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地震震毁房屋 按揭仍需偿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2 16: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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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关于按揭贷款房屋是否受地震影响的问题,在社会上激起热烈辩论。有意见认为,贷款房屋若在地震中遭受全损,则贷款者可不必支付余款。为此,记者走访了多家商业银行和法律界人士,得到了基本一致的答案,即贷款者与银行之间的债务关系,不因抵押品(房屋)的灭失而消失。也就是说,即使房屋全损,贷款者也有义务按月还清余下贷款。


  银行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房屋抵押贷款属于消费贷款的一种。从民法看,贷款者和银行分别担当债务人和债权人的角色,而房屋产权便是银行发放贷款时收取的抵押品;但抵押品的灭失并不导致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关系的终结。事实上,按照我国的《民法通则》和以往的判例:如果抵押品受损,且抵押品已投保的情况下,则银行有权从保险金中优先受偿;如果没有投保,银行也能从追索贷款者的其他财产中优先受偿。由于我国尚未建立个人破产保护制度,这意味着银行有权利要求法院对贷款者的其他存款或资产实施冻结。


  事实上,消费者和银行之间的贷款协议也显示,抵押品灭失且消费者不能再提供可替代的履约保证,双方可以经过协商终止贷款合同的履行。如不可抗力事件在保险范围内,则银行有权从保险理赔金中一次得到相应于未结本息的补偿。对因消费者的原因未投保或未足额投保致使银行未能得到全额补偿的,消费者仍负有付款的责任。


  显然,作为商业公司,银行是不可能主动免除债务人还款义务的。那么,房贷险能否为地震受灾房屋买单呢?答案也是遗憾的。根据我国保险业通行的《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条款》,由于“地震或地震次生原因”所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有律师表示,根据《合同法》的意思自治原则,在保险合同双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依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在保险公司风险增大的情况下,按揭贷款者可以通过增加保费等方式,同协商保险公司重新确定保险条款。可是,这对已经发生损失的房屋显然于事无补。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记者经查阅后发现,美国在1973年通过的《洪灾保护法案》就要求,在易受洪涝侵袭的地区,贷款机构发放的抵押贷款必须附有洪涝灾害损失保险;而日本在阪神大地震之后也出现了购买地震险的浪潮,房屋地震险的普及率由2.9%上升到了20%。由此大幅降低了因自然灾害造成抵押品灭失而产生的违约风险。


  目前,大部分银行明确表示,鉴于地震灾区的巨大损失,出于社会责任方面的考虑,银行短期内不会对逾期还款者罚息。对于未投保的受损房屋,预期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将出资帮助修复。但是,由于我国开展房屋按揭的历史还很短,期间遇大规模自然灾害的情况也很少,无论在法律制度和实际操作中都留有不少空白,因此不排除今后出现争议的可能性,还期待国家政策进一步明朗。 (本文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张若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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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关于按揭贷款房屋是否受地震影响的问题,在社会上激起热烈辩论。有意见认为,贷款房屋若在地震中遭受全损,则贷款者可不必支付余款。为此,记者走访了多家商业银行和法律界人士,得到了基本一致的答案,即贷款者与银行之间的债务关系,不因抵押品(房屋)的灭失而消失。也就是说,即使房屋全损,贷款者也有义务按月还清余下贷款。


  银行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房屋抵押贷款属于消费贷款的一种。从民法看,贷款者和银行分别担当债务人和债权人的角色,而房屋产权便是银行发放贷款时收取的抵押品;但抵押品的灭失并不导致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关系的终结。事实上,按照我国的《民法通则》和以往的判例:如果抵押品受损,且抵押品已投保的情况下,则银行有权从保险金中优先受偿;如果没有投保,银行也能从追索贷款者的其他财产中优先受偿。由于我国尚未建立个人破产保护制度,这意味着银行有权利要求法院对贷款者的其他存款或资产实施冻结。


  事实上,消费者和银行之间的贷款协议也显示,抵押品灭失且消费者不能再提供可替代的履约保证,双方可以经过协商终止贷款合同的履行。如不可抗力事件在保险范围内,则银行有权从保险理赔金中一次得到相应于未结本息的补偿。对因消费者的原因未投保或未足额投保致使银行未能得到全额补偿的,消费者仍负有付款的责任。


