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民众,透明比保密靠得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3:38:13
2008年05月01日 13:32中国青年报
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了,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在北京、上海、安徽、福建等省市均已陆续设立,向公众传递出政府重视信息公开的强烈信号。(《人民日报》4月30日)
笔者认为,要想让这项制度成为推进透明政府的助力器,应该在敞开作为上下工夫。所谓敞开意识,就是只要不是国家机密,“不会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政府所有的信息都应“打开窗户说亮话”,将各种公共信息一览无余地呈示给公众,满足公民知情权,解除公民“信息饥渴”,为公民提供更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敢于、善于敞开的深层意义更在于,政府用坦荡无私的行政胆略,将自己置于毫无隐私、不遮不掩、透明公开、客观公正的高度,打造廉洁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政府。
纵观廉洁度高和民众权益保障健全的国家,都有较高的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透明,比如瑞典,早在1776年,瑞典议会就通过了一项法律“公开所有非涉密的公共文件”。目前在瑞典,政府或公共机构的书面公务材料、公函、财务报告等,只要不属于国家机密,都必须向公众和媒体开放。为了限制政府对信息的自由裁量权,瑞典还制定了专门的《保密法》,极为详细地列举了哪些信息属于国家机密,哪些可以公开等。国家保密局副局长沈永社说:“保守国家秘密与推进信息公开是相辅相成的。”在信息交流数字化,在公民民主权利普及化,在公众知情权得到空前重视的今天,信息公开已成为无法阻挡的时代潮流。
之所以强调敞开意识,是因为不少政府和官员仍有难以杜绝的信息保密、保守意识,认为过于透明、公开,会给政府增加麻烦和行政负担,不利于管理,对信息公开口是心非。比如,新近发生的阜阳肠道病毒EV71感染疫情迟报、瞒报事件,当地官员就有这种心态,他们认为群众知道的信息越多,越会形成“心理恐慌”和社会动荡,“好心”政府用谎言遮盖事实,试图用信息混沌化和模糊化掩盖实情,结果适得其反。
还有“假公开”,公开不是主动积极自觉的公开,而是迫于民声公开呼声的被动公开,于是就在“公开”上做文章,公开成为“缝隙公开”,成为“半掩公开”,成为“通过窗户公开”,你不能说这是不公开,可这种遮遮掩掩、口是心非的公开,却是实实在在的“伪公开”。与其说是透明,不如说是模糊;与其说是开明,不如说是糊涂。权力作为不够透明、政府公共信息不够透明、群众权益落实不够透明,这样的公开意义不大。
还有一个“伪公开”的典型借口,那就是假借政府隐私、官员隐私。换言之,如果信息主体不想公开、不愿公开的时候,就可以假借“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堂而皇之地躲避、逃避公开。其实,政府、官员作为公共事务的服务者,其一切作为都是“鱼缸里的鱼儿”,即便是官员的个人隐私,也有一定限定,必须让位于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不要以为公开信息就会加重社会管理难度,影响社会稳定。这其实是对民众的不信任。现在,公民的权利意识和参政意识日益强烈,谁如果想继续蒙蔽群众,只会激化矛盾,滋生不良情绪。应该相信,绝大多数群众是爱护、拥护各级政府的,他们所谓的“寻衅闹事”,很大程度就是一种民意诉求,而不是胡搅蛮缠,蛮不讲理。
希望各级政府认真落实服务本位,多一些敞开风度,多一些坦荡风度,给予群众信任、信赖和理解,多些大胆透明,统一、公正的信息公开才有望得到落实。(刘克梅)
从今年5月1日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除了政府公开的信息之外,市民还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及电报或者传真、当面三种途径,向政府机关申请获得在主动公开之外的信息。2008年05月01日 13:32中国青年报
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了,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在北京、上海、安徽、福建等省市均已陆续设立,向公众传递出政府重视信息公开的强烈信号。(《人民日报》4月30日)
笔者认为,要想让这项制度成为推进透明政府的助力器,应该在敞开作为上下工夫。所谓敞开意识,就是只要不是国家机密,“不会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政府所有的信息都应“打开窗户说亮话”,将各种公共信息一览无余地呈示给公众,满足公民知情权,解除公民“信息饥渴”,为公民提供更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敢于、善于敞开的深层意义更在于,政府用坦荡无私的行政胆略,将自己置于毫无隐私、不遮不掩、透明公开、客观公正的高度,打造廉洁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政府。
纵观廉洁度高和民众权益保障健全的国家,都有较高的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透明,比如瑞典,早在1776年,瑞典议会就通过了一项法律“公开所有非涉密的公共文件”。目前在瑞典,政府或公共机构的书面公务材料、公函、财务报告等,只要不属于国家机密,都必须向公众和媒体开放。为了限制政府对信息的自由裁量权,瑞典还制定了专门的《保密法》,极为详细地列举了哪些信息属于国家机密,哪些可以公开等。国家保密局副局长沈永社说:“保守国家秘密与推进信息公开是相辅相成的。”在信息交流数字化,在公民民主权利普及化,在公众知情权得到空前重视的今天,信息公开已成为无法阻挡的时代潮流。
之所以强调敞开意识,是因为不少政府和官员仍有难以杜绝的信息保密、保守意识,认为过于透明、公开,会给政府增加麻烦和行政负担,不利于管理,对信息公开口是心非。比如,新近发生的阜阳肠道病毒EV71感染疫情迟报、瞒报事件,当地官员就有这种心态,他们认为群众知道的信息越多,越会形成“心理恐慌”和社会动荡,“好心”政府用谎言遮盖事实,试图用信息混沌化和模糊化掩盖实情,结果适得其反。
还有“假公开”,公开不是主动积极自觉的公开,而是迫于民声公开呼声的被动公开,于是就在“公开”上做文章,公开成为“缝隙公开”,成为“半掩公开”,成为“通过窗户公开”,你不能说这是不公开,可这种遮遮掩掩、口是心非的公开,却是实实在在的“伪公开”。与其说是透明,不如说是模糊;与其说是开明,不如说是糊涂。权力作为不够透明、政府公共信息不够透明、群众权益落实不够透明,这样的公开意义不大。
还有一个“伪公开”的典型借口,那就是假借政府隐私、官员隐私。换言之,如果信息主体不想公开、不愿公开的时候,就可以假借“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堂而皇之地躲避、逃避公开。其实,政府、官员作为公共事务的服务者,其一切作为都是“鱼缸里的鱼儿”,即便是官员的个人隐私,也有一定限定,必须让位于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不要以为公开信息就会加重社会管理难度,影响社会稳定。这其实是对民众的不信任。现在,公民的权利意识和参政意识日益强烈,谁如果想继续蒙蔽群众,只会激化矛盾,滋生不良情绪。应该相信,绝大多数群众是爱护、拥护各级政府的,他们所谓的“寻衅闹事”,很大程度就是一种民意诉求,而不是胡搅蛮缠,蛮不讲理。
希望各级政府认真落实服务本位,多一些敞开风度,多一些坦荡风度,给予群众信任、信赖和理解,多些大胆透明,统一、公正的信息公开才有望得到落实。(刘克梅)
从今年5月1日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除了政府公开的信息之外,市民还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及电报或者传真、当面三种途径,向政府机关申请获得在主动公开之外的信息。
以透明换取信任
还是一步步来吧,这么多年不透明造成的积弊,一下子放出来,估计得有一半热血青年要疯掉。:D
群众路线是TG起家的法宝之一,真正地尊重人民,依靠人民,“打造廉洁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政府”才不会是一句空话。
这次围绕XZ与奥运问题,海内外广大爱国民众的力量应当足以让TG动容吧。
我们国家叫中华人民共和国,英文简称PRC,只是别把人民当成P,得把人民当人民!
家天下的人怎么可能信任别人?
慢慢来吧,建国才60年不到,离下个朝代还早着呢:L
  ……,“不会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就可以公开。
  那么什么叫做不危及社会稳定呢?
  这个是非常模糊的标准。
原帖由 新侨联委员 于 2008-5-1 23:13 发表
  ……,“不会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就可以公开。
  那么什么叫做不危及社会稳定呢?
  这个是非常模糊的标准。


