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的移民川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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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没有明朝移民,现在的云南决不是这样的和谐.安南失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将移民和军事胜利联合在一起考虑.使得一旦中央政府衰弱,他们就成功独立.


洪武的移民川滇2007-09-05 17:04

一、前言


洪武时期的边疆移民除了北方边疆外,还有西南边疆地区以军事戍守所引发的军籍人口迁移。而在西南边疆地区除了承袭元制,设立类似自治的土司制度 外,仍在安定地区后,设置卫所,加以控制。 顾诚认为这些地方,在明初一般不设行政机构,而是由都司(行都司)及其下属卫所管理,因此大多都只有军卫,没有州县。 中国经过元末明初的战乱,各地人口有相当大的变化,因此在洪武初年对四川而言,「拉湖广,填四川」亦为一重要的移民活动; 云南虽然在洪武、永乐年间已经设置行政系统的机构,但其边卫的特色仍相当浓厚,在这些边疆地区,卫所屯田,移民实边,为明代边区开发的基础。 本章即叙述四川、云南及贵州之边疆移民。

二、四川
(一)、四川都司
在元末明初的湖广填四川,为洪武初期对四川的一个移民计画。以洪武年间来说,洪武四年(西元1371)江淮、河南、陕西百姓响应政府号召进入四川,此次规模不大,但从明朝平定四川起,迁入四川的百姓即约46万人左右,其中以湖广人最多。 而这些移民多定居在嘉定州、成都府、叙州府、泸州、顺庆府、重庆府等地的平原丘陵区。 洪武初年的四川人口计算也因元末之动乱有脱籍的现象,造成洪武五年(1372)时,户部只掌握到8.4万多户,与洪武九年(1376)的21.5万户,九年间暴增了156.8﹪。 洪武十六年(1383),收编士卒约计52.4万人;二十三年(1390)四月,因军事戡定裁减军额,当时四川都司所辖军士共有3.83万人,是年九月增至78360人。 在地理位置方面,四川西北高原地带,主要是藏、羌等族居住;四川西南丛林山地,主要是彝及回、白等族居住;川东沿边地区,主要是土家、苗等族居住。加强控制,明政府设置了一批军卫, 也具有边卫的性质。

1、松潘卫
西北部的松潘卫,元代为松潘宣抚司,属宣政院管辖。洪武十二年(1379)四月,置松州卫与松州并存,至洪武二十年(1387)正月,罢松州改为为松潘等处军民指挥使司,属四川都司,至明代中期则变成纯粹的军卫之地,与明王朝对付吐番人及蒙古人日益加强的活动有关。据《嘉靖?四川总志》卷15,记载松潘卫辖地有民籍编户21里,但以每里200户计,合计约有人口2.1万人,而此并不包括许多不在籍的少数民族人口。在松潘卫所辖的少数民族的人口大多编制在长官司、安抚司中;松潘卫共辖有16个长官司和5个安抚司,其中有13个长官司设于洪武十四年(1381),其他的设立于宣德及正统间(1426–1449)。在松潘卫的南部有一叠溪守御军民千户所,此千户所在洪武二十五年(1392)时由茂州卫改直属于都司,表示四川的边卫已开始直接对所在地区的少数民族实施控制。

2、泸州卫
南部的泸州也视为边卫,从《蜀中广记》的记载可见,洪武年间(1368–1399),调陕西长安卫军征云南回来时,派其驻守泸州,且到成化年之后,因都掌之乱,迁于泸州南方百里,且与其他少数民族相居,在此之后泸州卫与泸州分治,迁卫治于永宁宣抚司境内。

(二)、四川行都司
四川行都司(治今西昌市)所辖,大致为元代云南行省的罗罗斯宣慰司辖境。洪武十五年(1382)罢宣慰司,二十七年(1394)九月置四川行都指挥使司,领卫五(建昌、越巂、宁番、盐井、会川)、所八、长官司四,所领军卫在洪武二十一年至二十五年间(1388–1392)建立,分属四川及云南两省,此时当地并无民州民县,属于一个典型的边卫地区。四川行都司辖有四个长官司,因此对当时少数民族即有实际上的行政管理权。

