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黑帮抢劫杀人拥有6支手枪(组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7 21:33:12
本报讯 (记者 余亚莲 魏凯 陈海生 实习生 李惠媛 通讯员 穗法宣) 强迫中小学生拜“关老爷”入会,成员写下“保证书”服从帮规——一帮由“80后”的年轻人主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黑龙会”成立一年间,为恶广州市白云区竹料镇,并极力在中学生中发展“马仔”,势力渗透到竹料镇的各中小学校,控制利诱多名在校学生参与组织犯罪,当地民怨沸腾。去年8月“黑龙会”被警方摧毁。

  昨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一法庭公开审理以冯志希、冯志钊两兄弟为头目,有14名成员的“黑龙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据指控,该组织抢劫杀人、敲诈勒索、围攻村委会、强收保护费,导致3人死亡,并拥有6支手枪和70发子弹。公诉机关指控头目冯志希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冯志钊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罪。

  据悉,此案将连审3天,择日宣判。

  指控罪行

  冯志希被控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故意伤害罪

  ●抢劫罪

  冯志钊被控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抢劫罪

  ●非法持有枪支罪

  揭秘“黑龙会”——广州首个“80后”黑帮

  “黑龙会”的头目冯志希、冯志钊是对亲兄弟,冯志希28岁,冯志钊23岁,两人都是广州人,曾因抢劫、故意伤害等罪名被判过刑,都是“二进宫”。

  据公诉机关指控:冯志希、冯志钊自2005年7月份起,有目的地纠合冯镜威、林棣明、冯某文、冯志君、冯某峰、萧鉴全、冯浩清、杨剑聪、冯某杰、冯柱威、萧浩敏、冯浩钊等12名被告人以“拜关二哥”的形式,成立名为“黑龙会”的组织。

  3人作案时还未成年

  据悉,这14名涉黑成员均为白云区人。让人惊讶的是,除了“老大”冯志希是1978年出生的外,其余13人均是上世纪80年代出生的人,其中3名成员在作案时尚未满18岁。就是这些“80后”的年轻人,成立了组织严密的涉黑团伙,在白云区内欺行霸市、强迫中小学生入会,抢劫杀人,敲诈勒索,并私藏枪支,无恶不作。

  在校生写“保证书”入会2005年底,“黑老大”冯志希、冯志钊为进一步网罗组织成员,指使各组骨干将组织势力渗透到白云区竹料镇的中小学校,采取威胁、恐吓、引诱等各种手段积极发展在校中、小学生加入该组织,并对加入该组织的在校学生实行严格筛选,统一登记,要求加入组织的学生写“保证书”,继而统一安排至帮会骨干成员名下,定期召开会议,严格实施管理。

  制订严格组织章程

  冯志希两兄弟要求所有组织成员上交“生辰八字”、电话号码及家庭情况等资料,并登记在案,装订成册。

  冯氏兄弟定期开会,宣扬“组织纪律”,勒令“马仔”们“服从指挥、忠于帮会”、“不准出卖组织秘密”、“内部人员必须团结、切忌勾心斗角”等。开会的时候,还对组织成员的出勤情况进行登记,对组织成员在组织内部的表现定期进行考核,剔除不合格或违反组织内部规定的成员。

  此外,为笼络人心,冯氏兄弟在组织成员生日时以庆祝生日为名宴请全部成员,还不定期地将部分违法犯罪所得返还由冯志君保管,作为组织“公费”,为组织成员因违法犯罪受伤提供报销医疗费,并为组织成员聚会吃喝玩乐提供花销,同时登记在册。

  庭审直击

  斯文“黑老大”像个大学生

  14名被告人一走上法庭,旁听人员都呆了。

  在记者的脑海里,黑帮成员即使不是满脸横肉的凶汉至少也应该是身材魁梧的壮汉,结果上庭的被告人一个比一个年轻、一个比一个清秀,年龄最小的只有17岁,看上去就是一群名副其实的孩子们。“黑龙会”老大冯志希戴着一副黑框眼睛上庭,斯斯文文,看上去和大学生没什么两样,唯一的不同是他的眼睛里闪烁着的“牛气”,还有几名被告人露出满不在乎的表情。昨日庭审中,9名被告人过堂受审,剩下的5名被告人将在今日受审,两名“黑老大”也在其中。

