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超大的一些建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22:51:14
普通会员和贵宾的争执由来已久,已经成为了CD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这次白云兄又和重庆兄又干上了。
(这不是第一次了,我的前任ID就死在和贵宾争执上,扣得帽子是挑拨CD和普通会员的关系:L )
希望CD管理层对此不要实行鸵鸟政策,要正视问题的存在。
当然贵宾的发言并不代表CD,
但是某些贵宾的某些言论确实有些过分,如果是普通会员早就封停。
难道CD的贵宾就有豁免权吗?
我试着抛砖引玉一下,
我们CD可以实行贵宾、版主罢免程序。
如果一定数量的和会要求的会员可以提出贵宾、版主弹劾。
比如10个会员。要求比如注册超过1年日发帖不少于1贴。可以有效控制马甲的存在。
具体还有看实际情况。
然后再版务区发投票贴,简单多数就行。
这个方案对于投票人和发起人要有一定的要求,
防止马甲是关键。
这是小弟拙见,希望大家指正普通会员和贵宾的争执由来已久,已经成为了CD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这次白云兄又和重庆兄又干上了。
(这不是第一次了,我的前任ID就死在和贵宾争执上,扣得帽子是挑拨CD和普通会员的关系:L )
希望CD管理层对此不要实行鸵鸟政策,要正视问题的存在。
当然贵宾的发言并不代表CD,
但是某些贵宾的某些言论确实有些过分,如果是普通会员早就封停。
难道CD的贵宾就有豁免权吗?
我试着抛砖引玉一下,
我们CD可以实行贵宾、版主罢免程序。
如果一定数量的和会要求的会员可以提出贵宾、版主弹劾。
比如10个会员。要求比如注册超过1年日发帖不少于1贴。可以有效控制马甲的存在。
具体还有看实际情况。
然后再版务区发投票贴,简单多数就行。
这个方案对于投票人和发起人要有一定的要求,
防止马甲是关键。
这是小弟拙见,希望大家指正
这次白云兄又和重庆兄又干上了。
(这不是第一次了,我的前任ID就死在和贵宾争执上,扣得帽子是挑拨CD和普通会员的关系:L )
希望CD管理层对此不要实行鸵鸟政策,要正视问题的存在。
当然贵宾的发言并不代表CD,
但是某些贵宾的某些言论确实有些过分,如果是普通会员早就封停。
难道CD的贵宾就有豁免权吗?
我试着抛砖引玉一下,
我们CD可以实行贵宾、版主罢免程序。
如果一定数量的和会要求的会员可以提出贵宾、版主弹劾。
比如10个会员。要求比如注册超过1年日发帖不少于1贴。可以有效控制马甲的存在。
具体还有看实际情况。
然后再版务区发投票贴,简单多数就行。
这个方案对于投票人和发起人要有一定的要求,
防止马甲是关键。
这是小弟拙见,希望大家指正普通会员和贵宾的争执由来已久,已经成为了CD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这次白云兄又和重庆兄又干上了。
(这不是第一次了,我的前任ID就死在和贵宾争执上,扣得帽子是挑拨CD和普通会员的关系:L )
希望CD管理层对此不要实行鸵鸟政策,要正视问题的存在。
当然贵宾的发言并不代表CD,
但是某些贵宾的某些言论确实有些过分,如果是普通会员早就封停。
难道CD的贵宾就有豁免权吗?
我试着抛砖引玉一下,
我们CD可以实行贵宾、版主罢免程序。
如果一定数量的和会要求的会员可以提出贵宾、版主弹劾。
比如10个会员。要求比如注册超过1年日发帖不少于1贴。可以有效控制马甲的存在。
具体还有看实际情况。
然后再版务区发投票贴,简单多数就行。
这个方案对于投票人和发起人要有一定的要求,
防止马甲是关键。
这是小弟拙见,希望大家指正
我忘了,封停制度也可以参照对任何会员有效
投票,笑话,这种投票这跟台湾公投有本质区别吗?
一个所谓的简单多数就能代表超大17W个ID的多数意愿吗?
利用“民主”手段对人实施专政,真亏你想得出来:D
一个所谓的简单多数就能代表超大17W个ID的多数意愿吗?
利用“民主”手段对人实施专政,真亏你想得出来:D
任何法律体系都是多数人暴政
:L
还有你不会是怕把你自己专政了吧?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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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你不会是怕把你自己专政了吧?
;P
楼主不是我泼冷水,说真的,超大很多版主毕竟是有工作在身的,没那么多时间盯着。而且这类论坛历来是非多,很多时候不出冤假错案就不错了,尺度上差池点有时候真的没办法去计较那么多了。虽然我也为一些会员不平,对一些扯淡为了辩论而辩论人很厌恶。
其实说真的你的建议如果有效的话从理论来说可以作为参考但是未必然是决定,实际来说,单纯一个时间就很难协调了。争执一起的时候,有时候立马锁帖子都来不及何况还有空表决么。除非是能够让两边冷下来等裁决,但是正常来说,会闹到那个地步的时候哪里还休的下来哦。
不过集思广益的做法从本质来说我是同意,总是比凭着一个两个版主在有限时间内匆忙做决定会稳妥的不少,比较公平点。但是现实来看,难。
其实说真的你的建议如果有效的话从理论来说可以作为参考但是未必然是决定,实际来说,单纯一个时间就很难协调了。争执一起的时候,有时候立马锁帖子都来不及何况还有空表决么。除非是能够让两边冷下来等裁决,但是正常来说,会闹到那个地步的时候哪里还休的下来哦。
不过集思广益的做法从本质来说我是同意,总是比凭着一个两个版主在有限时间内匆忙做决定会稳妥的不少,比较公平点。但是现实来看,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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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你这种人是我最大的错误。
:L
我错了行不,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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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错了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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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就只有靠大家自觉自律了!
原帖由 波音 于 2008-5-19 21:14 发表
多数人暴政?多数人是假,暴政才是真。把您所谓的多数人除以超大ID数这个分母试试,看看能否占个零头,您这种多数人无非还是文革惯用招数,把刘少奇扔给清华北大的大学生去多数人“民主”专政罢了。
我爱国爱 ...
乃把17万CD人民比做什么?说话注意点!
警告你,这事也算快完结了,不要没事找抽!
乃怎么不用大号列?难道在此贴里,乃只敢以马甲示人?
楼主谈的是他的建议,执行不执行老大们自有他们的原则,楼主、你、我,都左右不了!
乃出来表态晚了,太晚了!
做人要厚道,乃在这次大地震中表现很“好”啊,我看“好”你啊!
http://news.sina.com.cn/c/2008-05-19/2225155742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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