1、建昌卫
建昌卫(今西昌市)在明史四川土司传中可见,洪武十五年(1382)设建昌卫指挥使司,不久以月鲁帖木儿为建昌卫指挥使,直到洪武二十四年(1391),月鲁帖木儿造反,才设置建昌、盐井二军民指挥使司及会川军民千户所,且调来京卫及陕西军约1.5万人戍之,因此汉族军人对此地区的镇守确立。在《明史?蓝玉传》中,也有记录月鲁叛乱时派兵讨伐之事,其中先由瞿能大破其兵,再由百户毛海诱捕月鲁父子,可见四川行都司的部分士卒为之前的元将领转来,其地土着当由卫所带管。

2、越巂卫
越巂卫,洪武十五年(1382)置越巂军民指挥使司于邛部州,二十六年(1393),置越巂卫,永乐元年(1403),改邛部为长官司,隶属越巂卫。这个军卫是由汉人军队组成的。
从兵力配置上来看,四川行都司的五卫八所共3.1万人,再加上边卫军人大多来自当地,其中有1.6万来自其他地方的移民。

三、云南
(一)、云南都司
洪武十四年(1381)九月,朱元璋命傅友德、蓝玉、沐英等人率兵征云南,十五年(1382),云南平定,政府设有军卫以屯戍之;同时也派江南地区的部份居民迁至云南居住。 顾诚认为云南都司不只管辖一般状态的卫地及人口,还直接管辖部分的州县。接管云南后,不只有汉族军士及家属组成的大批卫所,筑城开屯,成为一种军事性质的地理单位,且把应归布政司管辖的少数州县,划归卫军民指挥使司管辖,但因隶属关係不同,卫辖州县的土地及人口自然不会包括在云南布政司及户部的册籍上。其卫所之设置主要从军事目的出发,为防止土官叛乱,维护地方治安,且在无战事时得以开展屯田,以为自足。 从方国瑜的研究中可见,云南卫所之数,明初以来,时有改变,洪武年间有设卫18个,另设有御、所达12个之多,整个云南辖所有117个之多。 洪武十四年(1381),明军入滇的数量在十五年(1382)二月云南平定时,声称有30万人,但在事平后,只留下一部分戍卫地方,而此时留多少兵员戍守云南,即为云南军事移民的重点。洪武二十四年(1391)云南有户75690、有口354797人;而在洪武二十六年(1393)时,则有户59576、有口259270人,两个年代差距甚大。曹树基认为其人口锐减的原因,应与洪武二十六年(1393)编定云南卫时,将一部分的民州、民县包含在军卫下管辖有关,澜沧卫在洪武二十九年(1396)时于北胜州治的南筑城为军民指挥使司,领有北胜、永宁、蒗蕖三州,北胜州有编户15里;洪武十五年(1381设立金齿、腾冲两府与金齿卫,二十三年(1390)撤销两府,改金齿卫为军民指挥使司管理此地,而金齿卫所管辖的永平县有编户90里,9085户,48078口,而永平县、北胜州再加上澜沧卫所辖的蒗蕖县,合计人数应在10万以上,因此洪武二十六年(1393)的人口缩减应与此三州县划归军卫管辖有关。因此洪武二十六年(1393)云南卫的士兵人口应有12万人,与家属合计,应有36万人,对于明代云南戍守军人家属的记载,洪武二十年(1387)下诏让戍守云南的在京军士,其家属也跟到戍所,甚至给予奖励。可见当时明政府相当重视将云南戍军的家属送往戍地。如果将卫所带管的州县人口合计,属于军籍系统的人口可达45万人以上,比民籍人口还多。
洪武二十年(1387)与二十一年(1388)为征讨麓川(今瑞丽县)思伦发,又不断调集各省军兵入滇从征或戍守,江应梁从《太祖实录》中收集其十次的调兵记录如下:
1. 洪武二十年(1387),派鞑靼官军往戍云南。
2. 洪武二十年(1387),八月诏四川都指挥使司选精兵25000人,给军器农具,往云南品甸屯种。
3. 同年九月,调湖广军26560人,征云南。
4. 同年九月,令靖州五开及辰沅等卫新军选45000人,往云南听征。
5. 同年十月,诏湖广常德辰州二府民三丁以上者出一丁,屯云南。
6. 同年十月,调陕西山西战士56000多人,赴云南听征。
7. 同年十月,调楚府护卫兵6000人,赴云南听征。
8. 同年十月,诏长兴侯耿炳文率陕西土军33000人,征云南屯种听征。
9. 洪武二十一年(1388),陕西都指挥同知马烨率西安等卫兵33000,屯戍云南。
10. 同年六月,发河南祥符等十四卫骑军15000,往征云南。
在这十次的记录中,可见当时调往云南的人数已达23万之多。曹树基认为这些调入的军卒有几种解释方法:其一,这些军卒在军事行动结束后即调回原地,尤其如陕西土兵,没有必要也不太可能留在云南;其二,一些邻近地区调入的军卫,在云南戍屯其原有的统辖关係并不会改变,如四川的军卫,在云南屯种,是很正常的事;其三,一部分军人充实云南卫所人口,也加入云南卫的计算。 在一些没有设卫所的地区,也仍有军籍移民的分布。方国瑜指出:澂州府不设卫所,但开屯很多;广西府也是如此。除了开垦的地区外,还有一些堡、驿成为军人聚居之地。 因此从云南屯田开始,拓展到卫所的设置及田地的开垦,其卫所兵的来源有从征、归附、谪发等方式,更有从陕西、湖广、四川等地徵调而来的。

