由 大秦猛士 于 2008-6-18 08:18 发表
说得很对啊。政府就是国家机器,说是国家没什么错误的。

企图把自己放在和政府对立的立场上获得虚幻的道德优势,是相当无聊的,基本是意淫罢了。

    那就是说政府的每项涉及人权的举措都是不需要反对的了...........换句话说就是都是正确的英明的了
对示威散步不感兴趣
我觉得示威,散步是必须的````
政府大楼不是很豪华吗?政府广场不是很宽广吗?OK~开辟一块出来,把申诉者和媒体记者圈在广场内,天天举牌骂~这样的方式既不消耗太多的民主资源,也不会造成公共危害~
什么,影响办公?错了,如果在陕西林业厅外圈块地骂周老虎,想必早就出结果了`
政府大楼不是很豪华吗?政府广场不是很宽广吗?OK~开辟一块出来,把申诉者和媒体记者圈在广场内,天天举牌骂~这样的方式既不消耗太多的民主资源,也不会造成公共危害~
俺们老百姓税金盖的大楼,连散步的权力都没有吗?
偶只是想知道,他有什么权利代表全中国的公民
楼上的,他是党任命地
现实中太缺乏情绪宣泄的渠道了。示威有助于排解愤懑,示威时步行属于有氧运动,有益身心健康,也有益于社会和谐。[:a8:]
现阶段,示威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容易将小事无限扩大化
而且不利于自身安全
大家都想天天过韩国人那样的日子啊?
]]
明确了无罪推定原则
呵呵,真敢说.:D
原帖由 mmmmmmm 于 2008-6-24 22:11 发表
明确了无罪推定原则
呵呵,真敢说.:D


是明确了,没说错啊,只不过它没说有否施行而已。。。[:a11:] [:a11:] [:a11:]
在作为原则哪里明确了?如果刑诉修订了,有可能条文化固定下来.现在仍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冤枉一个好人,也绝不放纵一个危害社会危害人民的坏人):D
一个无耻的御用文人,一个不是党员的党棍
骂人的不少,能正面反驳的倒是没有。

就是说,就是看这种说法不爽,就是说不出哪里错了。

比如说,10楼的说法,就证明他的理解能力很成问题。

很遗憾,中国人权事业的进步,还就不是靠和政府对抗,而是靠政府和民间的妥协和协调取得的。:D
政府不就是国家权力机关么,这有什么御用不御用的。
]]
原帖由 hpcho87 于 2008-6-25 12:37 发表
企图把国家说成某党的人不就是五毛党吗?
政府是国家权力机构不错,但GCD从来没有经过人民的授权组建政府,所以这个权力机构是没有法律基础的。
不合法的权力机构有何资格代表国家?
不过因为某党掌握着一只上百万人的军队,所以没人敢公开提出异议而以。
不是有人想将政府和国家剥离,而是某些人拼命的想将政府说成国家,将自己的行为披上国家的外套来获取道德上的优势。


五毛党是什么意思?是说发帖子给钱么?超大的版主可都是义务的,如果你知道可以告诉我们到那里可以申请领这笔钱。如果你都不知道,那就别说没影子的事情好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是经过代表全国各族人民的政治协商会议讨论产生的,每年都要开人大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的,你居然不知道?

掌握上百万人的军队,对了,这就是人民的武装力量,最近这支军队在抗震救灾中为人民的利益出生入死,深受尊重。至于说异议,呵呵,报纸刊物电视上,人大会议上,对政府工作的批评不知有多少,你都不知道么?

你和这个社会脱节的太厉害,不要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是经过代表全国各族人民的政治协商会议讨论产生的,每年都要开人大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的,你居然不知道?

掌握上百万人的军队,对了,这就是人民的武装力量,最近这支军队在抗震救灾中为人民的利益出生入死,深受尊重。至于说异议,呵呵,报纸刊物电视上,人大会议上,对政府工作的批评不知有多少,你都不知道么?

看看政治纲领,永远一切党领导,所谓的民主党派也必须跟着共产党走
标题应该改一下,“不靠”换成“不敢”吧
原帖由 hpcho87 于 2008-6-25 12:37 发表

企图把国家说成某党的人不就是五毛党吗?
政府是国家权力机构不错,但GCD从来没有经过人民的授权组建政府,所以这个权力机构是没有法律基础的。
不合法的权力机构有何资格代表国家?
不过因为某党掌握着一只上百 ...


麻烦你稍微学点政治
在任何一个现代意义上的国家里,国家权力机构都是议会,在我国是人大,拥有立法权
政府只是议会/人大的执行机构而已
还有,TG是中国的执政党是写入宪法的,宪法是获得人大通过的,这叫没有法律基础么?
你可以说我们国家人大是橡皮章,法律不管用,这个谁都知道
但是你一定要说TG执政没有法律基础,没有所谓授权那就不顾事实了
TG很傻很无知,至少也在形式上把这套东西玩的很熟了
缺乏教养的孩子突然离开父母会变得疯狂~

素质低劣的国民得到过多的人权则会出事~

比如说唐笑的粉丝;P ;P ;P
]]
准确的说法应该是:中国公民不靠同国家激烈对调实现人权.
对抗应该还是有的.
人民是社会进步的根本因素.
原帖由 大秦猛士 于 2008-6-25 16:19 发表


五毛党是什么意思?是说发帖子给钱么?超大的版主可都是义务的,如果你知道可以告诉我们到那里可以申请领这笔钱。如果你都不知道,那就别说没影子的事情好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是经过代表全国各族人民 ...