  显然,作为商业公司,银行是不可能主动免除债务人还款义务的。那么,房贷险能否为地震受灾房屋买单呢?答案也是遗憾的。根据我国保险业通行的《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条款》,由于“地震或地震次生原因”所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有律师表示,根据《合同法》的意思自治原则,在保险合同双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依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在保险公司风险增大的情况下,按揭贷款者可以通过增加保费等方式,同协商保险公司重新确定保险条款。可是,这对已经发生损失的房屋显然于事无补。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记者经查阅后发现,美国在1973年通过的《洪灾保护法案》就要求,在易受洪涝侵袭的地区,贷款机构发放的抵押贷款必须附有洪涝灾害损失保险;而日本在阪神大地震之后也出现了购买地震险的浪潮,房屋地震险的普及率由2.9%上升到了20%。由此大幅降低了因自然灾害造成抵押品灭失而产生的违约风险。


  目前,大部分银行明确表示,鉴于地震灾区的巨大损失,出于社会责任方面的考虑,银行短期内不会对逾期还款者罚息。对于未投保的受损房屋,预期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将出资帮助修复。但是,由于我国开展房屋按揭的历史还很短,期间遇大规模自然灾害的情况也很少,无论在法律制度和实际操作中都留有不少空白,因此不排除今后出现争议的可能性,还期待国家政策进一步明朗。 (本文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张若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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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破政策理他干什么?当然,有能力的人还是应该把钱还上,至于没能力的人,根本不用怕银行,反正房子也垮了,看银行怎么收回抵押物品,他还能把垮下来的砖头钢筋拿走?
第一次坐沙发,本人严正声明:此主帖在全世界只有一个沙发。沙发两边的扶手同属于一个沙发。任何企图想制造两个沙发或两个以上的沙发,或是一个沙发一个扶手的行为,都必将遭到包括中国人民在内的全世界人民的反对!
说真的,不要了,让银行去收吧。
在这个时候还有“专家”去钻这个问题。
人性化一点 好不好,银行的吸血鬼们
写合同的时候不都有一条……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
莫非对个人就是可抗的,对银行就是不可抗的?
那就不还钱了   让银行去清理现场吧 反正受灾的人大部分已经破产了  你们爱怎么办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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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把这些破产的人逼上绝路~~~~

否则.......
这有什么好说的,按揭的是从银行借的钱,银行当然要你还。银行又不是慈善机构。
如果这样可以不还,那炒房的还不是稳赚不赔了?房价跌了把房子砸了不理银行算了。

但是地震震毁房屋,保险公司应会理赔吧?
不会向以前报导那样,有人由于急救原因,没到保险公司指定医院,保险公司就不赔.......
既然如此,就不还贷款,看银行怎么办?反正也不会剩下什么财产。:D
写合同的时候不都有一条……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