(二)、民屯与商屯
明王朝建立之后,将人民从内地稠密之地迁徙至人疏之地,以调整土地之分配,开垦荒芜之地。而民屯与军屯差别,即在于民屯属领于布政司,而军屯属于卫所。洪武十七年(1384)迁中土之大姓入云南,而其主要分布在靠内地区的府、州、县; 所以也有「原籍南京」的普遍说法。 而在其他移民的活动中,还包括因罪谪戍的官吏或百姓,当时民间有一句口头话:「充军云南」;再加上洪武二十年(1387),曾命户部自四川永宁至云南沿途设置驿站,每驿存有250石的米粮,给予谪戍云南的犯人使用。 而这些谪戍者有的就留在云南生根; 有的则仍回原籍并未落籍云南。这些从当地一些有家谱可考及志书记载中,仍不讳言其先祖为充军云南而来的。在云南的移民活动中,还包含一批民籍移民的人,这是由商屯引发的。因边区驻军多,又处于缺粮地区,不足供应,因此招募商人在指定的地区,用粮食换取盐引,凭盐引到产盐地取盐,这个方法称为「开中」,因此商人出资招募内地的农民到开中的地区去种植粮食,长久下来,成为移民。 到洪武二十年(1387),粮食仍不足,因此再招商人纳米,之后依需要,重定盐米比例,减低纳米数,目的是为了增加商屯量,以后一再减少纳米数量大力招募商人,到后期反造成当地米产过多与市场价钱的悬殊现象,这个现象表示此地域外地移民已达相当数量,即使商屯废除,这些耕种的农民也不会回归原籍。

四、贵州
(一)、贵州都司
元朝时期虽对贵州採行军事统治,但在行政管理上,仍将其分属四川、云南、湖广行省。直到明朝,因为了控制云南,自京师发兵云南,因地理位置考量,自然须取道于贵州,太祖甚至认为「霭岁被不尽服之,虽有云南不能守也」, 所以必须强化贵州的统治。 因此以调派的方式有组织的将大量的军民迁入贵州,民间称之为「调北填南」,而贵州汉人人数之多,分布之广,在贵州的历史上也属空前。 虽是如此,但在明洪武时期并未在贵州设省,洪武四年(1370),在贵州设有贵州卫(今贵阳)和永宁卫(今四川叙永),隶属于四川都司。直至洪武十五年(1381),才于贵阳设置贵州都司, 其下辖有18卫2所,其中包括隶属于贵州都司,但位于四川的卫所。而贵州所设立的卫除了贵州卫、贵州前卫外,又分为上六卫、下六卫、西四卫。