也就是说,阜阳病毒,一开始没死几个人,但"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就不能公开啰

但到后来,死了20个小孩,感染了1000多个了,反而变成了“不会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就又公开啰

这个标准真是奇怪呀,
原帖由 dull 于 2008-5-2 00:28 发表


也就是说,阜阳病毒,一开始没死几个人,但"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就不能公开啰

但到后来,死了20个小孩,感染了1000多个了,反而变成了“不会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象传染病这样的,最关键的是讲科学。建立科学的信息管理体系,基于收集到的数据,识别疫情,根据规范的程序,隔离疫情,进行治疗。在这样的基础之上,向公众公布疫情,重点在宣传隔离措施,要知道一般民众都是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的。向社会透明是手段,不是目的。
别的不管,先把wiki给老子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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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ull 于 2008-5-2 00:28 发表
  也就是说,阜阳病毒,一开始没死几个人,但"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就不能公开啰
  但到后来,死了20个小孩,感染了1000多个了,反而变成了“不会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就又公开
  这个标准真是奇怪呀,

  你的说法一针见血。
  很多事情是包裹不住才爆发的。之前更多事情是包裹住了。当地有包裹经验,所以能包裹就包裹。
  传染病最怕公开,一旦公开,社会动员,就容易切断传染源。
  阜阳如果早动员,不至于扩大这么快!
防堵不及疏浚啊。。
原帖由 hunter097 于 2008-5-2 03:59 发表
别的不管,先把wiki给老子解开....:@

