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的那个女孩已经被抓(天涯消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5: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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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可气,但是还是要依法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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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侮辱罪而承担刑事责任。  
按照我国刑法有关规定,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就网络上骂人传播的速度、范围以及影响力来看,应该认定为“公然”。刑法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这是在百度上搜到的!!!
消息证实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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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说了“无论消息真假”和“天涯转载”

那里有人打电话给沈阳公安局,的确是被抓(无法证实的网友消息)
原帖由 风之洲 于 2008-5-21 16:14 发表
这种人不见得有多坏,但素质低,没有基本公德和政治敏感性是确定的.


这还叫不见得有多坏?这已经是本质的坏了,可以说不能把她称为一个人
这样的人不少,希望不是这个社会的主流。
是的,这消息已经证实。我是沈阳的,已经跟公安联系过。
天涯;P
上面的东西真实性要打个大大的问号
已经证实!!!
警方这次行动很快啊!
期待后续报道...
估计最后以训诫处理
12楼的兄弟能给个网址吗?另外好象沈阳公安局的网站都登不上了。
可下午咋还看到那个QQ号上线了。。
这种女人只玩劲舞,活着就是浪费粮食。
  向天涯人肉搜索引擎科致敬!
挑战大家的道德底线是没有什么好下场的
虽然我和鄙视这种人,但也想知道罪名是啥?
世上最强搜索引擎-天涯人肉搜索:victory:
在公众场合辱骂他人,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非常坏的,足以构成犯罪行为。
这样的活宝应该被“保护”起来;P
这个时间,挑衅全中国人民的道德底线,不想活了!抓的好,相信我们的警察也是有感情的.........
原帖由 凤百羽 于 2008-5-21 17:57 发表
虽然我和鄙视这种人,但也想知道罪名是啥?


参考第3和第4楼的回复
找的好,大快人心!!
虽然她的作法令人恶心
但是抓她的法律问题一定要搞清楚
支持!真丢沈阳人的脸!
原帖由 gu1981china 于 2008-5-21 18:05 发表


参考第3和第4楼的回复

我是想知道当时警察是按照什么罪名把她送进去的。
建议楼上几位仍然觉得法律有问题的,好好重读刑法、治安管理条例。
这个人有多烂先不说,如果被抓,法律依据是什么,楼上搜到的套不上.
教育一下就是了,干什么抓起来。人家如果知道错了让她改正就是了,年少无知不懂事的多了去了。

如果不悔改的就发个通知到学校机关或者用人单位去吧,让单位配合教育就是了。再不改就随她去吧,反正以后被人揍就睁一眼闭一眼。
朱叫兽收她当研究生吧。过几年就是民晕干将。
想起外国出现这个恶劣道德上的行为,很多都是罚去做义工多少小时

其实这个很不错, 在达到不了刑事处罚的情况,让她做一些公务劳动,不要那么冷漠。。。
活着浪费空气,死了浪费土地。
真不明白这样的生物存在有什么意义
原帖由 凤百羽 于 2008-5-21 18:12 发表

我是想知道当时警察是按照什么罪名把她送进去的。



侮辱他人的罪名,只要有人报警并且造成社会恶劣影响就可以把她抓进去。
呵呵,其实大家听到这个家伙被逮了,就已经很开心了!然后在YY下怎么整死小丫的!当然最后还是走法律,该怎么就怎么!

:b
我还以为侮辱他人的罪名和诽谤罪一样是自诉案件呢:L :L
原帖由 ftc 于 2008-5-21 18:16 发表
这个人有多烂先不说,如果被抓,法律依据是什么,楼上搜到的套不上.

在网络上公然辱骂灾区人民,还不构成侮辱罪?而且情节特别严重,我看抓人是合情、合理并且合法的!至少拘留15天!
好象相关视频都被删了?:o :o 影响太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