(二)、移民之组成
在贵州的移民组成上,分有:军户、民户、少数民族、化外生苗。贵州的卫所军官士兵皆来自内地,如江南、湖广等地,他们从南方各省随军卫征讨后,留守贵州世代屯戍。民户可分为六类:一为由政府安排人多地少地区的人民集体迁到贵州屯种;二为灾荒之年为避灾而进入贵州谋生者;三为元末农民军,流入贵州且在此定居;四为商贩,因卫所的建立及驿道的开设,为附近的商人提供一个贸易的机会;五为刑徒逃窜者;六为流放充军者。 洪武十四年(1380)征讨盘据云南的元梁王把剌瓦尔密的残留势力,事平后,为确保通往云南的通道,因此在贵州建立卫所,派重兵驻扎。有明一代,贵州共计23卫2所,辖属于贵州都司(今贵阳市),且以贵州都司为中心,建立有通往邻省的驿道,因此移民贵州可以说是为了保持维持驿道,因此不少移民聚集在驿道附近甚形成城镇, 而这些城镇,也成为传播中原文化和发展农业生产的据点,到后来形成大小不一的经济、政治中心。 贵州在洪武年间在少数地区设立府州,归相邻的四川布政司及湖广布政司管辖外,大部分的人口、土地为贵州都司管辖,汉族人口的大量移入,使其人口数为大幅的增长,使得清末的贵州,反而成为「汉多夷少」的地区。
洪武十五年(1381)平定云南后,仍派傅友德率30万大军留驻贵州,在贵州屯田;且在广东、云南、湖广、江西、四川迁徙不少人到贵州, 后设立都司, 但其军民分制的意味相当浓厚,此也与其在洪武年间,多处于一个武装力量管辖地方治安的地位。 在洪武时期贵州都司及在贵州境内的千户所共有127个(除去在四川及云南境内),算计其兵力约有14.2万士卒,与其家属合计共42万人,在贵州尚未发现卫所士卒为当地土人担任,因此这数据可姑且认为是移民人数。洪武年间贵州移入民籍人口还包括商屯引起的人口流动,明时期贵州人口不过10几万,但在洪武年间的驻军就达20万,民户与军户的比例差太多, 无法负荷。因此在洪武六年(1372)也开始在播州等地招募商人纳米中盐,先后在普定、普安、华节、屋台、平越等卫附近开中,外地农民可能迁入耕种,但人数不详。

五、结语
从西南边疆移民来看,有明一代以洪武移民时期为最主要的人口流动,从明初平定四川、云南、贵州之后,因军队的迁徙、留置,再加上为了能有效的控制边区,因此就所留下来的军队设置卫所,设立都司或行都司,然而也因此有了从其他地区迁徙而来的活动。以四川为例,「湖广填四川」其名称虽然出现于清朝,但实际上发生的时间却可推至元末明初。在这个时期的移民活动虽属于政治因素、考量,但其对于后来四川的发展却有了深远的影响。云南、贵州其两地的军卫设置与战略考量有关,为增加边区对中央的向心力及控制力,而为控制云南也影响到贵州都司的设置;两地皆发展出民屯、军屯、商屯,也在云贵两地使用「开中」政策增加粮食以维持当地之卫所;而商屯、民屯的发生,也使得人口增加,进而带动云贵两地的经济及手工业的活动,改善当地的生活。编者按:没有明朝移民,现在的云南决不是这样的和谐.安南失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将移民和军事胜利联合在一起考虑.使得一旦中央政府衰弱,他们就成功独立.