  加入“黑龙会”为保护生意

  当公诉机关指控林棣明非法持有枪支时,他辩解称该枪没有杀伤力,又称“自己开服装店做生意,买枪是为了防身”。

  问及为何加入“黑龙会”,林称“因为自己做生意,以为(加入“黑龙会”)可以受保护。”

  2006年9月5日8时许,公安机关在林棣明档口厕所内搜出白色粉末1包,后经鉴定是毒品,林对此在庭上作了以下“精彩”辩解——

  问:这包毒品也在你档口放了一年?

  答:这是我在杂货店买来当药用的,我用来敷手的。我的手受伤了,拿它来敷。

  恶行实录

  1.设私刑活活打死两人

  2006年6月4日晚上8时许,因怀疑被害人刘玉祥、陈亚志盗窃冯志希家中的DVD机,冯某杰、冯柱威、冯某峰、冯镜威等人将刘玉祥、陈亚志带至竹二村运河边,拳打脚踢并用竹枝、防盗锁、铁水管、拳套、皮带等工具,对两被害人严刑拷打,后在“老大”冯志希的授意下,分别将两名伤者抛弃于路边,两人因伤势过重流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

  2.争生意枪杀毒贩

  2004年6月23日,冯志钊为不让蔡某继续在白云区钟落潭镇附近卖毒品,指使谢文信、邝灿棣、冯俊华(均已被判刑)对蔡某实施抢劫。当晚10时许,几人以购买毒品为由打电话将蔡某骗来后,即上前抢蔡的财物,遭到反抗后,谢文信持自制的猎枪射击致蔡伤重死亡。

  3.铁管暴打抢劫1万元

  2005年11月16日下午1时许,以怀疑被害人江某售卖假药为由,在冯志希、冯志钊两兄弟的组织下,该组织成员十余人驾驶摩托车,携带作案工具,分工踩点,预先埋伏,拦截被害人江某搭乘的公共汽车,强行将其带至竹二村蕉林,施以铁管殴打、恐吓,抢走江某身上的银行卡,逼问密码后,多次从其银行卡取款共计1万元。

  4.持枪6支子弹70发

  冯志钊为壮大组织实力,通过多种非法途径收集枪支5支,子弹66发。

  警方在冯志钊驾驶的日产小汽车内缴获仿六四式手枪1支、六四式子弹3发、霰弹枪1支、霰弹枪子弹3发及部分毒品;警方在冯志钊的姐姐冯雪梅的住处搜出猎枪3支,子弹60发;警方在抓获另一组织成员林棣明时,在其房间的木柜里面缴获有杀伤力的霰弹手枪(仿左轮)1支、霰弹子弹4发。

  5.围攻村委强包工程

  据指控,该组织多次前往在白云区竹料荔江酒店、竹料管理区四川街饮食档口等场所寻衅滋事、强行收取保护费;多次聚众殴打与其组织成员有矛盾的人员。

  2005年11月,冯志希、冯志钊等人不满竹料大纲领村委将村建筑工程进行招标承建,遂纠集成员围攻大纲领村村委,进行恐吓、威胁,强迫村委将该村所有建筑工程取消招标,指定由冯志希、冯志钊二人承建,并先后承建大纲领路路基砌石工程、排水工程,共收取大纲领村村委18万元。

  冯志希、冯志钊还开设赌场,为他人的赌场“看场”和收取保护费。
来源:新浪网http://news.sina.com.cn/c/2007-08-14/014212377354s.shtml本报讯 (记者 余亚莲 魏凯 陈海生 实习生 李惠媛 通讯员 穗法宣) 强迫中小学生拜“关老爷”入会,成员写下“保证书”服从帮规——一帮由“80后”的年轻人主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黑龙会”成立一年间,为恶广州市白云区竹料镇,并极力在中学生中发展“马仔”,势力渗透到竹料镇的各中小学校,控制利诱多名在校学生参与组织犯罪,当地民怨沸腾。去年8月“黑龙会”被警方摧毁。