这个应该作为通识,没标注也隐含的

房子都被震垮了,银行还收什么钱????:@
央行副行长回应网易网友:正解决震区受损房贷款


苏宁:你提到的问题既是网民关心的问题,也是人民银行非常关注的问题。我们建设和谐社会要关心老百姓的民生。现在处于非常时期,

抗震救灾是我们当前最主要的任务。对于特殊时期出现的特殊情况和问题,我们觉得应该用特殊的解决办法。当然,最好是大家都参加了保险,可以用保险的赔付来解决这些问题,但是我估计很多人可能并没有买保险。所以,人民银行非常重视这些问题。我们正积极地采取办法,和有关方面协商,可能涉及的方面会比较广泛。如果说严格按照法律,确实是借了钱就要还,但是最后房子没有了,甚至人也没有了,应该怎么办?请大家相信,我们一定能够找到一个妥善的办法解决好这些问题,既能够保护商业银行的利益,同时更要保护好广大民众的利益。 (本文来源:央行网站 )
  现在银行为了吸引客户,都可以退保的。至于拍卖就更加不是银行说卖就卖的了。
有人由于急救原因,没到保险公司指定医院,保险公司就不赔.......,ms如果医院也废掉了,去哪里找指定医院啊????
和不和谐,就看怎么处理了,反正房子没了,光棍一条,把大家逼急了什么都干得出来
房贷不还,银行就要没收房子,那么,让他收去吧,就是告上法庭,也最多判银行没收房子.
那开发商要承担连带责任……
房子没达到抗震等级……
最后肯定是全民埋单,核销!
反正反正没有了,露宿街头,银行要没收就去没收报废的钢筋水泥得了
]]
那银行就去没收那些垮房子好了
法理上没有什么错!!不过实际上操作起来!!
这种事要看以后的实际操作
人民网-《证券时报》
相信能找到既保护银行利益,同时更保护民众利益的妥善解决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昨日表示,央行非常重视地震震毁房屋的按揭贷款问题,目前正在积极地采取办法,并且与有关方面协商,可能涉及的方面会比较广泛。“请广大受灾群众相信,我们一定能够找到一个妥善的办法解决好这些问题,既能够保护商业银行的利益,同时更要保护好广大民众的利益。”苏宁说。

  此前有意见认为,贷款房屋若在地震中遭受全损,则贷款者可不必支付余款。但近日有商业银行和法律人士认为,即贷款者与银行之间的债务关系,不因抵押品(房屋)的毁灭而消失。

  苏宁认为,建设和谐社会要关心老百姓的民生,现在处于非常时期,抗震救灾是当前最主要的任务。对于特殊时期出现的特殊情况和问题,应该用特殊的解决办法。他说,最好是大家都参加了保险,可以用保险的赔付来解决这些问题,但是估计很多人可能并没有买保险。

  据苏宁介绍,央行目前正在协调各方研究措施,解决灾后所面临的很多新问题,包括信用卡的还款问题、延期还款所产生的信用记录问题等,积极地研究如何解决这些可能涉及到老百姓、企业切身利益的问题。

  目前,央行已经增加了55亿再贷款,一方面用于支持流动性,另一方面也要为未来重建家园、恢复生产提供支持,在贷款额度方面向灾区倾斜。苏宁称,在道路建设、水电建设、通讯设施恢复,包括农民重建家园、住房建设等方面,央行现在正在组织有关方面和各家商业银行进行认真的研究。
地震期间那些遇难人士的银行存款银行请交代如何处理
原帖由 zgd1981522 于 2008-5-17 23:08 发表
地震期间那些遇难人士的银行存款银行请交代如何处理

这个很简单,由财产继承人处理.
原帖由 华爷 于 2008-5-16 23:09 发表
这种破政策理他干什么?当然,有能力的人还是应该把钱还上,至于没能力的人,根本不用怕银行,反正房子也垮了,看银行怎么收回抵押物品,他还能把垮下来的砖头钢筋拿走?
第一次坐沙发,本人严正声明:此主帖在全世界只有一个沙发。沙发两边的扶手同属于一个沙发。任何企图想制造两个沙发或两个以上的沙发,或是一个沙发一个扶手的行为,都必将遭到包括中国人民在内的全世界人民的反对!

有才啊,以前怎么没注意呢?!失敬啊 :b
你看看条款,银行可是把自己保护的很好的。

就是你贷款超过了房子的价值,把房子给了银行银行还要追你不足的部分。
所以在这一轮房价高涨中,银行对于个人是没有风险的。
但是投资户就不一定了,丫的从来就没用自己的名字去贷款。
很可能内外勾结最后一棒砸到银行手里。
理论上是这样啊,不过房子都这样了,让银行去收吧
既然无法偿还贷款,就去行使神圣的抵押权去吧
;P ;P ;P 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对银行来说也必须承担风险吧
沙发说的没错,如果没有钱的话,那根本不用但心的,因为你向银行抵押的是已经坏损的房屋,根据抵押条款的约定,当你不能偿还银行的时候银行有权利收回抵押的房屋,那就让他们收回吧:D
风险承担是交付主义.
不过在个案严重不公平合理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公平的原则进行调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