洪武的移民川滇2007-09-05 17:04

一、前言


洪武时期的边疆移民除了北方边疆外,还有西南边疆地区以军事戍守所引发的军籍人口迁移。而在西南边疆地区除了承袭元制,设立类似自治的土司制度 外,仍在安定地区后,设置卫所,加以控制。 顾诚认为这些地方,在明初一般不设行政机构,而是由都司(行都司)及其下属卫所管理,因此大多都只有军卫,没有州县。 中国经过元末明初的战乱,各地人口有相当大的变化,因此在洪武初年对四川而言,「拉湖广,填四川」亦为一重要的移民活动; 云南虽然在洪武、永乐年间已经设置行政系统的机构,但其边卫的特色仍相当浓厚,在这些边疆地区,卫所屯田,移民实边,为明代边区开发的基础。 本章即叙述四川、云南及贵州之边疆移民。

二、四川
(一)、四川都司
在元末明初的湖广填四川,为洪武初期对四川的一个移民计画。以洪武年间来说,洪武四年(西元1371)江淮、河南、陕西百姓响应政府号召进入四川,此次规模不大,但从明朝平定四川起,迁入四川的百姓即约46万人左右,其中以湖广人最多。 而这些移民多定居在嘉定州、成都府、叙州府、泸州、顺庆府、重庆府等地的平原丘陵区。 洪武初年的四川人口计算也因元末之动乱有脱籍的现象,造成洪武五年(1372)时,户部只掌握到8.4万多户,与洪武九年(1376)的21.5万户,九年间暴增了156.8﹪。 洪武十六年(1383),收编士卒约计52.4万人;二十三年(1390)四月,因军事戡定裁减军额,当时四川都司所辖军士共有3.83万人,是年九月增至78360人。 在地理位置方面,四川西北高原地带,主要是藏、羌等族居住;四川西南丛林山地,主要是彝及回、白等族居住;川东沿边地区,主要是土家、苗等族居住。加强控制,明政府设置了一批军卫, 也具有边卫的性质。

1、松潘卫
西北部的松潘卫,元代为松潘宣抚司,属宣政院管辖。洪武十二年(1379)四月,置松州卫与松州并存,至洪武二十年(1387)正月,罢松州改为为松潘等处军民指挥使司,属四川都司,至明代中期则变成纯粹的军卫之地,与明王朝对付吐番人及蒙古人日益加强的活动有关。据《嘉靖?四川总志》卷15,记载松潘卫辖地有民籍编户21里,但以每里200户计,合计约有人口2.1万人,而此并不包括许多不在籍的少数民族人口。在松潘卫所辖的少数民族的人口大多编制在长官司、安抚司中;松潘卫共辖有16个长官司和5个安抚司,其中有13个长官司设于洪武十四年(1381),其他的设立于宣德及正统间(1426–1449)。在松潘卫的南部有一叠溪守御军民千户所,此千户所在洪武二十五年(1392)时由茂州卫改直属于都司,表示四川的边卫已开始直接对所在地区的少数民族实施控制。

2、泸州卫
南部的泸州也视为边卫,从《蜀中广记》的记载可见,洪武年间(1368–1399),调陕西长安卫军征云南回来时,派其驻守泸州,且到成化年之后,因都掌之乱,迁于泸州南方百里,且与其他少数民族相居,在此之后泸州卫与泸州分治,迁卫治于永宁宣抚司境内。

(二)、四川行都司
四川行都司(治今西昌市)所辖,大致为元代云南行省的罗罗斯宣慰司辖境。洪武十五年(1382)罢宣慰司,二十七年(1394)九月置四川行都指挥使司,领卫五(建昌、越巂、宁番、盐井、会川)、所八、长官司四,所领军卫在洪武二十一年至二十五年间(1388–1392)建立,分属四川及云南两省,此时当地并无民州民县,属于一个典型的边卫地区。四川行都司辖有四个长官司,因此对当时少数民族即有实际上的行政管理权。