五毛党只是一个代称,经常上网的人应该知道他指的是什么意思。
人大审核我当然知道,但是人大是代表民意的机构吗?每年的那些人大代表有多少人向民众阐述过他们的理念?一个已经沦为社会身份象征的人大代表,由他们审核有多大的合理性?
军队是救灾的主力,但他也是镇压的主力,军队只是一个机器,我无意贬低军队,所以你没必要举救灾的例子来反驳。
本人还是比较现实的,GCD现在的位子做的还比较稳我是很清楚的。但GCD的执政党地位是通过武力打来的,所谓的联合协商谁都知道那是个什么东西。我之所以发帖是指出作者故意把政府和国家混在一块,以及鄙视他背后的意图。
中国的宪法换个领导人就改次宪法,将党的意志写入宪法,这种不管用的法律应该直接叫党法。
确实,我用错了词,应该是不合理而不是不合法,在GCD可以随意改变法律的今天,用不合法确实是错误的。
马克思说,阶级社会的发展动力就是阶级斗争和暴力革命......。。。。。矛盾不可调和就会与国家对抗。。。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唯一的问题是:中国数千年来,每次民众和国家对抗其最终目的不过是寻找一个新的压迫者而已。:D
原帖由 hpcho87 于 2008-6-26 12:58 发表
五毛党只是一个代称,经常上网的人应该知道他指的是什么意思。
人大审核我当然知道,但是人大是代表民意的机构吗?每年的那些人大代表有多少人向民众阐述过他们的理念?一个已经沦为社会身份象征的人大代表,由他们审核有多大的合理性?
军队是救灾的主力,但他也是镇压的主力,军队只是一个机器,我无意贬低军队,所以你没必要举救灾的例子来反驳。
本人还是比较现实的,GCD现在的位子做的还比较稳我是很清楚的。但GCD的执政党地位是通过武力打来的,所谓的联合协商谁都知道那是个什么东西。我之所以发帖是指出作者故意把政府和国家混在一块,以及鄙视他背后的意图。
中国的宪法换个领导人就改次宪法,将党的意志写入宪法,这种不管用的法律应该直接叫党法。
确实,我用错了词,应该是不合理而不是不合法,在GCD可以随意改变法律的今天,用不合法确实是错误的。


五毛党是一个代称,经常上网的人都知道是一个子虚乌有的代称——凡是这么说的人,我都会问他钱到底到哪里去领。

军队是镇压的主力——中国有需要出动军队去镇压的人民运动么?没有,那又是一个子虚乌有的定位。

共产党的地位是打出来的,美利坚合众国、联合王国、法兰西共和国、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这些国家的政权也都是战争的结果。

政府和国家本来就是混在一起的,政府和国家分离的,不管国家的事情了,那就是失败国家。

国家的环境和需求变了,自然要改宪法,只要程序合理,这很正常。我从来没听说宪法是不能修改的。

法律要反映社会的变化,你觉得不合理么?怎么有这么怪的想法。
人大代表的选举我从来就没有参加过啊,也没有人叫我去参加人大代表的选举,这个选举就是上面直接指定吧!
原帖由 帝国骄阳 于 2008-6-26 17:12 发表
人大代表的选举我从来就没有参加过啊,也没有人叫我去参加人大代表的选举,这个选举就是上面直接指定吧!


和和。俺参加过,不去还不行,不去扣奖金,去了还发20块钱。:D就为了那20块,想让俺啥时候去俺就啥时候去!谁不让去,俺还跟他急。
原帖由 大秦猛士 于 2008-6-26 13:24 发表


五毛党是一个代称,经常上网的人都知道是一个子虚乌有的代称——凡是这么说的人,我都会问他钱到底到哪里去领。

军队是镇压的主力——中国有需要出动军队去镇压的人民运动么?没有,那又是一个子虚乌有的定位 ...

论坛里每次出现对GCD不利的言论,你总是第一个冲出来辩护。有没有领钱谁也不清楚,但是至少你的行为很像五毛党。
军队镇压没出现过?十九年前的事情到现在还是敏感字某些人不会故意无视吧?公共空间不能出现的东西,不代表它不存在。
前面用共产党,后面用国家,这就是你们这群人经常使用的伎俩。美国的政权是打下来的,但是共和党的政权可不是打下来的,他是靠选上去的。
国家和政府在概念上本来就是严格分离的,国外的例子就不举了。国内的情况如果觉得不对,可以用你的版主权利做个调查,
就五个选项:对国家、政府的看法。
1、我爱中国  2、我爱政府 3、两者都爱 4、我讨厌中国  5、我讨厌政府
看看大家的选项就知道答案了。
反映社会需要?我看是反映了党的需要,每次都是根据党的需要来改,哪次修改宪法是社会要求改的?社会最需要的罢工自由,天天都有人呼吁怎么没人改?
作为版主我看你的智商肯定是没问题的,故意混淆一些概念估计也是为了替GCD摇旗呐喊的需要,不过这种行为实在是很恶心。
某些人真TMD的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