  昨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一法庭公开审理以冯志希、冯志钊两兄弟为头目,有14名成员的“黑龙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据指控,该组织抢劫杀人、敲诈勒索、围攻村委会、强收保护费,导致3人死亡,并拥有6支手枪和70发子弹。公诉机关指控头目冯志希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冯志钊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罪。

  据悉,此案将连审3天,择日宣判。

  指控罪行

  冯志希被控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故意伤害罪

  ●抢劫罪

  冯志钊被控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抢劫罪

  ●非法持有枪支罪

  揭秘“黑龙会”——广州首个“80后”黑帮

  “黑龙会”的头目冯志希、冯志钊是对亲兄弟,冯志希28岁,冯志钊23岁,两人都是广州人,曾因抢劫、故意伤害等罪名被判过刑,都是“二进宫”。

  据公诉机关指控:冯志希、冯志钊自2005年7月份起,有目的地纠合冯镜威、林棣明、冯某文、冯志君、冯某峰、萧鉴全、冯浩清、杨剑聪、冯某杰、冯柱威、萧浩敏、冯浩钊等12名被告人以“拜关二哥”的形式,成立名为“黑龙会”的组织。

  3人作案时还未成年

  据悉,这14名涉黑成员均为白云区人。让人惊讶的是,除了“老大”冯志希是1978年出生的外,其余13人均是上世纪80年代出生的人,其中3名成员在作案时尚未满18岁。就是这些“80后”的年轻人,成立了组织严密的涉黑团伙,在白云区内欺行霸市、强迫中小学生入会,抢劫杀人,敲诈勒索,并私藏枪支,无恶不作。

  在校生写“保证书”入会2005年底,“黑老大”冯志希、冯志钊为进一步网罗组织成员,指使各组骨干将组织势力渗透到白云区竹料镇的中小学校,采取威胁、恐吓、引诱等各种手段积极发展在校中、小学生加入该组织,并对加入该组织的在校学生实行严格筛选,统一登记,要求加入组织的学生写“保证书”,继而统一安排至帮会骨干成员名下,定期召开会议,严格实施管理。

  制订严格组织章程

  冯志希两兄弟要求所有组织成员上交“生辰八字”、电话号码及家庭情况等资料,并登记在案,装订成册。

  冯氏兄弟定期开会,宣扬“组织纪律”,勒令“马仔”们“服从指挥、忠于帮会”、“不准出卖组织秘密”、“内部人员必须团结、切忌勾心斗角”等。开会的时候,还对组织成员的出勤情况进行登记,对组织成员在组织内部的表现定期进行考核,剔除不合格或违反组织内部规定的成员。

  此外,为笼络人心,冯氏兄弟在组织成员生日时以庆祝生日为名宴请全部成员,还不定期地将部分违法犯罪所得返还由冯志君保管,作为组织“公费”,为组织成员因违法犯罪受伤提供报销医疗费,并为组织成员聚会吃喝玩乐提供花销,同时登记在册。

  庭审直击

  斯文“黑老大”像个大学生

  14名被告人一走上法庭,旁听人员都呆了。

  在记者的脑海里,黑帮成员即使不是满脸横肉的凶汉至少也应该是身材魁梧的壮汉,结果上庭的被告人一个比一个年轻、一个比一个清秀,年龄最小的只有17岁,看上去就是一群名副其实的孩子们。“黑龙会”老大冯志希戴着一副黑框眼睛上庭,斯斯文文,看上去和大学生没什么两样,唯一的不同是他的眼睛里闪烁着的“牛气”,还有几名被告人露出满不在乎的表情。昨日庭审中,9名被告人过堂受审,剩下的5名被告人将在今日受审,两名“黑老大”也在其中。

  加入“黑龙会”为保护生意

  当公诉机关指控林棣明非法持有枪支时,他辩解称该枪没有杀伤力,又称“自己开服装店做生意,买枪是为了防身”。

  问及为何加入“黑龙会”,林称“因为自己做生意,以为(加入“黑龙会”)可以受保护。”

  2006年9月5日8时许,公安机关在林棣明档口厕所内搜出白色粉末1包,后经鉴定是毒品,林对此在庭上作了以下“精彩”辩解——

  问:这包毒品也在你档口放了一年?