1、建昌卫
建昌卫(今西昌市)在明史四川土司传中可见,洪武十五年(1382)设建昌卫指挥使司,不久以月鲁帖木儿为建昌卫指挥使,直到洪武二十四年(1391),月鲁帖木儿造反,才设置建昌、盐井二军民指挥使司及会川军民千户所,且调来京卫及陕西军约1.5万人戍之,因此汉族军人对此地区的镇守确立。在《明史?蓝玉传》中,也有记录月鲁叛乱时派兵讨伐之事,其中先由瞿能大破其兵,再由百户毛海诱捕月鲁父子,可见四川行都司的部分士卒为之前的元将领转来,其地土着当由卫所带管。

2、越巂卫
越巂卫,洪武十五年(1382)置越巂军民指挥使司于邛部州,二十六年(1393),置越巂卫,永乐元年(1403),改邛部为长官司,隶属越巂卫。这个军卫是由汉人军队组成的。
从兵力配置上来看,四川行都司的五卫八所共3.1万人,再加上边卫军人大多来自当地,其中有1.6万来自其他地方的移民。

三、云南
(一)、云南都司
洪武十四年(1381)九月,朱元璋命傅友德、蓝玉、沐英等人率兵征云南,十五年(1382),云南平定,政府设有军卫以屯戍之;同时也派江南地区的部份居民迁至云南居住。 顾诚认为云南都司不只管辖一般状态的卫地及人口,还直接管辖部分的州县。接管云南后,不只有汉族军士及家属组成的大批卫所,筑城开屯,成为一种军事性质的地理单位,且把应归布政司管辖的少数州县,划归卫军民指挥使司管辖,但因隶属关係不同,卫辖州县的土地及人口自然不会包括在云南布政司及户部的册籍上。其卫所之设置主要从军事目的出发,为防止土官叛乱,维护地方治安,且在无战事时得以开展屯田,以为自足。 从方国瑜的研究中可见,云南卫所之数,明初以来,时有改变,洪武年间有设卫18个,另设有御、所达12个之多,整个云南辖所有117个之多。 洪武十四年(1381),明军入滇的数量在十五年(1382)二月云南平定时,声称有30万人,但在事平后,只留下一部分戍卫地方,而此时留多少兵员戍守云南,即为云南军事移民的重点。洪武二十四年(1391)云南有户75690、有口354797人;而在洪武二十六年(1393)时,则有户59576、有口259270人,两个年代差距甚大。曹树基认为其人口锐减的原因,应与洪武二十六年(1393)编定云南卫时,将一部分的民州、民县包含在军卫下管辖有关,澜沧卫在洪武二十九年(1396)时于北胜州治的南筑城为军民指挥使司,领有北胜、永宁、蒗蕖三州,北胜州有编户15里;洪武十五年(1381设立金齿、腾冲两府与金齿卫,二十三年(1390)撤销两府,改金齿卫为军民指挥使司管理此地,而金齿卫所管辖的永平县有编户90里,9085户,48078口,而永平县、北胜州再加上澜沧卫所辖的蒗蕖县,合计人数应在10万以上,因此洪武二十六年(1393)的人口缩减应与此三州县划归军卫管辖有关。因此洪武二十六年(1393)云南卫的士兵人口应有12万人,与家属合计,应有36万人,对于明代云南戍守军人家属的记载,洪武二十年(1387)下诏让戍守云南的在京军士,其家属也跟到戍所,甚至给予奖励。可见当时明政府相当重视将云南戍军的家属送往戍地。如果将卫所带管的州县人口合计,属于军籍系统的人口可达45万人以上,比民籍人口还多。
洪武二十年(1387)与二十一年(1388)为征讨麓川(今瑞丽县)思伦发,又不断调集各省军兵入滇从征或戍守,江应梁从《太祖实录》中收集其十次的调兵记录如下:
1. 洪武二十年(1387),派鞑靼官军往戍云南。
2. 洪武二十年(1387),八月诏四川都指挥使司选精兵25000人,给军器农具,往云南品甸屯种。
3. 同年九月,调湖广军26560人,征云南。
4. 同年九月,令靖州五开及辰沅等卫新军选45000人,往云南听征。
5. 同年十月,诏湖广常德辰州二府民三丁以上者出一丁,屯云南。
6. 同年十月,调陕西山西战士56000多人,赴云南听征。
7. 同年十月,调楚府护卫兵6000人,赴云南听征。
8. 同年十月,诏长兴侯耿炳文率陕西土军33000人,征云南屯种听征。
9. 洪武二十一年(1388),陕西都指挥同知马烨率西安等卫兵33000,屯戍云南。
10. 同年六月,发河南祥符等十四卫骑军15000,往征云南。
在这十次的记录中,可见当时调往云南的人数已达23万之多。曹树基认为这些调入的军卒有几种解释方法:其一,这些军卒在军事行动结束后即调回原地,尤其如陕西土兵,没有必要也不太可能留在云南;其二,一些邻近地区调入的军卫,在云南戍屯其原有的统辖关係并不会改变,如四川的军卫,在云南屯种,是很正常的事;其三,一部分军人充实云南卫所人口,也加入云南卫的计算。 在一些没有设卫所的地区,也仍有军籍移民的分布。方国瑜指出:澂州府不设卫所,但开屯很多;广西府也是如此。除了开垦的地区外,还有一些堡、驿成为军人聚居之地。 因此从云南屯田开始,拓展到卫所的设置及田地的开垦,其卫所兵的来源有从征、归附、谪发等方式,更有从陕西、湖广、四川等地徵调而来的。

