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给范晓华正名想到被挪用救灾帐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4:34:15
由给范晓华正名想到被挪用救灾帐篷
董宏达 刊发时间:2008-06-02  光明网-光明观察   作者:董宏达  

  从5月12日起就一直奋战在抗震救灾最前线的绵竹团市委书记范晓华最近很郁闷:一则关于5月20日晚有人在四川绵阳五一广场搭建救灾专用帐篷并恶意伤人的网络传言,竟莫名其妙把她给卷了进去。尽管此范晓华非传言中的彼范小华,但强大的网络人
肉搜索引擎依然给这位共青团女干部带来了莫名烦恼和心灵痛苦。(6月1日四川新闻网)  

  真是冤枉了范晓华。一时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的冠以“绵竹团委书记范小华挪用救灾帐篷打人导致车被掀翻”的帖文,是造成这场误会的罪魁。尽管很快就有网友查证出川BD3732的现代车主其实是家住江油市中坝镇花园中路208号4单元的范小华,但网友似乎更愿意相信此事就是身为绵竹团市委书记的范晓华所为。一时间大哗的舆论纷纷将矛头指向范晓华,斥责她利用职权挪用救灾帐篷,更逞威打人。  

  报道称,背负网络骂名的范晓华将此事上报了中共绵竹市委、德阳团市委和共青团四川省委。鉴于传言在网络上跟帖较多,流传甚广,已对范晓华及奋战在抗震救灾第一线的基层共青团干部队伍形象产生了极坏影响,高度重视此事的德阳团市委日前正式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司法机关介入调查。共青团四川省委更迅速将此事上报四川省委宣传部,请求有关部门协助澄清谣言。  

  被诬陷的范晓华有理由也有权利澄清此事。而且,为给无端遭受骂名的范晓华澄清真相,中共绵竹市委的高度关注也很必要。毕竟,不能因为误会影响这位无辜的团委书记的声誉。弄清事实真相后,范晓华也洗清了身,无论对范晓华本人,还是对公众,都是个很得体的交代。  

  网络时代,造成误会和澄清误会一样复杂,也一样容易。但我想要说的是,费这么大心思来澄清一个误会做到了,可为什么绵阳五一广场救灾专用帐篷是谁动用的至今仍没有准信儿?相比之下,是澄清被误会了的范晓华名声重要,还是尽快查清挪用救灾专用帐篷重要?倘若拿出为范晓华澄清事实真相的劲头,被挪用救灾帐篷的罪魁是不是也能查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四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地震救灾资金和物资。”第四十六条更是明确指出:“截留、挪用地震救灾资金和物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同时,还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地震救灾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中央纪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和审计署20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管,确保救灾款物真正用于灾区、用于受灾群众,给群众交一本明白账、放心账。  

  在救灾款物管理问题上,通知的措辞非常严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贪污私分、虚报冒领、截留克扣、挤占挪用救灾款物等行为,要迅速查办,从重处理;对失职渎职、疏于管理,迟滞拨付救灾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或致使救灾物资严重毁损浪费的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既有法律依据,又有掷地有声的通知精神,查出被挪用的救灾帐篷真的很难吗?此前,我们看到的回应多是某某部门与此事无关,某某部门做了相关部署,当场撤除收缴多少顶,云云,对责任者是谁迟迟没有消息。由此,笔者建议,有关方面要拿出给范晓华澄清误会的戏头,来特殊关注一下被挪用的救灾帐篷问题,因为这不光是起案件,更事关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希望尽快给灾区人民和全国人民一个交代!由给范晓华正名想到被挪用救灾帐篷
董宏达 刊发时间:2008-06-02  光明网-光明观察   作者:董宏达  

  从5月12日起就一直奋战在抗震救灾最前线的绵竹团市委书记范晓华最近很郁闷:一则关于5月20日晚有人在四川绵阳五一广场搭建救灾专用帐篷并恶意伤人的网络传言,竟莫名其妙把她给卷了进去。尽管此范晓华非传言中的彼范小华,但强大的网络人
肉搜索引擎依然给这位共青团女干部带来了莫名烦恼和心灵痛苦。(6月1日四川新闻网)  

  真是冤枉了范晓华。一时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的冠以“绵竹团委书记范小华挪用救灾帐篷打人导致车被掀翻”的帖文,是造成这场误会的罪魁。尽管很快就有网友查证出川BD3732的现代车主其实是家住江油市中坝镇花园中路208号4单元的范小华,但网友似乎更愿意相信此事就是身为绵竹团市委书记的范晓华所为。一时间大哗的舆论纷纷将矛头指向范晓华,斥责她利用职权挪用救灾帐篷,更逞威打人。  

  报道称,背负网络骂名的范晓华将此事上报了中共绵竹市委、德阳团市委和共青团四川省委。鉴于传言在网络上跟帖较多,流传甚广,已对范晓华及奋战在抗震救灾第一线的基层共青团干部队伍形象产生了极坏影响,高度重视此事的德阳团市委日前正式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司法机关介入调查。共青团四川省委更迅速将此事上报四川省委宣传部,请求有关部门协助澄清谣言。  

  被诬陷的范晓华有理由也有权利澄清此事。而且,为给无端遭受骂名的范晓华澄清真相,中共绵竹市委的高度关注也很必要。毕竟,不能因为误会影响这位无辜的团委书记的声誉。弄清事实真相后,范晓华也洗清了身,无论对范晓华本人,还是对公众,都是个很得体的交代。  

  网络时代,造成误会和澄清误会一样复杂,也一样容易。但我想要说的是,费这么大心思来澄清一个误会做到了,可为什么绵阳五一广场救灾专用帐篷是谁动用的至今仍没有准信儿?相比之下,是澄清被误会了的范晓华名声重要,还是尽快查清挪用救灾专用帐篷重要?倘若拿出为范晓华澄清事实真相的劲头,被挪用救灾帐篷的罪魁是不是也能查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四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地震救灾资金和物资。”第四十六条更是明确指出:“截留、挪用地震救灾资金和物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同时,还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地震救灾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中央纪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和审计署20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管,确保救灾款物真正用于灾区、用于受灾群众,给群众交一本明白账、放心账。  

  在救灾款物管理问题上,通知的措辞非常严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贪污私分、虚报冒领、截留克扣、挤占挪用救灾款物等行为,要迅速查办,从重处理;对失职渎职、疏于管理,迟滞拨付救灾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或致使救灾物资严重毁损浪费的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既有法律依据,又有掷地有声的通知精神,查出被挪用的救灾帐篷真的很难吗?此前,我们看到的回应多是某某部门与此事无关,某某部门做了相关部署,当场撤除收缴多少顶,云云,对责任者是谁迟迟没有消息。由此,笔者建议,有关方面要拿出给范晓华澄清误会的戏头,来特殊关注一下被挪用的救灾帐篷问题,因为这不光是起案件,更事关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希望尽快给灾区人民和全国人民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