  答:这是我在杂货店买来当药用的,我用来敷手的。我的手受伤了,拿它来敷。

  恶行实录

  1.设私刑活活打死两人

  2006年6月4日晚上8时许,因怀疑被害人刘玉祥、陈亚志盗窃冯志希家中的DVD机,冯某杰、冯柱威、冯某峰、冯镜威等人将刘玉祥、陈亚志带至竹二村运河边,拳打脚踢并用竹枝、防盗锁、铁水管、拳套、皮带等工具,对两被害人严刑拷打,后在“老大”冯志希的授意下,分别将两名伤者抛弃于路边,两人因伤势过重流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

  2.争生意枪杀毒贩

  2004年6月23日,冯志钊为不让蔡某继续在白云区钟落潭镇附近卖毒品,指使谢文信、邝灿棣、冯俊华(均已被判刑)对蔡某实施抢劫。当晚10时许,几人以购买毒品为由打电话将蔡某骗来后,即上前抢蔡的财物,遭到反抗后,谢文信持自制的猎枪射击致蔡伤重死亡。

  3.铁管暴打抢劫1万元

  2005年11月16日下午1时许,以怀疑被害人江某售卖假药为由,在冯志希、冯志钊两兄弟的组织下,该组织成员十余人驾驶摩托车,携带作案工具,分工踩点,预先埋伏,拦截被害人江某搭乘的公共汽车,强行将其带至竹二村蕉林,施以铁管殴打、恐吓,抢走江某身上的银行卡,逼问密码后,多次从其银行卡取款共计1万元。

  4.持枪6支子弹70发

  冯志钊为壮大组织实力,通过多种非法途径收集枪支5支,子弹66发。

  警方在冯志钊驾驶的日产小汽车内缴获仿六四式手枪1支、六四式子弹3发、霰弹枪1支、霰弹枪子弹3发及部分毒品;警方在冯志钊的姐姐冯雪梅的住处搜出猎枪3支,子弹60发;警方在抓获另一组织成员林棣明时,在其房间的木柜里面缴获有杀伤力的霰弹手枪(仿左轮)1支、霰弹子弹4发。

  5.围攻村委强包工程

  据指控,该组织多次前往在白云区竹料荔江酒店、竹料管理区四川街饮食档口等场所寻衅滋事、强行收取保护费;多次聚众殴打与其组织成员有矛盾的人员。

  2005年11月,冯志希、冯志钊等人不满竹料大纲领村委将村建筑工程进行招标承建,遂纠集成员围攻大纲领村村委,进行恐吓、威胁,强迫村委将该村所有建筑工程取消招标,指定由冯志希、冯志钊二人承建,并先后承建大纲领路路基砌石工程、排水工程,共收取大纲领村村委18万元。

  冯志希、冯志钊还开设赌场,为他人的赌场“看场”和收取保护费。
来源:新浪网http://news.sina.com.cn/c/2007-08-14/014212377354s.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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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道毁灭吧;P
这年头.当黑社会都得文明.没有后台,没有知识,没有台面上的经济来源,你还当黑社会?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初中和高中麻烦太多了,都是些不知道天高地厚又自以为什么都懂的小屁孩,出手太狠毒了
现在咱这的状况是一代不如一代  13-14岁就开始混的  多的是了
:D 开吧开吧,开枪禁吧!等到这样的小P孩拿到那些所谓的“民用枪枝”的时候就看是谁倒霉!
现在的毛孩子惹不起啊,初中生就把刀子别着吊吊的,俺那会只敢羡慕下蹲在校门口的青龙帮啥的没文化的小混混。
厉害的祖国新一代。
禁止老师体罚学生........
政治的最高形式是战争,教育的最高形式是惩戒。
那个老山下来开学校的很不错!
让我想起了那部片子《阳光灿烂的日子》
顺便YY一下宁静的咪咪
唯一的不同是他的眼睛里闪烁着的“牛气”,
命都快没了.....:L :L :L