(二)、民屯与商屯
明王朝建立之后,将人民从内地稠密之地迁徙至人疏之地,以调整土地之分配,开垦荒芜之地。而民屯与军屯差别,即在于民屯属领于布政司,而军屯属于卫所。洪武十七年(1384)迁中土之大姓入云南,而其主要分布在靠内地区的府、州、县; 所以也有「原籍南京」的普遍说法。 而在其他移民的活动中,还包括因罪谪戍的官吏或百姓,当时民间有一句口头话:「充军云南」;再加上洪武二十年(1387),曾命户部自四川永宁至云南沿途设置驿站,每驿存有250石的米粮,给予谪戍云南的犯人使用。 而这些谪戍者有的就留在云南生根; 有的则仍回原籍并未落籍云南。这些从当地一些有家谱可考及志书记载中,仍不讳言其先祖为充军云南而来的。在云南的移民活动中,还包含一批民籍移民的人,这是由商屯引发的。因边区驻军多,又处于缺粮地区,不足供应,因此招募商人在指定的地区,用粮食换取盐引,凭盐引到产盐地取盐,这个方法称为「开中」,因此商人出资招募内地的农民到开中的地区去种植粮食,长久下来,成为移民。 到洪武二十年(1387),粮食仍不足,因此再招商人纳米,之后依需要,重定盐米比例,减低纳米数,目的是为了增加商屯量,以后一再减少纳米数量大力招募商人,到后期反造成当地米产过多与市场价钱的悬殊现象,这个现象表示此地域外地移民已达相当数量,即使商屯废除,这些耕种的农民也不会回归原籍。

四、贵州
(一)、贵州都司
元朝时期虽对贵州採行军事统治,但在行政管理上,仍将其分属四川、云南、湖广行省。直到明朝,因为了控制云南,自京师发兵云南,因地理位置考量,自然须取道于贵州,太祖甚至认为「霭岁被不尽服之,虽有云南不能守也」, 所以必须强化贵州的统治。 因此以调派的方式有组织的将大量的军民迁入贵州,民间称之为「调北填南」,而贵州汉人人数之多,分布之广,在贵州的历史上也属空前。 虽是如此,但在明洪武时期并未在贵州设省,洪武四年(1370),在贵州设有贵州卫(今贵阳)和永宁卫(今四川叙永),隶属于四川都司。直至洪武十五年(1381),才于贵阳设置贵州都司, 其下辖有18卫2所,其中包括隶属于贵州都司,但位于四川的卫所。而贵州所设立的卫除了贵州卫、贵州前卫外,又分为上六卫、下六卫、西四卫。