用wiki百科代理访问也是没问题的,很好用
这是个靶子么,不知道会不会有人钻空子哦:b
原帖由 mobylee 于 2008-5-1 23:07 发表
慢慢来吧,建国才60年不到,离下个朝代还早着呢:L

元朝还80多年呢,清朝都快300年了
2008年05月02日 09:12新京报 作者:江渚上
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一些政府部门却准备不足,着实让人遗憾。所有政府部门应当尽快建立“除非特例、自动公开”的工作机制。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5月1日正式施行。然而,据媒体4月30日调查,一些国家部委和地方政府在准备实施信息公开的方面,进度大不相同,使人有喜有忧(5月1日《新京报》)。
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前一天,本是政府信息公开“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之时,而一些部门却准备不足,显然上不符合法条要求,下不孚民众期望。相关的借口或者推脱难有说服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酝酿于2003年 “非典”之后,条例起草中反复征求和听取了有关部门和各地的意见,各方面对信息公开的要求早有所知。最重要的是,条例虽于去年4月5日发布,但实行时间却是今年5月1日,这其中的时间差,就是专门留给各方面以做好施行准备。应当说,一年多时间用于梳理相关的政府信息,本已足够充分。
不论是满足民众期待还是形势要求,政府信息公开都不容消极、敷衍或者观望。而且,从政府部门的法定义务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规定其相关职责时,反复采用“及时”、“主动公开”等用词,这种对政府部门公开信息的自觉自为方面的要求程度,在类似法律表述中极为少见,却也突显了该条例明确的立法意图。对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而言,任何的消极或者不作为,都可能违反法定的积极义务。
长期以来,我们在政府信息方面通常采取“加注密级”或者“内部通报”等形式,一定程度形成了“以不公开为原则、以公开为例外”的不成文的惯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乃是对上述传统习惯的根本颠覆。据此,有关方面必须彻底地革新观念,摒弃政府信息制作的传统模式,转而建立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机制,久而久之形成新的公务习惯,而不能寄希望于微调适应。
据介绍,教育部司局级职能部门拟写的文件,都有专栏标明该文件能否公开,如果公开则同时明确公开的方式和时间(5月1日《新京报》)。这当然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的探索。然而,这种做法似乎未根本脱离以往思路,不过是在“通常不公开”的原有基础上,对相关信息的处理方面新增“是否需要公开”的选项而已。毕竟,对所有原初文件进行“能否公开”的专门审查,就已将其基点定调为“通常不予公开”。这种微调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尚有实质差距。
事实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以不公开为原则、以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意味着制作政府信息时的第一假设是“普遍予以公开”,如果确因特殊必要并符合条件,出于不得已的情形下才予以不公开处理。因此,建议有关方面的制文程序要进行相当程度的适法性改进,建立“除非特例、自动公开”的工作机制,把政府文件的基点放在“普遍公开”的基础上,使得凡属政府文件一般都要公开,成为一种自然而然的公务习惯;如果需要在文件上做特殊标注进行甄别,那么把关的标准也不是泛泛地质疑“能否公开”,而是从相反的角度出发,充其量视情进行“是否存在不能公开的情形”的必要检查,如果未经检查或者经检查不存在不能公开的情形,就当然和自动地予以公开。而且,即使属于确实不能公开的特例,也要同时注明相关的法定事由,并对“是否达到不予公开的法定条件”进行专门的审查和批准。
□江渚上(北京 律师)
原帖由 hunter097 于 2008-5-2 03:59 发表
别的不管,先把wiki给老子解开....:@

wiki已经解了?? 我一直没有用代理啊 我enwiki偶尔zhwiki 深圳
  比如传染病病例就可以公布。
  假设公布本地发生一例霍乱之类的,本地人民会恐慌么?不会,反而对政府的信用产生好感。现在一类传染病都要求两个小时内直接汇报卫生部,但是没有要求向社会公布,这是很不安全的方法。
  对付传染病,公开信息才能够动员社会。
宁予洋贼,不予家奴
原帖由 hunter097 于 2008-5-2 03:59 发表
别的不管,先把wiki给老子解开....:@

新闻不是报道了么,美国司法部组织专门的人员和设备,有目的有针对性地修改WIKI
这样的WIKI你也相信?
原帖由 Betoni 于 2008-5-1 20:30 发表
群众路线是TG起家的法宝之一,真正地尊重人民,依靠人民,“打造廉洁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政府”才不会是一句空话。
这次围绕XZ与奥运问题,海内外广大爱国民众的力量应当足以让TG动容吧。
我们国家叫中华人民共和 ...

起家的时候也就一说,别当真!
原帖由 yh868 于 2008-5-3 20:16 发表

新闻不是报道了么,美国司法部组织专门的人员和设备,有目的有针对性地修改WIKI
这样的WIKI你也相信?


这新闻你也相信?美国司法部管WIKI的闲事干什么,你以为是中国神通广大的“政法委”?政府入侵私营服务器在美国够得上侵犯私人财产,美国政府当被告已经输掉很多次官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