(二)、移民之组成
在贵州的移民组成上,分有:军户、民户、少数民族、化外生苗。贵州的卫所军官士兵皆来自内地,如江南、湖广等地,他们从南方各省随军卫征讨后,留守贵州世代屯戍。民户可分为六类:一为由政府安排人多地少地区的人民集体迁到贵州屯种;二为灾荒之年为避灾而进入贵州谋生者;三为元末农民军,流入贵州且在此定居;四为商贩,因卫所的建立及驿道的开设,为附近的商人提供一个贸易的机会;五为刑徒逃窜者;六为流放充军者。 洪武十四年(1380)征讨盘据云南的元梁王把剌瓦尔密的残留势力,事平后,为确保通往云南的通道,因此在贵州建立卫所,派重兵驻扎。有明一代,贵州共计23卫2所,辖属于贵州都司(今贵阳市),且以贵州都司为中心,建立有通往邻省的驿道,因此移民贵州可以说是为了保持维持驿道,因此不少移民聚集在驿道附近甚形成城镇, 而这些城镇,也成为传播中原文化和发展农业生产的据点,到后来形成大小不一的经济、政治中心。 贵州在洪武年间在少数地区设立府州,归相邻的四川布政司及湖广布政司管辖外,大部分的人口、土地为贵州都司管辖,汉族人口的大量移入,使其人口数为大幅的增长,使得清末的贵州,反而成为「汉多夷少」的地区。
洪武十五年(1381)平定云南后,仍派傅友德率30万大军留驻贵州,在贵州屯田;且在广东、云南、湖广、江西、四川迁徙不少人到贵州, 后设立都司, 但其军民分制的意味相当浓厚,此也与其在洪武年间,多处于一个武装力量管辖地方治安的地位。 在洪武时期贵州都司及在贵州境内的千户所共有127个(除去在四川及云南境内),算计其兵力约有14.2万士卒,与其家属合计共42万人,在贵州尚未发现卫所士卒为当地土人担任,因此这数据可姑且认为是移民人数。洪武年间贵州移入民籍人口还包括商屯引起的人口流动,明时期贵州人口不过10几万,但在洪武年间的驻军就达20万,民户与军户的比例差太多, 无法负荷。因此在洪武六年(1372)也开始在播州等地招募商人纳米中盐,先后在普定、普安、华节、屋台、平越等卫附近开中,外地农民可能迁入耕种,但人数不详。

五、结语
从西南边疆移民来看,有明一代以洪武移民时期为最主要的人口流动,从明初平定四川、云南、贵州之后,因军队的迁徙、留置,再加上为了能有效的控制边区,因此就所留下来的军队设置卫所,设立都司或行都司,然而也因此有了从其他地区迁徙而来的活动。以四川为例,「湖广填四川」其名称虽然出现于清朝,但实际上发生的时间却可推至元末明初。在这个时期的移民活动虽属于政治因素、考量,但其对于后来四川的发展却有了深远的影响。云南、贵州其两地的军卫设置与战略考量有关,为增加边区对中央的向心力及控制力,而为控制云南也影响到贵州都司的设置;两地皆发展出民屯、军屯、商屯,也在云贵两地使用「开中」政策增加粮食以维持当地之卫所;而商屯、民屯的发生,也使得人口增加,进而带动云贵两地的经济及手工业的活动,改善当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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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想很好,:D 但的考虑实际性,XIZ那驴驴游还可以,至于定居吗还得商榷,初中时有个同学去当兵时,听征兵官说去XIZ可以回来分配好工作,娃娃当时小,他爸爸神经不太对劲,妈妈管不住他,一时兴起去了那里,当了一名高炮兵,在那入了D提成小班长,三年后部队要留他,娃娃也天真了点,大概没孝敬道吧,也没在那常待住,听他说,那里藏民只要你能把他家孩子带出去,他很高兴还会给你相当大的好处:P ,他在对印度的三线位置上,99年还差点对印度动手了,猪都杀了,DV也录了,一人三分钟,:D ,另外,他那里的藏民可是相当有钱的,太阳好的时候,把钱放在山坡上嗮,: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